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早上,我穿過庭園,步出蘭開夏道的時候天空很藍。我一邊用iPod聽Stornoway的歌,一邊看地上的影。我覺得自己經歷了有生以來最炎熱的夏天,今年的太陽實在勤奮得莫名其妙。可以的話,我希望太陽像我一樣,懶一點。Well,其實做人也好,做太陽也好,也無謂去得太盡。完全沒有生產是不行的,因為人需要錢,但也沒有必要事事做足一百分,在及格之上稍為放點煙幕,就可以蒙混過關了,省下的時間可以用來聽音樂和看風景。
整個夏天,我一直在聽 Stornoway的歌,喜歡那種Brit,那種淡淡的書卷味。這是夏天啊,沒有音樂的夏天怎麼過?但想想看,沒有音樂的春天秋天冬天也很難過吧。Stornoway是來自英國的四人樂隊,他們在牛津時已一起玩音樂了。我覺得這種會blush的英國大男孩很性感呢,微曲的頭髮有點亂,感覺卻十分清潔。演出的時候,他們大部分時間都木無表情。只要能創作美好的音樂,就毋須在台上講廢話了。木無表情的英國男孩看來很有智慧,木無表情的香港男人看來很蠢。有些男人不說話的時候,你會覺得他們在思考;有些男人不說話的時候,你會覺得他們的腦海只有不斷重播的鹹片。Well,這當然是以貌取人,and what's wrong about it?即使僅是「看來」很有智慧,至少能給你一種視覺上的享受吧,那實在已很不錯了。
我繼續在蘭開夏道散步,然後悠悠蕩進了牛津道,headphone傳來Stornoway的Fuel up:「Tonight you're stumbling through your old town. You met up with a school friend who's still just the same. And you talked all the same shit you talked in those days. And now you're drunk and you're sad for the old times passing you by...And get back on the road, it's a beautiful day...」我看樹葉在地上的剪影,一片一片的清晰可見,風一吹,小鳥飛,剪影便靜靜地顫動,那當中彷彿有一種鼓動的生命似的,我站看得神往。過分勤勞的太陽很討厭,但如果沒有猛烈的太陽,就沒有樹葉的剪影了。
我站在那裏想樹葉的事情,一個梳馬尾的小女孩踏三輪車,笑嘻嘻經過我的身旁。我看她,很難想像一粒「精」居然能長成這麼大的一個人,有手有腳會哭會笑還會踏單車。It's weird, isn't it?
Stornoway繼續在我的耳畔唱:「So fuel up your mind and fire up your heart, and drive on, drive on, drive on. And when your days are darker, put your foot down harder, drive on...」在他們的歌詞和音樂裏,你能感受到一種simple pleasure,一種青春的感覺。That's it,青春。毋須激烈的衝撞,毋須索K援交以證明自己的反叛,毋須理會別人的眼光,只在乎自己的眼光。這就是青春,就是暑假的感覺。
* * *
讀大學的時候,我有一個感情不錯的男朋友。Year two那年我去law firm做暑期工。開學的時候,我向他提出了分手。
說起來,暑期工實在是律師眼中極擾民的東西。清純女大學生也許能滿足一班麻甩佬的綺夢,如果世上還有「清純女大學生」的話。每年到了暑假,HR就會向律師們發電郵,提醒大家要熱情招待一班summer intern,還要搞一些遊船河之類的活動,務求令他們有賓至如歸的感覺,否則小朋友畢業後不回來做學師,老闆就要怪罪了。
問題是給暑期工找差事是一件痛苦的事,他們的「傑作」固然是不能見人的,但你給他們的工作又不可以太過低能,你必須令他們有點成就感,不要傷害了他們的弱小心靈。暑期工做得最多的就是legal research和寫memo(internal memo),即使亂做一通也死不了人,但又彷彿有什麼occupy了他們的時間。若只讓小朋友影印和校對,他們就要扁嘴了。最怕是遇那些不識趣的intern,周圍問人找工作做,扮到好上進好積極的樣子,討厭死了。夏天傳統上是律師樓的淡季,就算律師自己都不夠billable hours,八月更是court vacation,老爺都要暑。律師們卻還要強行挖點什麼來entertain一班細路!這不是擾民是什麼?
那年,當我還是一個擾民的暑期工,我所做的也不過是無窮無盡的無聊事情。But somehow,中環的那種氛圍,商業世界的sophistication,還有耀眼的燈火下那內在的鼓動的什麼,竟在不知不覺中改變了我。當我再次回到校園,那個我一直喜歡的男孩,在我的眼裏忽然變得很幼稚,單是看見他的臉我就無名火起,連一秒也無法忍受。因為那時我自己也很幼稚,無法清楚向他解釋我的感受。我是全然地不知所措,一個月前大家還興高采烈的,怎麼我會忽然看不起他來?我知道我變了,而我不喜歡自己這樣。我們曾經一起非常快樂,我希望我們的快樂能永遠持續下去,可是我卻變了,由最愛看見他的臉,變成一看見他就莫名的生氣,連我自己也無法解釋,當然也無法向他解釋。就只一句分手吧,然後把他忘得一乾二淨。
同學們說,他因為失去我而傷透了心。我那時不知在忙什麼,完全沒放在心上,從此我們便沒再見過面了。後來我又忘掉了許多人,他們因為被我忘記而非常憤怒。何苦呢?我又不是故意的。
畢業後,終於投入那個我曾嚮往的世界。一天一天的過去,然後你終會明白這其實不過是一場遊戲。維港的夜色遠看很美,但當你置身其中,你不過是萬家燈火裏的一顆微塵。有一晚,我寫了一封電郵給當年的男朋友,鄭重向他道歉。我當時太年輕,不懂得分手的風度。那封信的內容大概是說,突然寄來電郵不好意思,希望你不要以為我轉了行sell保險或健康食品。我只想說,那時候跟你分手沒有照顧你的感受,很對不起。祝福你。
他很快就給我回信,說非常驚訝收到你的電郵(可以想像),真沒想到你還記得我!(我自己也沒想到)Daisy,我從來沒生你的氣,所以你真的不用道歉。我想,你離開我的時候我一定難過得要死,但今天我已忘了那時的痛苦了,所以你也毋須放在心上啊。現在我跟父母、兩個弟弟和太太一起住在西貢那座房子裏,就是從前你常來玩的那座房子。啊,還有,我女兒Michelle已差不多三歲了,她讓我和太太一天到晚忙個不停,但一看見她我就會什麼煩惱都忘掉了!我過得很好,希望你也活得好!
我打開電郵的attachment,是他女兒的照片,一個正在沐浴的女娃娃,滿頭是肥皂泡,眼睛笑成了一條線。假如那天我們沒有分手,也許我已和他結婚了,也許我已有個眼睛會笑成一條線的女兒,也許我會跟他的父母兄弟闔家擠在一所房子,well,雖然那是一座很大的房子,但我寧願一個人住在一個狗竇,也不要跟一班人住在一座皇宮。想到自己和老爺奶奶一起聽Stornoway,就覺得整件事太過卡通。I can't live with anyone, not even a husband。
晚上,我在窗前讀Raymond Carver的小說,一邊播Stornoway的音樂。雨突然嘩一聲灑下來,我合上書,托腮看玻璃窗上流動的水珠,歪歪斜斜的沿看不見的軌滾滾而下。我們各人也沿各自看不見的軌,顛簸地過自己的人生。街燈的黃光穿過被雨水覆蓋的玻璃窗,化成一縷迷濛的光。願你快樂。(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德州撲克之夜
作為一個被中環蹂躪過的女人,我很珍惜自己殘存的一點純真。Well,「純真」這兩個字用在我Daisy身上,無疑是一種黑色幽默,可是我的而且確也有純真的時候。譬如說,當我的上司Eric跟我說第一千七百六十九次:「Daisy,你知我遲早升你。」我在投以一個不屑的眼神之前,竟還會有一剎那心存僥幸。那根遙不可及的蘿蔔在你眼前晃來晃去,你明知老頭兒打算把蘿蔔帶進棺材,但你還是會像白癡一樣埋頭苦幹的。
又譬如,當我看兩個哈佛大學畢業的bankers大讚一個富可敵國的農民有品味,是的,你沒有聽錯,是有品味,我那點殘存的「純真」總讓我很有衝動喊出「國王的新衣」。Of course,你也可以說這根本不是什麼「純真」,這是我尚未泯滅的一點「人性」。By the way,那個踢爆國王裸體的細路究竟有什麼下場?故事書好像沒有交代。故事書最喜歡把結局隱去,只告訴你白雪公主嫁了白馬王子,沒告訴你婚後王子天天去滾,而白雪則變成肥婆奶奶。踢爆國王裸體的細路說不定被判監禁五年,終身剝奪政治權利。人們聽過故事後只一味地讚:「好孩子!講得好!」真是靠害。幸好我讀過「楊修之死」,所以我忍住什麼也不說,也不笑。
那位很有品味的農民在腋下夾個皮包,穿Cerruti T-shirt,在酒店lobby脫掉了皮鞋,興高采烈地憶述他剛剛在歐洲花12萬元包了一輛馬車,因為他的女兒要做公主。兩個哈佛bankers猛點頭道:「吳總,真佩服你的生活品位(「品位」即香港人說的「品味」)!」對吳總來說,這樣的恭維未免太迂迴了吧。「嘩,你好有錢呀。」我純真地說。吳總讚我專業,他說他同鄉的企業即將在香港上市,也讓我們law firm來做。
至於吳總自己的這單IPO,正在進行得如火如荼。我只是不明白那麼多地方可以開會,為何吳總非要我們來這家三星酒店的lobby不可;我不明白為何如此有品味的一個人,來香港出差會住在三星酒店;我不明白為何會花12萬元包一輛馬車的人,為何到香港公幹會乘經濟客位到深圳機場再搭巴士到市區;我最不明白的是,為什麼我要在這裏跟這班人在一起!Why?
* * *
回到公司,一班同事正聚在Katie的房間嘰嘰呱呱,圍電腦爆出一浪接一浪的笑聲。我過去湊熱鬧,見畫面中的男女用外套包頭步上警車,再湊近點看,正是中環荷李活道。
「警察掃黃嗎?」我問。
Katie拿起報紙念出來:「Okay listen,德州撲克賭局近年在香港十分流行,警方在中環荷李活道一間私人會所拘捕一百六十多名涉嫌非法聚賭德州撲克的男女,包括逾百名中外專業人士,當中有銀行家、律師、會計師──」「Oh my God!這不是TY嗎?」我尖叫,同時指片段中一個正在步上警車的男人。TY就是上次跟Philip在酒吧打架的混蛋banker。
同事們聽我一喊,馬上湊近看個究竟。「這些人都用衣服蓋頭,你怎麼知道那是TY?」Sam問。
「他的腳特別短,很容易認。」我說。
眾人向我投以佩服的眼光,紛紛認定那人就是TY。我們又把片段來來回回看了十遍,再認出了一個女banker和一個男律師。聽說這德州撲克的玩意最先在facebook流行起來,許多banker沉迷得不得了,大家索性聚集起來玩實物,濟濟一堂。
「Hey Sam,你也是德州撲克迷呀,怎麼不見你被人拉?」Katie問。
「通勝話差人可能會放蛇。」Sam嬉皮笑臉地說。
走廊突然傳來「女皇」高跟鞋的「咯咯」聲,我們馬上一哄而散。沒想到這德州撲克的故事竟還有下文。
* * *
公司接了一單新的M&A,負責的i bank就是TY任職的那家,真是冤家路窄!我跟他因為上次打架的事有了牙齒印,這傢伙一口咬定Philip是我的「男朋友」,並且為了我而把他的嘴巴揍腫。我很無奈,他不知道Philip只是我的Plan A,而不是我的boy-friend,那是相差十萬八千里的兩件事,我Daisy可從來沒說過要給他「boy-friend」這個名份。
除了我,負責這單deal的律師還有Katie。她本來就對TY沒有好感,在我指出TY腳短以後,她就愈發感到這個男人面目可憎。毛主席說,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但毛主席不是女人,他不明白一個女人要討厭一個人,可以完全不講理由,女人天生就是一種非理性的動物。同樣,女人要喜歡一個人,也可以完全沒有原因,後悔是另一回事。
TY自己也不爭氣,沒精打采地步進會議室來,我常說輸人不能輸陣,banker最重要懂得擺陣,知識和經驗僅屬次要。這場仗還未開始,TY就已經輸了。真沒趣。
「Hey TY,怎麼沒精打采?昨晚輸了錢麼?」Katie出招了。會議室內所有人都在掩嘴笑,Katie早就把他被差人拉的片段email給所有人,還給那個email加了flag。
「你這是什麼意思?」TY顯然有點詫異,他低估了互聯網的傳播威力。但想深一層,又好難怪他,誰會想到用外套團團圍住自己的頭,依然會被人一眼認出?遇上我這福爾摩斯算他倒楣。「那一晚Philip都在場呀!」他得意地說,臉上洋溢供出同黨的喜悅。我沒料到他有此一,差點亂了陣腳,卻於電光火石間重整旗鼓,保持微笑,心裏狂罵「Philip你個衰人你學人非法聚賭究竟有沒有抱住第二個女人憎死你憎死你……」,而我臉上的微笑依然溫柔,我認為有這個必要,因為全世界正熱切地盯我,期望我給他們提供另一樁八卦新聞。
我攤開文件,滿不在乎地呷一口Earl Grey tea,漫不經意地注意到身旁女banker那個Christian Dior。「這個款香港已在賣了?」每次我此話一出,她就會non-stop講夠十分鐘,正好替我轉移視線。我恨不得衝出去打電話給Philip,但我一直忍到lunch time,直至我覺得那已是人類容忍的極限。電話接通了,我心急如焚地問:「那晚TY去賭德州撲克,你不在場吧!」「我在呀。」Philip說。我馬上扯火!我不是氣他賭德州撲克,I don't care,就算他跟TY一同被帶上警車也沒有什麼大不了,令我憤怒的是他的語調,那輕佻的態度,那滿不在乎的語氣,而我這個純真的女人卻是那麼在乎他,It's not fair!我氣得說不出話來,他見我不作聲,又說:「Anything wrong?」Jesus Christ!Do you hear that?他居然好意思問我:「Anything wrong?」我真想喊一句:「I'm wrong!」然後啪一聲掛線。但我Daisy是一個淑女,於是我溫聲軟語地問:「請問你有沒有被差人拉呢?」
* * *
第二天開會又碰見TY,這不知死活的傢伙居然還敢主動惹我。「Hello Daisy!你的boy-friend怎麼啦?哎唷,差點忘了他有一個律師女友,被差人拉多幾次也無所謂啦!有律師女友,出出入入差館也很方便呀!」說罷哈哈大笑起來。
「啊,你是說你被警察拘捕的那件事嗎?」我一臉得戚地說,然後回想Philip昨天在電話裏告訴我的事件始末,先就忍不住笑了,這小子的運氣總是好得教人無話可說。「Philip那晚也在,但他玩了一會便走了,因為要跟New York開conference call。沒想到他一走,警察就來拉人了。By the way,他走的時候沒跟你說再見嗎?」我看見TY的眼裏燃起了「天理何在!」的怒火,以後乖乖別再惹我的Plan A了。(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又譬如,當我看兩個哈佛大學畢業的bankers大讚一個富可敵國的農民有品味,是的,你沒有聽錯,是有品味,我那點殘存的「純真」總讓我很有衝動喊出「國王的新衣」。Of course,你也可以說這根本不是什麼「純真」,這是我尚未泯滅的一點「人性」。By the way,那個踢爆國王裸體的細路究竟有什麼下場?故事書好像沒有交代。故事書最喜歡把結局隱去,只告訴你白雪公主嫁了白馬王子,沒告訴你婚後王子天天去滾,而白雪則變成肥婆奶奶。踢爆國王裸體的細路說不定被判監禁五年,終身剝奪政治權利。人們聽過故事後只一味地讚:「好孩子!講得好!」真是靠害。幸好我讀過「楊修之死」,所以我忍住什麼也不說,也不笑。
那位很有品味的農民在腋下夾個皮包,穿Cerruti T-shirt,在酒店lobby脫掉了皮鞋,興高采烈地憶述他剛剛在歐洲花12萬元包了一輛馬車,因為他的女兒要做公主。兩個哈佛bankers猛點頭道:「吳總,真佩服你的生活品位(「品位」即香港人說的「品味」)!」對吳總來說,這樣的恭維未免太迂迴了吧。「嘩,你好有錢呀。」我純真地說。吳總讚我專業,他說他同鄉的企業即將在香港上市,也讓我們law firm來做。
至於吳總自己的這單IPO,正在進行得如火如荼。我只是不明白那麼多地方可以開會,為何吳總非要我們來這家三星酒店的lobby不可;我不明白為何如此有品味的一個人,來香港出差會住在三星酒店;我不明白為何會花12萬元包一輛馬車的人,為何到香港公幹會乘經濟客位到深圳機場再搭巴士到市區;我最不明白的是,為什麼我要在這裏跟這班人在一起!Why?
