平安夜 色戒夜

平安夜 色戒夜

上文提到零晨三時,我與同事們在蘭桂坊喝完紅酒,突然接到一個SMS。這麼晚了,會是誰呢?想不到,竟然是Philip!他邀請我在平安夜一同出席Christmas ball!

不得了!現在該怎麼辦?Okay okay,冷靜!讓我立即發個短訊給他答應出席。等等,這麼快應承他,我豈不是很cheap?但若然不快點回覆,他找了別人那怎麼辦?

那夜我輾轉反側,無法入睡。次日也心神恍惚,路過Exchange Square時,還不小心把高踭鞋的鞋踭卡進了電梯的縫隙,狼狽死了!幸好沒被人看見。就這樣忐忐忑忑地混到傍晚,Philip突然來電。「Hello Daisy!」我的心呯呯亂跳,被他殺了一個措手不及。「有沒有收到我的SMS?」

「Ah……yes!我差點忘了。是十二月廿四號嗎?讓我看看diary……」我竭力裝出一副滿不在乎的模樣。

「知你一定很忙了。」

「抱歉,那天我有約。但如果你可以講出三個理由來說服我,或者我會考慮一下。」

Philip輕鬆一笑。「Alright。第一,那是我母校搞的Christmas ball,對我來說特別有意義;第二,聽說他們訂了特級法國鵝肝。第三……」他沒有說下去。

「第三是什麼?」他那樣吞吞吐吐,令我更想知道答案。

「是因為我想見你。」

我像被雷電擊中一樣,呆了整整三秒鐘,然後急忙用公務式的語氣說:「我現在有conference call。廿四號晚七點鐘,請來我家接我。」

接下來,我全面進入作戰狀態。我打開衣櫃,不禁問自己是什麼時候開始穿Valentino?廿五歲前,我去舞會只穿Chloé。一個女人的衣櫃就像一部傳記、一個黑盒,裡面藏著關於她的年齡和性格等無數秘密。最後,我挑了一件Valentino 的classic黑色拖地晚裝,把頭髮挽成一個髻,配一個小巧的clutch bag。我看看鏡中的自己,心想今次這片唐僧肉到了我Daisy的口唇邊,絕對不容有失。

七時正,一輛銀色的Aston Martin來到我家門前。一身禮服的Philip迎上來,輕輕在我手背上吻了一下。一路上,我們都沒有太多話,卻不時向對方微笑,我很快樂,我知道Philip也一樣。下車前,他遞給我一個小盒子。「給你的,Merry Christmas。」我心想:莫非是「鴿子蛋」?隨即提醒自己不要學王佳芝,為了區區一隻「鴿子蛋」般大的鑽石戒指而放過漢奸易先生。我不斷告訴自己,只要能抗拒眼前這一隻「鴿子蛋」,將來就很有可能換來千千萬萬隻「鴿子蛋」。為免那份禮物會讓我激動得流下淚來,我決定明天才把它拆開。

Philip畢業於一所老牌名校,校友多是名流紳士,Ball場衣香鬢影。今晚他心情特別好,比平常更開朗。無論對什麼人,在什麼地方,Philip都帶著一種easiness;他的舉手投足,有一種swift grace,這是一種從小浸淫出來的家教。

熱鬧過後,音樂奏起了Richard Marx的Right Here Waiting。Philip牽著我的手步進舞池,我們已很久沒有如此親密過。拖拖拉拉了這麼多年,誰也不願多走一步。然而,一生人中又能有多少個這樣的聖誕?

回家路上,我們愉快地談起昔日在倫敦讀書時的趣事,直至Philip微笑著問:「我能上來你家喝杯咖啡嗎?」就在我打算答應他的那一刻,竟然給我發現了他的座椅背上掛著一根十多吋長的頭髮!我以為自己眼花,揉揉眼睛再看,沒錯,的確是一條長髮,而且我肯定它並不是屬於我的!因為那明顯是一根做過負離子的直髮,而我的長髮卻是微曲的。

「你最近有把車借給別人麼?」我的頭腦竟如此清醒。

「No. Why?」Philip答。Damn it!這混蛋肯定曾跟什麼來歷不明的女人在車上纏綿吧!否則那根長髮又怎會丟在司機座位上?

我心頭火起。「今晚多得你,讓我有了這個非常難忘的平安夜,晚安。」我微笑著說,心裡卻想扭斷他的脖子。

Philip見我話走就走,十分愕然。但他未及開口,我已拂袖而去。我覺得自己很有型,至少沒有像王佳芝那樣敗給一個易先生。

回到家裡,我忽然感到肚餓,於是煮了個出前一丁。我以為我會哭,可是我沒有,我甚至不再怪責Philip。要怪,就怪我母親把我生得這樣聰明。

收音機在播著Silent Night,我邊聽邊吃著出前一丁,心裡感到異常平靜。(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 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

情陷夜中環

情陷夜中環

眾所周知,公司搞的所謂Christmas party,其實不過是老闆展現皇恩浩蕩的一場show。群眾也許是愚昧的,但也不至於因為老闆唱兩首歌或扮一下聖誕老人,就會被這等「忽然親民」的行為打動。

「女皇」作為公司的最高話事人,特別於今年的Christmas party穿了一件火紅Chanel,以宣示主權;又挑了全公司肚腩最小的男律師,兩人合跳了一支拉丁舞。說來奇怪,女人上了年紀又有了點錢,就會開始跳拉丁舞。大家最關心的,倒是「女皇」究竟付了多少學費。

看見三個大男人在台上拿著咪,唉,我就知道他們又要唱My Way,真要命!近五十歲的男人,滿腦子都是My Way。當我們看著老闆在台上載歌載舞,心裡都暗自希望這埸show快點結束。第一,這不是「歡樂滿東華」,我們沒有義務滿足老闆的表演慾;第二,在這種場合不能講是非,極度無癮;第三,blackberry整晚震完又震,電話響完又響,同時又要為「女皇」的拉丁舞吶喊助威,好大壓力。一散場,同事們就急不及待到蘭桂坊集隊。真正的Christmas party才正式開始!

午夜的蘭桂坊非常熱鬧。我們七個人開了四支Lynch-Bages,卻遲遲未見全公司酒量稱冠的Katie。

「K姐說隔鄰新搬來一個飛機師,她要趕回家裡煲湯。」我說。

「What?她又去煲迷湯?之前她不是在蘭桂坊搭上了一個美國水兵嗎?」Emma不屑地說。

「是啊,但她後來收到美國水兵的email,一看不得了!通篇都是grammatical mistakes!她覺得跟那個文盲交往下去實在太丟臉,把他飛了。」我解釋。

「Daisy,你的消息可真靈通啊!」同事們紛紛向我投以敬佩的目光。

「全都是從北京office聽來的。」我聳聳肩,呷一口紅酒。「那麼我在北京這個星期,香港發生過什麼大事?」

Sam開始陰陰濕濕地笑起來。「有呀!Keith和他的女秘書──」

「怎麼樣?」六個頭一起湊近來。

「有路。」

「Oh!He isn’t gay?」女同事尖叫。

「你有見過那麼鹹濕的基佬嗎?」Sam理直氣壯地反問。

男上司與女秘書的戀情,是同事們茶餘飯後的最佳笑料,並在有需要時落井下石。何況這個道貌岸然的Keith本來就犯眾憎!譬如當一班男同事在分享「馬交見聞」,他卻大談如何預防愛滋病!女同事們趁大減價到Landmark掃貨,他卻跑來跟你談什麼「堅尼系數」!

話又說回來,那傢伙與女秘書的姦情之所以被揭發,是因為一碗西洋菜豬骨湯。有天Sam嗅到一陣撲鼻的湯香,追蹤之下發現來自Keith的房間,房裡沒有人,但湯碗上的字條有女秘書寫著「趁熱飲」的溫馨提示。

「嘩!女秘書竟然親自煲湯!」我們尖叫。

「不,是從翠華買來的。」Sam說。

「Keith何不關上門?」我有點奇怪。

Sam的嘴角似笑非笑,神神秘秘。「你認為門是誰打開的?」

眾人思考了幾秒,然後同時發出「噢」的一聲。我們太遲鈍了,門當然是女秘書故意打開的!目的正是讓其他人看見那湯和字條。如此一來,她的「身份」就得到確定,以為有人「照顧」就會享有特權,可以推掉工作。

「Keith的老婆會不會去雜誌爆料?」同事們關切地問。

「笨蛋,你以為他是柯大班!除了我們幾個無聊人,誰會有興趣去看這小律師的姦情?」Sam這傢伙倒也有理。

零晨三時了,是時候回去。Sam因為明早八時飛北京,索性回公司小睡一會,直接從中環乘機鐵往機場。步出德己立街之際,我遠遠看見一男一女摟抱著上了計程車,那兩個身影好像很眼熟……Oh Jesus!那不就是Keith和他的女秘書!

「Daisy,幹嗎呆了?」同事們問。

我遲疑了一下,還是覺得不應趕盡殺絕。「沒什麼,大概認錯人了。」大家也就沒再追問下去。

我截了計程車,零晨三時的海底隧道擠得水洩不通。這些人何以將近天亮才回家?是要交際應酬?是在辦公室裡拚搏至深夜?還是因為根本不想回家?每個人都有寂寞的時候,包括Keith和他的女秘書。

電話的響聲劃破了沉默。是誰會在這麼晚send來SMS?想不到,竟然是Philip…… (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 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

Andy Warhol

Andy Warhol

偶然發現上司Eric的房間掛著一則「辦公室禱文」:

“Grant me the wisdom to hide the bodies of those people I had to kill today because they pissed me off, and help me to be careful of the toes I step on today, as they may be connected to the ass that I may have to kiss tomorrow.”

老實說,我的確嚇了一跳。一直以為Eric的交際手段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做「律政鴨」做得不易樂乎。今天才知原來他也需要「心靈雞湯」,表面風光,內裡滄桑。

我試過kick an ass,卻未試過kiss an ass。雖已活到二十八歲,在江湖也算是混了幾個年頭,但我心裡那點點殘留的童真,有時仍會驅使我去質疑kiss an ass這種行為的對錯。為了生存,為了利益,很多人都甘願親吻仇人的屁股。

到今天我還在問這個問題:究竟虛偽是不是錯的?為了得到一點好處而擦鞋是不是很cheap?說話太浮誇看起來是否會像個小丑?若是為了救國救港而kiss an ass,又算不算情操高尚?也許我太年輕,這些問題還未想得透。不過,倒是可以從美國藝術家Andy Warhol身上得到一點啟示。

美國作為世上最虛偽的國家,崇尚浮誇造作的American beauty。藝術家即是藝術家,Andy Warhol竟有本事從浮誇造作中看到美,並把其化成藝術。他是五十年代Pop Art的代表人物,當時藝術家們在廣告、漫畫書等流行文化中抽取題材,提倡雅俗共賞的藝術,認為藝術不應是高高在上,只有少數人看得懂的小眾文化。

自從Andy Warhol那幅色彩鮮艷的畫作《Mao》(毛澤東),被富商劉鑾雄以港幣一億三千多萬購下以後,相信這位藝術家的名字在香港人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象。Warhol還喜歡以瑪麗蓮夢露為題材,他的一幅《Orange Marilyn》,也曾在拍賣會中創下港幣一億二千多萬元的天價。為什麼這位藝術家那麼喜歡畫名星?因為他要表現的是美國人崇尚消費、熱愛追星,以明星的生活形態為指標的美式文化。

Andy Warhol是個有趣的人。他怎樣看虛偽與造作? “I love Los Angeles. I love Hollywood. They're beautiful. Everybody's plastic, but I love plastic. I want to be plastic.” 在他眼中,造作就是美,就是藝術。他甚至認為,在電影銀幕上看到演員所流露的情感,比現實世界來得更真實。當他被槍殺時,竟然還有心情拿起相機把自己破了的肚子拍下來!可見他是多麼此志不渝地相信鏡頭下的真實。

"Everyone will be famous for 15 minutes.” Andy Warhol早在六十年代,已預見傳媒的追捧可以令任何人閃電成名,然後迅速消失。由於這句話太聞名,令Warhol不斷被追問這句話的意義,把他煩死了,便胡亂把句子改成 “In the future 15 people will be famous” ,或 “In 15 minutes everybody will be famous.” 故意混淆視聽,作弄記者一番!

