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chmaninoff

Rachmaninoff

在我的Bourgeois Bohemian生活裡,Rachmaninoff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男人。 遇上他是一次美妙的邂逅,講緣份。我有生以來第一次從心底裡被音樂打動,就是聽了Rachmaninoff的作品。

中學畢業前的最後一個秋天,我在那沉悶得要命的中文課上望著窗外發白日夢,一邊用headphone聽著從哥哥房裡順手牽羊的Rachmaninoff曲集,覺得還不外如是吧。然而,當我聽到Piano Concerto No.2的second movement,卻突然生起了一種奇妙的感覺。該怎麼說呢……那首歌,淡淡的,悄悄的,一點一滴流進我的心窩。我看著窗外隨風晃動的榕樹,葉子上那點點殘留光影彷彿隱藏著暗湧似的,但如果那裡藏著什麼哀愁的話,一切悲傷都已隨風帶走了。

這是當下我對Rachmaninoff的感覺,至今未變。他的作品流露著一種特殊的情懷,當中帶有悲傷,卻有種更深沉的祥和去擁抱這一切的悲傷,在廣闊的海洋、平靜的湖水下蘊藏了複雜的感情。至於他的Piano Concerto No.2,到今天依然是我最喜愛的古典樂曲。

我總喜歡一邊聽Rachmaninoff,一邊飲紅酒。紅酒好比男人,製作過程比較粗獷,細味之下原來百般滋味;聽Chopin的時候,我則喜歡飲白酒。白酒好比女人,製作過程比紅酒更精巧講究。Chopin的作品結合了兩種看似互相矛盾的情感:一方面浪漫無比而感情豐富,一方面卻規行矩步而注重優雅。這不正正就是一個女人的寫照嗎?

即使是相同的作品,一百個演奏家就有一百種不同的演繹。譬如說,有人堅持百分百精確的拍子和音準,但鋼琴大師Edwin Fischer則從不喜歡過分計算的演奏方式,他選擇自然而然的演繹,流露著一種率性的童真,讓人聽了感到很溫暖。另一位我非常喜愛的鋼琴家Michelangeli,演奏時不會像做戲一樣搖頭擺腦,技巧卻近乎完美。他不屑去討好任何人,很少錄音,不接受訪問,甚至根本就不愛公開演奏,真有性格。

我喜歡音樂的一大原因,正正就是音樂的演繹從來沒有對與錯,只有喜歡與不喜歡。鼎鼎有名的鋼琴家Claudio Arrau這樣說: “If you are sure what you have to say, it’s unique. Then you have no worry whether to please or not to please, to impress or not to impress. You have your message and that’s it.” 太精彩了!簡直一語道破了本專欄的寫作方針。身為演奏家,要是連自己也說服不了,試問如何能說服他人?我Daisy最討厭那些拖泥帶水、婆婆媽媽的人。Yes or no,總會有個觀點吧!

十七、八歲時聽Rachmaninoff,回想也不知當時從哪裡來這麼多莫名其妙的感觸。很多讀者不相信我只有二十八歲,我想我之所以較同輩的思想早熟而又多愁善感,跟我喜歡聽音樂和看書有很大關係,感覺就像活過很多人的生命似的,曾經滄海。(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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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港女」

非典型「港女」

「港女」近年頻頻得罪人,成了很多男人的眼中釘。如果「港女」是指庸俗、勢利、眼角高但又「唔照吓自己個衰樣」的香港女人,那的確非常討厭;就正如時下的三失男(失戀、失敗,並非常渴望失身),同樣不值得可憐!

也許香港確實存在一群教人嗤之以鼻的「港女」,但現今女性在經濟上擔當舉足輕重的角色,如果單靠這班低質素的「港女」來撐起半邊天,香港老早就已經陸沉!毫無疑問,香港還存在一批比「港女」更優秀的女性。

在我的生活圈子中,就不乏有學養、有文化、有品味又有情趣的年輕女子。如果你身邊沒有這種人,應該好好反省。物以類聚,閣下沒有文化,自然無法吸引有文化的人。說起來,我這班朋友的職業也相當廣泛,有律師、有公關,也有音樂人和電影工作者……只是從未有過一個公務員。而我這所座落於蘭開夏道的房子,不知從何時起成了這班好姊妹的聚腳地。放假的時候,我們開支紅酒就可以天南地北地聊一整天──音樂、時裝、電影、男人……當然也會相約一起 shopping 和做 gym。既然大家臭味相投,加上經常以蘭開夏道為基地,就讓我暫且把這種「非典型港女」稱為 Lancashire Girls。

Lancashire Girls 與「港女」不同,前者不會在地鐵塗眼睫毛,兼且具備對文化藝術的熱愛,最重要的是 Lancashire Girls 比「港女」多了一份處世的幽默感。很多「港女」都因為別人達不到自己的要求而咬牙切齒,她們的不快樂正是因為缺了一份幽默感,太mean。Well,很多事情若不能一笑置之,日子就很難過下去。