* * *
回到公司,一班同事正聚在Katie的房間嘰嘰呱呱,圍電腦爆出一浪接一浪的笑聲。我過去湊熱鬧,見畫面中的男女用外套包頭步上警車,再湊近點看,正是中環荷李活道。
「警察掃黃嗎?」我問。
Katie拿起報紙念出來:「Okay listen,德州撲克賭局近年在香港十分流行,警方在中環荷李活道一間私人會所拘捕一百六十多名涉嫌非法聚賭德州撲克的男女,包括逾百名中外專業人士,當中有銀行家、律師、會計師──」「Oh my God!這不是TY嗎?」我尖叫,同時指片段中一個正在步上警車的男人。TY就是上次跟Philip在酒吧打架的混蛋banker。
同事們聽我一喊,馬上湊近看個究竟。「這些人都用衣服蓋頭,你怎麼知道那是TY?」Sam問。
「他的腳特別短,很容易認。」我說。
眾人向我投以佩服的眼光,紛紛認定那人就是TY。我們又把片段來來回回看了十遍,再認出了一個女banker和一個男律師。聽說這德州撲克的玩意最先在facebook流行起來,許多banker沉迷得不得了,大家索性聚集起來玩實物,濟濟一堂。
「Hey Sam,你也是德州撲克迷呀,怎麼不見你被人拉?」Katie問。
「通勝話差人可能會放蛇。」Sam嬉皮笑臉地說。
走廊突然傳來「女皇」高跟鞋的「咯咯」聲,我們馬上一哄而散。沒想到這德州撲克的故事竟還有下文。
* * *
公司接了一單新的M&A,負責的i bank就是TY任職的那家,真是冤家路窄!我跟他因為上次打架的事有了牙齒印,這傢伙一口咬定Philip是我的「男朋友」,並且為了我而把他的嘴巴揍腫。我很無奈,他不知道Philip只是我的Plan A,而不是我的boy-friend,那是相差十萬八千里的兩件事,我Daisy可從來沒說過要給他「boy-friend」這個名份。
除了我,負責這單deal的律師還有Katie。她本來就對TY沒有好感,在我指出TY腳短以後,她就愈發感到這個男人面目可憎。毛主席說,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但毛主席不是女人,他不明白一個女人要討厭一個人,可以完全不講理由,女人天生就是一種非理性的動物。同樣,女人要喜歡一個人,也可以完全沒有原因,後悔是另一回事。
TY自己也不爭氣,沒精打采地步進會議室來,我常說輸人不能輸陣,banker最重要懂得擺陣,知識和經驗僅屬次要。這場仗還未開始,TY就已經輸了。真沒趣。
「Hey TY,怎麼沒精打采?昨晚輸了錢麼?」Katie出招了。會議室內所有人都在掩嘴笑,Katie早就把他被差人拉的片段email給所有人,還給那個email加了flag。
「你這是什麼意思?」TY顯然有點詫異,他低估了互聯網的傳播威力。但想深一層,又好難怪他,誰會想到用外套團團圍住自己的頭,依然會被人一眼認出?遇上我這福爾摩斯算他倒楣。「那一晚Philip都在場呀!」他得意地說,臉上洋溢供出同黨的喜悅。我沒料到他有此一,差點亂了陣腳,卻於電光火石間重整旗鼓,保持微笑,心裏狂罵「Philip你個衰人你學人非法聚賭究竟有沒有抱住第二個女人憎死你憎死你……」,而我臉上的微笑依然溫柔,我認為有這個必要,因為全世界正熱切地盯我,期望我給他們提供另一樁八卦新聞。
我攤開文件,滿不在乎地呷一口Earl Grey tea,漫不經意地注意到身旁女banker那個Christian Dior。「這個款香港已在賣了?」每次我此話一出,她就會non-stop講夠十分鐘,正好替我轉移視線。我恨不得衝出去打電話給Philip,但我一直忍到lunch time,直至我覺得那已是人類容忍的極限。電話接通了,我心急如焚地問:「那晚TY去賭德州撲克,你不在場吧!」「我在呀。」Philip說。我馬上扯火!我不是氣他賭德州撲克,I don't care,就算他跟TY一同被帶上警車也沒有什麼大不了,令我憤怒的是他的語調,那輕佻的態度,那滿不在乎的語氣,而我這個純真的女人卻是那麼在乎他,It's not fair!我氣得說不出話來,他見我不作聲,又說:「Anything wrong?」Jesus Christ!Do you hear that?他居然好意思問我:「Anything wrong?」我真想喊一句:「I'm wrong!」然後啪一聲掛線。但我Daisy是一個淑女,於是我溫聲軟語地問:「請問你有沒有被差人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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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開會又碰見TY,這不知死活的傢伙居然還敢主動惹我。「Hello Daisy!你的boy-friend怎麼啦?哎唷,差點忘了他有一個律師女友,被差人拉多幾次也無所謂啦!有律師女友,出出入入差館也很方便呀!」說罷哈哈大笑起來。
「啊,你是說你被警察拘捕的那件事嗎?」我一臉得戚地說,然後回想Philip昨天在電話裏告訴我的事件始末,先就忍不住笑了,這小子的運氣總是好得教人無話可說。「Philip那晚也在,但他玩了一會便走了,因為要跟New York開conference call。沒想到他一走,警察就來拉人了。By the way,他走的時候沒跟你說再見嗎?」我看見TY的眼裏燃起了「天理何在!」的怒火,以後乖乖別再惹我的Plan A了。(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一襲永遠無法穿上的婚紗
「眼巴巴看你關心的人受苦,感覺很難受。今天,P-monster有兩個朋友在阿富汗喀布爾撞機死了……有人來電,是PM在喀布爾的友人,說是機上有幾名英國人死了,其中兩人是PM很好的朋友。那時候,PM說,well,that's life,但我看到他在咬牙切齒……PM晚上回到家裏,他大概在不同的酒吧喝了啤酒,然後在回家路上又再喝酒。我不怪他。除了這樣,你還可以怎樣面對失去兩個好朋友的事實?麻木是不錯的方法……後來,在寧靜裏,我聽見PM在另一個房間哭泣,哭問,為什麼要這樣?我無法入睡,讓他孤單一人讓我太難受了……」以上是Karen刊於2010年6月7日的博文。兩個月後,PM失去了她。
* * *
Doctor Karen Woo,三十六歲中英混血兒。據傳媒報道,她父親是來自香港的華裔退休工程師,母親是護士。Karen曾立志當舞蹈員和演員,二十二歲決定改讀醫科,曾在澳洲、巴布亞新畿內亞、倫敦等地方行醫,後來出任醫療機構保柏的助理醫療總監,年薪達六位數字英鎊。但她辭掉工作,創辦志願組織Bridge Afghanistan,到阿富汗救人。在那裏,Karen邂逅士兵Paddy Smith,一見鍾情。兩人的婚期,就定在2010年8月20日。
Karen死了,在阿富汗。她和一班醫生花了三星期,徒步、騎馬和乘車,穿越一萬六千呎的雪地,深入山村為貧民治病。完成任務後,他們選擇取道北上東北部的巴達赫尚省返回喀布爾,路線迂迴但相對安全。不料,十名武裝分子攔途搶劫,再逼她和其他義工排成一行,用 AK-47步槍逐一行刑式處決。兩星期後,Karen就要出嫁。
共殺了十人。與Karen同行的醫生有六個美國人、一個德國人,另有三個阿富汗繙譯。唯一生還的阿富汗繙譯,因為不斷大聲背誦《可蘭經》,槍手才肯放過他。
警察在叢林發現Karen等人的屍首,全身滿布子彈洞,護照和財物全被偷走。塔利班承認責任,指殺死Karen等人是因為他們宣揚基督教和替美國做間諜。Karen的家人堅決否認,強調Karen並無傳教,更非什麼間諜,到阿富汗只是為了幫人。
未婚夫從英國飛到阿富汗認屍。「在寧靜裏,我聽見PM在另一個房間哭泣,哭問,為什麼要這樣?我無法入睡,讓他孤獨一人實在難受……」
* * *
凌晨三時,我在讀Karen的文章,一篇篇刊在博客的日記。Karen是個富於情趣、幽默、愛玩又愛美的女人,她的美有種清麗,即使穿粗布褲和T-shirt,也覺得她很高貴。Karen的文章有趣極了,記下了許多生活的小事情──她在阿富汗修甲的趣事、她所討厭的「sad fuck noodles」,也記下了她的理想和恐懼,是值得用心去讀的好文章,大家可到她的博客看看(http://explorerkitteninafghanistan.blogspot.com)。
我把Karen的其中一些博文譯成中文,希望大家可透過她的文字,了解她為何選擇了這樣的人生:
「2009年12月20日
我慢慢從倫敦的生活退出來,no sexy dresses and high heels here。我看來就像個男孩,穿技工的長褲(都是給我度身訂製的,是為短腳男人特製的長褲)……晚上停電了。我拿手電筒在房子裏游蕩,想命運,想為何一個人彷彿是為了既定的目的而生,快樂或滿足感就視乎你能否符合那些期望……」
「2009年12月27日
我已經厭倦被困在屋內了,也厭倦不能選擇吃什麼和何時吃。每天我們面前都放大堆食物,那令我有罪疚感。我不喜歡總是我們先吃,當地人只能吃次等的食物,或吃我們吃剩的……這裏的人告訴我,喀布爾是給有錢人的,不容窮人存在。沒錢的話,就得待在城市的邊緣,自生自滅……」
「2009年12月29日
工作有進展了,醫療儀器從英國運了過來,送到這裏的阿富汗醫院……」
「2010年1月1 日
聊起不同國家的習俗,Ms讓我看他未婚妻的照片,是個很漂亮的女孩。我問:『她幾歲了?』『十六。她還在學校念書。』我問他自己多大了,他說二十六。我就問:『你對她來說,年紀不是大了點嗎?』他答:『那在阿富汗很平常呀,況且我們不過剛訂婚罷了,在我向她家人付足費用之前,我是不准娶她的,大概六千美金吧,我有排未儲夠錢呢。』阿富汗新娘的價錢,居然用美金來算,多奇怪啊!『那麼,你打算用錢買她?』我問。『是啊,but it's ok,因為她愛我。』」
「2010年1月12日
Mazzar跟我說:『我寧願在歐洲替一頭狗洗澡,也不願意坐在阿富汗的安樂椅上!』起初我以為他想說他喜歡做的事,我很喜歡替小狗洗澡呢,然後我才意會到,他是多麼不屑活在阿富汗……」
「2010年2月6日
回來了,我快樂嗎?當然,我能睡在自己的床,清潔的被褥,倫敦的空氣,還有我騎單車駛過Ladbroke Grove時大腿上的熾熱……如此濃郁的自由,我當然樂意回來這裏,可在這一切當中有種傷感,一種古怪的抽離感,讓你懷疑究竟為了什麼原故,我們所有人都這樣他媽的努力奮鬥……」
「2010年3月30日
P-monster在路邊給我買了四個搶眼的巨型汽球。當P把汽球逐一從車窗拉進來時,我忍不住咯咯地笑了,我們看來好傻呢,我樂得瘋了!」
「2010年6月20日
我被潮水帶,浮浮沉沉,我在這裏,我不在這裏……這就是我正在返回喀布爾的感覺。我的口袋裏有一百塊美金,賬單每個月尾都會寄來。我正回去阿富汗,但也許我該留在英國,幹一份穩定的醫生工作,朝九晚五賺點錢……也許我會夾尾巴回家,但也許我會光榮地回去……想到這趟旅程,我心裏很怕,萬一我辦不到……但這只是我今天的感覺。四星期後,我便會渾身髒兮兮的,想念Starbucks 、Zara和Topshop……」
「2010年6月27日
到地獄去修甲
這次修甲是全宇宙最恐怖的!信我,我並不是那種嬌生慣養的人,但自從步入三十歲(some years ago, I might add),我也會讓自己到美容院放縱一下。今次,我的腳卻是被人用斧頭來鋸,簡直謀殺……那位女士還拿出一雙塑膠靴,插上電源,令你的腳出汗(她說這是足部桑拿),真是奇怪的美容療程啊,今天氣溫攝氏四十度……」
「2010年6月28日
今天到女子監獄去。那軍官不斷要我幫忙他建新的診所。我說,我是醫生,不是建築師也不是工程師……我是個外國人,因此我必然有能力把水變成酒……」
「2010年7月12日
我在阿富汗的超級市場裏,徹底變回一個女孩子,在化妝品堆裏如癡如醉……那些甲油的顏色真好看啊,雖然選擇不多,但已足夠讓我滿心幸福地玩了十分鐘。這麼一點小小的樂趣,讓我興奮得不得了……回到家裏我思前想後,到阿富汗的偏遠山區替人治病,好像不該塗指甲油呢……這念頭太荒謬了……」
「2010年7月20日
我正忙準備往努里斯坦的物資……數天前,那裏仍是滿地的雪,馬兒都無法通過了。我們打算用馬來搬運醫療物資,當牠們也無法前進,我們就自己來搬……」這是Karen最後一篇博文。那片雪地,她終於踏上了,可是沒有回來。我在讀一個陌生人的文章,而那人已經死了。想到這裏,我忽然覺得很荒謬。為了救阿富汗人而被阿富汗人殺死,很荒謬。兩個相愛的人永遠無法在一起,他媽的荒謬。我看窗外那漆黑的夜空,期望在天邊的一方看見外星人來毀滅地球,這將是宇宙裏唯一合理的事。(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 * *
Doctor Karen Woo,三十六歲中英混血兒。據傳媒報道,她父親是來自香港的華裔退休工程師,母親是護士。Karen曾立志當舞蹈員和演員,二十二歲決定改讀醫科,曾在澳洲、巴布亞新畿內亞、倫敦等地方行醫,後來出任醫療機構保柏的助理醫療總監,年薪達六位數字英鎊。但她辭掉工作,創辦志願組織Bridge Afghanistan,到阿富汗救人。在那裏,Karen邂逅士兵Paddy Smith,一見鍾情。兩人的婚期,就定在2010年8月20日。
Karen死了,在阿富汗。她和一班醫生花了三星期,徒步、騎馬和乘車,穿越一萬六千呎的雪地,深入山村為貧民治病。完成任務後,他們選擇取道北上東北部的巴達赫尚省返回喀布爾,路線迂迴但相對安全。不料,十名武裝分子攔途搶劫,再逼她和其他義工排成一行,用 AK-47步槍逐一行刑式處決。兩星期後,Karen就要出嫁。
共殺了十人。與Karen同行的醫生有六個美國人、一個德國人,另有三個阿富汗繙譯。唯一生還的阿富汗繙譯,因為不斷大聲背誦《可蘭經》,槍手才肯放過他。
警察在叢林發現Karen等人的屍首,全身滿布子彈洞,護照和財物全被偷走。塔利班承認責任,指殺死Karen等人是因為他們宣揚基督教和替美國做間諜。Karen的家人堅決否認,強調Karen並無傳教,更非什麼間諜,到阿富汗只是為了幫人。
未婚夫從英國飛到阿富汗認屍。「在寧靜裏,我聽見PM在另一個房間哭泣,哭問,為什麼要這樣?我無法入睡,讓他孤獨一人實在難受……」
* * *
凌晨三時,我在讀Karen的文章,一篇篇刊在博客的日記。Karen是個富於情趣、幽默、愛玩又愛美的女人,她的美有種清麗,即使穿粗布褲和T-shirt,也覺得她很高貴。Karen的文章有趣極了,記下了許多生活的小事情──她在阿富汗修甲的趣事、她所討厭的「sad fuck noodles」,也記下了她的理想和恐懼,是值得用心去讀的好文章,大家可到她的博客看看(http://explorerkitteninafghanistan.blogspot.com)。
我把Karen的其中一些博文譯成中文,希望大家可透過她的文字,了解她為何選擇了這樣的人生:
「2009年12月20日
我慢慢從倫敦的生活退出來,no sexy dresses and high heels here。我看來就像個男孩,穿技工的長褲(都是給我度身訂製的,是為短腳男人特製的長褲)……晚上停電了。我拿手電筒在房子裏游蕩,想命運,想為何一個人彷彿是為了既定的目的而生,快樂或滿足感就視乎你能否符合那些期望……」
「2009年12月27日
我已經厭倦被困在屋內了,也厭倦不能選擇吃什麼和何時吃。每天我們面前都放大堆食物,那令我有罪疚感。我不喜歡總是我們先吃,當地人只能吃次等的食物,或吃我們吃剩的……這裏的人告訴我,喀布爾是給有錢人的,不容窮人存在。沒錢的話,就得待在城市的邊緣,自生自滅……」
「2009年12月29日
工作有進展了,醫療儀器從英國運了過來,送到這裏的阿富汗醫院……」
「2010年1月1 日
聊起不同國家的習俗,Ms讓我看他未婚妻的照片,是個很漂亮的女孩。我問:『她幾歲了?』『十六。她還在學校念書。』我問他自己多大了,他說二十六。我就問:『你對她來說,年紀不是大了點嗎?』他答:『那在阿富汗很平常呀,況且我們不過剛訂婚罷了,在我向她家人付足費用之前,我是不准娶她的,大概六千美金吧,我有排未儲夠錢呢。』阿富汗新娘的價錢,居然用美金來算,多奇怪啊!『那麼,你打算用錢買她?』我問。『是啊,but it's ok,因為她愛我。』」
「2010年1月12日
Mazzar跟我說:『我寧願在歐洲替一頭狗洗澡,也不願意坐在阿富汗的安樂椅上!』起初我以為他想說他喜歡做的事,我很喜歡替小狗洗澡呢,然後我才意會到,他是多麼不屑活在阿富汗……」
「2010年2月6日
回來了,我快樂嗎?當然,我能睡在自己的床,清潔的被褥,倫敦的空氣,還有我騎單車駛過Ladbroke Grove時大腿上的熾熱……如此濃郁的自由,我當然樂意回來這裏,可在這一切當中有種傷感,一種古怪的抽離感,讓你懷疑究竟為了什麼原故,我們所有人都這樣他媽的努力奮鬥……」
「2010年3月30日
P-monster在路邊給我買了四個搶眼的巨型汽球。當P把汽球逐一從車窗拉進來時,我忍不住咯咯地笑了,我們看來好傻呢,我樂得瘋了!」
「2010年6月20日
我被潮水帶,浮浮沉沉,我在這裏,我不在這裏……這就是我正在返回喀布爾的感覺。我的口袋裏有一百塊美金,賬單每個月尾都會寄來。我正回去阿富汗,但也許我該留在英國,幹一份穩定的醫生工作,朝九晚五賺點錢……也許我會夾尾巴回家,但也許我會光榮地回去……想到這趟旅程,我心裏很怕,萬一我辦不到……但這只是我今天的感覺。四星期後,我便會渾身髒兮兮的,想念Starbucks 、Zara和Topshop……」
「2010年6月27日
到地獄去修甲
這次修甲是全宇宙最恐怖的!信我,我並不是那種嬌生慣養的人,但自從步入三十歲(some years ago, I might add),我也會讓自己到美容院放縱一下。今次,我的腳卻是被人用斧頭來鋸,簡直謀殺……那位女士還拿出一雙塑膠靴,插上電源,令你的腳出汗(她說這是足部桑拿),真是奇怪的美容療程啊,今天氣溫攝氏四十度……」
「2010年6月28日
今天到女子監獄去。那軍官不斷要我幫忙他建新的診所。我說,我是醫生,不是建築師也不是工程師……我是個外國人,因此我必然有能力把水變成酒……」
「2010年7月12日
我在阿富汗的超級市場裏,徹底變回一個女孩子,在化妝品堆裏如癡如醉……那些甲油的顏色真好看啊,雖然選擇不多,但已足夠讓我滿心幸福地玩了十分鐘。這麼一點小小的樂趣,讓我興奮得不得了……回到家裏我思前想後,到阿富汗的偏遠山區替人治病,好像不該塗指甲油呢……這念頭太荒謬了……」
「2010年7月20日
我正忙準備往努里斯坦的物資……數天前,那裏仍是滿地的雪,馬兒都無法通過了。我們打算用馬來搬運醫療物資,當牠們也無法前進,我們就自己來搬……」這是Karen最後一篇博文。那片雪地,她終於踏上了,可是沒有回來。我在讀一個陌生人的文章,而那人已經死了。想到這裏,我忽然覺得很荒謬。為了救阿富汗人而被阿富汗人殺死,很荒謬。兩個相愛的人永遠無法在一起,他媽的荒謬。我看窗外那漆黑的夜空,期望在天邊的一方看見外星人來毀滅地球,這將是宇宙裏唯一合理的事。(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一個女人的故事
交男朋友就像買唇膏,塗過上嘴才知是否真正適合自己。逛化妝品店的時候,基於生你只能把唇膏的樣板塗在手上,再看看模特兒那經電腦touch-up又 retouch-up的廣告。就是憑這點虛無飄渺的資料,決定買或不買。
結果,我家裏有三十支唇膏,卻沒有一支是讓我真正滿意的。手部的膚色跟嘴唇根本不同,在店子裏把唇膏試在手背,看上去漂亮極了,我肯定這次一定不會買錯了,興高采烈的回家裏一塗上嘴,shit!又買錯了。但那時已付了錢,再沒有「回水」的可能。
Well,我得承認,偶然也會買到「接近」滿意的唇膏。就像我那二十六個Plan一樣,有時候偶然間唔中,也會遇上四肢發達而頭腦又未至於太簡單的。於是,我以博彩的心態給他一個機會,同時也給自己一個機會。可是往往未打夠四圈,我就會不耐煩起來。他們不了解我。
唇膏這東西嘛,總是教人眼花繚亂。這個可以保濕,那個有維他命C,這個含骨膠原,那個有閃亮效果,我統統都想要,卻無法找到一支集所有好處於一身的唇膏!更要命的是除了唇膏,還有唇彩、唇筆、唇XYZ……它們一字排開,一個一個向你招手:「買我啦!買我啦!」叫得人心煩意亂,不知所措。我惟有不斷買新的,不合用就擱在一旁。Time after time,總是如此。戀愛對我來說,是一場永無止境的漂泊。
男人不塗唇膏,不會明白女人買唇膏的困擾。但男人買衫。對男人而言,女人就如衣服。唇膏與衣服,同樣都要花錢買,同樣都要試上身,同樣都是不合身就丟掉。Fair enough。
遇上一支真正適合自己的唇膏,與其說需要眼光,不如說需要運氣。很多很多很多運氣。
* * *
跟Yvonne約好在置地廣場Robuchon。在中環約人午飯,感覺總是匆匆忙忙。但Yvonne剛從北京回來,我就要飛上海了。要不是勉強擠出一天的午飯時間,她那結婚請帖恐怕永遠無法交到我手呢。
「Hey Yvonne!」我跟她招呼道,一邊在椅上坐下來。她微笑放下手上的書,我一看,那是《四季滋寶湯水DIY》。
「叱商界的投資銀行家居然轉行煲湯!」我笑說。
「王律師,你少說風涼話了。有天當你嫁人,你就會知道住家湯對綁住一個男人是多麼重要。」「It's not sexy.」我說。我沒指出二奶最會煲湯,已經很客氣了。看Yvonne一臉幸福地研究那煲南北杏貝母燉鵪鶉,我不禁想起她從前所經歷過的,那段悲慘的往事……在認識現在的未婚夫之前,Yvonne曾搭上一個有婦之夫,糾纏了足足四年。她與我在大學時代已經認識,後來工作也常常碰面,交情不錯。我並不反對她跟一個有婦之夫交往,afterall,兩個人之間的事就只有那兩個人知道,誰有資格去判斷別人?作為朋友,能夠做的只是聽聽她訴苦,說些「阿媽係女人」之類的廢話來安慰安慰罷了。真正有內涵的說話,恐怕都是很難聽的。譬如說,如果你問我已婚男人為什麼要找情婦?Obviously只有一個目的──洩慾。你想想看,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有家庭,有事業,有錢,他還欠什麼?一個能令他再次硬起來的女人。Well,你當然可把這提升到文藝大悲劇的層次,相愛而不能愛真是天意弄人呀他媽的傷心死我呀……當你把這些廢話省掉以後,就會發現所謂的「文藝大悲劇」不過是一場交配。豬也交配,但人類卻能把交配寫成文學。This is civilization。