Andy Warhol的作品裡,從毛澤東、吸毒的明星到平凡的路人甲,都色彩奪目,漂亮迷人。在完美的包裝背後,一切的悲哀與醜陋都被深深的埋藏起來,也許真相要留待死亡那天才會被世人所發現,難怪他說:“Dying is the most embarrassing thing that can ever happen to you, because someone's got to take care of all your details.”(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 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

律政鴨

律政鴨

「來來來,林總,我敬您一杯!明天再陪您們到食樹皮樂園看碼頭老鼠!」Eric說得手舞足蹈,一口氣乾了手上那杯茅台,大陸豪客們都被他逗得心花怒放。這傢伙如果不做律師,大可以轉行去做鴨。

雖然Eric升做partner不過兩年,但他憑著一張油嘴和超凡的擦鞋功夫,早已在公司建立了舉足輕重的地位。其實他的普通話說得一塌糊塗,但勝在臉皮夠厚,表情生鬼,經常穿一件Cerruti大碼西裝,肚腩大得連鈕子也幾乎扣不上來,但那反而為他增添了幾分詼諧,也為他扮小丑搞氣氛帶來更大的方便。

早前一班大陸豪客來港,Eric發揮香港好客之道,向客人逐一介紹旅遊「景點」。

「來到香港,第一站當然是去MK。」他一本正經地說。一個女trainee好奇地問:「MK?是不是Mong Kok?」

「No no no!是Must Kara。」那傢伙蠱蠱惑惑的答。小女孩臉都紅了,今後她應該明白,一班男人在說話,女人最好不要插嘴,否則吃了虧無人可憐。「話又說回來,旺角也值得去逛一逛,那裡的『鮮考』中心,曾經是售賣人體藝術電影的集中地,聞名中外!呵呵呵呵……」

大陸客嘩然。「『性好』中心?不得了,連名字都那麼露骨!」

「不是『性好』,是『鮮考』!」說來說去說不明白,Eric隨手拾起一份聯交所的上市規則當廢紙,在上面寫著「信和」兩個大字。好了,終於真相大白!此人的普通話真是爛得不堪,但這樣胡鬧一番,氣氛也就熱鬧起來。在場的女同事有的尷尬,有的不屑,真是未見過世面!只有我Daisy在閒閒地讀一份FT。說鹹濕笑話是男人的溝通方式,是無分種族、跨越語言的國際話題。做女人的又何必趕盡殺絕?若硬是不許他們講,說不定會因為壓抑過度而弄成心理變態,這個世界的變態佬已經夠多了,無謂再多添幾個吧。

除了拉攏客人了得,Eric還有很多行為都令我大開眼界。譬如說,他每次到上海公幹都例必要到四季酒店附近的吳江路買老翻,那本來不足為奇,奇就奇在他回到酒店後發現老翻有問題,竟然還大條道理差遣四季酒店的職員替他去換貨!那是我Daisy見過最徹底的侵權行為。

成功的人都有點無賴的特徵。看透了這一點,失敗者也就不會太過自卑。無可否認,Eric拉客的確有一手,即使他對法律的知識近乎零,即使他常常對客人亂說一通後要我補鑊,也無損他在客戶心中的地位。當客人問及他不懂的事情,他甚至會假扮接電話,然後向我打個眼色,示意我收拾殘局。客人要尋開心的話,會找Eric;有正經事要辦,就直接找我。 “If you want anything said, ask a man. If you want something done, ask a woman.” 戴卓爾夫人憑這簡單的一句,就道破了世界的運作模式。

然而,並不是人人都受得了Eric這種處事方法。Keith是公司裡最勤力的律師,像一頭牛那樣賣命工作,偏偏就是太過老實,不懂包裝。有時候,最大的優點亦正正是最大的缺點,世事就是如此吊詭。Keith總是滿腹牢騷。「我們為公司做生做死,Eric那傢伙做過什麼?他憑什麼袋六百萬年薪?天天陪客飲酒唱K,似做鴨多過做律師吧!我就是看不過眼──」

「你以為做鴨好容易?」我忍不住打斷他的話。Keith大概沒料到我會有此一問,顯得有點錯愕,似懂非懂的望著我,就像我剛剛說了火星話似的,然後呆頭呆腦地繼續工作。我突然有個想法,究竟應該怎樣哄這笨蛋替我頂了手頭的兩單IPO…… (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

少壯派之死

少壯派之死
在中關村苦戰三日三夜,雙方終於簽妥這單PE deal。北京那班三十出頭的IT才俊,有本事從私募基金那裡弄來八億現款,難怪笑得比陳四萬還燦爛。
年輕才俊正在內地商界叱吒風雲。創造「阿里巴巴」神話的馬雲才四十三歲;中國新一代領導人標榜年輕;克林頓四十七歲就成為美國總統。只有我們香港,將近五十歲的民主黨人還被稱為「少壯派」!

事實上,「少壯派」不僅存在於民主黨,還充斥香港的各行各業。社會上的領導席位被生於五、六十年代,現年四、五十歲的一輩所壟斷。他們成長於香港遍地都是機會的時候,受惠於香港經濟騰飛和祖國開放的勢頭,稍為識兩個字就可以上位。當他們今天安逸地坐擁權力和財富,做牛做馬的卻是現在二、三十歲的一群。

香港是「老餅」的天下。他們指手劃腳,實務工作卻全由年輕人包辦。今天的香港是由三十歲的一代撐起來的,這是一個公開的秘密,當這代人全部死掉,香港就會完全喪失競爭力。「少壯派」之死,也就是「香港之死」。

「老餅」霸住個位死命不放,待我們這一輩終於挨出頭來,都差不多是時候入土為安。香港的上位之路,由鬥實力變成一個鬥長命的遊戲。結果,年輕人的創新意念、冒險精神與衝勁魄力,通通得不到發揮。說得明白一點,「老餅」阻住個地球轉,一步步將香港推入墳墓!
這並非危言聳聽,日本正是因為「老餅」當道而招致大禍。耶魯大學校長Professor Richard Levin發現日本企業的管理制度僵化,什麼都論資排輩。一個四十歲的世界級科學家也得仰人鼻息,因為撥款全掌握在六十五歲的阿伯手上!相反,能者居之的美式文化推動了美國的創意工業。「如果蘋果電腦、微軟和Google都是日本的企業,她還會面臨始自九十年代的衰退嗎?」教授一語道破。因此,他認為日本衰退的表面原因是企業負債與金融市場崩圍,但更核心的問題是日本人無法隨資訊革命起舞,因而在知識型經濟中被美國大幅拋離。

偉大的祖國有遠見,在「十一五規劃」中強調「自主創新」。但香港卻在走日本的舊路。回歸十年,除了急於認祖歸宗和去英國化,我看不到香港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文化有任何創新之處。不肯創新的城市注定死路一條。

為了解釋香港何以不斷走下坡,「老餅」於是搬出種種「威脅論」。上海、澳門、新加坡通通都是「威脅」。這種「妄想被迫害症」,令香港在推動民主、經濟、社會、文化各方面的發展都畏首畏尾。年輕人是不信什麼「威脅論」的。對我來說,從來只有我威脅人,沒有人威脅我。大不了痛痛快快打一場,怕什麼?

「老餅」也許忘了一點:生於七十年代的一輩雖沒見過六七暴動,但我們見過六四、見過回歸、見過沙士。我們不像九十年代出生的孩子,每天在電視上播一次國歌就被洗腦。你們所幹的勾當,我們心裡有數。

「Daisy,挨義氣啦,你知我遲早都會升你。」上司每次加重我的工作,都會機械式地重覆這句話。其實你是老闆,你只要吩咐一句我就要做。何必跟我說那堆廢話?有次我皮笑肉不笑地回敬他一句:「嘩!你『遲早』會升我?真是高興死了。」反正升職無望,命就得一條,你有本事的話大可以把我炒掉。

曾特首的「黃金十年」同樣動聽,卻與我無關。那只是一小撮人的「黃金十年」,沒有我的份兒。現今的香港讓年輕人出人頭地的機會少得可憐;但與此同時,社會對年輕一輩的要求卻不斷提高。譬如說,如果普通話只有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的水平,那就不要奢望會有哪間公司願意請你。

香港社會的upward mobility仍在,但今日的年輕一輩,必須比上一代付出十倍努力,再加上百倍運氣,才有出人頭地的一天,否則就只能一輩子當奴才。我能夠做的,就是「作最壞的打算,爭取最好的前途。」想不到,最後竟是毛澤東這句話最能表達我的心聲。看來我應該認真考慮發動「階級鬥爭」了。 (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

我要私奔

我要私奔!


我Daisy一生人最痛恨填表,尤其痛恨填寫聯交所的A1表格。幫忙做這單deal的trainee卻聲稱自己病了,我唯有硬著頭皮去完成這件厭惡性工作。無奈一看到那疊厚厚的表格,頭痛、耳鳴、手震等「少年柏金遜」的徵狀,通通跑出來。

美國女作家Gertrude Stein,唸大學時是著名心理學家William James的愛徒。一個風和日麗的春天下午,學校舉行哲學科期考。Gertrude Stein托著腮,看看窗外的風光,拿起筆來在試卷上寫道: “Dear Professor James, I am sorry but really I do not feel a bit like an examination paper in philosophy today.” 寫完便起身走人。第二天,她收到James送來的明信片: “I understand perfectly how you feel. I often feel like that myself.” 然後給了她全班最高分!

我也望望窗外的風景,發現香港的空氣已經污染得不成樣子,維港灰濛濛的一片,天空就像快要塌下來似的,我的心情糟透了,拿起筆來在聯交所的表格上憤筆疾書: “I am sorry but really I do not feel a bit like completing this silly form today.” 寫完後忍不住陰陰嘴笑,覺得自己很有點大作家的風範。聯交所應該這樣回覆:“I understand perfectly how you feel. I often feel like that myself.” 接著閃電批了這宗上市申請。我把這份表格舉起來,當名畫一樣欣賞,然後把它放進碎紙機,乖乖填過另一份。

在中環上班的人,是任性不出樣的,因為代價實在太高。一單deal動輒過百億,要是鬧情緒、耍花樣,我Daisy賣身也賠不起!所以,最「任性」的男人,還不過是瞞住老婆去滾?但他們往往小心得很,以免被老婆發現了要鬧離婚。離了婚,「偷食」就不過癮。至於女人就更加了無新意,最「任性」的女律師,也不過是與男友鬧翻了,就哭嚷著要離開傷心地,扮灑脫去London secondment半年。數月後,還不是再度裝出一副女強人的模樣,回到香港重頭上路?中環的癡男怨女,還是聽我Daisy奉勸一句:「身不由己,你玩唔起!」

是的,做人就是這般身不由己。如果可以的話,我也很想不顧一切地幹一件驚天地、泣鬼神的事,例如私奔,可惜沒有人邀請我。這就是我為何那麼狂熱地喜愛Becoming Jane這部電影的原因。

二十歲的Jane Austen相信愛情,父母卻期望她嫁個有錢人。她背棄父母的期望,戀上窮小子Tom Lefroy,兩人決定私奔。半路中途,Jane無意間發現Tom一家已到了窮途末路,私奔必會激怒他的舅舅,因而不再接濟他的弟妹。Jane心想,沒有理由為了兩人的快樂,要Tom全家攬住死。說到底,還不是錢作怪?她忍痛提出分手,Tom含淚問了一句: “What value would there be in life if we are not together?” 天呀!世上哪有女人能夠抗拒這個問題?但Jane還是毅然離開了,回頭看見Tom癡癡地望著她的背影,生離死別,遺憾終生。

戲院播出那一幕時,我嘩啦嘩啦地哭了起來,吵醒了鄰座那個正在打瞌睡的男孩。我很傷心,因為他們私奔不成,也因為他們根本沒有私奔,那不過是電影杜撰的情節罷了!歷史記載,Jane Austen與Tom Lefroy確曾相戀,但只是無疾而終的puppy love,當然也沒有私奔。不過,Jane Austen終生不嫁卻是真的,而Tom Lefroy後來當上愛爾蘭的首席大法官,並把大女兒命名為Jane也是事實。

在短暫的一生中,Jane Austen寫下六部文學巨著,全部都可以用「嫁個有錢人」來總結,這個主題在任何年代都能引發女讀者的共鳴,令她的小說歷二百年而不衰。在電影裡,Jane的父親說過一句意味深長的話: “Nothing destroys spirit like poverty.” 什麼轟烈的愛,都是過眼雲煙。

電話響了,是banker來電催我交功課。Shit!我竟完全忘了那份表格!還是趕快老老實實把它填好吧。桌上還有一大堆文件,看來今晚又要通頂了。(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  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

Linda

Linda

Linda從英國回港,對我來說是天大的事,原因是她堅持要住在我的家,害我足足花了兩星期去執拾房子。

能夠令我Daisy心悅誠服的女人,世間沒有幾個,Linda肯定是其中之一。單是以九十高齡乘坐十三小時飛機而面不改容,已教我佩服得五體投地。作為我的祖母,Linda堅持無時無刻都要表現得像個淑女,好為我樹立榜樣。譬如說,她認為一個淑女的房間應該一塵不染,整齊清潔,我卻從不執拾房間,並且嚴禁任何人替我執拾,以免破壞那Bohemian的不覊氣質。至於是否像個淑女,我倒是一點也不擔心。看我Daisy的舉止打扮,有誰會認為我不是淑女中的淑女?到高級餐廳吃飯,食物美味就夠了,誰會有興趣走進廚房去查看烹調的過程?