相反,Lancashire Girls 沒有興趣要求別人迎合自己心中的標準,也懶得迎合別人的要求。我行我素,睬你都傻!舉個例吧,近年通街的女人都穿那種闊袍大袖的「娃娃裝」。但流行又如何?穿上之後像個冬瓜,難看死了!管他流行不流行,裙子我只穿修腰的,那樣才能展現女性身體的線條。又譬如,很多女孩覺得現在流行的圓頭 ballerina shoes 好 cute,我卻只愛穿尖頭高跟鞋,那讓雙腿看來漂亮修長。我還聽說一些男人有種癖好,喜歡看女人穿尖頭高跟鞋的腳趾罅,認為那樣很性感。男人變態的念頭,很多時是無法用常理解釋的!但無論如何,我穿修腰裙和尖頭鞋並非為了滿足男人的視覺,而是因為我喜歡。

Lancashire Girls 不可能在香港的主流社會大受歡迎,這很容易理解。如果她們跟你談 Rococo,你卻以為 Rococo 是內褲的牌子,而不知那是盛行於歐洲十八世紀後半期的一種藝術風格,那麼你當然會覺得很無癮。作為一個 Lancashire Girl,若然這樣的男人不喜歡我,我會聳聳肩,然後說一句「I don't fucking care」。我 Daisy 何必跟你們作低層次競逐?「港女」更簡單,她們打從一開始就不會跟你談什麼 Rococo。

我並不是說 Lancashire Girls 是完美的女人。相反,她們也會嫉妒,會生氣,會感情用事,偶爾還會無理取鬧,因為她們都是人。這可能是女人最可惡的特質,但不也正是她們最可愛的地方嗎?女人認為口花的男人靠不住,卻又總是被口花的男子逗得心花怒放。最壞的特質往往最令人心動。這說明不論男女,人本身就是無藥可救。

如果你身邊有一個 Lancashire Girl,而你又發現自己愛上了她,congratulations。她不愛你也請你不用自卑,因為閣下如此識貨,已足以證明你的水平不至於太低,可喜可賀。

當然,Lancashire Girls 只是香港社會上的 minority。Elite 從來都是。(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

紅色中環

紅色中環

在招股書 drafting meeting 上,我用「福娃妮妮」原子筆憤筆疾書,批改對家律師草擬出來的這份垃圾。我喜歡妮妮,因為她是綠色的,綠色旺我。正要開口念出我的大作,來自北京的張總卻突然宣布會議暫停,因為他要到街上看聖火傳遞,Eric、Katie、Anna 和我當然也要趕去湊湊熱鬧。

Anna 平日很少與我們一起 hang out,她嫌我和 Katie 這班女人太矜持,和我們走在一起會影響她「覓食」的機會。跟陳法拉一樣,Anna 同樣都是「出口轉內銷」的北方佳麗,只差個樣沒有萬分之一像陳法拉。為了慶祝聖火大駕光臨,她今天特地穿得像個利是封,還滿臉風騷地說:「除了過年外,我只有今日戴紅 bra!」男同事都讚她愛國,Katie「超」了一聲之後,就再沒有說過什麼。

張總極度亢奮,拉著我們從 office 一直擠到 Hong Kong Club 附近,然後從 LV 袋裏掏出一面超巨型五星旗,聲嘶力竭地尖叫起來。很快,我就發現四周那些搖旗吶喊的人全都操普通話,我竟是人群裏少數的香港人!五星旗到處晃動,中環被染成一片紅。我突然有一種很奇怪的感覺,有生以來第一次在香港覺得自己是路人甲,這班正在狂歡的大陸人才是這片土地的主人。

我為中國舉辦奧運而感到高興。看著火炬手跑過,我心裏感到很溫暖,卻沒有一種興奮得想尖叫的衝動,這大概已令我夠資格做「漢奸」。但我覺得愛一個人可以很含蓄,愛國不是也一樣嗎?

我看中國,永遠都從一個比較客觀的角度去看,這跟我在殖民地長大有關。無論地域上、思想上,我都站在中國的「邊緣」去看中國,這令我對祖國懷有一份抽離感。但我敢說當前的中國,最需要的正是抽離感。中國的經濟增長已變成一支火箭,想停也停不了。一個慾火焚身的血氣男兒,如果不從頭頂澆一盆冷水,很容易會做錯事。正如那班憤青,所表現的是一種不是你死就我亡的兩極情緒。情緒是不可靠的,容易變,也容易被人利用。

在那片紅色的旗海當中,隱隱約約看見有個女孩舉著雪山獅子旗,叫了幾聲 Free Tibet,很快就被群眾淹沒。我看得膩了,於是找 Katie 一起去 Cova 吃甜品。後來才知道那女孩子陳巧文登上了雜誌封面,成了傳媒追訪的對象。其實,這樣一點小小的示威在西方人眼中簡直濕碎,香港人卻未見過世面,一見到雪山獅子旗就如臨大敵。What a shame!