就說Yvonne那隻狗公,會突然急call Yvonne說:「我老婆出去了,你現在能不能馬上過來我家?」Yvonne就會像撞邪一樣,丟下手上所有工作飛奔前往。「我思念他快瘋了,只要能見他,我其他一切都管不了!」簡單來說,就是應召女郎。我很好奇,為什麼不到酒店爆房?我想是為了慳錢。她當然也很痛苦,提過分手,但只要男人緊緊抱她說:「Yvonne,你知我是愛你的。」她又會繼續應召。
有天,狗公約Yvonne在餐廳見面,她來到以後,發現狗公和老婆在等她。正室發現了Yvonne的存在,呼天搶地。狗公為了安撫妻子,居然在她面前跟Yvonne分手!我真無法想像Yvonne當時的感受。後來,狗公的老婆情緒平復了,他又口淡淡去找Yvonne,老婆發現了又再狂性大發,於是再跟Yvonne分手,再口淡淡復合,周而復始,萬念俱灰。老老實實,不悶嗎?Yvonne就像《非誠勿擾》裏的舒淇,遲早跳海。作為她的朋友,惟有希望她的「葛優」早日出現啊。
這樣拖拖拉拉,過了四年。直至有次,Yvonne又應召到他家裏去,很淒美的抓住他老婆外出的剎那春宵。正在纏綿之際,狗公的電話突然響起。「Shit!我老婆提早回來了!你快走!Out!」說已用力往Yvonne的背上推。她彎下腰一件一件拾起散落地上的東西,眼淚也一滴一滴流下來。三十秒之前,這個男人還在把她緊緊抱住,喁喁細語。所謂「愛」,原來可以在一瞬之間轉換。莎士比亞說:「 'Was' is not 'is': besides, the oath of a lover is no stronger than the word of a tapster; they are both the confirmers of false reckonings.」等一下,我為什麼要在這種時候談莎士比亞?真要命。每當我想講粗口的時候,總會很自然的引述莎士比亞。究竟是什麼原因?連我自己也說不清楚。
Forget about Shakespeare。那次Yvonne被狗公趕出家門,突然之間,她那長久抑壓下來的憤怒、愛情、仇恨、委屈──一切的一切,於瞬間越過了臨界點爆發出來,她衝向露台要跳下去,那是三十一樓,狗公死命把她拉住。死遠一點,唔該。
認識狗公的時候,Yvonne二十五歲,在國際律師行上班,樣子不錯。她後來轉做investment banker,也有很多人追,憑這樣的條件何必作賤自己?讓我引述導遊阿珍的金句:「你這輩子不還,下輩子也要還出來!」Yvonne前世欠了那個男人,今世來還。除了訴諸迷信,我想不到別的解釋。再聰明的女人,在愛情面前都會變成白癡。當你很愛很愛一個男人,你根本無法控制自己,就像吸毒一樣不能自拔。沒有人比我更明白,女人一旦遇上一支鍾愛的唇膏,無論如何都不願放手,因為要遇上一支適合自己的唇膏實在太艱難了,當你塗上嘴唇,你會忍不住喊「就是它了!」,那顏色跟你天然的唇色融為一體,彷彿本來就是你生命的一部分,你找了一輩子就是要找這支唇膏。問題是,那唇膏是別人的,是你偷來的,賊贓常常給人帶來麻煩啊。
三十一樓那驚心動魄的一幕,狠狠摑醒了Yvonne。那次以後,她對那個男人死心了,當然不是從那一刻開始就不再想念他,但想念卻一天比一天淡。直至有天,Yvonne遇上了一個真心疼惜她的男人,沒有「文藝大悲劇」,沒有甜言蜜語也沒有海誓山盟,有的是《四季滋寶湯水DIY》,是雨天為她起的一把傘,是一個家。
「恭喜你!」我衷心祝福Yvonne。儘管婚姻並非幸福的保證,Yvonne跟從前那隻狗公卻保證不會幸福。大拿拿四年的青春就那樣一去不返,留下的只有無盡的傷痕。看Yvonne,我不禁有點唏噓。究竟女人要走多遠的路,才能得到幸福?(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結果,我家裏有三十支唇膏,卻沒有一支是讓我真正滿意的。手部的膚色跟嘴唇根本不同,在店子裏把唇膏試在手背,看上去漂亮極了,我肯定這次一定不會買錯了,興高采烈的回家裏一塗上嘴,shit!又買錯了。但那時已付了錢,再沒有「回水」的可能。
Well,我得承認,偶然也會買到「接近」滿意的唇膏。就像我那二十六個Plan一樣,有時候偶然間唔中,也會遇上四肢發達而頭腦又未至於太簡單的。於是,我以博彩的心態給他一個機會,同時也給自己一個機會。可是往往未打夠四圈,我就會不耐煩起來。他們不了解我。
唇膏這東西嘛,總是教人眼花繚亂。這個可以保濕,那個有維他命C,這個含骨膠原,那個有閃亮效果,我統統都想要,卻無法找到一支集所有好處於一身的唇膏!更要命的是除了唇膏,還有唇彩、唇筆、唇XYZ……它們一字排開,一個一個向你招手:「買我啦!買我啦!」叫得人心煩意亂,不知所措。我惟有不斷買新的,不合用就擱在一旁。Time after time,總是如此。戀愛對我來說,是一場永無止境的漂泊。
男人不塗唇膏,不會明白女人買唇膏的困擾。但男人買衫。對男人而言,女人就如衣服。唇膏與衣服,同樣都要花錢買,同樣都要試上身,同樣都是不合身就丟掉。Fair enough。
遇上一支真正適合自己的唇膏,與其說需要眼光,不如說需要運氣。很多很多很多運氣。
* * *
跟Yvonne約好在置地廣場Robuchon。在中環約人午飯,感覺總是匆匆忙忙。但Yvonne剛從北京回來,我就要飛上海了。要不是勉強擠出一天的午飯時間,她那結婚請帖恐怕永遠無法交到我手呢。
「Hey Yvonne!」我跟她招呼道,一邊在椅上坐下來。她微笑放下手上的書,我一看,那是《四季滋寶湯水DIY》。
「叱商界的投資銀行家居然轉行煲湯!」我笑說。
「王律師,你少說風涼話了。有天當你嫁人,你就會知道住家湯對綁住一個男人是多麼重要。」「It's not sexy.」我說。我沒指出二奶最會煲湯,已經很客氣了。看Yvonne一臉幸福地研究那煲南北杏貝母燉鵪鶉,我不禁想起她從前所經歷過的,那段悲慘的往事……在認識現在的未婚夫之前,Yvonne曾搭上一個有婦之夫,糾纏了足足四年。她與我在大學時代已經認識,後來工作也常常碰面,交情不錯。我並不反對她跟一個有婦之夫交往,afterall,兩個人之間的事就只有那兩個人知道,誰有資格去判斷別人?作為朋友,能夠做的只是聽聽她訴苦,說些「阿媽係女人」之類的廢話來安慰安慰罷了。真正有內涵的說話,恐怕都是很難聽的。譬如說,如果你問我已婚男人為什麼要找情婦?Obviously只有一個目的──洩慾。你想想看,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有家庭,有事業,有錢,他還欠什麼?一個能令他再次硬起來的女人。Well,你當然可把這提升到文藝大悲劇的層次,相愛而不能愛真是天意弄人呀他媽的傷心死我呀……當你把這些廢話省掉以後,就會發現所謂的「文藝大悲劇」不過是一場交配。豬也交配,但人類卻能把交配寫成文學。This is civilization。
就說Yvonne那隻狗公,會突然急call Yvonne說:「我老婆出去了,你現在能不能馬上過來我家?」Yvonne就會像撞邪一樣,丟下手上所有工作飛奔前往。「我思念他快瘋了,只要能見他,我其他一切都管不了!」簡單來說,就是應召女郎。我很好奇,為什麼不到酒店爆房?我想是為了慳錢。她當然也很痛苦,提過分手,但只要男人緊緊抱她說:「Yvonne,你知我是愛你的。」她又會繼續應召。
有天,狗公約Yvonne在餐廳見面,她來到以後,發現狗公和老婆在等她。正室發現了Yvonne的存在,呼天搶地。狗公為了安撫妻子,居然在她面前跟Yvonne分手!我真無法想像Yvonne當時的感受。後來,狗公的老婆情緒平復了,他又口淡淡去找Yvonne,老婆發現了又再狂性大發,於是再跟Yvonne分手,再口淡淡復合,周而復始,萬念俱灰。老老實實,不悶嗎?Yvonne就像《非誠勿擾》裏的舒淇,遲早跳海。作為她的朋友,惟有希望她的「葛優」早日出現啊。
這樣拖拖拉拉,過了四年。直至有次,Yvonne又應召到他家裏去,很淒美的抓住他老婆外出的剎那春宵。正在纏綿之際,狗公的電話突然響起。「Shit!我老婆提早回來了!你快走!Out!」說已用力往Yvonne的背上推。她彎下腰一件一件拾起散落地上的東西,眼淚也一滴一滴流下來。三十秒之前,這個男人還在把她緊緊抱住,喁喁細語。所謂「愛」,原來可以在一瞬之間轉換。莎士比亞說:「 'Was' is not 'is': besides, the oath of a lover is no stronger than the word of a tapster; they are both the confirmers of false reckonings.」等一下,我為什麼要在這種時候談莎士比亞?真要命。每當我想講粗口的時候,總會很自然的引述莎士比亞。究竟是什麼原因?連我自己也說不清楚。
Forget about Shakespeare。那次Yvonne被狗公趕出家門,突然之間,她那長久抑壓下來的憤怒、愛情、仇恨、委屈──一切的一切,於瞬間越過了臨界點爆發出來,她衝向露台要跳下去,那是三十一樓,狗公死命把她拉住。死遠一點,唔該。
認識狗公的時候,Yvonne二十五歲,在國際律師行上班,樣子不錯。她後來轉做investment banker,也有很多人追,憑這樣的條件何必作賤自己?讓我引述導遊阿珍的金句:「你這輩子不還,下輩子也要還出來!」Yvonne前世欠了那個男人,今世來還。除了訴諸迷信,我想不到別的解釋。再聰明的女人,在愛情面前都會變成白癡。當你很愛很愛一個男人,你根本無法控制自己,就像吸毒一樣不能自拔。沒有人比我更明白,女人一旦遇上一支鍾愛的唇膏,無論如何都不願放手,因為要遇上一支適合自己的唇膏實在太艱難了,當你塗上嘴唇,你會忍不住喊「就是它了!」,那顏色跟你天然的唇色融為一體,彷彿本來就是你生命的一部分,你找了一輩子就是要找這支唇膏。問題是,那唇膏是別人的,是你偷來的,賊贓常常給人帶來麻煩啊。
三十一樓那驚心動魄的一幕,狠狠摑醒了Yvonne。那次以後,她對那個男人死心了,當然不是從那一刻開始就不再想念他,但想念卻一天比一天淡。直至有天,Yvonne遇上了一個真心疼惜她的男人,沒有「文藝大悲劇」,沒有甜言蜜語也沒有海誓山盟,有的是《四季滋寶湯水DIY》,是雨天為她起的一把傘,是一個家。
「恭喜你!」我衷心祝福Yvonne。儘管婚姻並非幸福的保證,Yvonne跟從前那隻狗公卻保證不會幸福。大拿拿四年的青春就那樣一去不返,留下的只有無盡的傷痕。看Yvonne,我不禁有點唏噓。究竟女人要走多遠的路,才能得到幸福?(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區區都有骨灰龕 梗有一間左近
Bill Clinton做美國總統的時候,這樣說過:「Being president is like running a cemetery: you've got a lot of people under you and nobody's listening.」曾蔭權作為香港特區之首自然感同身受,尤其當他今次名副其實「running a cemetery」,看看沙田居民群起反對在區內建骨灰龕,就知道的而且確「nobody's listening」。
曾先生強調十八區都要有骨灰龕,我Daisy稱這為「骨灰龕便利店」,曾蔭權是「口號王」,今次又怎少得了口號?我替你想好了──「梗有一間左近!」要是特首帶領問責團隊,落十八區一齊高叫「梗有一間左近!」,會是何等壯觀!我在電視新聞看見曾先生手指指教訓沙田居民,雄辯滔滔,man到呢……God……簡直令人心跳加速。要是當日他以這副口才跟余若薇作電視辯論,肯定贏足九條街,還用輸給一個女人?
我很好奇,究竟為什麼十八區都要有骨灰龕?你當骨灰龕是什麼?投注站?為了寫這篇文章,我把食物及生局的《骨灰龕政策檢討諮詢文件》看了幾遍,文件不斷強調香港愈來愈多人死,增加骨灰龕的供應刻不容緩,而「骨灰龕是社區的必要設施」,因此十八區都應該有骨灰龕.……wait wait,I'm confused……我以為「社區的必要設施」是指學校、車站、醫院、公廁。市民掃墓祭祖,通常每年兩次,骨灰龕如何能稱為「社區的必要設施」?
現在談的不是「市區重建」,沒有必要「原區安置」。我從未聽過有人堅持「生是沙田人,死是沙田鬼」。市區用地非常珍貴,勉強在十八區擠出一些地來,再勉強把骨灰龕擠進去,香港人蝸居,死後居然繼續蝸居!孩子們在公園嬉戲,隔離就是骨灰龕,人們在焚燒香燭。拜祭過後,冥鏹、燒豬、祭品再加垃圾,烏煙瘴氣!兩個字──擾民。
香港是個彈丸之地,但用地發展都集中在市區,郊外尚有大片未用的土地,總會找到一處不會破壞生態的地方來建骨灰龕吧。交通不便?起條路囉,有什麼大不了?反正掃墓祭祖不過一年兩次,誰會介意花點時間到郊區?那裏環境開揚,空氣清新,先人不用蝸居,可以得到安息。所謂「拜山」,本來就是一趟在大自然中思念親人的旅程。
曾先生批評道:「沙田,我知道,係長壽,但都有人過身呀!冇理由你唔鍾意,過身之後先人,又唔肯返屋企,呀唔緊要!去隔離,去畀給阿發叔(劉皇發)!恰得阿發叔多,去屯門囉去屯門囉,唔。」我想告訴曾先生,那是「骨灰」,不是「」。就像一般中國人,曾蔭權潛意識裏談骨灰有所忌諱,所以先後兩次用「」來形容骨灰。身為行政長官,尚且對談及骨灰有所避忌,試問你怎能期望住在公屋的草根市民,讀書不夠你多,情操不夠你高,能無怨無悔讓骨灰龕建在自己的家門前?
曾特首當然可以指責居民「各家自掃門前雪」,這是「香港精神」嘛,儘管這教人臉紅。但想深一層,香港高官哪一次喊出「香港精神」是不教人臉紅的?高錕得了諾貝爾獎,是「香港精神」;電影《歲月神偷》得了獎,是「香港精神」;黃福榮在玉樹地震捨身救人,又是「香港精神」。任何人做了有光可沾的事,馬上會被屈成「香港精神」。
「各家自掃門前雪」這種「香港精神」,卻不是「屈」出來的,它真真實實地反映了香港人的「精神」,特首非但不應批評,反應加以表揚。畢竟,要是香港人願意各自清理自己門前的積雪,已是萬幸。只怕愈來愈多人連自己的「瓦上霜」也不管,只要你賴死不管,那即使自己的屋頂塌了下來,政府也是得用納稅人的錢來替你收拾殘局的,政府有責任照顧你一生一世。
* * *
早前寫過一篇題為〈人禍〉的文章,後來一位署名「Wing」的讀者寄來電郵,一看標題——依然人禍!我心裏暗暗覺得好笑,細看之下更笑到噴飯,便問他能否讓我在專欄刊出他的電郵,讓大家也高興一下,他爽快答應。現引述如下:「Dear Daisy, Well,點開始好呢?Okay,這樣吧。
本來預你的舞台劇《孔雀男與榴槤女》係好好笑的,但卻換來一肚氣。不關你的劇本事。相反,Daisy,好後悔唔聽你話。你在7月17日《信報》專欄上,明明說7月20日開始售票,我卻唔放心,19日 (mon) 走到Art Centre 的Urbtix(城市電腦售票網)詢問幾時有《孔雀男與榴槤女》門票出售,售票小姐們查了一輪後對我說,據大會堂的康文署 (又是康文署)網上資訊,門票會於7月23日開始發售。就是這樣,我等到23日才再去買,結果,除了幾個零星的單座位外,各場都滿座了(恭喜你)。但我要同太太去笑番餐以慰勞她的心願卻落空了。
追問之下得知,原來真的是20日已開始發售,到23日當然只剩下散位了。本來有兩個位是一前一後我都想買,說不定到時有個靚女坐我傍邊,更說不定是你……但想到你說套劇好好笑,我便諗,若我坐前面,分分鐘我老婆在我後面笑到將我踢死,但若我坐後面,我又擔心自己會笑死了而老婆在前面卻唔知,累她好像尤德夫人般,一世遺憾便不好了。於是唯有忍手不買。
再追問之下得知,售票小姐們真的被大會堂康文署網上資訊出錯所誤導,才告訴我23日開售。後來我打電話去康文署,他們也承認當日大會堂資訊出了錯,並向我道歉。但又有什麼用呢?
成件事本來不關你的事,但記得你7月10日寫過〈人禍〉一文,覺得好貼題。所以才告知你:人禍依然!我第一不明為何這麼基本的資訊都可以出錯,第二不明為何Urbtix自己,又會連第二日便會開始發售的日程也不知,而要去問康文署呢枝盲公竹。連累我之外,不知還有多少人中招?
Daisy,現在唯有寄望你了!不是問你門票,而是問你加唔加場?唔該你幫幫手,加場,加場……下次一定聽你話,不會再問康文署。
謝謝你肯讀完這封電郵。 Wing」我忍不住要說一句, Wing, you are a lucky man,你娶了一個好老婆。換了是公主病上腦的「港女」,肯定大吵大鬧: 「耶!我唔制呀老公!一日都係你啦,連Daisy 都唔信,居然信康文署!」然後乘機發難,買三五七個名牌手袋。
然而,這樣的悲劇沒有在你身上發生,而康文署又已經即時道歉了。畢竟比起浸死阿婆,這還是小事一樁,可以一笑置之。後來,我們向有關方面查詢過賣票的安排,知道在公開售票之前兩星期,開售日期由7 月23 日改為20 日,大會堂的網頁卻未有更新這項資料。在此真要感謝各位支持《孔雀男與榴槤女》,九場,接近四千張門票幾乎在一天之內賣光!我們會加開最後三場,7 月30 日起在城市電腦售票網公開發售(請相信我),詳情已刊在我的博客。仍未買到票的讀者,要把握最後機會啊!(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曾先生強調十八區都要有骨灰龕,我Daisy稱這為「骨灰龕便利店」,曾蔭權是「口號王」,今次又怎少得了口號?我替你想好了──「梗有一間左近!」要是特首帶領問責團隊,落十八區一齊高叫「梗有一間左近!」,會是何等壯觀!我在電視新聞看見曾先生手指指教訓沙田居民,雄辯滔滔,man到呢……God……簡直令人心跳加速。要是當日他以這副口才跟余若薇作電視辯論,肯定贏足九條街,還用輸給一個女人?
我很好奇,究竟為什麼十八區都要有骨灰龕?你當骨灰龕是什麼?投注站?為了寫這篇文章,我把食物及生局的《骨灰龕政策檢討諮詢文件》看了幾遍,文件不斷強調香港愈來愈多人死,增加骨灰龕的供應刻不容緩,而「骨灰龕是社區的必要設施」,因此十八區都應該有骨灰龕.……wait wait,I'm confused……我以為「社區的必要設施」是指學校、車站、醫院、公廁。市民掃墓祭祖,通常每年兩次,骨灰龕如何能稱為「社區的必要設施」?
現在談的不是「市區重建」,沒有必要「原區安置」。我從未聽過有人堅持「生是沙田人,死是沙田鬼」。市區用地非常珍貴,勉強在十八區擠出一些地來,再勉強把骨灰龕擠進去,香港人蝸居,死後居然繼續蝸居!孩子們在公園嬉戲,隔離就是骨灰龕,人們在焚燒香燭。拜祭過後,冥鏹、燒豬、祭品再加垃圾,烏煙瘴氣!兩個字──擾民。
香港是個彈丸之地,但用地發展都集中在市區,郊外尚有大片未用的土地,總會找到一處不會破壞生態的地方來建骨灰龕吧。交通不便?起條路囉,有什麼大不了?反正掃墓祭祖不過一年兩次,誰會介意花點時間到郊區?那裏環境開揚,空氣清新,先人不用蝸居,可以得到安息。所謂「拜山」,本來就是一趟在大自然中思念親人的旅程。
曾先生批評道:「沙田,我知道,係長壽,但都有人過身呀!冇理由你唔鍾意,過身之後先人,又唔肯返屋企,呀唔緊要!去隔離,去畀給阿發叔(劉皇發)!恰得阿發叔多,去屯門囉去屯門囉,唔。」我想告訴曾先生,那是「骨灰」,不是「」。就像一般中國人,曾蔭權潛意識裏談骨灰有所忌諱,所以先後兩次用「」來形容骨灰。身為行政長官,尚且對談及骨灰有所避忌,試問你怎能期望住在公屋的草根市民,讀書不夠你多,情操不夠你高,能無怨無悔讓骨灰龕建在自己的家門前?
曾特首當然可以指責居民「各家自掃門前雪」,這是「香港精神」嘛,儘管這教人臉紅。但想深一層,香港高官哪一次喊出「香港精神」是不教人臉紅的?高錕得了諾貝爾獎,是「香港精神」;電影《歲月神偷》得了獎,是「香港精神」;黃福榮在玉樹地震捨身救人,又是「香港精神」。任何人做了有光可沾的事,馬上會被屈成「香港精神」。
「各家自掃門前雪」這種「香港精神」,卻不是「屈」出來的,它真真實實地反映了香港人的「精神」,特首非但不應批評,反應加以表揚。畢竟,要是香港人願意各自清理自己門前的積雪,已是萬幸。只怕愈來愈多人連自己的「瓦上霜」也不管,只要你賴死不管,那即使自己的屋頂塌了下來,政府也是得用納稅人的錢來替你收拾殘局的,政府有責任照顧你一生一世。
* * *
早前寫過一篇題為〈人禍〉的文章,後來一位署名「Wing」的讀者寄來電郵,一看標題——依然人禍!我心裏暗暗覺得好笑,細看之下更笑到噴飯,便問他能否讓我在專欄刊出他的電郵,讓大家也高興一下,他爽快答應。現引述如下:「Dear Daisy, Well,點開始好呢?Okay,這樣吧。
本來預你的舞台劇《孔雀男與榴槤女》係好好笑的,但卻換來一肚氣。不關你的劇本事。相反,Daisy,好後悔唔聽你話。你在7月17日《信報》專欄上,明明說7月20日開始售票,我卻唔放心,19日 (mon) 走到Art Centre 的Urbtix(城市電腦售票網)詢問幾時有《孔雀男與榴槤女》門票出售,售票小姐們查了一輪後對我說,據大會堂的康文署 (又是康文署)網上資訊,門票會於7月23日開始發售。就是這樣,我等到23日才再去買,結果,除了幾個零星的單座位外,各場都滿座了(恭喜你)。但我要同太太去笑番餐以慰勞她的心願卻落空了。
追問之下得知,原來真的是20日已開始發售,到23日當然只剩下散位了。本來有兩個位是一前一後我都想買,說不定到時有個靚女坐我傍邊,更說不定是你……但想到你說套劇好好笑,我便諗,若我坐前面,分分鐘我老婆在我後面笑到將我踢死,但若我坐後面,我又擔心自己會笑死了而老婆在前面卻唔知,累她好像尤德夫人般,一世遺憾便不好了。於是唯有忍手不買。
再追問之下得知,售票小姐們真的被大會堂康文署網上資訊出錯所誤導,才告訴我23日開售。後來我打電話去康文署,他們也承認當日大會堂資訊出了錯,並向我道歉。但又有什麼用呢?
成件事本來不關你的事,但記得你7月10日寫過〈人禍〉一文,覺得好貼題。所以才告知你:人禍依然!我第一不明為何這麼基本的資訊都可以出錯,第二不明為何Urbtix自己,又會連第二日便會開始發售的日程也不知,而要去問康文署呢枝盲公竹。連累我之外,不知還有多少人中招?