Linda很喜歡Ritz Carlton的Chater Lounge。沒有人陪伴她的時候,她甚至能獨個兒在那裡坐一整個下午。這個星期,反正不到零晨二時都不能下班,我便在午後從office溜出來,陪Linda high tea。她呷一口Earl Grey,開始談起她的威水史來。「Well,當年曾經有三個男人向我求婚。算命先生說,第一個男人做事最穩妥。如果他要走過一道橋,他會先踏在橋板上搖兩搖,確定安全了才走過去。最後我嫁了這個男人,他就是你的祖父。」

我曾把這事告訴Philip。他說:「那不是太笨了嗎?何不教唆另一個笨蛋先過橋,他死不了就證明安全啦!」這個無賴說不定還會過橋抽板。

Philip這番話,當然是萬萬不能告訴Linda。不過就算說了,她大概也聽不見,因為她已經徹底成為「聾耳陳」,無論你如何在她面前咆哮,她依然聽不進半句。有次伯父說:「我們應該替媽咪裝個助聽器。」冷不防Linda插嘴:「幹嗎裝助聽器?難道你以為我是聾的麼?」她的聽覺總在你出其不意的時候回來。另有一次,嬸嬸笑她的記性差,她冷笑一聲道:「至少我記得你嫁進我家時,仍然有條腰。」眾人笑得人仰馬翻,除了嬸嬸。

然而,Linda的記性的確已衰退得相當嚴重了,有時甚至認不得人。幸好作為她最favourite的孫女,她從來不曾忘記我。每次見面,她總是關切地問:「你的男朋友呢?」我指著旁邊的父親,Linda竟然認不出那是自己的兒子,跟父親握手,問他的名字。「梁朝偉。」我說。Linda高興得不得了。

看著她,有時候我會感到很難過。聽不到美妙的音樂,看不清電影和書本,山珍海錯食之無味,就連自己的過去都開始忘記。做人還有什麼意思?難道人老了,就只有等死的份兒?

在年老的歲月裡,Linda依然有她的執著。譬如說,她堅持早晚塗SKII,堅持每天祈禱,堅持愛她的丈夫,雖然他早在四十年前去世。有一年,我們全家一起回到上海的祖屋,兩個年幼的表弟蹦蹦跳跳,突然來了一隻飛蛾,給他們按在地上把玩。祖母大驚,說飛蛾可能是祖父的化身,必須尊重。當天晚上,我們被表弟的哭聲驚醒了,原來他在夢裡被祖父按在地上,用籐條狠狠教訓了一頓!

我知道,Linda是寂寞的。我們常勸她保持心境開朗,硬朗的她總會答:「廢話少講。九十歲就是九十歲,就算我保持二十歲的心境,我依然是九十歲。」

張學友從前有首歌:「Linda Linda, Linda Linda, 可不可不要走?」小時候,我每次聽到這首歌就會想起祖母。此刻她坐在我面前,是那麼實在,我不相信祖母會有離開我的一天。我不相信。(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

中女三級制

中女三級制

二十八歲這個年齡,常常令我感到很苦惱。二十多歲的女人,正處於「氣質真空期」。她們既已失去十幾歲少女的天真瀾漫,卻又未發展出三十歲後的成熟韻味。不論事業、愛情、家庭,二十多歲的女性仍在起步、探索、蘊釀。她們帶點殘留的純真,卻又開始學懂了勢利,莽莽撞撞,忐忐忑忑。

然而,正是這種蛻變中的不安,令很多四十歲以上的男人為之神魂顛倒。他們看著這些女子,彷彿回到從前,想起原來自己也曾經天真過,同時回憶起老婆還未變成黃面婆的青蔥歲月;相反,四十歲以上的女人最憎恨那些丫頭,表面上是怪她們待人處事不夠成熟,實際上是因為這些女孩擁有她們已失去的青春。

女人的一生,就是這樣不停的蛻變再蛻變。即使是「中女」,其實也分好幾個層次。經過一番觀察和研究,我總結出一套「中女三級制」:由三十歲起計,每五年升一級,分別為「初級中女」、「中級中女」和「高級中女」。至於四十五歲後,保養得宜的該喚她一聲「超級中女」,否則可統稱為「阿毛」。

吳彥祖曾在一個電視廣告中,很瀟灑地唸出這句台詞:「女人,就是值得縱,值得寵。」但世上有些女人,你看見她不會想寵她,只會想摑她兩巴!譬如說,某天在午飯時遇見一個「中級中女」。她老遠看見我和同檯的兩位男士,立即把聲線提高八度,很誇張地大喊「哈囉!」,谷盡一副「八萬笑容」(比「陳四萬」誇張一倍),笑得身子前翻後仰,眼尾和嘴角跑出一大串皺紋。我不知究竟有什麼好笑,只知道在那誇張的笑容背後,笑聲都是空空洞洞的,並非出自真心。

「中級中女」不斷訴說自己多麼繁忙。「上班啦、執屋啦、餵狗啦……」(只差未說「心跳啦、呼吸啦、吃飯啦……」)這些女人總愛在說話時拉著你的手臂,我無法用文字表達我有多麼厭惡那樣的行為。在公眾場所拉拉扯扯,只有二奶才會那樣做。最攞命的一招,是在道別後那回眸的一笑,保證讓你把那頓飯全部吐出來!

如果一個十六歲的小妹妹掛起一副燦爛笑容,高興起來拉著我的手臂,我會覺得她很天真,很可愛。但幾十歲人還來扮cute,只會令人覺得嘔心!請別誤會,這不是年齡歧視,我不過是認為每個人的行為舉止,都應該恰如其份。無論把「中女」喚作 “domestic engineer”,或乾脆喚一聲「師奶」,老了就是老了。面對現實吧!

話又說回來,為何這些女人要笑得那麼誇張?為何說話時要拉著人家的手臂?就是為了引人注意。她們自知青春不再,擔心自己已不是眾人的焦點,便有意無意間做出引人注目的行為,搏老命去保住女主角的位置。

在另一次飯局上,一個「高級中女」吱吱喳喳地讚自己的老公、自己個仔和自己隻狗,就像全世界死淨她「自己」,飯桌上的每一個人都被迫聆聽她的「幸福宣言」。Oh please!你老公有多壯健關我他媽的什麼事?我悶得發慌,用吃剩的士多啤梨汁在碟上畫著哈哈笑來打發時間。如果此刻神仙給我一個願望,我最希望把眼前這個女人毒啞。同檯的男士事後大叫「難頂」,我卻為那個女人感到悲哀。

身為女人,卻批評女人,我Daisy今天就讓大家見識了什麼叫「大義滅親」。不過,每次我有任何批評女性的言論,坊間都會謠傳「王迪詩是個男人,而且是上了年紀的男人」。這也難怪,我Daisy的確是too good to be true,有誰會相信如此年輕的女子,竟能說出那麼有智慧的話來?

「二字頭」這條路,我已經走了八年。在這些年頭裡,我闖過不少禍,信錯不少人。現在還願意相信人嗎?信,但我更信自己。Shit!這是不是蛻變成「中女」的先兆?(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

上海紀行(續)

上海紀行(續)

上回提到在上海進行的一單PE,因為美國佬和台灣客在談判桌上互拋浪頭,誰不知玩大咗,錯手弄垮了這單deal!我Daisy成了最大的得益者,因為原定舉行三天的會議,第一天就拉倒了,我便順理成章把剩下兩天據為己有。

跟我一樣計畫在上海多留兩天的Dennis,相約我一起到雍福會吃晚飯。此人是美國基金的VP,除了有錢之外一無是處。錢,我也會賺,用得著去貪男人的臭錢麼?若不是為了打探Philip的消息,我Daisy根本不屑朝他一眼!

雍福會這個地方,倒是很合我的心意。那是英國領事館的舊址,位於永福路200號,如今改裝成上海菜館。讀者們若有機會到上海,記住記住記住去一趟雍福會。孔雀綠色的雕花吊燈、久歷歲月的紅木走廊、舊式的Gucci梳化……我得承認,有時候我的確需要這種醉生夢死的浪漫,去平衡一下在中環上班的壓力。

能否享受美酒佳餚,有時還真要講一點緣份。譬如今次這單deal恰巧在秋天進行,又恰巧因為中途夭折而讓我多了兩天假期,就像冥冥中注定我和大閘蟹有個約會。我點了一隻陽澄湖大閘蟹,Dennis學「肥姐」要了六隻,我卻認為他這樣食蟹未免太cheap。極品的蟹,吃一隻就夠。若是為了填飽肚子,何必吃極品靚蟹?吃饅頭不也就成了麼?

鄰座一個年約六十的洋人,一邊津津有味地啜著蟹糕,一邊旁若無人地跟一個年輕上海女郎調情。

“Honey, do you want another Gucci?”老頭問。上海嗲妹妹嫣然一笑,不置可否,意味著除了Gucci,還想要LV、Prada和Burberry。

“I want you to stay in my villa.”老頭急不及待入正題。

“But your wife…”

“My wife? She will kill you if she finds out. That’s for sure. Oh God your skin is so beautiful…” 要命!老頭子以為那兒是「杜老誌」!我Daisy贈他四個字──老而彌堅。他以為所有中國女孩都很易上當,殊不知我國地大物博,不同省份的女子各有特色,他今次搭上了全中國最厲害的上海女人,注定無運行。

埋單時,老淫蟲向侍應宣告,自己是某國駐上海領事(不知是否可以打折?)。恕我不能在這裡公開國名,否則觸發外交風波,人家轉投陳水扁的懷抱,我豈不是成了千古罪人?那上海女郎說不定還是個特務!如果目標人物是梁朝偉飾演的易先生,演一下麥太太也無妨。《色.戒》上映已有一段日子了,今時今日還有女同事在談論梁朝偉的屁股。但對於眼前這個糟老頭,與其用美人計,不如乾脆一槍把他的腦袋打個開花。

次日我撇下Dennis,獨個兒到外灘的M on the Bund享受了一頓豐富的brunch。我坐在露天平台,外灘的風景盡收眼底。銀製的餐具上印有GR皇室標記,是英皇佐治六世的簡稱,即現任英女皇的父親。微小如餐具的事情也值得花心思,因為生活正是由許多小事情所組成的。

我喜歡收藏各種古董玩意,下午特意到東台路的舊貨市場轉了一圈,竟然給我在廢紙堆中找到一本1937年的National Geographic!二話不說便用二百塊錢買下這本舊雜誌。一個香港遊客忍不住說:「那個價錢,可以買四、五本新的了!」但對我來說,世上沒有昂貴與不昂貴,只有值得與不值得。


在上海的最後一晚,我和Dennis到外灘18號飲紅酒去了,試圖把握最後機會打探Philip的消息,真想不到這傢伙那麼口密。我們拿著酒杯走到露台,外灘的夜景真美……不知為何,我突然感到有點寂寞。天氣冷了,我的手在微微顫抖。Dennis奪下外套,靜靜地披在我的肩上。這傢伙不說話的時候,原來也不太討人厭……Damn it!一件風衣就把你征服了,Daisy呀Daisy,你什麼時候變得那麼沒出色?還是眼前這片醉生夢死的繁華把你迷惑了?(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

上海紀行(一)

當我步出上海浦東機場,天色已漸漸昏暗,冷風滲著刺骨的寒氣,我忙把衣領拉緊。一想到這兩天都要在台灣客指定的那間四星酒店度過,心裡就感到非常委屈。國際行的律師到上海公幹,住Four Seasons或Westin是最基本的待遇。台灣佬竟然連區區酒店費也吝惜,怪不得會出產一個貪「崇光禮劵」的第一夫人!