更可笑的是,整件事的 talking point 竟是陳巧文的衣著和 Face Book 上的私人「艷照」。我不明白,為何港男見到穿短裙小背心的陳巧文紛紛要嘩嘩大叫。小背心罷了,前世未見過嗎?北上尋歡時見慣見熟了吧,用不著在我 Daisy 面前扮純情!

此外又有人對陳巧文恨之入骨,罵她穿得那麼少去示威只為搏出位。這樣的論調很奇怪,穿得少就是壞人,那愛斯基摩人豈非全是聖人?我對陳巧文的動機和立場不感興趣,但我很有興趣維護她表達意見的權利。

整個傳遞聖火的過程,最動人的不是搖旗吶喊的場面,而是一個外籍青年在臉上貼上雪山獅子圖案,手持關注西藏、緬甸等標語,默默地走過灣仔分域街。中國人粗暴地向他咆哮,有人衝向他,用手上的五星旗向青年拍打,而青年在整個過程中沒說過一句話,只是默默地舉著標語,直至警方把他帶上警車。 要打人,武器多的是,卻偏偏有人蠢到用自己國家的國旗去打人。(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

重逢(下)

重逢(下)

自從情人節那天,我和Philip在電話裡相對無言,至今已冷戰了好一段日子了。想不到這夜我在上海的漢源書店閑逛,竟意外地遇上他!一時之間,我實在有點措手不及,只慶幸今天下了班還未落妝。我咬咬嘴唇,低頭呷一口愛爾蘭咖啡。

「你戴這雪花耳環很好看。」Philip邊說邊陰陰嘴笑。這口花花的討厭鬼!但我心裡卻又飄飄然的飛了上天……這就是Philip,一個可愛的無賴。「你不過是在曲線讚自己吧!這耳環是你送的,當然好看。」我故意用上不屑的口吻。想不到他卻突然收起那副嬉皮相,跟我認真起來。「No no,我不是那個意思,怎麼說呢……那耳環戴在你的耳朵上,好像兩顆剛從天上飄下來的雪花,有生命似的……」

我呆住了。一股莫名的感動湧上我的心頭。過了這麼多年,Philip仍然記得雪花耳環,仍然記得倫敦。對一個女人來說,被「記得」比什麼都重要。我寧願你恨我,也不願意你忘記我。因為Philip的這一點情義,我願意不再提平安夜在他車上發現的女人頭髮。

於是我把心一橫,索性在這晚豁出去!在咖啡香和古典音樂裡,我和Philip放開懷抱無所不談。我們談到哪個investment banker最近搭上了女秘書,談到倫敦的春天,談到Haydn和Mozart。已經很久沒有談得如此痛快了!Philip風趣幽默,率性坦蕩,跟他在一起的時間就像偷偷溜進生命迷宮裡的魔幻時刻。不過,我很清楚知道這種剎那的歡愉並非永恆,以至今夜的一切都有如浮光掠影。

Philip是個不折不扣的Bourgeois Bohemian。跟一個Bobos戀愛是樂事,跟一個Bobos結婚卻是災難。兩個Bobos結成夫妻?No kidding!其實,有時我也覺得Philip這傢伙太過吊兒郎當,人一旦過了三張,就不應再扮「沒有腳的雀仔」。無可否認,他這種放蕩不覊實在迷死人,卻又令我缺乏安全感。God!究竟我跟Philip這種藕斷絲連是不是錯……

那夜,我們都沒有喝酒。但不知怎的,那三杯咖啡竟然令我醺醺迷醉。待漢源書店打烊了,我們才依依不捨地離去。恰巧Philip也住在Four Seasons,他順理成章與我一起回到酒店,並送我到我的房間。然後,我倆就在房門口停住了,彷彿在等待什麼似的。我手裡握著門匙卡,十五十六。每個人在一生中都會有幾個critical moments,那一刻的決定,可能徹底改變下半生。如果今夜我讓Philip進來,我們往後的關係可能就此改寫。But wait,豁出去還豁出去,一想到明天起床時臉上的隔夜make-up就覺得嘔心!這種場合,就算燈光多麼昏暗也誓死不能落妝。唉,還要除contact lens……One night stand在實際執行起來時,可以是一件很麻煩的事!

我正想開口,Philip卻竟然先我一步說了一聲「Good night」,臉上帶著那一貫輕佻的微笑,然後用手碰一下我戴著的雪花耳環,大踏步轉身離去。Shit!中計了。我看著他的背影,非常肯定這是全宇宙最可惡的渾蛋。(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 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