Daisy,現在唯有寄望你了!不是問你門票,而是問你加唔加場?唔該你幫幫手,加場,加場……下次一定聽你話,不會再問康文署。
謝謝你肯讀完這封電郵。 Wing」我忍不住要說一句, Wing, you are a lucky man,你娶了一個好老婆。換了是公主病上腦的「港女」,肯定大吵大鬧: 「耶!我唔制呀老公!一日都係你啦,連Daisy 都唔信,居然信康文署!」然後乘機發難,買三五七個名牌手袋。
然而,這樣的悲劇沒有在你身上發生,而康文署又已經即時道歉了。畢竟比起浸死阿婆,這還是小事一樁,可以一笑置之。後來,我們向有關方面查詢過賣票的安排,知道在公開售票之前兩星期,開售日期由7 月23 日改為20 日,大會堂的網頁卻未有更新這項資料。在此真要感謝各位支持《孔雀男與榴槤女》,九場,接近四千張門票幾乎在一天之內賣光!我們會加開最後三場,7 月30 日起在城市電腦售票網公開發售(請相信我),詳情已刊在我的博客。仍未買到票的讀者,要把握最後機會啊!(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香港終於有手信
Oh my god!由小妹創作的首部舞台劇《孔雀男與榴槤女》,九場,接近四千張門票幾乎在一天之內賣光!太誇張了!我知道會賣得很快,卻沒想過會快成這個樣子啊。你們也真是的,一個二個居然偷偷從辦公室溜出去買票!好傢伙,不愧為我王迪詩的讀者!打工仔的最高境界,就是在上班時間做私人事情。有讀者在電郵裏告訴我,早上十時左右去排隊買票,竟差點兒買不到了。有關加場的安排,請密切留意我的博客!
在此感謝大家支持本地創作。我Daisy保證,《孔雀男與榴槤女》一定不會讓各位失望。歡迎你們一起來參與這樁「打劫偽知識分子的勾當」,讓我們在賊船上不醉無歸,起錨!
* * *
世上的賊船何其多,卻不是每一艘也像我們這般夜夜笙歌。有些賊船,連香檳都未喝完就oops──拋錨。Susan和Martin就是一個例子。
早前我在〈Bachelor Party 鬧出禍!〉這篇文章,提到新郎居然在bachelor party抱頭痛哭,因為「這是我人生的最後一晚,難道我發洩一下都有錯嗎?」那當然沒有「錯」,the problem is,女人不喜歡男人太過坦白。女人不斷強迫男人講真話,但其實女人只是想聽我們「喜歡聽」的說話,遺憾的是,真話往往很不動聽。那就是新娘扯火的原因。她認為這個男人在娶她以前,雖生猶死。是她把這個男人從死亡中拯救出來的,那當中有它可歌可泣的地方。所以,結婚理應是他「重獲新生的第一天」,而不可能是他「人生的最後一晚」。他是一個釋囚,而不是一個等待上電椅的死囚。
新娘在盛怒之下,把新郎的同黨一一供了出來,Martin就是其中之一。他其實沒有做過什麼,不過是向豬朋狗友抱怨婚後要把鹹書藏在衣櫃,只能趁老婆不在時悄悄窺看兩頁,完全沒有自由,說說,一時感懷身世,竟也抱頭痛哭起來。他老婆Susan一聽,二話不說跑回家打開那個衣櫃,果然在暗格裏發現了老公的「寶藏」。Susan無法接受自己的 soul-mate是個鹹濕佬,她決定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手段,去取締那污染地球的「毒物」。一幕慘烈的「焚書坑愚」,令那本絕版李麗珍寫真集成為永恒的絕唱。
「永恒絕唱」的餘韻,總是帶淡淡的淒楚。Martin慘慘戚戚地度過沒有李麗珍的一個月,愁眉深鎖。聽說有人問過他何不與時並進,買本周秀娜。他搖頭歎了一句:「唉,往日情懷總是詩……」。沒想到,「焚書坑愚」對這個男人的打擊竟是如此巨大。Susan動搖了──我是否做得太絕?
「我是為我老公想,你知啦,鹹書這東西,看多了難免傷身。可是……我會不會有點兒太過專制?」Susan猶豫,在那杯咖啡裏恍恍惚惚的加了五顆方糖,又突然如夢初醒般跳起來說:「How about this,我篩選出一批符合標準的鹹……I mean……人體藝術刊物,再讓他從這個小圈子裏選出最喜愛的一本。我最擁護民主。」「請問聲,這『小圈子』裏是否只有你自己的照片?」Katie一臉好奇的問。
「當然不會。」我呷一口凍檸檬水,也來湊熱鬧。「若只有Susan一個候選人,做馬豈不做得太過明顯?無論如何總得找件豬扒來陪跑,欽點一人就是了。」「人家心裏亂作一團,你們還來開我的玩笑!老爺很疼我的,只要我向他報告,他就連自己的兒子也不留情面。坦白說,我沒什麼好怕,就是怕管得太嚴會惹來反彈!萬一個衰佬走去『起義』,也教人挺傷腦筋。」
「要是你任他盡情地看鹹書,肯定更傷害腦筋呢。」Katie說,嘴角泛起狡猾的微笑。
「為什麼?」
我見她束手無策,又於心不忍。「Susan,你老公有手有腳,每天在外十多小時,莫講看鹹書,就算他去爆房,你管得麼?他有心瞞你的話,根本毫無難度。那你以為他為何仍要把鹹書藏在衣櫃?你想想看,他那樣做一定有他的原因呀。一個字──偷。把鹹書藏起來偷偷摸摸的看,對那些狗公……excuse me……你husband,會有種特殊的快感,一種被打壓卻挺身冒險的快感。你愈禁止他看,他就看得愈high,他是為了令自己這樣high才把鹹書藏在衣櫃裏的。你老公在故意製造一個被打壓的環境,令鹹書不要那麼唾手可得,得不到總教人心癢癢的,這種心癢癢的感覺過癮死了!就快得到卻又未得到的那種曖昧,都全靠你的打壓來成全了,做老婆的又何必剝削他唯一的樂趣?」Susan驚訝的看我問:「你怎麼知道男人的心?」「那是從人類爭取民主的歷史中領悟出來的。」我說這話的時候,我相信自己的眼神十分莊嚴。
* * *
我希望書展每年都有?模。有她們,就有許多精闢的批評,有趣極了!今年我從報上看到影星黃秋生的一席話,他形容?模如「群妖亂舞」,又說假如她們要申訴,可以找紫藤,結果又被紫藤炮轟侮辱女性。報章引述了黃秋生的回應:「?模讓人撕爛件衫、噴濕自己、擒高擒低、擘一字馬就不是侮辱女性嗎?」再來一句:「不要把這說成販賣青春,青春不是單指胴體,她們根本沒有青,只有春!」聽黃秋生罵人是一種享受。無論你是否同意他的立場,他那澎湃的創意總是教人佩服。紫藤,叫?模找紫藤,你想得到嗎?
今年書展的焦點不是?模,而是主辦單位被指「封殺」(口靚)模,不准她們在書展場內舉行簽名會。結果,(口靚)模入場做「暑期工」,又在會場到處流竄促銷寫真,愈禁愈high!
(口靚)模在香港是永遠禁不絕的。與其嚴厲封殺,不如熱烈歡迎。依我Daisy看,可以在書展開闢一個「電車俱樂部」,把所有鹹書集中一處。這完全沒有任何封殺或歧視成分,?模可自願把寫真放進「電車俱樂部」。Well of course,她們也可以選擇放去中國文學部,跟龍應台教授拚一拚。
這「電車俱樂部」是一個商機,一個將香港打造成國際鹹書中心的商機。旅遊業?被導遊「阿珍」搞一搞,forget it。金融業?這題目我已寫過N次,沒有希望的事情不想再寫。不如放眼一條尖沙咀廣東道,祖國同胞除了在Gucci 和LV門外大排長龍,路邊那書報攤也是同胞們掃貨的勝地。那兒陳列的鹹書跟《中共高官情婦榜》互相輝映,這個小小的書報攤盡顯香港僅有的強項─香港勝在有鹹書。香港的核心價值除了法治,還有自由,包括傳達和接收色情資訊的自由。這是與生俱來的人權,神聖又莊嚴。
香港人想看色情資訊嗎?上網看都看到你飽,看到你嘔,有什麼必要買鹹書?在內地就不同了,色情刊物是禁絕的,網上資訊有綠壩娘「河蟹你全家」,不少內地同胞一輩子未看過鹹書,來到香港覺得太新奇了,一批一批的買回祖國,成為繼名牌手袋後大受歡迎的手信。「大中華區鹹書中心」為香港帶來的商機,好過CEPA。(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在此感謝大家支持本地創作。我Daisy保證,《孔雀男與榴槤女》一定不會讓各位失望。歡迎你們一起來參與這樁「打劫偽知識分子的勾當」,讓我們在賊船上不醉無歸,起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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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的賊船何其多,卻不是每一艘也像我們這般夜夜笙歌。有些賊船,連香檳都未喝完就oops──拋錨。Susan和Martin就是一個例子。
早前我在〈Bachelor Party 鬧出禍!〉這篇文章,提到新郎居然在bachelor party抱頭痛哭,因為「這是我人生的最後一晚,難道我發洩一下都有錯嗎?」那當然沒有「錯」,the problem is,女人不喜歡男人太過坦白。女人不斷強迫男人講真話,但其實女人只是想聽我們「喜歡聽」的說話,遺憾的是,真話往往很不動聽。那就是新娘扯火的原因。她認為這個男人在娶她以前,雖生猶死。是她把這個男人從死亡中拯救出來的,那當中有它可歌可泣的地方。所以,結婚理應是他「重獲新生的第一天」,而不可能是他「人生的最後一晚」。他是一個釋囚,而不是一個等待上電椅的死囚。
新娘在盛怒之下,把新郎的同黨一一供了出來,Martin就是其中之一。他其實沒有做過什麼,不過是向豬朋狗友抱怨婚後要把鹹書藏在衣櫃,只能趁老婆不在時悄悄窺看兩頁,完全沒有自由,說說,一時感懷身世,竟也抱頭痛哭起來。他老婆Susan一聽,二話不說跑回家打開那個衣櫃,果然在暗格裏發現了老公的「寶藏」。Susan無法接受自己的 soul-mate是個鹹濕佬,她決定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手段,去取締那污染地球的「毒物」。一幕慘烈的「焚書坑愚」,令那本絕版李麗珍寫真集成為永恒的絕唱。
「永恒絕唱」的餘韻,總是帶淡淡的淒楚。Martin慘慘戚戚地度過沒有李麗珍的一個月,愁眉深鎖。聽說有人問過他何不與時並進,買本周秀娜。他搖頭歎了一句:「唉,往日情懷總是詩……」。沒想到,「焚書坑愚」對這個男人的打擊竟是如此巨大。Susan動搖了──我是否做得太絕?
「我是為我老公想,你知啦,鹹書這東西,看多了難免傷身。可是……我會不會有點兒太過專制?」Susan猶豫,在那杯咖啡裏恍恍惚惚的加了五顆方糖,又突然如夢初醒般跳起來說:「How about this,我篩選出一批符合標準的鹹……I mean……人體藝術刊物,再讓他從這個小圈子裏選出最喜愛的一本。我最擁護民主。」「請問聲,這『小圈子』裏是否只有你自己的照片?」Katie一臉好奇的問。
「當然不會。」我呷一口凍檸檬水,也來湊熱鬧。「若只有Susan一個候選人,做馬豈不做得太過明顯?無論如何總得找件豬扒來陪跑,欽點一人就是了。」「人家心裏亂作一團,你們還來開我的玩笑!老爺很疼我的,只要我向他報告,他就連自己的兒子也不留情面。坦白說,我沒什麼好怕,就是怕管得太嚴會惹來反彈!萬一個衰佬走去『起義』,也教人挺傷腦筋。」
「要是你任他盡情地看鹹書,肯定更傷害腦筋呢。」Katie說,嘴角泛起狡猾的微笑。
「為什麼?」
我見她束手無策,又於心不忍。「Susan,你老公有手有腳,每天在外十多小時,莫講看鹹書,就算他去爆房,你管得麼?他有心瞞你的話,根本毫無難度。那你以為他為何仍要把鹹書藏在衣櫃?你想想看,他那樣做一定有他的原因呀。一個字──偷。把鹹書藏起來偷偷摸摸的看,對那些狗公……excuse me……你husband,會有種特殊的快感,一種被打壓卻挺身冒險的快感。你愈禁止他看,他就看得愈high,他是為了令自己這樣high才把鹹書藏在衣櫃裏的。你老公在故意製造一個被打壓的環境,令鹹書不要那麼唾手可得,得不到總教人心癢癢的,這種心癢癢的感覺過癮死了!就快得到卻又未得到的那種曖昧,都全靠你的打壓來成全了,做老婆的又何必剝削他唯一的樂趣?」Susan驚訝的看我問:「你怎麼知道男人的心?」「那是從人類爭取民主的歷史中領悟出來的。」我說這話的時候,我相信自己的眼神十分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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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書展每年都有?模。有她們,就有許多精闢的批評,有趣極了!今年我從報上看到影星黃秋生的一席話,他形容?模如「群妖亂舞」,又說假如她們要申訴,可以找紫藤,結果又被紫藤炮轟侮辱女性。報章引述了黃秋生的回應:「?模讓人撕爛件衫、噴濕自己、擒高擒低、擘一字馬就不是侮辱女性嗎?」再來一句:「不要把這說成販賣青春,青春不是單指胴體,她們根本沒有青,只有春!」聽黃秋生罵人是一種享受。無論你是否同意他的立場,他那澎湃的創意總是教人佩服。紫藤,叫?模找紫藤,你想得到嗎?
今年書展的焦點不是?模,而是主辦單位被指「封殺」(口靚)模,不准她們在書展場內舉行簽名會。結果,(口靚)模入場做「暑期工」,又在會場到處流竄促銷寫真,愈禁愈high!
(口靚)模在香港是永遠禁不絕的。與其嚴厲封殺,不如熱烈歡迎。依我Daisy看,可以在書展開闢一個「電車俱樂部」,把所有鹹書集中一處。這完全沒有任何封殺或歧視成分,?模可自願把寫真放進「電車俱樂部」。Well of course,她們也可以選擇放去中國文學部,跟龍應台教授拚一拚。
這「電車俱樂部」是一個商機,一個將香港打造成國際鹹書中心的商機。旅遊業?被導遊「阿珍」搞一搞,forget it。金融業?這題目我已寫過N次,沒有希望的事情不想再寫。不如放眼一條尖沙咀廣東道,祖國同胞除了在Gucci 和LV門外大排長龍,路邊那書報攤也是同胞們掃貨的勝地。那兒陳列的鹹書跟《中共高官情婦榜》互相輝映,這個小小的書報攤盡顯香港僅有的強項─香港勝在有鹹書。香港的核心價值除了法治,還有自由,包括傳達和接收色情資訊的自由。這是與生俱來的人權,神聖又莊嚴。
香港人想看色情資訊嗎?上網看都看到你飽,看到你嘔,有什麼必要買鹹書?在內地就不同了,色情刊物是禁絕的,網上資訊有綠壩娘「河蟹你全家」,不少內地同胞一輩子未看過鹹書,來到香港覺得太新奇了,一批一批的買回祖國,成為繼名牌手袋後大受歡迎的手信。「大中華區鹹書中心」為香港帶來的商機,好過CEPA。(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我做舞台劇!
今年夏天,我寫了一段香港一定fuck的傳奇。我們的家,香港,也實在有過太多的傳奇。我只從冰山裏隨手抽出一角,創作了一個故事,寫成了一個劇本,把它搬上中環大會堂劇院的舞台,8月27 日起公演。Well,I know,你們看到這篇文章的標題──我做舞台劇,一定亢奮起來吧。啊!Daisy做戲呀,終於可以看見她的樣子了!我是編劇呀,笨蛋。我王迪詩沒有義務滿足閣下的綺夢。然而,也許我會出現在觀眾席上,也許我就坐在你的身旁。
這是我創作的第一個舞台劇,名叫《孔雀男與榴槤女》。這部劇的特色就一個字──寸。不知是誰開始把小妹封為「寸嘴女作家」,既然大家畀面,我也不讓各位失望,把《孔雀男與榴槤女》弄成一部寸爆香港「精英」的癲狂喜劇。它是如何誕生的呢?Well,話說香港戲劇界有個「鬼才」──新域劇團藝術總監潘惠森。去年我看了他的作品,覺得這人太過有趣,便把我的《蘭開夏道》寄了給他。後來,因為潘太想知我是男人還是女人,潘先生奉命找出真相,因而一口答應我的high tea邀請。三天後的早晨,我賴在床上望天花板發呆,呆呆居然呆出了一個故事來。我跳起床給潘Sir發了電郵,並把故事扼要地說了一遍:「改編成舞台劇,如何?」他爽快答應,同時把這部劇定性為「打劫香港偽知識分子的勾當」。我陰陰嘴笑──我的玩具到手了。
於是,我把劇本寫下來。一邊寫一邊笑得胃都要抽筋了,劇情一轉,我又想哭,然後一邊寫一邊流淚。《孔雀男與榴槤女》不是一部時下流行的反智鬧劇,它會讓你發笑,卻笑中有淚。世上所有悲劇,都是一個笑話。
劇本寫成後,我給Philip看了一遍,兩人又笑成一團。說起來,已很久沒跟Philip如此痛快地大笑一場了。「你會來看我的舞台劇嗎?」我問他。不知怎的,我居然感到臉上一陣溫熱……Jesus,what's wrong with me?把我的第一個劇場作品呈現在我喜歡的人眼前,使我有種讓他重新認識我的感覺,那讓我有點興奮,卻又有點不知所措……劇本裏面有我的愛情,我的眼淚,大家可從中看到我的另一面,卻也同樣是我真真實實的一面。
Philip看完後,我再交給潘惠森看。(潘Sir,真不好意思,雖然您是導演,我還是讓我的Plan A先看劇本了。)潘Sir二十年的「功力」非同小可!Honestly,我Daisy好少讚人,我不踩你都已經偷笑。所以,當我說一個人非同小可,他就是徹頭徹尾的非同小可!這個非同小可的人在我的劇本注入了精采的劇場元素,與我聯合編劇之餘,亦將為這部劇擔任導演。《我是我.王迪詩》那篇驚為天人的序,讓許多讀者笑到噴飯,便是潘惠森的傑作。事實上,他的傑作何止這些?舞台劇《男人之虎》、《大汗推拿》都出自他的手筆。
在香港的戲劇界,像潘惠森和我兩個創作人的cross-over,是極為罕見的。為什麼?因為創作人都很自我。若不是擁有很強的觀點和個性,根本做不成創作。亦正因如此,要兩個自我的人放開懷抱衷誠合作,談何容易?但對於潘Sir和我,卻又容易得很。我想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幽默感。我們都是幽默感滿瀉的人啊!當你能用幽默的角度去看這個世界,什麼事情都能讓你微笑、陰陰嘴笑或哈哈大笑。
那《孔雀男與榴槤女》這故事究竟關於什麼?「孔雀男」就是那些以才子自居的「高級知識分子」,喜歡炫耀自己去吸引異性,其實不過是因自卑而虛張聲勢的偽君子。「榴槤女」外表剛強,臭味撲鼻,但其實內裏溫柔香甜。我想,「榴槤女」一定很寂寞吧,她一直在等一個懂得欣賞她的男人。像對榴槤一樣,你只有愛死她或恨死她,容不下半點婆婆媽媽!