美國基金要入股這家上海的台資公司,雙方在價錢上已拉鋸了一輩子那麼久。今次來上海談判,美國MD親自出馬,帶同一個VP和一個analyst,對開戰作出了充分準備。台灣人心知不妙,特意在談判前安排了一頓晚飯,實行雞髀打人牙骹軟。

地點是王品台塑牛排。此店由台灣人開設,也在深圳和北京營業。據說,這家餐廳的牛排是用牛的第六至第八對肋骨,以香料腌浸兩日兩夜,再用高溫烘烤一個半小時,製成富有中式風味的全熟牛排,口碑極佳,我早就想試試看。

我們一行人來到位於長樂路錦江迪生商廈的王品台塑牛排。餐廳採用西式裝修,侍應通通穿上燕尾禮服,可惜無一合身,超大碼禮服在身上盪來盪去有點滑稽,但這種排場,不是正合暴發戶的口味嗎?

除了一個女會計師點了法式紅酒小羊排,其餘所有人都點了台塑牛排。頭盤包括香煎鵝肝,味道尚可。牛排出場前,侍應先送上酸梅冰沙,仿傚高級西餐在main course前送上sorbet。然後,台塑牛排出場了,我滿心期待,試了小小的一口……Jesus!果然名不虛傳!非常美味!雖然那「牛排」吃起來其實很像牛腩,但好吃的話就管不了那麼多。

美國人從未吃過這種中式製法的牛排,都覺得很新鮮。台灣佬以周董為首,見各人吃得津津有味,開始得意洋洋地自吹自擂,恃著自己叫「周董」,就當正自己是周杰倫。怪事就在這時發生了!侍應送來的水果盤,竟然插著一支特區區旗!我以為自己眼花,但見美國人的水果盤上也豎著美國旗。我和老外面面相覷,哭笑不得,周董卻非常滿意,得意地說:「只有外國貴賓才可以放國旗!」美國人皮笑肉不笑地說thank you。我心想,有種的話,何不在台灣人面前放支青天白日滿地紅旗?

更有趣的還有那宣傳單張,上面是這樣寫的:「商場多年,『乾杯、敬你』聽多了。的確『乾』了,但真的『敬』了嗎?那次相約,我說抱歉:生意不成,還讓您破費,這晚您為我點了王品台塑牛排,您說牛排連著一支長長的骨,像我們之間的長情──不止做生意,更做情意。」要命!虧他們想得出這種話。插國旗、做情意這等肉麻的事,全世界只有台灣人做得出,所以才有小馬哥露兩點去跑步。

這頓牛排的確非常美味,但台灣人以為一頓飯便可以統戰老外,也未免太過天真。次日一覺醒來,洋人已把甚麼台塑牛排忘得一乾二淨,令周董非常生氣。雙方就入股價錢僵持了老半天,見台灣人寸步不讓,美國人竟二話不說,拉隊走人,直奔酒店執拾行李。本來雙方只想擺出強硬姿態,玩一場show hand,誰不知今次玩大咗!

當台灣人還在痛罵列強的欺凌,我的腦海早已浮現出一隻又一隻鮮嫩的大閘蟹。原定舉行三天的會議,第一天就拉倒了,我已經決定把剩下的兩天據為己有。秋天來到上海,不大吃一頓名滿天下的陽澄湖大閘蟹,還對得住自己麼?

我正在想得出神,突然收到一個SMS。「雍福會的大閘蟹水準一流,有興趣同去試試嗎?」寄訊人正是坐在會議桌對面的Dennis,他此刻正像個白痴那樣情深款款對我微笑。同檯坐著還要SMS,我以為只有青春期的無知少男少女才會做出那種行為。哼,這傢伙恐怕是擔心會被我當面拒絕吧!

我對這傢伙向來無甚好感,但今次我卻答應了他的邀請。原因只有一個,他與Philip混得很熟,兩人曾在同一間investment bank工作,後來Dennis轉投基金公司搵真銀。不久前在蘭桂坊看見Philip這混蛋在泡鬼妹,我要趁此機會,向他身邊的豬朋狗友打探打探。

令我始料不及的是,那天晚上,竟然給我在雍福會撞破了一個外國領事的姦情……(待續)(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2007_10_01_archive.html#5724968749035683664

BOBOs in Paradise

BOBOS in Paradise


一個星期日的早上,我捲縮在軟綿綿的被窩裡。微風掀起了白紗窗簾,秋意濃了。

我從床上爬起來,伸一個懶腰,在露台的長椅上坐下,倒了一杯香檳當早餐。當我睡眼惺忪地看著酒杯裡的泡泡向上升,腦海裡忽然雜亂地湧現了好些片段──昨天與台灣幫談判破裂的情景,我一直當心那台灣女人會脫下鞋子向我飛擲過來……那夜在蘭桂坊遠遠看見Philip,那傢伙好像在泡鬼妹……

Jesus!怎麼一大清早便去想這些令人沮喪的事?我喝一口香檳,胃裡感到一陣透心的冰涼。星期日早上的蘭開夏道份外寧靜,我閉起眼睛,深深吸入一口秋天的空氣──人生縱有不如意的事,但能夠在一個秋天的早晨懶洋洋地嘆一杯香檳,做人還是挺不錯的。

說句老實話,在中環上班的,有誰不是拖著疲倦的身軀回家?但我亦經常提醒自己,錢是賺不完的。因此我重視生活的情趣,這一點很有bohemian的意味。有很長的一段時間,bohemian一直是藝術家和知識分子眼中很「潮」的生活方式。威爾斯國立歌劇院早前來港演出La bohème(《波希米亞生涯》),Joyce非常雀躍,要我一同去看。當然啦,我倆在求學時期都是最忠實的波希米亞主義者!數年前,我們還在London U一起過著無憂無慮的留學生涯,玩得天昏地暗;今天,Joyce在航空公司任公關,我則做了律師,各人為自己的事業衝刺。

今次同看La bohème,算是向我們的青春致敬。結果一如我所料,舞台上那亂七八糟的家居佈景是多麼的親切而熟悉!故事環繞1830年代巴黎拉丁區四位落魄不羈的藝術家,他們一窮二白,詩人甚至要燒掉自己的作品來取暖。然而,他們不會為沒錢交租而發愁,反以戲弄包租公為樂,生活得好不過癮。

La bohème是Puccini的傑作,按Henri Murger的小說Scènes de la vie de Bohème(英譯本書名為Bohemians of the Latin Quarter)改編而成。其實我比較喜歡讀小說,因為對白節奏輕快,充滿幽默感,對一班年輕人的心態描寫得相當細膩;Puccini的La bohème則主要環繞詩人Rodolfo與鄰家女孩Mimi的愛情。Mimi是個純真的女孩,她墮入愛河後,彷彿寒冬也變成了春天,甜蜜地唱著: “The first kiss of April is mine…” 但跟所有經典的愛情故事一樣,Mimi與Rodolfo這一對最終也逃不過「遺憾」兩個字,Mimi病死了,Rodolfo和一班朋友圍著她抱頭痛哭,這份愛情也因著死亡而推到了極致。

我邊看歌劇,一邊想起八十三年前在羅馬欣賞著同一齣歌劇的觀眾,正在陶醉於淒美的歌聲之際,突然有人衝進劇院,大聲宣布:「Puccini死了!」惡噩傳來,La bohème不唱了,改奏蕭邦的Funeral March,全場肅立。那情景一定比台上的歌劇更加戲劇化吧!

畢業後開始工作,投身bourgeois的行列,卻不願放棄bohemian對生活情趣的追求。取兩詞的首兩個字母而組成的BOBOS式生活,在歐美流行已久,近年風靡了中國的白領一族。表面看來,bohemian與bourgeois是兩個水火不容的概念,前者藐視世俗,率性而為,放浪不羈;後者腳踏實地,野心勃勃地追求成功,工作勤奮而貪得無厭。

David Brooks寫過一本BOBOS in Paradise,發現當今《紐約時報》的婚慶版,已不像五十年代那樣,盡是血統高貴的傳統望族,而是新一代掘起的「掠奪者」,包括律師、商人、銷售主管和狠下心來計算別人的專業人士。不過,BOBOS絕不是眼中只有臭錢的財主,他們將bohemian的創意和情趣,跟bourgeois重視能力和效率的概念結合。我Daisy早就說過,不同的價值觀其實可以並存,正如我人工高,不等於我貪錢;我錢多,不等於我無文化,兩者不一定互相對立。

現在BOBOS已經out了,如今流行的是LOHAS,代表Lifestyles of Health and Sustainability。不過,當LOHAS變成了樓盤的名字,如果我還告訴別人 “I’m a LOHAS”,聽起來豈不是像個笨蛋? (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2007_10_01_archive.html#5762067186977108775

千金落難記

千金落難記


「這條數,我無論如何不會負責!」女皇氣得頭頂冒煙,丟下那疊厚厚的賬單,拂袖而去。四對眼睛立即轉投junior partner Eric身上,看他如何處理這筆二百萬的爛賬。

Eric鬆開領帶,開始咆哮起來,其他人也跟著破口大罵,會議室很快吵得像個街市,只有一人是低頭不語的,那就是被罵的Cindy。她給招股書上的銀碼寫少了一個零,我們唯有趕緊在後天上市之前,請printer在招股書的錯誤位置上貼貼紙作修正。Printer開天殺價,要收二百萬。女皇講明不會承擔這條數,言下之意就是要Eric在他的年尾分賬中扣除,這單deal等於白做。

錢還是其次,貼貼紙是一件很丟臉的事,全世界都知道這間firm的律師出錯,有些賤人甚至會撕起那張貼紙,看看你原本寫錯些甚麼,幸災樂禍一番!

說句公道話,寫錯招股書的銀碼,對家律師也有責任,因為他們作為保薦人律師,須對招股書內容進行驗證。若不是Cindy連連闖禍,天天撞板,對家律師絕不敢聲大大推掉所有責任。

大家這樣不留情面地責罵Cindy,還有一個很殘酷的原因──她長得像卡通人物「史力加」。Cindy很胖,胖得像一艘航空母艦。Printer免費提供零食飲料,Cindy每次都毫不客氣地鯨吞數杯Haagen Dazs和大堆朱古力;到上海開會,她把人家的花生吃個清光,也把香港律師的顏面丟個清光,花生殼在會議桌上堆成一座壯觀的山丘,幾乎把同胞嚇暈。

其實呢,胖,罪不至死。但又胖又蠢,再加上不注重自己的儀容,就很難在地球上生存。聰明的讀者一定會問,以女皇的英明勢利,為何會聘請一個長得像「史力加」的女同事?那是因為「史力加」有強大的後台。Cindy的父親是一所百億上市公司的主席,她是由一位商界名人推薦來的。女皇當場答應,以為執到金。料她即使無甚貢獻,也不至於闖出甚麼禍來。萬萬想不到Cindy處處撞板,女皇深感懊悔,卻又不好把她辭退掉。

究竟這位千金小姐,為何不待在家裡呼喝傭人,反而要跑來這間鬼公司被人呼喝?「我要證明自己的能力!」這是Cindy的口號。曾蔭權競選連任時,Cindy改為用曾先生那句口號,還弄來兩支寫著「我要做好呢份工」的旗仔,插在那個封了塵的花瓶裡,讓公司裡的英國人拋下一個不屑的微笑。

Cindy不想靠父蔭,立志做律師證明自己的能力。雖然她現在已經證明了自己是不行的,但她肯定是全公司最勤力的員工,每天都工作至零晨三時,回家稍睡一會,早上七時又上班去了。問題是,她用了大部分時間去修改font size和鑽研合同的字眼,卻不去覆核招股書上重要的銀碼。每次上市限期逼近,Eric都會激動地向Cindy大叫:「你還在管那些font size有個屁用?」