故事如下:司機大佬死命拉凌教授的褲管高呼:「我的士搵食,沒載過葉繼歡也不認識林過雲,為何鎖我?」凌教授一腳把他伸開,說:「我不偷不搶,只間中跟女學生去爆房,有乜問題?Why me?」狗星集團的李總拿出一疊人仔拍在上,震得天花板幾乎裂開,大義凜然地說:「我死不要緊,但我死了誰跟我去夜總會捐錢賑災?」此時,一個不是(口靚)模勝(口靚)模的女人走來,一邊派卡片一邊自我介紹:「我係一隻雞,我只有一個賣點,就係貨真價實,唔好同我講愛情。Call me, don't love me.」
張愛玲告訴我們,六十九年前一場戰役,在淺水灣酒店,成全了一個「傾城之戀」,蕩氣迴腸。然而,她一定無法想像,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在維港灣畔,一班三唔識七的人因為「穿山甲型流感」爆發而困在一起,竟建構出香港一定fuck的傳奇,可歌可泣……
順帶一提,這部劇含不雅用語,例如曾蔭權沒有說過的「X」。我強調,曾蔭權並沒有說過「X」。
談到《孔雀男與榴槤女》的演員陣容,我真幸運得無話可說!這部劇聚集了香港一班極優秀的演員,包括風車草劇團創辦人──香港舞台劇獎最佳男主角梁祖堯、四屆香港舞台劇獎最佳女配角邵美君和湯駿業。他們演出的作品《攣到爆》、《你咪理,我愛你,死未?》、《小心!枕頭人》等等,風靡了年輕一代。《孔雀男與榴槤女》的演員,還有香港舞台劇獎最佳男主角劉守正等;加上香港首屈一指的舞台劇監製黃智龍,他曾監製《柯迪夫》、《再見不再見》等作品大受歡迎,更曾獲「香港戲劇傑出青年獎」。黃智龍也是一位出色的編劇和導演,《我不快樂》、《小人國》、《你今日拯救地球未呀?》,全都好看得不得了。
與潘惠森、黃智龍及台前幕後的合作過程,真讓人大開眼界。他們具備香港人最缺乏的創意、視野、膽識。特區政府聲言發展創意產業,全港十六萬公務員應每人買一張票,學習什麼叫做創意。可惜大會堂劇院只能容納四百人,無法讓我們協助提升全港公務員的水平,我對此表示遺憾。其他場地早已爆滿,西九又要等我個孫個孫個孫才有望落成。我們惟有千辛萬苦撲個場地,含辛茹苦地發展自己的創意。
說起來,我也有點對不起《信報》讀者,因為《孔雀男與榴槤女》的門票早就開始預售了,座位已被搶去不少,而中環大會堂劇院的座位又少得可憐,7月20日起在城市電腦售票網公開售票的時候,恐怕真要撲飛才能買到好位置了。本來想早一點通知大家,可恨特區政府又是那麼不濟,害我Daisy不知從何時起成了「時事評論員」,上星期趕緊寫了一篇〈人禍〉,研究香港的「深層次矛盾」,同時研究何以一個零點四米深的水有本事浸死一個阿婆。8月27 日起在中環大會堂公演,see you then。(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
這是我創作的第一個舞台劇,名叫《孔雀男與榴槤女》。這部劇的特色就一個字──寸。不知是誰開始把小妹封為「寸嘴女作家」,既然大家畀面,我也不讓各位失望,把《孔雀男與榴槤女》弄成一部寸爆香港「精英」的癲狂喜劇。它是如何誕生的呢?Well,話說香港戲劇界有個「鬼才」──新域劇團藝術總監潘惠森。去年我看了他的作品,覺得這人太過有趣,便把我的《蘭開夏道》寄了給他。後來,因為潘太想知我是男人還是女人,潘先生奉命找出真相,因而一口答應我的high tea邀請。三天後的早晨,我賴在床上望天花板發呆,呆呆居然呆出了一個故事來。我跳起床給潘Sir發了電郵,並把故事扼要地說了一遍:「改編成舞台劇,如何?」他爽快答應,同時把這部劇定性為「打劫香港偽知識分子的勾當」。我陰陰嘴笑──我的玩具到手了。
於是,我把劇本寫下來。一邊寫一邊笑得胃都要抽筋了,劇情一轉,我又想哭,然後一邊寫一邊流淚。《孔雀男與榴槤女》不是一部時下流行的反智鬧劇,它會讓你發笑,卻笑中有淚。世上所有悲劇,都是一個笑話。
劇本寫成後,我給Philip看了一遍,兩人又笑成一團。說起來,已很久沒跟Philip如此痛快地大笑一場了。「你會來看我的舞台劇嗎?」我問他。不知怎的,我居然感到臉上一陣溫熱……Jesus,what's wrong with me?把我的第一個劇場作品呈現在我喜歡的人眼前,使我有種讓他重新認識我的感覺,那讓我有點興奮,卻又有點不知所措……劇本裏面有我的愛情,我的眼淚,大家可從中看到我的另一面,卻也同樣是我真真實實的一面。
Philip看完後,我再交給潘惠森看。(潘Sir,真不好意思,雖然您是導演,我還是讓我的Plan A先看劇本了。)潘Sir二十年的「功力」非同小可!Honestly,我Daisy好少讚人,我不踩你都已經偷笑。所以,當我說一個人非同小可,他就是徹頭徹尾的非同小可!這個非同小可的人在我的劇本注入了精采的劇場元素,與我聯合編劇之餘,亦將為這部劇擔任導演。《我是我.王迪詩》那篇驚為天人的序,讓許多讀者笑到噴飯,便是潘惠森的傑作。事實上,他的傑作何止這些?舞台劇《男人之虎》、《大汗推拿》都出自他的手筆。
在香港的戲劇界,像潘惠森和我兩個創作人的cross-over,是極為罕見的。為什麼?因為創作人都很自我。若不是擁有很強的觀點和個性,根本做不成創作。亦正因如此,要兩個自我的人放開懷抱衷誠合作,談何容易?但對於潘Sir和我,卻又容易得很。我想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幽默感。我們都是幽默感滿瀉的人啊!當你能用幽默的角度去看這個世界,什麼事情都能讓你微笑、陰陰嘴笑或哈哈大笑。
那《孔雀男與榴槤女》這故事究竟關於什麼?「孔雀男」就是那些以才子自居的「高級知識分子」,喜歡炫耀自己去吸引異性,其實不過是因自卑而虛張聲勢的偽君子。「榴槤女」外表剛強,臭味撲鼻,但其實內裏溫柔香甜。我想,「榴槤女」一定很寂寞吧,她一直在等一個懂得欣賞她的男人。像對榴槤一樣,你只有愛死她或恨死她,容不下半點婆婆媽媽!
故事如下:司機大佬死命拉凌教授的褲管高呼:「我的士搵食,沒載過葉繼歡也不認識林過雲,為何鎖我?」凌教授一腳把他伸開,說:「我不偷不搶,只間中跟女學生去爆房,有乜問題?Why me?」狗星集團的李總拿出一疊人仔拍在上,震得天花板幾乎裂開,大義凜然地說:「我死不要緊,但我死了誰跟我去夜總會捐錢賑災?」此時,一個不是(口靚)模勝(口靚)模的女人走來,一邊派卡片一邊自我介紹:「我係一隻雞,我只有一個賣點,就係貨真價實,唔好同我講愛情。Call me, don't love me.」
張愛玲告訴我們,六十九年前一場戰役,在淺水灣酒店,成全了一個「傾城之戀」,蕩氣迴腸。然而,她一定無法想像,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在維港灣畔,一班三唔識七的人因為「穿山甲型流感」爆發而困在一起,竟建構出香港一定fuck的傳奇,可歌可泣……
順帶一提,這部劇含不雅用語,例如曾蔭權沒有說過的「X」。我強調,曾蔭權並沒有說過「X」。
談到《孔雀男與榴槤女》的演員陣容,我真幸運得無話可說!這部劇聚集了香港一班極優秀的演員,包括風車草劇團創辦人──香港舞台劇獎最佳男主角梁祖堯、四屆香港舞台劇獎最佳女配角邵美君和湯駿業。他們演出的作品《攣到爆》、《你咪理,我愛你,死未?》、《小心!枕頭人》等等,風靡了年輕一代。《孔雀男與榴槤女》的演員,還有香港舞台劇獎最佳男主角劉守正等;加上香港首屈一指的舞台劇監製黃智龍,他曾監製《柯迪夫》、《再見不再見》等作品大受歡迎,更曾獲「香港戲劇傑出青年獎」。黃智龍也是一位出色的編劇和導演,《我不快樂》、《小人國》、《你今日拯救地球未呀?》,全都好看得不得了。
與潘惠森、黃智龍及台前幕後的合作過程,真讓人大開眼界。他們具備香港人最缺乏的創意、視野、膽識。特區政府聲言發展創意產業,全港十六萬公務員應每人買一張票,學習什麼叫做創意。可惜大會堂劇院只能容納四百人,無法讓我們協助提升全港公務員的水平,我對此表示遺憾。其他場地早已爆滿,西九又要等我個孫個孫個孫才有望落成。我們惟有千辛萬苦撲個場地,含辛茹苦地發展自己的創意。
說起來,我也有點對不起《信報》讀者,因為《孔雀男與榴槤女》的門票早就開始預售了,座位已被搶去不少,而中環大會堂劇院的座位又少得可憐,7月20日起在城市電腦售票網公開售票的時候,恐怕真要撲飛才能買到好位置了。本來想早一點通知大家,可恨特區政府又是那麼不濟,害我Daisy不知從何時起成了「時事評論員」,上星期趕緊寫了一篇〈人禍〉,研究香港的「深層次矛盾」,同時研究何以一個零點四米深的水有本事浸死一個阿婆。8月27 日起在中環大會堂公演,see you then。(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
人禍
先講一個故事。Once upon a time(為何故事總是這樣開始?真要命),總之,就是十八到十九世紀,英國政府有個難題:他們需要用船將囚犯運送到澳洲,但那時的生條件十分惡劣,三成囚犯連澳洲個影都未見就死在船上了。
換了是今天的特區政府,會怎樣處理?首先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然後循例諮詢公眾,興致到就拍條宣傳短片,押送囚犯的工作將會由水警轉交外判公司,上船時點算囚犯的人數,按人頭向船長發食物及醫療費用,務求令罪犯沒那麼易死,費用理所當然由納稅人支付。結果呢?船長大可把食物扣起,讓犯人餓死,到了澳洲把食物賣掉再賺一筆。
此路不通,惟有使出特區政府的強項──制定指引!只要在食物和醫療方面定個標準,讓船長遵守,不就行了?為有效實施這個方案,還得派個官員到船上去,監察囚犯的待遇。但老老實實,看見船長心口的紋身,再被他問候幾次你的娘親,他要扣起食物的話你敢阻頭阻勢?「文明」一點的船長,倒會給官員一點甜頭,有錢齊齊搵。
當年英國政府又怎樣處理?用世上最簡單的方法──不按照在英國上船時的人頭付款,而是按到達澳洲後下船的人頭付款。解決了。Simple,but not naive。
* * *
指引指引指引。終於,指引浸死了一個阿婆。
在深水公園,八旬婦懷疑到水池洗毛巾時中暑暈倒,掉進水裏溺斃。水深及膝,僅零點四米。根據報章報道,外判公司的保安員發現了,站在旁邊眼巴巴看阿婆浸死,十分鐘後報警。待消防員趕至,神仙難救了。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馮程淑儀說,會考慮在水池旁建一道圍欄。You hear that?建圍欄!那不如填平個池啦,反正你塌樹就斬樹。問題究竟在那棵「樹」,那個「池」,還是那個「人」?
大家義憤填膺,痛罵保安員見死不救。各位罵她之前,不妨先看看申訴專員公署年報的引文:「我們發現的一個重要問題是,有些部門往往抱『各家自掃門前雪』的心態,為本身的角色和職責作狹義的詮釋。他們未能夠或不願意從更宏觀的角度看事情,亦未能或甚至拒絕視本身為政府整體的一部分。這種心態無可避免地導致部門對某些問題袖手旁觀,或各部門之間缺乏協調。本署曾於2005年的年報中談及『晾曬衣物』的典型個案,當中五個事涉部門都不願意採取行動,解決市民在公眾地方晾曬衣物,影響市容及構成環境滋擾的問題。這些部門都狹義地解釋本身的責任,畫地為牢,對問題視若無睹。」
讓我Daisy說句公道話吧,政府官員尚且尸位素餐,閃得就閃,這外判公司的保安員不過是一個普通師奶,對社會沒有承擔,有何不妥?要怪,有排未輪到怪一個外判公司的保安阿嬸。正如鼎鼎有名的「柏金遜定律」所言,無能的人為了保住職位,只能選擇更無能的下屬,令組織的規模惡性膨脹。結果,整個特區政府上上下下都像患了「柏金遜」。
指引要保安員報警,沒要她救人。根據報章報道,一個清潔工本來打算下水救人,「有人」卻喝止清潔工,不懂拯溺就不要亂救。一個水深及膝的水,池水清澈見底,伸手拉起一個浸在水中的老婦,這一下「舉手之勞」,要識拯溺。
前年,一名市民在明愛醫院門前心臟病發,病人家屬衝入醫院求救,詢問處職員要他打999,事後當局說職員的做法「符合指引」。
今年2月,報章報道一個六十九歲阿伯和另外兩名長者朋友,於晚上行經眾坊街。一個醉醺醺的非洲漢突然猛然撲來,瘋了一樣狂毆六十九歲阿伯。朋友見前面一百米就是油麻地警署,馬上狂奔至差館求救,事主引述當值女警說:「你打三條九啦!」身在警署,打三條九。Well,okay。報案室另一名當值男警長見狀,即時率領同袍跑出警署營救,當時老伯已血流披面,奄奄一息,送院時情況嚴重。在警署門口,人命好賤。
報章引述油尖警區副指揮官劉保祿的解釋,女警當時只想搞清楚男子曾否打過999,以便安排人手。假如劉保祿所言屬實,那為何在場的另一名男警長即時率領同袍到警署門外救人?為何他不像女警一樣,等待搞清楚男子曾否打999才作出行動?就算男子已打999,身為警察,有市民在你一百米外命懸一線,還有什麼需要「搞清楚」?
警察尚且如此,你能怪一個外判公司的保安阿嬸?
明愛醫院的職員還有保安員,她們依足程序,跟足指引,有什麼罪?法律上,保安阿嬸非但沒有罪,她的法律知識還比許多知識分子更加豐富。我Daisy最討厭講法律,我喜歡講吃喝玩樂,但既然劇情需要,就勉為其難吧。法律上,見死不救不是罪。即是說,你可以眼巴巴看一個人在你跟前默默死去,你可以站在那裏鼓掌,看他死。法律上,你沒有責任去救人,除非你本身有拯救的責任,例如醫生或救生員,公園保安員的責任未必包括拯救。
但若然你施以援手,卻意外導致被救者死亡,便可能遭民事起訴了。路人甲本來沒有救人的責任,但一位見義勇為的路人甲,在救人的那一刻卻「assume」了救人的責任。這是什麼他媽的法律?
我一直認為這條法則應該修改。把畜牲的法律用到人身上,你當這是什麼地方?Animal Farm?我Daisy建議改作如下:假如有證據顯示你在不危害自身安全下有能力救人,你卻見死不救,便是有罪。一個半身癱瘓的人看見有人掉進水中,並未下水救人,則毋須負上法律責任,因下水救人已超出他的能力範圍。本小姐的建議有利構建和諧社會,勝過特首喊一千次「起錨!」。
還有另一個杜絕「見死不救」的方法。你們這麼熱愛指引嗎?Great,等我王迪詩幫你修改一下指引,就只一條:「見死不救,馬上打落十八層地獄!」即救。我肯定。世上有種人,與其跟他講仁義道德,倒不如跟他講牛鬼蛇神。跟指引轟轟烈烈的去死吧。
* * *
剛才說過的「囚犯故事」,還有另一個啟示──要解決問題,就得抓住問題的根源,對症下藥。從前,香港政府常被人批評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那不是相當不錯嗎?頭痛醫腳,腳痛醫手才叫真正可怕呀!
這陣子,天氣熱得人都快溶化了。一個八旬小巴司機停車熄匙,中暑死亡。停車熄匙的措施就是「頭痛醫腳,腳痛醫手」。莫說香港的夏天悶熱難耐,根本不適合推行停車熄匙,我就當全香港的司機把生死置之度外,全城停車熄匙,你以為香港的空氣會從此變清新了?高官大人,踏出你的冷氣房到街上走走吧,深深呼吸那污濁的空氣吧,你會發現廢氣主要來自行駛中的汽車,停的根本微不足道。停車熄匙,無關痛癢。
香港汽車所用的汽油比從前改善了,卻仍然製造大量廢氣。我不明白政府為何不推廣電車,至少不像停車熄匙會焗死阿伯。電車的動力被指不夠強,那不是正好適合經常超速的專線小巴嗎?只要路線不包括上落斜路,每天都走相同的路,專線小巴最適合改用電。官員一定推說,車主不肯呀,會示威呀,絕食呀,衝擊政府民望呀。有幾難?一個字──錢。深圳市政府真金白銀拿錢補貼,以比亞迪的F3DM低碳版雙模電動車為例,原本售價十六萬多人民幣,扣除國家補貼五萬元、深圳地方補貼三萬元,實際售價才八萬多元呀。(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換了是今天的特區政府,會怎樣處理?首先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然後循例諮詢公眾,興致到就拍條宣傳短片,押送囚犯的工作將會由水警轉交外判公司,上船時點算囚犯的人數,按人頭向船長發食物及醫療費用,務求令罪犯沒那麼易死,費用理所當然由納稅人支付。結果呢?船長大可把食物扣起,讓犯人餓死,到了澳洲把食物賣掉再賺一筆。
此路不通,惟有使出特區政府的強項──制定指引!只要在食物和醫療方面定個標準,讓船長遵守,不就行了?為有效實施這個方案,還得派個官員到船上去,監察囚犯的待遇。但老老實實,看見船長心口的紋身,再被他問候幾次你的娘親,他要扣起食物的話你敢阻頭阻勢?「文明」一點的船長,倒會給官員一點甜頭,有錢齊齊搵。
當年英國政府又怎樣處理?用世上最簡單的方法──不按照在英國上船時的人頭付款,而是按到達澳洲後下船的人頭付款。解決了。Simple,but not naive。
* * *
指引指引指引。終於,指引浸死了一個阿婆。
在深水公園,八旬婦懷疑到水池洗毛巾時中暑暈倒,掉進水裏溺斃。水深及膝,僅零點四米。根據報章報道,外判公司的保安員發現了,站在旁邊眼巴巴看阿婆浸死,十分鐘後報警。待消防員趕至,神仙難救了。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馮程淑儀說,會考慮在水池旁建一道圍欄。You hear that?建圍欄!那不如填平個池啦,反正你塌樹就斬樹。問題究竟在那棵「樹」,那個「池」,還是那個「人」?
大家義憤填膺,痛罵保安員見死不救。各位罵她之前,不妨先看看申訴專員公署年報的引文:「我們發現的一個重要問題是,有些部門往往抱『各家自掃門前雪』的心態,為本身的角色和職責作狹義的詮釋。他們未能夠或不願意從更宏觀的角度看事情,亦未能或甚至拒絕視本身為政府整體的一部分。這種心態無可避免地導致部門對某些問題袖手旁觀,或各部門之間缺乏協調。本署曾於2005年的年報中談及『晾曬衣物』的典型個案,當中五個事涉部門都不願意採取行動,解決市民在公眾地方晾曬衣物,影響市容及構成環境滋擾的問題。這些部門都狹義地解釋本身的責任,畫地為牢,對問題視若無睹。」
讓我Daisy說句公道話吧,政府官員尚且尸位素餐,閃得就閃,這外判公司的保安員不過是一個普通師奶,對社會沒有承擔,有何不妥?要怪,有排未輪到怪一個外判公司的保安阿嬸。正如鼎鼎有名的「柏金遜定律」所言,無能的人為了保住職位,只能選擇更無能的下屬,令組織的規模惡性膨脹。結果,整個特區政府上上下下都像患了「柏金遜」。
指引要保安員報警,沒要她救人。根據報章報道,一個清潔工本來打算下水救人,「有人」卻喝止清潔工,不懂拯溺就不要亂救。一個水深及膝的水,池水清澈見底,伸手拉起一個浸在水中的老婦,這一下「舉手之勞」,要識拯溺。
前年,一名市民在明愛醫院門前心臟病發,病人家屬衝入醫院求救,詢問處職員要他打999,事後當局說職員的做法「符合指引」。
今年2月,報章報道一個六十九歲阿伯和另外兩名長者朋友,於晚上行經眾坊街。一個醉醺醺的非洲漢突然猛然撲來,瘋了一樣狂毆六十九歲阿伯。朋友見前面一百米就是油麻地警署,馬上狂奔至差館求救,事主引述當值女警說:「你打三條九啦!」身在警署,打三條九。Well,okay。報案室另一名當值男警長見狀,即時率領同袍跑出警署營救,當時老伯已血流披面,奄奄一息,送院時情況嚴重。在警署門口,人命好賤。
報章引述油尖警區副指揮官劉保祿的解釋,女警當時只想搞清楚男子曾否打過999,以便安排人手。假如劉保祿所言屬實,那為何在場的另一名男警長即時率領同袍到警署門外救人?為何他不像女警一樣,等待搞清楚男子曾否打999才作出行動?就算男子已打999,身為警察,有市民在你一百米外命懸一線,還有什麼需要「搞清楚」?
警察尚且如此,你能怪一個外判公司的保安阿嬸?
明愛醫院的職員還有保安員,她們依足程序,跟足指引,有什麼罪?法律上,保安阿嬸非但沒有罪,她的法律知識還比許多知識分子更加豐富。我Daisy最討厭講法律,我喜歡講吃喝玩樂,但既然劇情需要,就勉為其難吧。法律上,見死不救不是罪。即是說,你可以眼巴巴看一個人在你跟前默默死去,你可以站在那裏鼓掌,看他死。法律上,你沒有責任去救人,除非你本身有拯救的責任,例如醫生或救生員,公園保安員的責任未必包括拯救。
但若然你施以援手,卻意外導致被救者死亡,便可能遭民事起訴了。路人甲本來沒有救人的責任,但一位見義勇為的路人甲,在救人的那一刻卻「assume」了救人的責任。這是什麼他媽的法律?
我一直認為這條法則應該修改。把畜牲的法律用到人身上,你當這是什麼地方?Animal Farm?我Daisy建議改作如下:假如有證據顯示你在不危害自身安全下有能力救人,你卻見死不救,便是有罪。一個半身癱瘓的人看見有人掉進水中,並未下水救人,則毋須負上法律責任,因下水救人已超出他的能力範圍。本小姐的建議有利構建和諧社會,勝過特首喊一千次「起錨!」。
還有另一個杜絕「見死不救」的方法。你們這麼熱愛指引嗎?Great,等我王迪詩幫你修改一下指引,就只一條:「見死不救,馬上打落十八層地獄!」即救。我肯定。世上有種人,與其跟他講仁義道德,倒不如跟他講牛鬼蛇神。跟指引轟轟烈烈的去死吧。
* * *
剛才說過的「囚犯故事」,還有另一個啟示──要解決問題,就得抓住問題的根源,對症下藥。從前,香港政府常被人批評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那不是相當不錯嗎?頭痛醫腳,腳痛醫手才叫真正可怕呀!
這陣子,天氣熱得人都快溶化了。一個八旬小巴司機停車熄匙,中暑死亡。停車熄匙的措施就是「頭痛醫腳,腳痛醫手」。莫說香港的夏天悶熱難耐,根本不適合推行停車熄匙,我就當全香港的司機把生死置之度外,全城停車熄匙,你以為香港的空氣會從此變清新了?高官大人,踏出你的冷氣房到街上走走吧,深深呼吸那污濁的空氣吧,你會發現廢氣主要來自行駛中的汽車,停的根本微不足道。停車熄匙,無關痛癢。
香港汽車所用的汽油比從前改善了,卻仍然製造大量廢氣。我不明白政府為何不推廣電車,至少不像停車熄匙會焗死阿伯。電車的動力被指不夠強,那不是正好適合經常超速的專線小巴嗎?只要路線不包括上落斜路,每天都走相同的路,專線小巴最適合改用電。官員一定推說,車主不肯呀,會示威呀,絕食呀,衝擊政府民望呀。有幾難?一個字──錢。深圳市政府真金白銀拿錢補貼,以比亞迪的F3DM低碳版雙模電動車為例,原本售價十六萬多人民幣,扣除國家補貼五萬元、深圳地方補貼三萬元,實際售價才八萬多元呀。(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Bachelor Party 鬧出禍!
上個weekend,我參加了Matilda的婚宴。沒想到,這個婚宴最終竟弄得一塌糊塗!
全世界的結婚請帖都寫八時開席,但我從未試過八時有飯吃。我好肚餓,我一肚餓就想發脾氣。八時十五分、八時三十分……我一直等一直等,還要一邊等一邊保持微笑。豈有此理做了二千蚊人情,難道要溜出去麥記買個包?
「逃婚了。」坐在我身旁的Anne說,眼睛沒有離開過手上的BlackBerry。
我當場呆了——幾時開飯?為何非要現在逃婚不可?半小時後逃婚,大家不就可以先吃飽了麼?所以嘛,愛情真是一件峰迴路轉的事。不過一星期前,Matilda還在興高采烈地大談生孩子。
「你想生仔還是女?」她問我。
「仔。」
「為什麼?」
「生女的話我會很擔心啊。她十多歲,我會擔心她被人搞大個肚。她三十多歲,我又要擔心她沒有被人搞大個肚。我一日未死,就得一日為她永無止境的擔心下去,such a nightmare。」
此時此刻,Matilda卻要逃婚!「她不肯出來,正躲在新娘房哭呢。」Anne悄聲說。
「你怎麼知道?」我很驚訝。
她把BlackBerry遞過來——Jesus,那班「姊妹」正在新娘房send email!See,這就叫「好姊妹」了。說來也奇怪,女方的家長一直不知所終,原來是勸女兒上花轎去了。「兄弟」團的臉色也真怪異呢,跑來跑去,神神化化。
「Hey Daisy……」一個男人的聲音在我耳畔響起。我深呼吸,於電光石火間調整了臉上的微笑,一個介乎含蓄與熱情之間的微笑,ready......go!
「Hi Philip!」
「Daisy,我們遇到一點麻煩,能否請你幫個忙?」他站彎下腰來跟我悄聲說。
Alright,我知你是新郎的死黨,我也知道新娘發難不肯出來。但我今天穿了這件新買的Giorgio Armani裙子,你居然看都未看一眼就要我幫忙!真氣死人!
「你太看得起我了,我哪有本事勸Matilda上花轎?」我說,一邊輕輕搖手上的香檳。
「我們兄弟團認真商量過,一致認為全場就只有Daisy你有本事勸服Matilda!You know,憑你的口才,你的聰明才智……」
我不要你讚我聰明,我要你讚我靚!死蠢!女人那麼聰明有個屁用?
「Daisy,你就給我賣個人情,替Edmund當一次說客吧!」
哼,你欠我的何止一個人情?我站起來悠然步向新娘房。我最怕男人求我。
Matilda穿一襲火紅的晚裝,一口乾了手上的紅酒。她不哭了,但明顯處於極度憤怒狀態,先前的淚痕把化妝弄得亂七八糟。幾個「姊妹」七嘴八舌向新娘獻計。
「Hi dear。」我上前給她一個擁抱。
Matilda一見我,又嘩啦嘩啦的哭起來,抱我死命不放。我用眼角不斷監察她眼淚的流向,須知道那不是普通眼淚,而是混合了mascara和eye-liner的眼淚,好難洗。And for God's sake,那可是我第一次穿的Giorgio Armani!惟有用紙巾兜住她的眼淚……
「Matilda,無論如何,你一定是對的。I'm sure。」我展開了游說的第一步。「但法律上,你今早已簽字結婚了。反正如今躲在這裏後悔也於事無補,不如現在先開飯,你過兩天再離婚好嗎?」
Matilda哭得更加淒厲。「By the way,Edmund究竟做錯什麼?」我忍不住問。
「那……那混蛋……他……在bachelor party,嘩──」又哭。
「叫雞?」
她搖搖頭。
「Oh no,他不是中途轉 gay吧!」又搖頭。
「那他究竟在bachelor party做過什麼?」
「He cried!He actually cried!」
我無話可說。
「跟我結婚前夕,Edmund居然哭了!今早在教堂行完禮,Ivy就悄悄告訴我:你老公昨晚在bachelor party哭得好淒涼呀!是Ivy的男友在bachelor party親眼看到的......」Matilda用力擦眼淚,又繼續說:「我去質問他:跟我結婚好難為你嗎!有那麼慘絕人寰嗎!是什麼讓你哭得死去活來?你猜他怎樣答我?他居然說:這是我人生的最後一晚,難道我發洩一下都有錯嗎?看!他都說出口了!他根本不想跟我結婚!什麼叫『人生的最後一晚』?跟我結婚就是叫你去死嗎?」
Matilda愈說愈激動。「Ivy還告訴我,Edmund不是party裏唯一一個流淚的男人,Martin比他哭得還淒慘呢!」
「What?」Susan尖叫,她是Martin老婆。
「Susan,你老公說他結婚後要把鹹書藏在衣櫃,只能在你不在時偷偷的看,完全沒有自由,說說,一時感懷身世,就跟我老公抱頭痛哭起來了……」
Susan衝出新娘房,駕車直奔半山的家,二話不說就打開那個衣櫃,撥開那堆在 outlet買的 over-sized Prada,果然發現一個暗格。那一刻,Susan衷心希望這個暗格藏白粉,而不是鹹書。是的,她寧願自己老公運毒,而無法接受自己的 soul-mate是個鹹濕佬。Susan以為毒販都像劉德華。她不知道,毒販也可以很鹹濕的。Well,那當然是看得太多港產片的緣故。
我們在新娘房裏亂七八糟的發表意見,外面突然傳來一陣吵鬧聲,我們連忙跑出去看,只見Martin揪新郎Edmund的衣領。「你幹嗎告訴我老婆我把鹹書藏在衣櫃?她剛從家裏打電話來,衣櫃都被她反轉了!篤兄弟背脊!你這傢伙講不講義氣!」聽說他老婆幾乎要「焚書坑愚」,那本絕版李麗珍寫真集當然也就付諸一炬。
「我只告訴了Matilda一人……」
「你出賣我!」眼看兩人就要打起架來。
「喂,你有什麼資格跟我講義氣!你不是也欠 Kelvin 10萬元嗎?你走數呀!學人講義氣!」
Kelvin老婆正在圍觀這場打鬥,瞪老公問道:「你幾時借錢給Martin?為何我不知道?」Kelvin支吾以對。「啊……他已經還了。」 而那所謂「還了」,當然是Kelvin自己掏出來填數的私己錢。真倒楣。
Philip和「兄弟」們拼命勸架。我見闖禍了,趁沒人注意逃之夭夭,去麥記買包……(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全世界的結婚請帖都寫八時開席,但我從未試過八時有飯吃。我好肚餓,我一肚餓就想發脾氣。八時十五分、八時三十分……我一直等一直等,還要一邊等一邊保持微笑。豈有此理做了二千蚊人情,難道要溜出去麥記買個包?
「逃婚了。」坐在我身旁的Anne說,眼睛沒有離開過手上的BlackBerry。
我當場呆了——幾時開飯?為何非要現在逃婚不可?半小時後逃婚,大家不就可以先吃飽了麼?所以嘛,愛情真是一件峰迴路轉的事。不過一星期前,Matilda還在興高采烈地大談生孩子。
「你想生仔還是女?」她問我。
「仔。」
「為什麼?」
「生女的話我會很擔心啊。她十多歲,我會擔心她被人搞大個肚。她三十多歲,我又要擔心她沒有被人搞大個肚。我一日未死,就得一日為她永無止境的擔心下去,such a nightmare。」
此時此刻,Matilda卻要逃婚!「她不肯出來,正躲在新娘房哭呢。」Anne悄聲說。
「你怎麼知道?」我很驚訝。
她把BlackBerry遞過來——Jesus,那班「姊妹」正在新娘房send email!See,這就叫「好姊妹」了。說來也奇怪,女方的家長一直不知所終,原來是勸女兒上花轎去了。「兄弟」團的臉色也真怪異呢,跑來跑去,神神化化。
「Hey Daisy……」一個男人的聲音在我耳畔響起。我深呼吸,於電光石火間調整了臉上的微笑,一個介乎含蓄與熱情之間的微笑,ready......go!
「Hi Philip!」
「Daisy,我們遇到一點麻煩,能否請你幫個忙?」他站彎下腰來跟我悄聲說。
Alright,我知你是新郎的死黨,我也知道新娘發難不肯出來。但我今天穿了這件新買的Giorgio Armani裙子,你居然看都未看一眼就要我幫忙!真氣死人!
「你太看得起我了,我哪有本事勸Matilda上花轎?」我說,一邊輕輕搖手上的香檳。
「我們兄弟團認真商量過,一致認為全場就只有Daisy你有本事勸服Matilda!You know,憑你的口才,你的聰明才智……」
我不要你讚我聰明,我要你讚我靚!死蠢!女人那麼聰明有個屁用?
「Daisy,你就給我賣個人情,替Edmund當一次說客吧!」
哼,你欠我的何止一個人情?我站起來悠然步向新娘房。我最怕男人求我。
Matilda穿一襲火紅的晚裝,一口乾了手上的紅酒。她不哭了,但明顯處於極度憤怒狀態,先前的淚痕把化妝弄得亂七八糟。幾個「姊妹」七嘴八舌向新娘獻計。
「Hi dear。」我上前給她一個擁抱。
Matilda一見我,又嘩啦嘩啦的哭起來,抱我死命不放。我用眼角不斷監察她眼淚的流向,須知道那不是普通眼淚,而是混合了mascara和eye-liner的眼淚,好難洗。And for God's sake,那可是我第一次穿的Giorgio Armani!惟有用紙巾兜住她的眼淚……
「Matilda,無論如何,你一定是對的。I'm sure。」我展開了游說的第一步。「但法律上,你今早已簽字結婚了。反正如今躲在這裏後悔也於事無補,不如現在先開飯,你過兩天再離婚好嗎?」
Matilda哭得更加淒厲。「By the way,Edmund究竟做錯什麼?」我忍不住問。
「那……那混蛋……他……在bachelor party,嘩──」又哭。
「叫雞?」
她搖搖頭。
「Oh no,他不是中途轉 gay吧!」又搖頭。
「那他究竟在bachelor party做過什麼?」
「He cried!He actually cried!」
我無話可說。
「跟我結婚前夕,Edmund居然哭了!今早在教堂行完禮,Ivy就悄悄告訴我:你老公昨晚在bachelor party哭得好淒涼呀!是Ivy的男友在bachelor party親眼看到的......」Matilda用力擦眼淚,又繼續說:「我去質問他:跟我結婚好難為你嗎!有那麼慘絕人寰嗎!是什麼讓你哭得死去活來?你猜他怎樣答我?他居然說:這是我人生的最後一晚,難道我發洩一下都有錯嗎?看!他都說出口了!他根本不想跟我結婚!什麼叫『人生的最後一晚』?跟我結婚就是叫你去死嗎?」
Matilda愈說愈激動。「Ivy還告訴我,Edmund不是party裏唯一一個流淚的男人,Martin比他哭得還淒慘呢!」
「What?」Susan尖叫,她是Martin老婆。
「Susan,你老公說他結婚後要把鹹書藏在衣櫃,只能在你不在時偷偷的看,完全沒有自由,說說,一時感懷身世,就跟我老公抱頭痛哭起來了……」
Susan衝出新娘房,駕車直奔半山的家,二話不說就打開那個衣櫃,撥開那堆在 outlet買的 over-sized Prada,果然發現一個暗格。那一刻,Susan衷心希望這個暗格藏白粉,而不是鹹書。是的,她寧願自己老公運毒,而無法接受自己的 soul-mate是個鹹濕佬。Susan以為毒販都像劉德華。她不知道,毒販也可以很鹹濕的。Well,那當然是看得太多港產片的緣故。
我們在新娘房裏亂七八糟的發表意見,外面突然傳來一陣吵鬧聲,我們連忙跑出去看,只見Martin揪新郎Edmund的衣領。「你幹嗎告訴我老婆我把鹹書藏在衣櫃?她剛從家裏打電話來,衣櫃都被她反轉了!篤兄弟背脊!你這傢伙講不講義氣!」聽說他老婆幾乎要「焚書坑愚」,那本絕版李麗珍寫真集當然也就付諸一炬。
「我只告訴了Matilda一人……」
「你出賣我!」眼看兩人就要打起架來。
「喂,你有什麼資格跟我講義氣!你不是也欠 Kelvin 10萬元嗎?你走數呀!學人講義氣!」
Kelvin老婆正在圍觀這場打鬥,瞪老公問道:「你幾時借錢給Martin?為何我不知道?」Kelvin支吾以對。「啊……他已經還了。」 而那所謂「還了」,當然是Kelvin自己掏出來填數的私己錢。真倒楣。
Philip和「兄弟」們拼命勸架。我見闖禍了,趁沒人注意逃之夭夭,去麥記買包……(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舊橋食過世,不悶嗎?
我在剛出版的《我是我.王迪詩》,邀請了一位神秘嘉賓撰序。那篇序嘛,真是千古一大奇文,我看了差點笑到窒息!於是,我在微博請大家猜一下那位神秘嘉賓的名字,猜中的話可獲贈一本我親筆簽名的《我是我.王迪詩》,想不到居然引發了一場極有趣的競猜遊戲!
起初,眾人拋出了一些創作人的名字,譬如彭浩翔呀、黃偉文呀,我說,都不是啊,大家便開始歇斯底里起來──王祖藍、董建華、長毛、陳冠希、任志剛、陳志雲、馬時亨,最後連我阿媽也被擺上。各位的想像力深深的震撼了我,但講明這篇序讓人笑到窒息,Jesus,大家怎會認為是任志剛?我王迪詩嬉皮笑臉,任總又怎會陪我癲?最後當然是沒人猜中了,今期問答遊戲的獎品就撥入下期金多寶吧。
如今《我是我.王迪詩》已出版了,大家就急去書店買來看那篇序,完全沒將我Daisy放在眼內,真氣死人!Alright then,見各位興致勃勃,就在這裏節錄一段序言,讓大家也過過癮吧:「我不經意地看一眼《蘭開夏道》封面上的倩影,那穿高跟鞋的小腿,像兩截剛剛從池塘拔出的瘦藕,鮮艷無比。我的天,那不就是我的初戀情人莫凌波曾經擁有的嗎?!剎那間,王迪詩和莫凌波在我的腦中重疊起來。剛才喝進胃裏的那口苦澀的奶茶,竟爾散發出一種類似孖蒸的餘勁。我感到有點醉意……」馮人望這混蛋,我要他給我寫一篇序,他居然給我寫了整整一個故事!不過又寫得幾好笑,那就放過你吧。馮人望是誰?就是小說《男人之虎》的主角,是個窮極無聊的傢伙,我就是讀了《男人之虎──潘惠森喪無聊偽小說集》而認識他的。
我在籌備出版《我是我.王迪詩》的時候,忽然靈機一觸,由馮人望的角度看王迪詩,會是何等有趣啊!於是,我去找《男人之虎》的作者潘Sir,亦即被譽為「鬼才編劇」、新域劇團藝術總監潘惠森。潘Sir哈哈哈大笑三聲,意味深長的說:「我即管問問老馮吧。」言下之意,就是馮人望未必會答應為你寫序呀。那又難怪,全世界都知Philip是我的Plan A,即使我因為體會到人生的無常而加多個Plan B和Plan CDE 作為contingency,馮人望都應該好清楚,無論他的無聊如何深深地震撼了我,他是永遠不可能打入我那廿六個Plan的。他無聊,但不蠢。沒有數的事,他是不會幹的。
我Daisy份人最識做,馬上向潘Sir說:「我在小說看到馮先生在聖誕舞會跟初戀情人跳舞,特意安排播出Bee Gees的First of May,好浪漫呢!(我當然沒說,這混蛋點播First of May的真正原因,是他以為那是一首「催情歌」,任何女孩在舞會聽到這歌,都會無緣無故愛上跟他跳舞的男人,他真以為Bee Gees會落降頭啊!)潘Sir,請轉告馮先生,如果他願意替我寫序,如果有天在舞會遇上,又如果舞會在播First of May,也許我會願意跟他跳一隻舞。」事後得知馮人望呆了三秒,就開始動筆。See,男人是多麼膚淺!
* * *
潘惠森是香港舞台劇界一位出色的人物,他執導和編劇的作品總是那麼教人期待,教人期待是因為你知道那部作品必定會給你驚喜。
法國女作家 Francoise Sagan說:「藝術是把現實化為驚奇。」創作就是發掘生活中的事情,不斷為觀眾帶來 surprise。
每次看Ewan McGregor演戲都surprise到不得了。要是有機會見到他,我真會撲上去熱淚盈眶的跟他說:「You are the best actor in the world!」他有多厲害?你試試看他演的任何兩部電影,假如你能認出那是同一個演員,我給你寫個服字。他演十部電影,就有十個完全不同的Ewan McGregor。他徹底把自己化成那個角色,演什麼像什麼。一個字──勁。
最近看了Polanski執導的電影The Ghost Writer(港譯《影子滅殺令》),講一個替前英國首相撰寫自傳的「槍手」,收下巨額酬勞後才發現上一名「槍手」原來並非自殺,而是被人謀害,他逐漸發現更多秘密,他的處境也更加危險……McGregor就是那個不知所措、戰戰兢兢的「槍手」。
然後,我又看了Jim Carrey主演的I Love You Philip Morris(港譯《基志雙雄》),一部很有趣的電影,講述智商一百六十九的男主角為了同志愛人Philip Morris,扮成最少十四個身份進行詐騙,並且四度為愛逃獄。I'm not kidding,他真夠膽死扮律師上法庭替人打官司,而且還贏了官司!而這部電影是改編自真人真事!
McGregor演Philip Morris,我只能說,我從未見過有人gay得如此subtle,如此可愛,他簡直就像從出生那一刻起就是gay!(在現實裏,McGregor已有兩個女兒。)眼前這個溫柔脆弱的男同志,就是那個不知所措的「槍手」?難以置信。假如你看過Trainspotting那個吸毒青年,更無法相信他也是Ewan McGregor!
Philip Seymour Hoffman是另一位我非常欣賞的演員。他在電影Doubt(港譯《聖訴》)飾演孌童神父,你會完全感覺這個人一輩子都在孌童,但最厲害的地方是,他會讓你開始問自己:孌童真是錯的嗎?在另一部電影The Savages(港譯《沙煲兄妹日記》),Hoffman飾演面對中年危機的大學教授;在Capote(港譯《冷血字傳》)演同性戀作家Truman Capote,更是精彩。Hoffman演什麼像什麼,每部戲都讓你感到煥然一新,教人完全認不出來。
演什麼像什麼,就是「專業」。有些演員,無論演什麼角色都不過在演自己,千篇一律,因為他們無法放下「自己」來投入角色,這種人根本不是「演員」,他們只是借「演員」的幌子來增加「自己」的名氣,勁賺一筆,僅此而已。It's fine though,在香港依然大把人看。只要夠反智夠核突,香港人就喜歡看。騙到觀眾就可以做明星,但怎樣騙自己?
Well ,honestly,我不明白世上怎會有人能忍受千篇一律的事情。重複重複重複,我簡直想尖叫!有人見一條橋能賣座,於是把它永無止境地翻炒下去。不完全為錢,真正的原因是怕失敗。要成功一次已很不容易了,你還要他突破?
小妹很怕辛苦,但我更加怕悶。已經做過的事,無論做得多麼成功,都已經成為過去了,我不想重複,我喜歡做一些從前未做過的事。《一個人私奔》和《不是米芝蓮》,都是在這樣的心態下寫成的,它們跟《蘭開夏道》有截然不同的面貌,我在寫作的過程有許多新發現,每天都有驚喜。既然我能寫出《蘭開夏道》,自然也能寫出其他有價值的東西。別人喜歡也好,討厭也好,我從來沒有懷疑過自己的才華。(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起初,眾人拋出了一些創作人的名字,譬如彭浩翔呀、黃偉文呀,我說,都不是啊,大家便開始歇斯底里起來──王祖藍、董建華、長毛、陳冠希、任志剛、陳志雲、馬時亨,最後連我阿媽也被擺上。各位的想像力深深的震撼了我,但講明這篇序讓人笑到窒息,Jesus,大家怎會認為是任志剛?我王迪詩嬉皮笑臉,任總又怎會陪我癲?最後當然是沒人猜中了,今期問答遊戲的獎品就撥入下期金多寶吧。
如今《我是我.王迪詩》已出版了,大家就急去書店買來看那篇序,完全沒將我Daisy放在眼內,真氣死人!Alright then,見各位興致勃勃,就在這裏節錄一段序言,讓大家也過過癮吧:「我不經意地看一眼《蘭開夏道》封面上的倩影,那穿高跟鞋的小腿,像兩截剛剛從池塘拔出的瘦藕,鮮艷無比。我的天,那不就是我的初戀情人莫凌波曾經擁有的嗎?!剎那間,王迪詩和莫凌波在我的腦中重疊起來。剛才喝進胃裏的那口苦澀的奶茶,竟爾散發出一種類似孖蒸的餘勁。我感到有點醉意……」馮人望這混蛋,我要他給我寫一篇序,他居然給我寫了整整一個故事!不過又寫得幾好笑,那就放過你吧。馮人望是誰?就是小說《男人之虎》的主角,是個窮極無聊的傢伙,我就是讀了《男人之虎──潘惠森喪無聊偽小說集》而認識他的。
我在籌備出版《我是我.王迪詩》的時候,忽然靈機一觸,由馮人望的角度看王迪詩,會是何等有趣啊!於是,我去找《男人之虎》的作者潘Sir,亦即被譽為「鬼才編劇」、新域劇團藝術總監潘惠森。潘Sir哈哈哈大笑三聲,意味深長的說:「我即管問問老馮吧。」言下之意,就是馮人望未必會答應為你寫序呀。那又難怪,全世界都知Philip是我的Plan A,即使我因為體會到人生的無常而加多個Plan B和Plan CDE 作為contingency,馮人望都應該好清楚,無論他的無聊如何深深地震撼了我,他是永遠不可能打入我那廿六個Plan的。他無聊,但不蠢。沒有數的事,他是不會幹的。
我Daisy份人最識做,馬上向潘Sir說:「我在小說看到馮先生在聖誕舞會跟初戀情人跳舞,特意安排播出Bee Gees的First of May,好浪漫呢!(我當然沒說,這混蛋點播First of May的真正原因,是他以為那是一首「催情歌」,任何女孩在舞會聽到這歌,都會無緣無故愛上跟他跳舞的男人,他真以為Bee Gees會落降頭啊!)潘Sir,請轉告馮先生,如果他願意替我寫序,如果有天在舞會遇上,又如果舞會在播First of May,也許我會願意跟他跳一隻舞。」事後得知馮人望呆了三秒,就開始動筆。See,男人是多麼膚淺!