天資和外貌是無藥可救了,但衣著打扮卻有起死回生之效。Cindy的衣著品味非常奇特,她試過穿米奇老鼠T-shirt上班,甚至穿超短迷你裙去開會。上星期,我們一班同事放工後結伴到蘭桂坊飲酒,Cindy竟然穿了一件旗袍!我不知她是否要扮王佳芝,只知道易先生看見她,也絕對提不起興趣。

女皇終於忍無可忍,責成我陪Cindy一起購買合適的衣服。起初,連我Daisy都感到束手無策,後來想想,Cindy有的是錢,有錢還怕買不到好衣服?我二話不說,把她拉到Hermès,挑了幾件款式簡單優雅的超大碼衣服,埋單計數七萬八;之後順便到Tiffany選了兩件首飾,再到Harvey Nichols買了化妝品。

當她穿上我為她添置的全副武裝,不但一點也不像「史力加」,甚至有點像前特首夫人董趙洪娉,女皇看了非常滿意,Cindy卻扁起一張嘴來埋怨我。「Daisy,我在一天內花了二十三萬!」我拍拍她的肩膀說:「比起那張二百萬的printer賬單,你這區區二十三萬算得了甚麼?」 (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2007_10_01_archive.html#8456931327616490630

風花雪月

風花雪月


「蘭開夏道」這個專欄,很多人看得咬牙切齒。是的,我曾經毫不留情地批評「北方佳麗」,並因此而開罪了至少五十萬個香港男人,背上「傷害中國人民感情」的罪名;在「以貌取人」等文裡,港男同樣被我嘲諷得好不狼狽。有人讀完這些文章後大呼過癮,也有人早上九點未到便寄來四千字的電郵,跟我爭論「北姑」的優點。這班人邊罵邊看,越罵越看,不知不覺成了本欄最hard core的讀者,我Daisy不知有多高興!

「說到底,做人何必那麼沈重?」──這是我打從第一篇文章便提倡的生活態度,也是「蘭開夏道」誕生的原因。對於那些被本欄冒犯了的弱小心靈,除了建議他們看看心理醫生,我亦鼓勵他們參考一下這種生活態度。我的職業是事務律師,抱負是吃喝玩樂。轟轟烈烈地玩過一場,才算不枉此生。我是個享受生活、熱愛藝術的Bourgeois Bohemian。

昨日興致到,翻開在布魯塞爾旅遊時買來的畫冊,仔細打量The Fall of Icarus這幅畫,心裡一邊盤算是否應該放了手上的三隻窩輪。

我是個沒有耐性的人,炒股票從來只炒窩輪,卻沒有忘記Icarus。有時世事就是如此離奇,誰會想到這個希臘神話裡的小男孩,竟會在現代金融界闖出了名堂?話說他跟父親逃獄出來,看見光芒四射的太陽,興奮得不得了,一支箭的朝太陽飛去,卻忘了身上的翅膀是用蠟和羽毛造的,太陽的熱力終把他的翅膀溶化,Icarus狼狽墮海。牛市中的股民也就常被警告,炒還炒,切勿得意忘形,以免落得Icarus的下場。

The Fall of Icarus這幅畫,我看過一百次了,愛不釋手。作畫者Bruegel是一位我非常喜愛的畫家。何解?因為他夠寸!雖說Icarus是主角,但他在畫中竟連個背影也沒有出現過,你看到的,只有他墮海後僅僅浮出水面的一雙腳!那孩子快淹死了,在旁的漁夫竟然繼續釣魚,農夫繼續耕田,牧人繼續趕羊,對他人的死活莫不關心。各人依舊幹活,地球依然在轉,Who cares?畫家當然也在告誡世人,不要像Icarus那樣得意忘形,否則自作自受,無人可憐!

如果單純因為一幅畫很美而喜歡它,這份鍾愛往往很快消逝;正如再漂亮的女人,也會有看膩的一天。所以我Daisy經常強調,就算做花瓶,都要做個有腦的花瓶。

藝術也一樣。看一幅畫,需要了解它的內涵,才會看得過癮。而要了解一幅畫的內涵,就必須把它放在它所屬的社會背景。每幅畫都有它的歷史地位,是時代的產物。譬如說,十六世紀的歐洲人仍然活在宗教的巨大影響下,Bruegel目睹當時教會的無知,因而畫了The Blind Leading the Blind,諷刺愚昧的教會領導愚昧的人,大家攬住一齊死!

藝術家並不一定孤芳自賞,優秀的創作其實可以很實用。法國中部的Chateau de Chambord是文藝復興時期的經典建築,這座城堡內有道「螺旋雙梯」,上落樓梯時,只會看到對方,卻不會碰個正著,作用是避免王后與皇帝的情婦相遇的尷尬!想出這條絕世好橋的天才,就是鼎鼎有名的達文西。這座城堡還有個非常貼切的中文譯名,叫「香波堡」。如果Must Kara裝了「螺旋雙梯」,當日朱處長就不會與記者們撞個正著!

香港是否文化沙漠?香港人是否不愛藝術?我看也用不著那麼悲觀。閣下願意花時間閱讀本文,已經證明你是個相當有文化的人。 (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2007_10_01_archive.html#964775532741538938

性格決定命運

性格決定命運


我戴上太陽眼鏡,翻起衣領,趁沒人看見,飛快閃進後巷找盲公陳。

任何人突然做出算命、信教、加入法輪功之類的行為,往往是因為人生出現了某種危機。是的,我最近的確遇上了一點麻煩。我Daisy天不怕地不怕,生平只怕兩種人。第一,黑社會;第二,瘋子。因為這兩種人都是不受法律管制的。

「小姐,你甚麼都不用說,我已經知道你今天為甚麼來找我。我肯定你不是為錢,就是為男人。」這盲公陳跟我一樣戴副墨鏡,自以為猜中我的來意,陰陰嘴笑,沾沾自喜。

我壓低聲線對他說:「我……我被人跟蹤!有個男人天天在公司樓下等我,我天天收到沒有署名的玫瑰花,好變態!你快快幫我占卦,看我甚麼時候可以擺脫這個瘋子?」

盲公陳閒閒地托一托墨鏡,沒好氣的說:「不好意思,瘋的傻的,我唔包。」

我心裡很不是味兒,他還要火上加油,贈我一句:「小姐,你有祖宗庇蔭,錦衣玉食,但命帶桃花,生性刁蠻──」

「這還用你來告訴我嗎?」不待他把廢話說完,我轉身就走。

是的,我承認我有點迷信。但從事金融業的,說穿了就是「撈偏」。而我們這些專做 IPO 和 M&A 的律師,是金融業的寄生蟲,所以也算是半個「撈偏」。「撈偏」風險大,今日不知明日事,缺乏安全感,人又怎可能不迷信?而且世上實在有太多光怪陸離的人和事,有時根本無法用常理去解釋,把這些事歸咎超自然力量,總算在心理上有個交代。

在我任職的律師行,有一棵掌控全公司命脈的風水樹。據說,這樹生長茂盛的時候,公司賺到盆滿砵滿;葉黃枯瘦那幾年,生意則一落千丈。「女皇」作為大中華區話事人,當然把這棵樹奉若神明,如珠如寶。有次我還差點被她房門口的地毯絆倒,竟給我發現那毯子下藏著兩個銅錢!

去年,「女皇」怒炒了一個女律師。就在她離職翌日,風水樹突然離奇枯萎!接著,公司爆冷輸了兩單生意給一些無厘頭律師行,「女皇」幾乎在同一時間病倒。究竟是她氣出了病,還是風水樹的枯竭破壞了龍脈,就不得而知。可是,不少同事都發現自從那位女律師離職,風水樹開始傳出陣陣一比九十九的氣味。

篤信風水,為的是趨吉避凶。但一個人的成就,50 % 取決於運氣,45 % 取決於性格,能力最多只佔 5 %。如果說風水有助加強運氣,那風水最多只能幫到一半,另一半要看性格。有種人無時無刻都在抱怨,覺得全世界欠了自己,自我中心到了極點,除了指責老闆無能,慨嘆自己懷才不遇,其餘時間大概都用來幻想自己征服宇宙。簡而言之──唔化。

「化」,是甚麼意思?就是面對現實,並在苦難的現實中,盡力把手上的優勢發揮到極致。譬如說,有幸被朱處長看中的Coco,在胸前裝上兩個籃球,有人說嘔心,有人罵低俗。但請不要忘記,她是雞,做雞不去隆胸,難道要她去研究莎士比亞?Coco化了,既然選擇了「出來做」,就要做好呢份工。今天,Coco成了業界翹楚,好像還要進軍電影界。性格決定了她的命運。

信盲公陳,不如信自己。 (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2007_09_01_archive.html#8126921194147545688

九月趕吃唐僧肉

九月趕吃唐僧肉


週末,我到IFC Mall進行精神排毒(購物)。剛從Miu Miu出來就有人大喊「Daisy Daisy!」,我裝作沒聽見,快步往前走,因為我的仇人與愛人一樣多,據說尋仇的人會先喊出目標人物的名字,確定沒有「點錯相」才下手。

終於,一個師奶氣急敗壞地追上來,是Elsie,曾合作過一兩次的會計師。半年沒見,她的身形又暴漲了一個碼。今天她心情靚絕,手上一袋二袋,非常風騷。

「哎呀Daisy,怎麼不覆我email?你一定要來我的婚禮呀!」這個女人嫁得出,神奇過摩西過紅海。結婚在即,她竟連半點修身的意圖也沒有。女作家三毛有句至理名言:「男人──百分之八十的那類男人,潛意識裡只有兩樣東西──自尊心和虛榮心。能夠掌握到這種心理,叫一個驕傲的大男人站起來、坐下去,都容易得很。」在婚禮上拖著一艘「航空母艦」,你教這個男人的面子往哪裡放?又如何能夠管理好他的自尊心和虛榮心?再說,邀請客人參加婚禮,怎能發一封 “To All” 的電郵就了事?發請帖,或至少通個電話,是做人最基本的禮貌。要不是聞說Philip也會出席,我Daisy睬你都傻。

下午三時,一對新人在中環大會堂註冊。新郎一出現,我當場嚇了一跳。他穿了一件繡滿銀線的morning coat,配白bow tie和黑西褲。這套衣服,可以穿去深圳登台,可以穿去「殘酷一叮」,卻萬萬不能穿來出席自己的婚禮。為了慳錢而去金都商場造衫,fine,錯就錯在讓人一眼就看穿那是金都出品,而且他的衣服配搭錯漏百出。

首先,禮服分日間禮服和晚禮服兩種,以下午六時為晝夜的分界線。下午六時前,男士可以在隆重的場合穿morning dress,它包括一件黑色「蟬形」morning coat、深灰色條紋長褲、淺灰或象牙色背心、配黑色綁帶Oxford shoes;由上衣、背心到長褲全是灰色亦可。除非送殯,否則不能穿黑色背心。從前,男士們也會戴禮帽,但現今已趨簡化,戴上禮帽可能會被笑稱為「長腿叔叔」。銀灰色tie是morning dress的首選,像這位新郎那樣打bow tie是錯的,因為那應該在六時後配晚禮服時才穿戴。想學穿最正統的morning dress,不妨以小泉純一郎或其他日本官員、議員為參考對象。日本人在認錯方面比較遲鈍,但對穿衣禮儀,卻比西方人還要嚴謹。

晚上的飲宴,新郎穿一件火柴盒形的禮服,繫上白bow tie,害我差點把他錯認為侍應生。請注意,白bow tie不是隨便戴的,只能在穿燕尾禮服時配戴。“White tie” 屬最高規格的場合,國宴、一等勳的授勳儀式、諾貝爾獎頒獎禮都要求穿 “white tie”。

“Black tie” 則包括黑色bow tie(現在也有人戴不同顏色或花款的bow tie),配黑色鑲有絲絹翻領的上衣,無燕尾,襯黑色鑲邊長褲,單襟西裝要配上腰封(cummerbund),拜託不要穿皮帶。有人會在夏天穿白色的禮服上衣,例如何鴻燊博士,這是可以的,但褲子卻不能同時是白色。此外,不論 “white tie” 還是 “black tie”,恤衫上的所有衣鈕都應該換上金屬鈕釦,不能用膠鈕。在那黑色的禮服衣袖下,微微露出閃亮的袖口鈕,配上那純白色的恤衫衣袖,在我看來非常性感。對我來說,「性感」是一件很subtle的事。