* * *
潘惠森是香港舞台劇界一位出色的人物,他執導和編劇的作品總是那麼教人期待,教人期待是因為你知道那部作品必定會給你驚喜。
法國女作家 Francoise Sagan說:「藝術是把現實化為驚奇。」創作就是發掘生活中的事情,不斷為觀眾帶來 surprise。
每次看Ewan McGregor演戲都surprise到不得了。要是有機會見到他,我真會撲上去熱淚盈眶的跟他說:「You are the best actor in the world!」他有多厲害?你試試看他演的任何兩部電影,假如你能認出那是同一個演員,我給你寫個服字。他演十部電影,就有十個完全不同的Ewan McGregor。他徹底把自己化成那個角色,演什麼像什麼。一個字──勁。
最近看了Polanski執導的電影The Ghost Writer(港譯《影子滅殺令》),講一個替前英國首相撰寫自傳的「槍手」,收下巨額酬勞後才發現上一名「槍手」原來並非自殺,而是被人謀害,他逐漸發現更多秘密,他的處境也更加危險……McGregor就是那個不知所措、戰戰兢兢的「槍手」。
然後,我又看了Jim Carrey主演的I Love You Philip Morris(港譯《基志雙雄》),一部很有趣的電影,講述智商一百六十九的男主角為了同志愛人Philip Morris,扮成最少十四個身份進行詐騙,並且四度為愛逃獄。I'm not kidding,他真夠膽死扮律師上法庭替人打官司,而且還贏了官司!而這部電影是改編自真人真事!
McGregor演Philip Morris,我只能說,我從未見過有人gay得如此subtle,如此可愛,他簡直就像從出生那一刻起就是gay!(在現實裏,McGregor已有兩個女兒。)眼前這個溫柔脆弱的男同志,就是那個不知所措的「槍手」?難以置信。假如你看過Trainspotting那個吸毒青年,更無法相信他也是Ewan McGregor!
Philip Seymour Hoffman是另一位我非常欣賞的演員。他在電影Doubt(港譯《聖訴》)飾演孌童神父,你會完全感覺這個人一輩子都在孌童,但最厲害的地方是,他會讓你開始問自己:孌童真是錯的嗎?在另一部電影The Savages(港譯《沙煲兄妹日記》),Hoffman飾演面對中年危機的大學教授;在Capote(港譯《冷血字傳》)演同性戀作家Truman Capote,更是精彩。Hoffman演什麼像什麼,每部戲都讓你感到煥然一新,教人完全認不出來。
演什麼像什麼,就是「專業」。有些演員,無論演什麼角色都不過在演自己,千篇一律,因為他們無法放下「自己」來投入角色,這種人根本不是「演員」,他們只是借「演員」的幌子來增加「自己」的名氣,勁賺一筆,僅此而已。It's fine though,在香港依然大把人看。只要夠反智夠核突,香港人就喜歡看。騙到觀眾就可以做明星,但怎樣騙自己?
Well ,honestly,我不明白世上怎會有人能忍受千篇一律的事情。重複重複重複,我簡直想尖叫!有人見一條橋能賣座,於是把它永無止境地翻炒下去。不完全為錢,真正的原因是怕失敗。要成功一次已很不容易了,你還要他突破?
小妹很怕辛苦,但我更加怕悶。已經做過的事,無論做得多麼成功,都已經成為過去了,我不想重複,我喜歡做一些從前未做過的事。《一個人私奔》和《不是米芝蓮》,都是在這樣的心態下寫成的,它們跟《蘭開夏道》有截然不同的面貌,我在寫作的過程有許多新發現,每天都有驚喜。既然我能寫出《蘭開夏道》,自然也能寫出其他有價值的東西。別人喜歡也好,討厭也好,我從來沒有懷疑過自己的才華。(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別纏住我的裙腳!
記得徐志摩,因為林徽因。
要是你問我,hey Daisy,究竟「詩人」實際上是幹什麼的?Honestly,I don't know。我只能答你,詩人是寫詩的。Well,okay,我知這個答案有點反智,但對於「詩人」,我實在已盡了最大的努力。徐詩人鼎鼎有名,那他究竟寫過什麼詩?我孤陋寡聞,數來數去就只記得兩首,第一首當然就是〈偶然〉:
我是天空裏的一片雲,
偶爾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訝異,
更無須歡喜——
在轉瞬間消滅了蹤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記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這交會時互放的光亮!
有學者形容徐志摩這首詩「抽象而又形象化」,富「張力」的結構是它「富於藝術魅力的一個奧秘」。我完全不明白這位學者在說些什麼,但我知道做得「學者」一定好勁。那夜我跟招股書搏鬥到深夜,一邊在翠華吃奶油豬,一邊默默咀嚼那「富於藝術魅力的一個奧秘」。兩個banker剛好也來宵夜,跟我打個招呼。我看他們的背影,忽然靈感澎湃,把徐志摩的〈偶然〉改成了一首〈譁然〉:
你在中環裏浮浮沈沈,
茫然追逐人家的波心──
你不必驚嘆,
更無須亢奮──
在轉瞬間被人摑醒。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翠華,你吃你的,我吃我的,奶油豬;
你吃飽也好,最好你還餓,在你拈花惹草之際是那不斷膨脹的豬腩肉!
謹將這首詩獻給中環的investment bankers,single and married。我細心欣賞自己的大作,覺得也很有「張力」。我興致到,大筆一揮,又把徐志摩的〈偶然〉改成了一首〈謊言〉,送給特區政府:
你是鐵達尼的一個錨,
突然拋在維港的波心──
我極度驚慌,
也萬分無奈──
在轉瞬間沈進海底的普選。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香港,你有你的,我有我的,草方向;
你依法最好,只怕你撿走,未領公共娛樂牌的民主女神像!
看,我Daisy真是個天才,我會寫詩!
* * *
徐志摩為林徽因寫下〈偶然〉。他另一首我聽過的詩是〈再別康橋〉,據說那時徐志摩苦戀林徽因,還要跟老婆離婚,便去Cambridge讀個course散心。其實嘛,去劍橋也不一定為了什麼崇高理想,做人又何必太過認真?跟shopping一樣,讀書是治療失戀的良方,把你的注意力分散開來。這樣說來,徐志摩寫〈再別康橋〉,起源又是林徽因。
後來,林徽因在北京舉行關於建築的講座,徐志摩前去捧場,登上從南京到北平的「濟南號」郵機,飛機在大霧中誤觸濟南開山墜落,詩人罹難,時年三十四歲。又是林徽因。徐詩人死後,冰心說:「志摩是蝴蝶,而不是蜜蜂,女人的好處就得不,女人的壞處就使他犧牲了。」冰心也是才女,但相貌不及林徽因。在三十年代的老北京,林徽因與丈夫梁思成常於周末在家中舉行文化沙龍,徐志摩、沈從文、金岳霖、胡適等文壇才子都是座上客,傾聽女神林徽因暢談文學。冰心不去參加這些聚會,還寫下小說《太太客廳》來影射林徽因。據說林徽因看了文章,恰巧從山西回來,送了冰心一瓶醋作為手信。See,這就是女人!
林徽因不但迷倒徐志摩,還迷倒千千萬萬人。林徽因很美,但我國地大脈博,美女如雲,單憑美貌如何足以癲倒眾生?林徽因不是一個普通的美女,她是一個識字的美女,而且不止識中文字,還識英文,十六歲便跟隨父親到倫敦遊學,在二、三十年代的中國男人眼中簡直不可思議,是集美貌與才華於一身的女神。即使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才女」兩個字仍能迷倒天下的男人。中國已成超級大國,香港號稱「國際都會」,而女人識字依然被視為不可思議。這班鄉下佬。
民國時期文人中流行一句俏皮話︰「文章是自己的好,老婆是人家的好。」林徽因最終選擇嫁給梁思成,他就曾自豪地說:「文章是老婆的好,老婆是自己的好。」林徽因這話題是永遠講不完的。有電影公司計劃投資3500萬元人民幣拍攝《林徽因》,馬上就因選角惹來爭議。電影公司打算讓章子怡飾演林徽因,由當紅台灣小生阮經天飾演徐志摩、張震飾演林徽因丈夫梁思成,訴說中國近代史上最蕩氣迴腸的一段三角戀。網民憤怒了!紛紛問道:中國的好女人死光了麼?怎麼不由徐靜蕾、周迅、董潔或劉若英去演?廣州《南方人物周刊》於中共建政六十周年時,選出「六十年最美十二位女性」,林徽因是六十年最美女性之首,被形容為「美與智慧的絕唱」。章子怡呢?網民不滿她欠缺文化氣質和修養,由她演博學多才、溫柔浪漫、完美無瑕的林徽因,簡直侮辱了這位中國一代才女!
* * *
徐志摩與林徽因的愛情故事,往往有一位更高貴的人物被忽略——林徽因的丈夫梁思成。
男人寫情詩,有女人覺得浪漫,我覺得太沒出息。我喜歡做大事的男人,比我叻很多很多的男人,有本事看穿我的刁鑽,駕馭我的刁蠻,這樣的男人才有趣。男人老狗寫什麼情詩?溫溫吞吞,婆婆媽媽,浪費青春。我Daisy最瞧不起那些纏住我裙腳的男人,我一腳就伸開這些廢人!
也許梁思成沒那麼擅長寫情詩,但他所做的一切卻令人肅然起敬。梁思成是梁啟超的兒子,中國當代建築師。香港人近年開始講保育,梁思成在半個世紀前就開始講,而且不是得把口講,而是押上了自己的性命安危。梁思成聲嘶力竭地呼籲保育北京這個古都,反對拆毀北京的城牆,跟毛主席唱反調。下場呢?在文化大革命中,梁思成這「復古」的典型被批鬥被抄家,1972年在貧病中去世。林徽因早於1955年便因病離世,才五十一歲,卻讓她避過了一場文革。有時候,長壽也不知是禍是福啊。
梁思成堅決主張保護北京古建築和城牆,建議在西郊建新北京,保護舊北京城,限制古城的建樓高度。這種遠見,當年的中國人不理解,一千年後能理解的話已相當不錯。結果,今天的北京變成什麼樣子?大家有眼見了。
當年盟軍打日本仔,梁思成透過美國駐重慶辦事處,聯絡美軍上校,努力說服他保護京都、奈良的古建築。他說,建築是社會的縮影,民族的象徵,但絕對不是某一個民族的,而是全人類的共同財產。奈良唐招提寺,是全世界最早的木結構建築,一旦炸毀,是無法補救的。美軍接受了梁思成的建議,在地圖上圈出區塊,使日本古都免於原子彈轟炸。
美國人尚且願意保護日本的古都,中國人呢?連中國的古都也不願保護。內地記者王軍寫了《採訪本上的城市》,有一章叫〈故宮改建計劃始末〉。書上說,1958年的《北京市總體規劃說明(草稿)》宣布:「故宮要手改建。」那一年,毛澤東說:「北京、開封的房子,我看了就不舒服。」後來又說:「南京、濟南、長沙的城牆拆了很好,北京、開封的舊房子最好全部變成新房子。」毛澤東徵求教育部部長張奚若對工作的意見,張歸納為「好大喜功、急功近利、鄙視既往、迷信將來」。毛澤東就說:「好大喜功,看什麼大、什麼功,是反革命的好大喜功,還是革命的好大喜功。不好大,難道好小?中國這樣大的革命,這樣大的合作社,這樣大的整風,都是大,都是功。不喜功,難道喜過?」
我不是才女,但要嫁的話,也要嫁個有骨氣的男人。(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要是你問我,hey Daisy,究竟「詩人」實際上是幹什麼的?Honestly,I don't know。我只能答你,詩人是寫詩的。Well,okay,我知這個答案有點反智,但對於「詩人」,我實在已盡了最大的努力。徐詩人鼎鼎有名,那他究竟寫過什麼詩?我孤陋寡聞,數來數去就只記得兩首,第一首當然就是〈偶然〉:
我是天空裏的一片雲,
偶爾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訝異,
更無須歡喜——
在轉瞬間消滅了蹤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記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這交會時互放的光亮!
有學者形容徐志摩這首詩「抽象而又形象化」,富「張力」的結構是它「富於藝術魅力的一個奧秘」。我完全不明白這位學者在說些什麼,但我知道做得「學者」一定好勁。那夜我跟招股書搏鬥到深夜,一邊在翠華吃奶油豬,一邊默默咀嚼那「富於藝術魅力的一個奧秘」。兩個banker剛好也來宵夜,跟我打個招呼。我看他們的背影,忽然靈感澎湃,把徐志摩的〈偶然〉改成了一首〈譁然〉:
你在中環裏浮浮沈沈,
茫然追逐人家的波心──
你不必驚嘆,
更無須亢奮──
在轉瞬間被人摑醒。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翠華,你吃你的,我吃我的,奶油豬;
你吃飽也好,最好你還餓,在你拈花惹草之際是那不斷膨脹的豬腩肉!
謹將這首詩獻給中環的investment bankers,single and married。我細心欣賞自己的大作,覺得也很有「張力」。我興致到,大筆一揮,又把徐志摩的〈偶然〉改成了一首〈謊言〉,送給特區政府:
你是鐵達尼的一個錨,
突然拋在維港的波心──
我極度驚慌,
也萬分無奈──
在轉瞬間沈進海底的普選。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香港,你有你的,我有我的,草方向;
你依法最好,只怕你撿走,未領公共娛樂牌的民主女神像!
看,我Daisy真是個天才,我會寫詩!
* * *
徐志摩為林徽因寫下〈偶然〉。他另一首我聽過的詩是〈再別康橋〉,據說那時徐志摩苦戀林徽因,還要跟老婆離婚,便去Cambridge讀個course散心。其實嘛,去劍橋也不一定為了什麼崇高理想,做人又何必太過認真?跟shopping一樣,讀書是治療失戀的良方,把你的注意力分散開來。這樣說來,徐志摩寫〈再別康橋〉,起源又是林徽因。
後來,林徽因在北京舉行關於建築的講座,徐志摩前去捧場,登上從南京到北平的「濟南號」郵機,飛機在大霧中誤觸濟南開山墜落,詩人罹難,時年三十四歲。又是林徽因。徐詩人死後,冰心說:「志摩是蝴蝶,而不是蜜蜂,女人的好處就得不,女人的壞處就使他犧牲了。」冰心也是才女,但相貌不及林徽因。在三十年代的老北京,林徽因與丈夫梁思成常於周末在家中舉行文化沙龍,徐志摩、沈從文、金岳霖、胡適等文壇才子都是座上客,傾聽女神林徽因暢談文學。冰心不去參加這些聚會,還寫下小說《太太客廳》來影射林徽因。據說林徽因看了文章,恰巧從山西回來,送了冰心一瓶醋作為手信。See,這就是女人!
林徽因不但迷倒徐志摩,還迷倒千千萬萬人。林徽因很美,但我國地大脈博,美女如雲,單憑美貌如何足以癲倒眾生?林徽因不是一個普通的美女,她是一個識字的美女,而且不止識中文字,還識英文,十六歲便跟隨父親到倫敦遊學,在二、三十年代的中國男人眼中簡直不可思議,是集美貌與才華於一身的女神。即使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才女」兩個字仍能迷倒天下的男人。中國已成超級大國,香港號稱「國際都會」,而女人識字依然被視為不可思議。這班鄉下佬。
民國時期文人中流行一句俏皮話︰「文章是自己的好,老婆是人家的好。」林徽因最終選擇嫁給梁思成,他就曾自豪地說:「文章是老婆的好,老婆是自己的好。」林徽因這話題是永遠講不完的。有電影公司計劃投資3500萬元人民幣拍攝《林徽因》,馬上就因選角惹來爭議。電影公司打算讓章子怡飾演林徽因,由當紅台灣小生阮經天飾演徐志摩、張震飾演林徽因丈夫梁思成,訴說中國近代史上最蕩氣迴腸的一段三角戀。網民憤怒了!紛紛問道:中國的好女人死光了麼?怎麼不由徐靜蕾、周迅、董潔或劉若英去演?廣州《南方人物周刊》於中共建政六十周年時,選出「六十年最美十二位女性」,林徽因是六十年最美女性之首,被形容為「美與智慧的絕唱」。章子怡呢?網民不滿她欠缺文化氣質和修養,由她演博學多才、溫柔浪漫、完美無瑕的林徽因,簡直侮辱了這位中國一代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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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與林徽因的愛情故事,往往有一位更高貴的人物被忽略——林徽因的丈夫梁思成。
男人寫情詩,有女人覺得浪漫,我覺得太沒出息。我喜歡做大事的男人,比我叻很多很多的男人,有本事看穿我的刁鑽,駕馭我的刁蠻,這樣的男人才有趣。男人老狗寫什麼情詩?溫溫吞吞,婆婆媽媽,浪費青春。我Daisy最瞧不起那些纏住我裙腳的男人,我一腳就伸開這些廢人!
也許梁思成沒那麼擅長寫情詩,但他所做的一切卻令人肅然起敬。梁思成是梁啟超的兒子,中國當代建築師。香港人近年開始講保育,梁思成在半個世紀前就開始講,而且不是得把口講,而是押上了自己的性命安危。梁思成聲嘶力竭地呼籲保育北京這個古都,反對拆毀北京的城牆,跟毛主席唱反調。下場呢?在文化大革命中,梁思成這「復古」的典型被批鬥被抄家,1972年在貧病中去世。林徽因早於1955年便因病離世,才五十一歲,卻讓她避過了一場文革。有時候,長壽也不知是禍是福啊。
梁思成堅決主張保護北京古建築和城牆,建議在西郊建新北京,保護舊北京城,限制古城的建樓高度。這種遠見,當年的中國人不理解,一千年後能理解的話已相當不錯。結果,今天的北京變成什麼樣子?大家有眼見了。
當年盟軍打日本仔,梁思成透過美國駐重慶辦事處,聯絡美軍上校,努力說服他保護京都、奈良的古建築。他說,建築是社會的縮影,民族的象徵,但絕對不是某一個民族的,而是全人類的共同財產。奈良唐招提寺,是全世界最早的木結構建築,一旦炸毀,是無法補救的。美軍接受了梁思成的建議,在地圖上圈出區塊,使日本古都免於原子彈轟炸。
美國人尚且願意保護日本的古都,中國人呢?連中國的古都也不願保護。內地記者王軍寫了《採訪本上的城市》,有一章叫〈故宮改建計劃始末〉。書上說,1958年的《北京市總體規劃說明(草稿)》宣布:「故宮要手改建。」那一年,毛澤東說:「北京、開封的房子,我看了就不舒服。」後來又說:「南京、濟南、長沙的城牆拆了很好,北京、開封的舊房子最好全部變成新房子。」毛澤東徵求教育部部長張奚若對工作的意見,張歸納為「好大喜功、急功近利、鄙視既往、迷信將來」。毛澤東就說:「好大喜功,看什麼大、什麼功,是反革命的好大喜功,還是革命的好大喜功。不好大,難道好小?中國這樣大的革命,這樣大的合作社,這樣大的整風,都是大,都是功。不喜功,難道喜過?」
我不是才女,但要嫁的話,也要嫁個有骨氣的男人。(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壓力? What's that ?