“Black tie” 有個名字叫「踢死兔」(tuxedo),美國人聲稱這種服裝於1886年首次出現在紐約「踢死兔公園」(Tuxedo Park),歐洲人卻笑言,那不過是他們平日穿的smoking jacket。

我漫不經意地用眼尾掃了一圈,還未見Philip的蹤影,心裡泛起了點點失落。這時,Janet前來跟我打招呼,把一張請帖塞進我的手裡。「Daisy,我要結婚了!」這已是我今個月收到的第三張請帖。

原來仍有不少女士吃得起唐僧肉,可喜可賀。 (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2007_09_01_archive.html#3803065482255177752

天國的階梯

天國的階梯


每間公司都有一個「女皇」,我任職的律師行也不例外。當我還未戒奶,「女皇」已經崛起,三十出頭就升做equity partner,隻手遮天,成為法律界的奇葩。她每日戴著鵪鶉蛋般大的鑽石戒指,從山頂獨立屋到中環上班。毛主席說,女人可以「撐起半邊天」,我們一班小職員也就向毛主席學習,「女皇揮手我前進」。

說句老實話,我生平最怕女上司。小氣、情緒化、妒忌心重……全都是女人的特徵,相信沒有人會比我Daisy更有資格作出這個評論。一個女上司可以原諒一個無能的女下屬,卻無法原諒一個比她漂亮的女下屬。正因如此,在「女皇」的統治下,我在這間公司注定無運行,但我卻一點也不介意,依舊每天穿著Armani套裝和高跟鞋,大搖大擺地在公司裡橫行。「女皇」對我大呼小叫,我也只會怪她荷爾蒙失調,絲毫沒有放在心上,因為我知道即使眼下吃了虧,但在百分之九十九的情況下,漂亮要比不漂亮著數得多。

「女皇」到了今時今日,算是在她的事業階梯上爬到了頂峰。像我這樣能夠考入國際律師行的人,若非擁有優秀的學歷,就是憑藉父母的人脈關係或祖宗的庇蔭,因此,國際行大都人才濟濟;就像八十年代的大富豪夜總會,美女如雲。諷刺的是,我們這班律師的命運竟然也跟大富豪的小姐出奇地相似,同樣只有三條路可以行。

第一,全心全意做好呢份工,直至升做媽咪,那便不用親自服務客人,只需湊女湊客;就像「女皇」,一直留守在這間國際律師行,直至升為合夥人,自己不用落手落腳做deal,只需招攬生意,而收入當然教一個普通律師望塵莫及。

如果說,「最好能夠在國際律師行做合夥人」,就等如說「最好我的父親是李嘉誠」。可惜,上天只特別眷顧了Victor和Richard。受惠於內地經濟起飛,國際律師行在八、九十年代大舉擴充業務,略懂中文的律師都有機會上位,時勢造英雄。時至今日,擴充的速度已遠遜當年。這條事業的階梯,就好比女人的一生。一般而言,晉升為合夥人需要七至十年的年資,若三十五歲前未能升做partner,那就這輩子都別再奢望好了;正如三十五歲仍未嫁得出的女人,覓得好老公的機會小得可憐。

若然認為湊女湊客這種工作太令人厭惡,平日就得盡量向客人拋眉弄眼,施展渾身解數博被人「包」;同樣也有律師努力取悅bankers,博被投資銀行羅致做in-house counsel,那就可以結束迎送生涯,埋街飲井水,今後只招呼一個客人。

在大富豪混久了,若找不到男人包養,又未能升做媽咪,該怎麼辦?那就只剩第三條路──轉去較小的場所工作。所以,即使在「女皇」的管治下無運行,我大可以轉到投資銀行做in-house counsel,或轉投另一間規模較小的律師行,由於我具備在國際律師行工作的經驗,在細行會比其他人更優勝,晉升機會自然也較多。

至於我們的客人──bankers,表面看似風光,但他們的命運其實與「小長今」差不多。所有預備宮女都要通過考試,升格成為國花宮女,才有資格成為中宮殿的水剌宮女。Bankers也一樣,初入行先做三年analyst,合格才可升做associate(MBA畢業生一般可直入做associate),順利的話,再做三年vice president,就有機會晉升為executive director,至於最終能否升做managing director,就要看你個人的造化了。不過,行內競爭非常激烈,盡是洪水猛獸,有人連analyst那一關都挨不過就已被踢出局了。這個「三年又三年」的遊戲,不是人人玩得起。

很多人花上大半生,在事業的階梯上奮力向上爬。在這條漫長的階梯上偶爾向下望,也難免會頭暈暈、腳仔軟。天天都搏老命,究竟這道階梯是否在引領人早登天國?無奈半路中途,「爬梯難下」。正因如此,在「天國的階梯」上,盡是一臉茫然的攀爬者。 (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2007_09_01_archive.html#9086075183385316862

椰子樹下

椰子樹下

上司 Eric 呷一口減肥茶,蠱蠱惑惑地說:「Daisy,剛剛pitch到一單M&A,日本人要收購海南島一個度假區。知你喜歡陽光海灘,這單deal簡直為你度身訂造。」

我抗議:「Eric,我手頭上已經有兩單M&A和三單 IPO,有兩單還快要上市,做到人仰馬翻,哪裡還有時間──」

「哈哈哈哈,所以我話你叻女!無問題,我再調多一個trainee來幫你。」這傢伙最會「耍太極」,我無話可說。

次日清早,我十萬個不願意地來到機場。在那個擠滿人的 VIP lounge 裡,遠遠看見Eric全神貫注地用blackberry打電郵,肥胖的手指在按鍵上閃來閃去,七情上面。這麼賣力,難怪三十六歲便升做partner,年薪六百萬。待我來到他跟前,才看清楚他手上拿著的根本不是 blackberry,而是一部遊戲機!

不知海南島是否發現了金礦,全世界都要趕到那地方去,就連 business class 也人頭湧湧。人家都在讀 Financial Times 和 Asian Wall Street Journal,Eric卻死命抱住那部遊戲機不放,玩得咬牙切齒,真丟臉。我唯有將一份FT舉得高高的,用來遮住自己的臉。

剛下機便感到熱氣迫人。我撐一把 James Smith & Sons 櫻桃木傘,架上太陽眼鏡,風華絕代地步出機場,竟然立即湧來了一群泰國人,嘰嘰呱呱的七嘴八舌,我花了點時間才聽清楚他們說的其實是普通話,這些同胞全是來搶生意的出租車司機。

為了省時,我特意挑了離機場只六分鐘車程的 Holiday Inn,也因為路程短而省得安排酒店的limousine。沒想到,那些穿著夏老威、頭戴草帽的出租車司機,竟然開價四十元人民幣。我的外表看來溫純,但我可不是羊牯。六分鐘車程收四十塊錢,你以為你那部是 London cab?我沒有心情講價,只隨口還價三十元。司機假裝抱怨幾句,就飛快拉著我們上車,嘴角暗露笑意,大概很高興遇上兩個笨蛋。

一路上,右邊是一間接一間的酒店,左邊種滿椰子樹,樹後面是一片延綿不盡的沙灘,天空藍得像經過電腦加工。偶爾看看這樣的風景,倒也令人心情舒暢。

「是第一次來海南島嗎?」司機問。

「不,已經來過好幾次,島上每一處景點我都看過,謝謝。」我撒謊,免得他當我們是遊客,不斷推銷旅遊產品。

從倒後鏡裡,可以看到司機的眼裡閃過一刻失望,但隨即重整旗鼓,露出一副「四萬」笑容。「小姐,一看便知你優秀。」那是我有生以來聽過最肉麻的奉承話,我連毛管也豎起來。看來這傢伙的推銷大計快要開展了。

「前面再走十五分鐘,有家賣珍珠的店子,你只要進去逛一圈,甚麼都不用買,我就可以獲得十塊錢的佣金了。」見我不答,又催了三、四次。

「那麼,如果我進去三次,就不用付你車費了,對不對?」他冷不防我會有此一問,呆了半晌,但很快又改變策略。「讓我告訴你吧,其實那是黑店,賣的全是假貨。你看,我是個老實人呀!你要買真正的上等貨嗎?前面不遠有家店子,我要他們給你打折。」

「對,你是老實人。我們去一趟公安局,舉報那家黑店,你來做證人。」他把草帽拉低了一點,默然不語。我又說:「最近國家加大力度打假,你不要盡點綿力麼?」

才五分鐘便到達酒店。聰明的讀者一定已經發現,Eric全程都沒有發言。事實上,他在上車後五秒鐘已經呼呼大睡,現在我得用力把他搖醒。司機轉過身來,滿臉不悅地說:「你們香港女孩真厲害!」

我托一托太陽鏡,露出一個意味深長的微笑。「遇上你,不厲害不行。」心裡一邊盤算著如何應付日本人。 (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2007_09_01_archive.html#787739514368976076

初戀

雨總是下個不停。過多的無為爭拗和意氣用事,終於令這份上市申請無法在死線前呈送聯交所。會議室內,律師們和investment bankers都因為通宵工作而疲態盡露,難得兩個北京來的律師,還有精力在上機前趕到LV掃貨。

「究竟我為甚麼要做律師?」喝完今早第三杯Latte,我突然清醒得自我反省起來。想了半天,終於想起了一個人。

「Daisy,記住,做律師最緊要有承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窮人無錢請律師,我就去為他們申張正義,不收錢。」他是我哥哥的朋友,比我大上十多年,是大律師。中六那年的一個黃昏,我打完Hockey,披頭散髮地回到家裡,累得躺在梳化上倒頭大睡。朦朧間,我看見露台上有兩個高大的身影,在金黃的斜陽裡像兩個巨人,站在右邊的是我哥哥,而左邊那人正搖晃著手上的紅酒,向我微笑……我看不清他的臉,但不知怎的,我的心突然跳得很厲害。

他請我到Vong吃晚飯,補祝我的十七歲生日。跟一個年紀比自己大很多的男人在一起,總使我有種淡淡的喜悅,彷彿是一種虛榮心的滿足。那天晚上,他駕著他的銀灰色寶馬送我回家。我望著身旁的他,看見他雙手握著軚盤,卻不像一個駕駛者,而像一個正在眺望遠方彼岸的海員,我覺得我在看著一個偉人。那一刻,我愛上了他。

我在大學選修法律,希望畢業後做大律師,像他一樣為民請命。萬萬料不到在畢業那年,我從師兄們的口中聽到一個消息:那位被我視為偶像的「正義大律師」竟盜用了他人的長途電話密碼,打了兩萬多元長途電話到深圳!這件事很快傳遍法律界,他被逐出了chambers。不過,大家倒是比較關心他在深圳的活動。而我,當然無法接受心中的「英雄」原來只是個貪小便宜的嫖客!我Daisy一世英明,那簡直是我一生人最大的污點。

我呷一口咖啡,嘗試去回憶那人的模樣,卻無論如何也想不起來。我想起村上春樹的《挪威的森林》,人到中年的男主角,回憶起年少時的戀人直子。直子長得美麗脫俗,卻患有精神病。直子對他別無所求,只囑咐他說:「你要記住我,永遠記住我。」當時,男主角不明白直子何以這樣說,因為他認為自己這一輩子都不可能忘記這個女孩。許多年過去了,直子也自殺死了,男主角努力地從回憶中尋找直子,卻發現直子在他腦海裡的印象已經非常模糊。那一刻,他終於明白直子為甚麼要求他要「記住我,永遠記住我」。

這就說明了,時間可以改變一切。十七歲的時候,我覺得那個比我大十多年的男人甚麼都懂,現在我知道他懂個屁。如果現在有個中年男人含情脈脈地對我說:「Daisy,記住,做律師最緊要有承擔!」我會建議他入青山驗一驗。

我選擇了做事務律師,專替企業搞上市,也做一些M&A和Private Equity的deal。賺的都是「開心錢」,何樂而不為?George Orwell早在《動物農莊》裡揭穿了: “All animals are equal. But some are more equal than the others.” 打官司從來都是有錢人的玩意。「不收費的正義大律師」,well,還是等我發了達才做吧。
天空仍是灰濛濛的,看來還會下一陣子雨。忽然有點想念Vong的法國菜,便撐一把傘,步行去不遠的Mandarin。來到門口,才想起Vong已經不在了。Never mind,反正來到,就順便在Mandarin做個spa。(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2007_09_01_archive.html#7712617488783214907

港女為何嫁不出?

港女為何嫁不出?

上期寫「捍衛中環價值」,沒想到竟引來中環人這麼大的迴響,王迪詩的電郵信箱迅速爆滿,有讀者更提議發起「捍衛中環價值大聯盟」。不過,一提起「大聯盟」,我就想起「鮮肉大聯盟」、「倒董大聯盟」、「負資產業主大聯盟」。要捍衛中環價值的話,我看還是 subtle 一點比較恰當。

比捍衛中環價值來得更迫切的,是香港女人「滯銷」的問題。近期我公司裏最多人關心的,並不是誰在股市波動中壯烈犧牲,也不是中央何時再放行H股公司來港,而是即將從倫敦調回香港的單身男同事。由於我在倫敦 secondment 時與他共事過,這一陣子,總有女同事鬼鬼祟祟地溜進我間房,兩眼發光地問:「Daisy Daisy,聽聞那個從London調來的男同事,有七分似吳彥祖,真唔真?」我用了最大的想像力,最後還是無能為力地說:「似,你閉上眼睛時最似。」我希望,當時我的嘴角沒有流露出過份的不屑。

為何香港女人會「滯銷」?過去曾經有學者、社工、風水佬從N個角度去分析過,甚至有人在網上成立了「港女災難應變中心」,企圖力挽狂瀾。今日我Daisy就用兩個經濟學的概念,去解釋這個社會現象。

第一,Demand & Supply。統計處最近發表報告,指出目前男性的人口只是比女性略少,還未到窮途末路;但男性的數目正不斷萎縮,三十年後,每十個女人只有七個男人,適婚年齡的情況更糟糕,可能會出現五女爭三男的現象!如果女多男少是基於自然出生率,就是天意,無話可說。

我要說的是第二個經濟學概念──Substitutes。很多人都認為港女嫁不出,是因為香港男人都跑到內地娶妻。但在定下這個假設之前,我們先要搞清楚香港女性與內地女性是否Substitutes?坦白講,欣賞我的男人,根本不會喜歡內地女性;鍾情北方佳麗的男人,也不會對我感興趣。如果你既喜愛北方佳麗,同時又喜歡我,我會第一時間跟你反面。 由此可見,兩地女性並不是替代品,而是屬於兩個完全不同的市場,河水不犯井水,不存在互相競爭。

那唯有歸咎香港女孩子眼角高,不肯降低身價,不願面對現實,最終自食其果。但究竟是香港女人高傲,還是香港男人自卑?To be honest,世上哪有女人不想吃唐僧肉?問題是,吃不到唐僧肉,就要連豬八戒也不放過嗎?為求促銷而自貶身價,失去自我,只會連最低檔的男人也看不起你。低層次競逐,有甚麼意思?

公司裏一個男律師曾對我展開熱烈追求,我發誓沒有歧視他比我矮,沒有嘲笑他連一本莎士比亞也未讀過。然而,每次當我看見他卑躬屈膝地奉承老闆,為了上位而甘願做個小丑,總會令我想起李柱銘多年前在慈善英語粵劇中飾演的公公, “Other people have four seasons, I have only three!” 一個沒有春天的男人,你還愛不愛?不愛的話,又算不算眼角高?

為了解決男女比例失衡的問題,有人提出「一夫多妻」制,簡直是趁火打劫。對此,我只有冷笑一聲。與其愁眉苦臉地與幾個女人去分享一個男人,女士們可能會寧願學朱處長那樣,花點錢去唱卡拉OK,至少要溫柔有溫柔,要粗獷有粗獷。最重要的是,這點錢,香港女人花得起。 (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2007_08_01_archive.html#2389782165060718009

捍衛中環價值!

捍衛中環價值!

最近香港流行講「保育」,「中環價值」無端端成了箭靶,被指為沒有深度、唯利是圖、與人文價值相矛盾、是拆走天星與皇后的罪魁禍首……總之罄竹難書。我Daisy身為中環的中堅份子,覺得有必要站出來捍衛一下。

近年香港人有個毛病,凡事喜歡搞對立。誰說有了中環價值,就不可以有深水埗價值?其實兩者沒有必要你死我活的互相排斥,就正如我人工高,不等於我貪錢;我錢多,不等於我無文化;我長得漂亮,不代表我無內涵;我說得一口流利英語,不等於我不愛國。

在中環,每天為了「做好呢份工」而拚搏的人,比比皆是。八月一日,夜幕低垂,我在office忙得頭昏腦脹,忽然想起皇后碼頭已於當天下午被清拆。我放下手頭的工作,緩緩地走到皇后碼頭,在「遺址」旁邊的人群裡,有長毛和梁文道;在慷慨激昂的青年面前,警察們正在鐵馬後木無表情地站著。那一刻,我驀地回首,只見IFC、Jardine House等大廈一片燈火通明,我想起正在那裡埋頭苦幹的同事。在這些商業大廈裡,有多少人埋葬了自己的青春?有多少女人為了燃亮午夜中環的燈火而嫁不出去?又有多少父母犧牲了天倫之樂?而我,甘願冒著皮膚過早衰老的危險,一星期內穿梭北京、上海、重慶三地,零晨三時開conference call與美國佬廝殺。若不是有班傻瓜,此志不渝地守住中環,香港不可能有今日這個局面。最近有個朋友,將生意基地從英國搬到香港,他在英國請律師做一單deal需要三星期;但在香港,律師們願意挨兩晚通宵來做好件事,所收費用只是英國律師的三份一,這就是「中環價值」。這種價值並非完美,但至少比「公務員價值」好一千倍。

有人說,高薪中環一族的錢很容易賺,清潔工人卻做足十個鐘才賺三四千元,真是貧富懸殊啊。問題是,這個世界沒有免費午餐,有人為了賺錢而出賣體力,有人出賣腦袋,有人出賣身體,有人出賣靈魂,凡事都要付出代價,錢沒有「易賺」與「不易賺」之分。你看人家表面風光,其實可能內裡滄桑。

世上沒有懷才不遇這回事,香港社會有upward mobility,任何人只要經過努力,都有機會出人頭地。世上有很出色的律師,也有很垃圾的律師;有很了不起的清潔工,也有不知所謂的清潔工。不論幹哪一行,都視乎你本人的工作態度。我曾經很好奇,為何每次經過中環戲院里的擦鞋檔,總會看見那位女師傅的生意好得應接不暇,其他行家卻只有眼紅的份兒。原來是因為同樣收你二十塊錢,男師傅例行工事般擦兩擦,唯獨她花上六七分鐘,像愛惜一件藝術品那樣,細心地把每雙皮鞋逐處擦好。可見即使擦鞋,也可以擦得有聲有色。香港遍地都是機會,懂得抓緊機會又肯拚搏的人,很有可能發達。連董建華都可以做特首,香港地還有甚麼是不可能的?

高舉「中環價值」的旗幟,香港的一群專業精英同時也在為祖國移風易俗。中國發夢都掛住崛起,但今時今日的北京,竟然還可以在頂級商廈的會議室裡,看見穿涼鞋、短絲襪和尾指留了長指甲的女人,不要誤會,她們不是 tea ladies,而是律師。就憑這副尊容在國際「崛起」?No kidding!錢,她們不缺,每次來香港都買大批LV往身上堆。可是,論品味、論國際視野,即使是大城市裡受過高深教育的一群,同樣慘不忍睹。

我們香港律師,如何將香港的法治精神、工作效率帶入內地,姑且不說,就單說那些穿涼鞋和短絲襪的內地女律師,漸漸開始模仿我的打扮,打探我在哪裡買衫買鞋,掀起了一場「形象革命」。我Daisy向來心繫家國,當然傾囊相授。四個月後,再沒有人穿涼鞋來開會。真是不得了!這在中國歷史上簡直是跨出了一大步。那天晚上,我開了支香檳。(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2007_08_01_archive.html#7883339443005238409

Lost in Translation

王迪詩這個名字,是祖父給我起的。一聽就知是先想到Daisy這英文名字,然後才翻譯到中文來。三十年代,我的曾祖父在上海經營洋行,把三個兒子通通送到歐美留學。二十歲那年,祖父穿著西裝、披上大衣,以一副許文強的模樣踏上開往法國的輪船。在我的印象裡,祖父是我所見過穿西裝穿得最好看的男人。西裝是一種神奇的服裝,帶有英氣的人穿了,會顯得加倍英俊;蛇頭鼠眼的人穿了,會顯得格外閃縮。

我從未問過祖父,為甚麼要給我起 Daisy 這個名字。祖母也沒有問,只是到弟弟出生的時候,祖母決定把他喚作 William。每個人一生總會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而那個對象通常都不會成為你的丈夫或妻子。何必要問?

從我這個「洋化」的中文名字,多少可以看出我祖父的背景和個性,這名字也彷彿注定我這一輩子游走於中西之間。我常常想,兩種語言,是否有可能完全被翻譯過來?譬如說,在電影 Gone with the Wind 裡,Rhett Butler 在片末對 Scarlett O’Hara 說出的經典對白:“Frankly, my dear, I don’t give a damn.” 一句簡單的對白,道出 Rhett 徹徹底底放棄了自私的 Scarlett,沒有憤恨,沒有悲傷。這顆死了的心,究竟該怎樣翻譯出來?

同一句話,落在不同的人手中,也會譯出不同的結果來。有次在圖書館遊蕩,隨手拾起一本英文詩集的中譯本,有一句情詩: “My hands strayed…”徐志摩把這句譯作「我的雙手迷失了……」;梁實秋則譯為「我的雙手往四處亂摸……」。我曾詢問多位朋友比較喜歡哪一個版本,事後發現自己問得很多餘,因為十個男人,十個都不假思索地選了梁實秋,女人則一窩蜂選了徐志摩。其實,雙手「迷失」,與雙手「往四處亂摸」,實際上又有甚麼分別?

翻譯最考功夫之處,是要兼顧文化、背景和語氣,將原著的靈魂牽引出來。譯者常常掙扎於兩種文化之間,過份嚴格地遵守本國的文化會損害原著;百分百忠於原著又會削弱本國人民的興趣。西方有個比喻:「翻譯好比女人,忠實的不漂亮,漂亮的不忠實。」

早前,一個美國私募基金有意入股一家內地民營企業,我與一班美國律師和 bankers 到北京開會。我的client陳總是一名「紅褲子」出身的民營企業家,恰巧遇上以「吹水」聞名於全球的美國人,當場在會議桌上展開了中美大戰。同場有個analyst充當翻譯員。

「我們要求的價錢已經非常合理,你們不要得寸進尺!」陳總說,竭力按住怒火。

充當翻譯的analyst托托眼鏡,非常認真地向美國人說: “Our request is indeed very reasonable. Give you an inch, and you will take a mile!”

美國人也不是善男信女,皮笑肉不笑的吐出一句: “Hey man, shouting is no use. I’m nobody.”

為免雙方決裂,我搶先說:「陳總,這小子說他經驗不夠,不敢大聲說話……人倒還謙虛啊,哈哈哈哈……」以為可以糊混過關,盡快令會議入正題,否則這樣鬥到天光,對大家也無好處。這時,那不知好歹的analyst竟然義正詞嚴地「糾正」我的錯誤:「更準確地說,剛才他是請你不要對著他大吵,反正他人微言輕。」

經此一說,陳總把手上的香煙一丟,馬上發難。「老外,你不要跟我賴皮,我跟你講,文化大革命鬥我不死,難道我會怕你兩個黃毛小子不成!要麼你接受這個價,要麼拉倒!我看你還是回頭是岸!」

我靈機一觸,對美國人說:“Turn round, and there is your destination.”

美國人很好奇,回頭一看,剛好一個年輕貌美的女trainee正站在門口,天真無邪地微笑著,等候我們讓她進來加入會議。美國人整理一下西裝,陳總呷一口龍井。

然後,我們終於可以正式開會。(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2007_08_01_archive.html#7362978525360346880

風流

Thank God!這單難纏的deal終於完成,無驚無險地讓這家內地企業在聯交所掛牌。在祝酒會上,遠遠看見Philip拿著香檳朝我走來,我有點後悔今天個妝化得太淡。說到底,他是全中環穿Paul Smith穿得最好看的investment banker。

「Hey Daisy!」Philip向我微笑,帶著他一貫的瀟灑和點點輕佻。

「還未多謝你,那班大陸banker被你痛罵一頓之後,工作效率高了幾倍,否則可能趕不及上市呢。」我一邊說,一邊跟遠處幾個聯交所高層微笑打招呼。

「Please Daisy!不要用『痛罵』兩個字好嗎?我只是給他們一點『溫馨提示』。」

我笑彎了腰,這人真是個可愛的無賴。Philip喝一口香檳,突然壓低了聲線,神神秘秘的說:「喂,你們公司還有沒有收到Yoyo電話?」我一怔,早知紙包不住火,只是沒想過竟傳得這麼快。

「連你也知道了?中環真是沒有秘密。」

「也怪你那位老闆太大意,怎會讓人家知道自己在哪裡工作?現在一天幾十個追魂call,要脫身也難啦!」

這傢伙得意忘形,透露了自己是何等經驗老到。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嬉皮笑臉糊混過關,迅速地替我換了一杯香檳,又問:「其實,那女子打電話來說些甚麼?」

「就是說,她叫Yoyo,要找我們的高律師。告訴她高律師不在,她就大喊:『做男人要負責韌呀!』幾乎全公司都接過她的電話,煩死人。」

易中天寫過一本有趣的書,名叫《中國的男人和女人》。他在書中說,對男人而言:「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竊,竊不如說。」最後一句最絕。與其冒險去偷,不少男人都寧願過過口癮,滿口風流話就已經滿足到死,有色心無色膽的大有人在,畢竟不是每個男人都像朱處長那樣,身體力行。

論風流,法國男人算得上是世界之冠。法國人對婚外情的態度,亦較其他民族包容得多。薩爾科齊當選法國總統,全國上下最關心的竟是他的婚姻!也難怪,他的妻子塞西莉亞,曾是風華絕代的超級名模。一九八四年,當時薩爾科齊以市長身份主持了一個婚禮,這位主婚人竟然當場愛上了那新娘子,她就是塞西莉亞,這樣的邂逅經過已夠匪夷所思了吧!塞西莉亞的第一段婚姻在十二年後告終,薩爾科齊立即展開追求,此刻的他也結束了一段婚姻。如今薩爾科齊當選總統,身為妻子的塞西莉亞卻忙著搞婚外情,法國人禁不住問:「我們的第一夫人哪裡去了?」擾攘一番,夫妻又再出來合照,各自帶著自己第一段婚姻的小孩,塞西莉亞有兩個標緻的女兒,薩爾科齊有兩個英俊的兒子,兩人又有一個漂亮的男孩,這張全家福也真夠酷。

法國前總統希拉克,風流韻事更傳遍巴黎的大街小巷,卻能與妻子相安無事,恩愛相守半個世紀,算得上是男人的偶像,女人的對象。希拉克高大俊朗、才情洋溢,贏盡法國女人的心,被封為「法國政界最性感的男人」。據說他能記住每一個曾接觸過的人的名字,在他眼睛注視你的那一刻,你會感到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女人看見他都暈得一陣陣,女選民紛紛把選票投給他。在女性選民佔半數的法國,得女人者得天下,希拉克自然在政壇上無往不利。

結論是:十個男人九個嫖,還有一個在動搖。

「我是第十一個。」Philip忽然認真地說,眼神甚至有點誠懇。我笑而不語,用酒杯碰碰他的香檳。「Cheers!」他好像還有話要說,但我已轉身離去,讓他那未說的話在空氣中平添了一絲瞹眛。這天,我穿了一雙三吋高的Dior,有充份理由比平時走得更慢。我知道,一個女人的背影最好看。容貌是看不見的,但一個表情、一個眼神,都由男人無邊的想像填補了,在幻想中昇華至近乎神聖。再漂亮的女人,也不及一個幻想中的女人。

我沒有回頭。但在跟前一面玻璃的倒影裡,Philip正呆呆地望著我的背影,這一切都收進了我的眼角。(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2007_08_01_archive.html#4074145199498329716

吃,人生最快樂的事也。那些對吃毫無要求的人,十居其九都是大悶蛋。所以,「女人未夠八十歲都不要給她飽飯吃」,是多麼具有阻嚇性的話!幸好,今時今日的香港女人,要吃飯是用不著靠男人的。

說下去前,我必須先提醒各位搞清楚:“to eat” 與 ”to taste” 完全是兩回事,卻不是很多人懂得分辨。香港的富豪多得令人難以置信,但有錢人不等如上等人,品味不是用錢就可以買到的。

不久前,我間firm幫一個上市公司主席配股抽水,事成後,說是無論如何都要請我們一班律師去半島酒店The Verandah 吃午飯。這位有錢人從頭到腳都是名牌,剪裁卻全不合身,一件恤衫的衣領闊得可以把拳頭放進去,當然也不能期望他知道西裝衣袖的第一粒鈕應該解開,見他一隻勞力士和兩串蜜蠟套在手上,好不威風。這位仁兄拿著菜牌研究了老半天,最後點了兩客Appetisers 和三碟 Spaghetti。我心想,難道我們六個人要表演「五餅二魚」?此人單是今次配股已套現近一億元,但有錢不等如對他人慷慨,虧他還厚著臉皮說:「大家share啦!哈哈哈哈……」

食物送來了,他竟然飛身到對岸拿胡椒粉!完全不知道西方人在餐桌上最重視自己的領空,有需要時應該禮貌地請別人把調味料遞上。他粗暴地將叉子一把插進意大利粉,大口大口地吃著,肉汁橫飛,恐怖之極。For God’s sake!意大利粉不是那樣吃的,應該左手執匙,右手拿叉,用叉子挑起一小撮,貼著匙輕輕旋轉,把麵條捲成一團後才送進嘴裡。眼前這人的食相,讓我想起莎士比亞劇作 Henry IV 裡一句精彩的話:“He hath eaten me out of house and home; he hath put all of my substance into that fat belly of his.” 簡直繪影繪聲。吃中餐要跟中餐的禮儀,吃西餐就要跟西餐的禮儀,這叫尊重。有一天,當所有中國人都能在西餐餐桌上落落大方地吃一頓飯,就是中國真正崛起的時候。

美食莫問出處,我不是只會光顧五星級酒店的人。正如我愛讀托爾斯泰,不代表我不愛看《蠟筆小新》。由 Nicholini’s 到九記,都是我所喜愛的,近年流行的 fusion 菜式除外,因為我至今仍分不清 fusion 和 confusion。

雖然我的生活習慣和思想相當西化,但我最愛的永遠是中國菜。每年秋天,我都會到天香樓叫一碟大閘蟹,再來一瓶有三十年歷史的加飯酒,那入口的溫醇,常令我想起金庸小說裡白雪紛飛的山寨,我是一個女俠,帶著加飯酒和大閘蟹浪跡江湖,路見不平,我頭也不用抬,揮劍嚓嚓嚓幾下,敵人應聲倒地,我那才閒閒地呷一口加飯酒……

我對吃的記憶,最早可追溯到三歲那年的夏天。幼稚園的老師教我們分辨「味道」,要孩子們排好隊,張開口,然後在每人口中鄭重地放入一粒豆豉,那像彌撒中領聖體一樣的儀式,令這顆豆豉變得近乎神聖。合上嘴巴的一刻,我的小心靈彷彿被甚麼震盪了一下,天呀……世上竟有如此美味的東西!人間的一切鮮甜甘香,全都集中在這小小的一顆豆豉中,一下子爆發出來。我有點招架不住,腳上軟軟的,又捨不得將豆豉吞下,便讓它的餘韻在嘴裡飄盪……那一剎那,我悟出了 “to eat” 與 ”to taste” 的分別。以後的二十多年,我再沒有吃過比那更美味的豆豉。

吃,在乎心情。譬如說當你已經飛黃騰達,再來唱一曲「獅子山下」,對往日情懷追憶一番,浪漫得很;但當你一家五口擠在狹小的板間房,那曲「獅子山下」聽在耳裡,肯定一點也不浪漫吧!十九歲那年,我與同學們 back pack 到中國旅行,在北京全聚德,吃了生平第一次片皮鴨,美味得讓我差點流下淚來。其後五年,我幾乎跑遍了全國大小城市,每到一處都急急去找全聚德,可是,我再也尋不回同樣的味道。

後來我知道,我所想念的其實不是在北京吃到的片皮鴨,而是我十九歲的情懷。(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

以貌取人

Hi!我叫王迪詩,英文名Daisy,二十八歲。港大法律系畢業後,我再到英國倫敦大學修讀法律碩士,回港後加入國際性律師行做律師,每兩年跳槽一次。我現在工作的這間firm以英國律師主,所以像我這樣懂中英文的香港律師,在任何行業都北望神州的時勢自然非常吃香。

我的工作主要是安排中國企業在香港聯交所上市。越多公司來港加入戰團,我們的生意當然就越好。早陣子香港人瘋狂地認購新股,而我也瘋狂地工作,去年竟飛到北京三十二次!算是破了我出道以來的紀錄。不過,work hard play hard向來是我做人的原則。工作以外,我也是一個喜歡買衫和做spa的平凡女子,但我更喜歡電影、音樂和文學。獨個兒住在九龍塘蘭開夏道一所房子已經三年了,過著 Bourgeois Bohemian的生活,享受著現代男歡女愛,是名副其實的 Bobos in Paradise。說到底,做人何必那麼沉重?

男女之間的相處是一場 Show Hand,能夠洞悉對手的底蘊,同時又能放點煙幕來好好包裝自己手上的牌,所謂輸人不能輸陣,戰無不勝也。而在這場遊戲中,第一次約會往往對日後的發展起了關鍵的作用。

先談吃飯。根據社交慣例,男方為了顯示紳士風度,首次約會時會禮貌地讓女方選擇吃飯的地點。但基於策略需要,每凡第一次的約會,我定會要求男方挑選餐廳。理由很簡單,從他的選擇多少可看出他的誠意、品味和 life style。當然,這個方法有點風險,我就曾經試過被一個 banker約去食車仔麵!他還死撐說那店子很有名,連周啟邦夫婦也常去。我心中暗罵:笨蛋!你以為自己是周老爺嗎?結果,我穿著新買的 Miu Miu大衣,吃了一碗食不知味的牛腩麵。

再說,在飯桌上還可看盡人生百態。有次我跟一個大學教授吃飯,埋單之時,他拿出手機
按來按去,原來在計算我需夾多少錢。我看得眼火爆,叫他別計了,我請客,連他那份都付了,就當做善事,okay?

第一次約會要觀察的還很多,例如這個男人的衣著。西裝永遠騙不了人,用料和剪裁總會出賣你,平常說 “devil in detail”,那麼一套優雅的西裝就是 “angel in detail”。我個人認為男人穿三件頭西裝最有型,但如果你連背心最低的那粒鈕也扣上,那請你還是不要穿背心好了;西裝衣袖的第一粒鈕應該解開,用意是顯示那是個活鈕門,而不是平價貨死充的假鈕門,那是英國人的subtlety,不由你不服。還有,除非你是要討好環保份子的政客,否則請不要在大庭廣眾穿短袖恤衫。早陣子到戲院看了The Queen,戲中的英女皇第一次接見首相貝里雅時,說了一句非常精彩的話: “Well, you are my tenth Prime Minister, Mr Blair. I’d like to think there weren’t too many surprises left. My first was Winston Churchhill. He sat in your chair, in frock coat and top hat, and was kind enough to give a shy young girl like me quite an education. ” 間接批評僅穿西裝的貝里雅衣著不夠莊重,令他非常尷尬。

現在,人們已不大重視(或不懂)穿衣的禮儀。且看中環還有多少個穿laced-up shoes的男人?一個紳士不會在站立時鬆開西裝襟前的鈕扣,正如威廉王子無法容忍未來外母說toilet而非lavatory。

你可能會說:「我才不會以貌取人那麼膚淺!」Fine,你絕對可以那樣說。但如果要我跟一個穿西褲配Polo Shirt,兼在腋下夾個皮包的男人結伴同遊,我寧願做個膚淺的人。(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