早上醒來,看看天空,灰濛濛快要下雨似的,今次發達了,終於可以穿那件新買的Burberry Brit trench coat!Well of course,不下雨也可以穿trench coat,但我Daisy穿衣,向來喜歡配合「劇情」。Burberry的trench coat,不是讓你在旺角穿的,而是在細雨濛濛的倫敦穿的,暫時姑且在中環屈就一下。時裝的關鍵在於一個字——class。
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心情自然就會開朗起來。在公司pantry舉行了每朝例行的「早禱會」,一邊喝Espresso一邊交換中環的最新情報,然後看了兩份合同,翻了一遍FT,竟然已差不多夠鐘吃午飯。So you see,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連時間都過得特別快。
我來到太子大廈的Alfie's by KEE,整間餐廳已坐滿人。坐在bar的Sandra遠遠跟我揮手,我微笑迎上去。
「Hello Daisy!你——」Sandra的手機在這時響起。她在電話裏給下屬發了指示,又追問了兩單deal的進展。待她終於講完電話,我已把菜牌看了五遍。
「Sorry,電話總是響過不停!」Sandra說。「上次見你好像也是在Dunhill店內的餐廳啊,不過那次是在上海。」我點點頭。「香港這間店,我倒是第一次來,訂位不容易呢。」英式真皮梳化和Dunhill傳統格仔布cushion,再加上英國餐廳的bar設計,整間店子從頭「英國」到尾。我點了haddock,那是老店 H. Forman & Son馳名的古法煙燻魚,Sandra也跟要了一份。
「最近那單IPO真教人頭痛死了!」她說,一邊用BlackBerry覆電郵。「那個民企老闆的老婆和四個情婦,總共生了十八個孩子,全部都要在公司分一杯羹,而這四個情婦的兄弟姊妹,也是公司的管理層,有個情婦的情夫甚至當上了公司董事,好頭痛……單是把那個民企老闆的family tree畫出來,都起碼要四張A4紙。」「God!但連你也知道那個男人跟老闆的情婦有一腿,老闆沒可能不知情吧,怎麼還讓他當上董事?」「Oh no no no,那個男人一直都是董事啊,老闆的情婦正是因為他是董事才搭上他的。」Sandra說呷了一口咖啡。
「I see,看來這個董事的勢力也不小呀,否則那民企老闆怎會忍得下這頂綠帽?」「就是嘛,整間公司簡直一塌糊塗。Daisy,你認為上市之前──」Sandra的手機再度響起來。
我輕輕嚼那片Ticklemore羊奶芝士,一邊聽Sandra在電話裏跟律師吵架。她是一間investment bank的VP,說起來已跟我在工作上合作過無數次了。To be fair,以三十多歲的女人來說,Sandra的性格不算太過乖僻,做事很上心的,只是有點緊張過度罷了。
掛線後,Sandra突然緊皺眉頭,用手揉額頭兩側,面青青的。
「頭痛了?要不要陪你看醫生?」「耳仔痛……連帶頭都痛起來了。」她有氣無力地說。
「什麼原因?」
「醫生說是因為壓力太大。」「那麼肯定是因為壓力?」「起初我也不相信的。但我發現自己的耳朵逢星期日就不痛,逢星期一又開始痛起來,我不能不信了。」
* * *
回到office,上司Eric正大發雷霆。
為免殃及池魚,我經過他的房間門前刻意踮起了腳尖,以免高跟鞋在地上「咯咯」作響。
「Daisy!」還是給他發現了,shit。
我惟有停下來應酬一會。「Eric,你的聽覺真靈敏,我走路這麼輕巧依然給你發現了,好厲害呢。」「不是我的聽覺,是我的嗅覺。你的香水出賣了你。」「我從來不塗香水。」Eric似乎有點意外,因為他一直認為自己的嗅覺靈過警犬。但我不是為了打擊他的自信才這樣說的,我不喜歡塗香水。
「Daisy,說句公道話吧,我自問從來沒有架子,也很關心同事,right?」Eric突然話鋒一轉,我提高警覺,支吾以對。他繼續說下去:「Loretta居然跟我說:『Eric,我停經了。』Pardon me?『我的經期已三個月沒來了。』那關我事嗎?我戰戰兢兢的問,她就眼泛淚光的回答我:『醫生說我工作壓力太大,荷爾蒙失調了,所以經期沒來。』」Eric把手上的墨水筆重重丟在桌上,把臉埋進那肥大的手掌裏去,活像一個搞大了未成年少女肚子的失意男人。「停經都入我數!Can you believe it?現在這些後生女連一點點苦也捱不了,她的工作怎算辛苦?」Eric拍拍凳,十分憤怒。
今次我同情他。Loretta 是我們law firm的trainee,畢業才一年多。在事業上,她還只是個執頭執尾的丫鬟,有排未來到戲肉。就算真的受不了工作壓力,有什麼必要告訴男上司「我停了經」?你當他是婦科醫生?
壓力對人的影響可以很大,尤其影響女人。Well,這樣說也許對男士不太公平,但我作為女人,很明白荷爾蒙對一個女人的影響是何等巨大。而且,我總覺得女性患病的機會比男性高,或許這只是「隔離飯香」的緣故吧。最近在網上看到中文大學「婦女健康促進及研究中心」一篇文章這樣說:「三十五歲之後生育第一個孩子的女性和二十歲之前生育第一個孩子的女性相比,發生乳腺癌的風險增加40%。」我估計,這句話的意思是三十五歲後才生第一胎的女性,跟二十歲前生第一胎的女性相比,前者比後者患乳腺癌的風險高40%。但二十歲之前生仔?除了去party被人搞大個肚,今時今日是不可能的。那百分之四十的風險,惟有硬食。Jesus,女人簡直周身都是「風險」!
所以說,女人不好好調節自己的心理,定期進行「精神排毒」,又怎活得下去?人們之所以感到很大壓力,是因為把自己看得太過重要。你以為沒有你,公司會倒閉?香港會陸沉?宇宙會爆炸?Who are you?人,是很渺小很渺小的。就算世界首富,就算美國總統,一個倒下,一個崛起,更何況一間投資銀行的VP或一間law firm的trainee?
我從來沒有壓力,因為我不認為自己有什麼重要。雖然有人認為「蘭開夏道」好看,但假如這個專欄突然click一聲消失了,對這個世界也不會構成顯著的影響。我寫文章的前提是我可以隨時不寫。聽來好像很不認真,但你愈用力去抓住一件事,結果往往變得愈差。這跟戀愛是一個道理——愈渴望跟他走近,他就離你愈遠。Yeah I know,這聽來好「禪」,而我這輩子最討厭的就是「禪」。我喜歡捉得住、摸得的東西,例如錢。那讓我感覺安全、實在,對調理荷爾蒙甚有幫助。
工作呢,也無謂去得太盡。如果出六成力就能取得八十分的成績,那餘下的四成精力就能用來吃喝玩樂,人生於是有了百分百的滿足。但假如要做到九十九分,便需要出盡十成功力,計落一點也不划算。我的如意算盤是這樣的:我只出三成力來取得四十分,然後放點煙幕,整色整水,把整件事包裝成五十分合格,甚至更高。有人說,王迪詩,你這無賴!我的確是一個無賴,可是我的荷爾蒙十分正常。
壓力跟能力也有很大關係。如果你知道自己有足夠能力應付一件工作,就沒有理由感到壓力了。做人要有自知之明,何必要去搬一塊自己搬不動的石頭?我明知自己搬得動也不會去搬,裝作看不見那塊石頭,過一會兒就什麼都忘記了。外面風光明媚,何必要辛苦自己?(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心情自然就會開朗起來。在公司pantry舉行了每朝例行的「早禱會」,一邊喝Espresso一邊交換中環的最新情報,然後看了兩份合同,翻了一遍FT,竟然已差不多夠鐘吃午飯。So you see,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連時間都過得特別快。
我來到太子大廈的Alfie's by KEE,整間餐廳已坐滿人。坐在bar的Sandra遠遠跟我揮手,我微笑迎上去。
「Hello Daisy!你——」Sandra的手機在這時響起。她在電話裏給下屬發了指示,又追問了兩單deal的進展。待她終於講完電話,我已把菜牌看了五遍。
「Sorry,電話總是響過不停!」Sandra說。「上次見你好像也是在Dunhill店內的餐廳啊,不過那次是在上海。」我點點頭。「香港這間店,我倒是第一次來,訂位不容易呢。」英式真皮梳化和Dunhill傳統格仔布cushion,再加上英國餐廳的bar設計,整間店子從頭「英國」到尾。我點了haddock,那是老店 H. Forman & Son馳名的古法煙燻魚,Sandra也跟要了一份。
「最近那單IPO真教人頭痛死了!」她說,一邊用BlackBerry覆電郵。「那個民企老闆的老婆和四個情婦,總共生了十八個孩子,全部都要在公司分一杯羹,而這四個情婦的兄弟姊妹,也是公司的管理層,有個情婦的情夫甚至當上了公司董事,好頭痛……單是把那個民企老闆的family tree畫出來,都起碼要四張A4紙。」「God!但連你也知道那個男人跟老闆的情婦有一腿,老闆沒可能不知情吧,怎麼還讓他當上董事?」「Oh no no no,那個男人一直都是董事啊,老闆的情婦正是因為他是董事才搭上他的。」Sandra說呷了一口咖啡。
「I see,看來這個董事的勢力也不小呀,否則那民企老闆怎會忍得下這頂綠帽?」「就是嘛,整間公司簡直一塌糊塗。Daisy,你認為上市之前──」Sandra的手機再度響起來。
我輕輕嚼那片Ticklemore羊奶芝士,一邊聽Sandra在電話裏跟律師吵架。她是一間investment bank的VP,說起來已跟我在工作上合作過無數次了。To be fair,以三十多歲的女人來說,Sandra的性格不算太過乖僻,做事很上心的,只是有點緊張過度罷了。
掛線後,Sandra突然緊皺眉頭,用手揉額頭兩側,面青青的。
「頭痛了?要不要陪你看醫生?」「耳仔痛……連帶頭都痛起來了。」她有氣無力地說。
「什麼原因?」
「醫生說是因為壓力太大。」「那麼肯定是因為壓力?」「起初我也不相信的。但我發現自己的耳朵逢星期日就不痛,逢星期一又開始痛起來,我不能不信了。」
* * *
回到office,上司Eric正大發雷霆。
為免殃及池魚,我經過他的房間門前刻意踮起了腳尖,以免高跟鞋在地上「咯咯」作響。
「Daisy!」還是給他發現了,shit。
我惟有停下來應酬一會。「Eric,你的聽覺真靈敏,我走路這麼輕巧依然給你發現了,好厲害呢。」「不是我的聽覺,是我的嗅覺。你的香水出賣了你。」「我從來不塗香水。」Eric似乎有點意外,因為他一直認為自己的嗅覺靈過警犬。但我不是為了打擊他的自信才這樣說的,我不喜歡塗香水。
「Daisy,說句公道話吧,我自問從來沒有架子,也很關心同事,right?」Eric突然話鋒一轉,我提高警覺,支吾以對。他繼續說下去:「Loretta居然跟我說:『Eric,我停經了。』Pardon me?『我的經期已三個月沒來了。』那關我事嗎?我戰戰兢兢的問,她就眼泛淚光的回答我:『醫生說我工作壓力太大,荷爾蒙失調了,所以經期沒來。』」Eric把手上的墨水筆重重丟在桌上,把臉埋進那肥大的手掌裏去,活像一個搞大了未成年少女肚子的失意男人。「停經都入我數!Can you believe it?現在這些後生女連一點點苦也捱不了,她的工作怎算辛苦?」Eric拍拍凳,十分憤怒。
今次我同情他。Loretta 是我們law firm的trainee,畢業才一年多。在事業上,她還只是個執頭執尾的丫鬟,有排未來到戲肉。就算真的受不了工作壓力,有什麼必要告訴男上司「我停了經」?你當他是婦科醫生?
壓力對人的影響可以很大,尤其影響女人。Well,這樣說也許對男士不太公平,但我作為女人,很明白荷爾蒙對一個女人的影響是何等巨大。而且,我總覺得女性患病的機會比男性高,或許這只是「隔離飯香」的緣故吧。最近在網上看到中文大學「婦女健康促進及研究中心」一篇文章這樣說:「三十五歲之後生育第一個孩子的女性和二十歲之前生育第一個孩子的女性相比,發生乳腺癌的風險增加40%。」我估計,這句話的意思是三十五歲後才生第一胎的女性,跟二十歲前生第一胎的女性相比,前者比後者患乳腺癌的風險高40%。但二十歲之前生仔?除了去party被人搞大個肚,今時今日是不可能的。那百分之四十的風險,惟有硬食。Jesus,女人簡直周身都是「風險」!
所以說,女人不好好調節自己的心理,定期進行「精神排毒」,又怎活得下去?人們之所以感到很大壓力,是因為把自己看得太過重要。你以為沒有你,公司會倒閉?香港會陸沉?宇宙會爆炸?Who are you?人,是很渺小很渺小的。就算世界首富,就算美國總統,一個倒下,一個崛起,更何況一間投資銀行的VP或一間law firm的trainee?
我從來沒有壓力,因為我不認為自己有什麼重要。雖然有人認為「蘭開夏道」好看,但假如這個專欄突然click一聲消失了,對這個世界也不會構成顯著的影響。我寫文章的前提是我可以隨時不寫。聽來好像很不認真,但你愈用力去抓住一件事,結果往往變得愈差。這跟戀愛是一個道理——愈渴望跟他走近,他就離你愈遠。Yeah I know,這聽來好「禪」,而我這輩子最討厭的就是「禪」。我喜歡捉得住、摸得的東西,例如錢。那讓我感覺安全、實在,對調理荷爾蒙甚有幫助。
工作呢,也無謂去得太盡。如果出六成力就能取得八十分的成績,那餘下的四成精力就能用來吃喝玩樂,人生於是有了百分百的滿足。但假如要做到九十九分,便需要出盡十成功力,計落一點也不划算。我的如意算盤是這樣的:我只出三成力來取得四十分,然後放點煙幕,整色整水,把整件事包裝成五十分合格,甚至更高。有人說,王迪詩,你這無賴!我的確是一個無賴,可是我的荷爾蒙十分正常。
壓力跟能力也有很大關係。如果你知道自己有足夠能力應付一件工作,就沒有理由感到壓力了。做人要有自知之明,何必要去搬一塊自己搬不動的石頭?我明知自己搬得動也不會去搬,裝作看不見那塊石頭,過一會兒就什麼都忘記了。外面風光明媚,何必要辛苦自己?(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起錨有理,草無罪
「起錨呀!」我聽到有人大喊,我本能反應起身尖叫「草呀!」,同時把現金首飾一手掃進皮箱子裏,拔足狂奔。也許向前,也許向後,難道「草」還有分方向?總之離開案發現場,保命要緊!
當曾蔭權率領他的政治團隊落區大喊「起錨!」,我馬上本能地抱緊了那堆「朱義盛」。我們這些中產對社會局勢最敏感,一見勢色不對就馬上「起錨」。賣樓套現,全面撤退。各位觀眾,這就是「香港精神」!如今香港被你們這班人搞得一塌糊塗,作為香港人實在也是「起錨」有理,草無罪。我Daisy因為已經參透了人生的無常,所以即使有了Philip作為Plan A,也同時開拓Plan BCDE作為contingency。萬一跟Plan A拉倒了(touch wood!)就馬上「起錨」全速駛向Plan B。所以說,這都是平常做落的工夫,「起錨」呀,你估話起就起?「起錨」需要錢,需要簽證,需要買樓買車請傭人買傢俬 …… Jesus,想起都覺得煩!
我又從「起錨」這個口號,參透出一個人生道理——同一個行為由兩個人做,可以做出差天共地的效果。譬如說,同樣是有婦之夫,吳彥祖約女人下午茶會讓她興奮得嘰呱大叫,甘乃威約女人下午茶則有可能被視為性騷擾。又例如喊口號,長毛喊口號就像餓了就吃東西那般自然,曾蔭權喊口號卻像啞子吃黃蓮那麼無奈。看曾先生青筋暴現地大喊「起錨!」,it's odd。他每喊一次,那班高官就和應「起錨!起錨!起錨!」,it's very odd。口號是長毛喊的,不是特首喊的。
曾先生用「起錨」來比喻政制向前,不禁讓我想起香港史上最大規模的一次「起錨」——九七回歸前的移民潮。小時候踏進課室,每隔三兩天就會少了一個同學。她們一個一個的離開,到英國、美國、澳洲、加拿大……起錨了。移民顧問中心的宣傳廣告寫「Act Now!」。這就叫「起錨」。那波瀾壯闊的一場「起錨」,已經成為香港人的集體回憶了。一個又一個朋友,也就在這樣的集體回憶中茫然消失了。
* * *
香港警方和食環署聯手沒收民主女神像,憤怒的讀者們給我寄來大堆電郵,紛紛嚷:「Daisy Daisy!你要用你的筆桿向官府還以顏色!」Jesus,你們當我王迪詩是什麼人了?時事評論員嗎?警方今年撿走女神像是「依法辦事」,過去二十年沒有撿走女神像也是「依法辦事」,阿Sir喜歡怎樣辦事就怎樣辦事,差人做駛你教?
警方說,在時代廣場擺放民主女神像違反《公共娛樂場所條例》,順便把悼念六四定性為「公共娛樂」,這就叫「政治智慧」。曾蔭權下次去卡拉OK消遣,不妨唱首《血染的風采》娛樂一下自己。連白癡都看得出,警方所做的一切都是為香港「建設一個美好的將來」。根據報章報道,警方甚至替支聯會成員開路,好讓民主女神像能安全迅速地運抵時代廣場,然後把女神像迅速沒收,再無緣無故把女神像歸還。憑我看了二十年科幻小說的經驗,破解這宗奇案的關鍵可能就在三個字──無間道!
既然梁朝偉飾演的陳永仁可以扮蠱惑仔混入黑社會,那民運人士自然也可以做無間道混入警隊。Why not?世事無奇不有,其中百分之九十都發生在公務員隊伍裏。這是小妹的假設:民運人士混入警隊,做盡天下間最乞人憎的事情,目的是激起民怨,oh God!那就能刺激六四集會的人數了!這條橋,絕!
根據以上這個荒謬的推論,警方是無辜的,警方是無意打壓自由的,我們應該擁護香港警隊。民主女神像被沒收,還有另一種解釋,報章引述行政會議成員鄭耀棠以下的話:「仲高過間丁屋,如果成座跌落有死傷,邊個負責?」我這個人沒有什麼知識,只有一點常識,丁屋可有兩、三層樓高,民主女神像高過一座丁屋?毛主席說:「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為了寫這篇文章,我居然無聊到查看地政署的網頁,發現丁屋的高度限制是八點二三米,再看政府新聞處的網頁,知道警方撿走的兩個民主女神像,分別高四點五米和二點二米。下次要做民主女神像,好歹都要高過丁屋。反正都要給人沒收,當然是有幾大做幾大比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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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跟蔡英文進行了電視辯論,英國首相選舉又上演了峰迴路轉的電視辯論,我們的曾特首又要過過癮,在指定的地點跟指定的對手來一場電視辯論。莫怪我Daisy潑冷水,跟特區政府的官員作任何形式的辯論,都不過是一場「各自表述」吧!「表述」這種事,即使AO也有能力做到,只要不發脾氣就是了。攔住了社民連,擋住了民主黨,只留一個不慍不火的余若薇,發脾氣的機會已大大降低,換了對我這種不知死活、一言九「頂」的死妹釘,就好難講啦。
But frankly,我又覺得曾蔭權落區推銷政改的表現,不是大家說得那麼差勁吧。Well at least,他沒有像英國前副首相John Prescott那樣,跟投擲雞蛋的示威者打作一團呀!當然,你不能期望我們的特首能像阿諾舒華辛力加,不是指他的肌肉,而是說他的胸襟。當年阿諾競選美國加州州長,演說時被人用雞蛋擲中左邊肩膊,他的助手急忙將雞蛋抹走,阿諾卻乾脆脫掉外套,繼續演說,還談笑自若地說:「這傢伙還欠我一片煙肉。」這就是政治人物的修養。
既然選擇從政,示威抗議就應被視作等閒之事。受不了人家批評,有什麼資格學人落區?看看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我翻開報章,看到曾司長落區的時候遇上一個窮追不捨的市民不斷要求他回應,曾司長吐出三個字:「多謝你」。這個市民反問曾司長為何多謝他。根據報章報道,曾俊華當時對他說:「多謝你咁大聲」。你要走入群眾嘛,「群眾是愚昧」的呀,你以為落到區會遇見一班哈佛大學畢業生,跟你一起討論形而上學嗎?有人覺得那樣不算大聲,也有人認為「我大聲不代表我沒禮貌」。就算他大聲,so what?中國總理溫家寶曾被人擲鞋,美國前總統小布殊曾被人擲鞋,Bill Gates曾在布魯塞爾被示威者擲蛋糕,事後還有人將他被擲中蛋糕的狼狽相製成電腦遊戲。你區區一個特區政府的財政司司長,被人大聲說兩句有幾巴閉?
好啦,王迪詩,你的表演時間夠啦,回去談談正經事吧。但要說正經事嘛,我又不感興趣了。(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當曾蔭權率領他的政治團隊落區大喊「起錨!」,我馬上本能地抱緊了那堆「朱義盛」。我們這些中產對社會局勢最敏感,一見勢色不對就馬上「起錨」。賣樓套現,全面撤退。各位觀眾,這就是「香港精神」!如今香港被你們這班人搞得一塌糊塗,作為香港人實在也是「起錨」有理,草無罪。我Daisy因為已經參透了人生的無常,所以即使有了Philip作為Plan A,也同時開拓Plan BCDE作為contingency。萬一跟Plan A拉倒了(touch wood!)就馬上「起錨」全速駛向Plan B。所以說,這都是平常做落的工夫,「起錨」呀,你估話起就起?「起錨」需要錢,需要簽證,需要買樓買車請傭人買傢俬 …… Jesus,想起都覺得煩!
我又從「起錨」這個口號,參透出一個人生道理——同一個行為由兩個人做,可以做出差天共地的效果。譬如說,同樣是有婦之夫,吳彥祖約女人下午茶會讓她興奮得嘰呱大叫,甘乃威約女人下午茶則有可能被視為性騷擾。又例如喊口號,長毛喊口號就像餓了就吃東西那般自然,曾蔭權喊口號卻像啞子吃黃蓮那麼無奈。看曾先生青筋暴現地大喊「起錨!」,it's odd。他每喊一次,那班高官就和應「起錨!起錨!起錨!」,it's very odd。口號是長毛喊的,不是特首喊的。
曾先生用「起錨」來比喻政制向前,不禁讓我想起香港史上最大規模的一次「起錨」——九七回歸前的移民潮。小時候踏進課室,每隔三兩天就會少了一個同學。她們一個一個的離開,到英國、美國、澳洲、加拿大……起錨了。移民顧問中心的宣傳廣告寫「Act Now!」。這就叫「起錨」。那波瀾壯闊的一場「起錨」,已經成為香港人的集體回憶了。一個又一個朋友,也就在這樣的集體回憶中茫然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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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和食環署聯手沒收民主女神像,憤怒的讀者們給我寄來大堆電郵,紛紛嚷:「Daisy Daisy!你要用你的筆桿向官府還以顏色!」Jesus,你們當我王迪詩是什麼人了?時事評論員嗎?警方今年撿走女神像是「依法辦事」,過去二十年沒有撿走女神像也是「依法辦事」,阿Sir喜歡怎樣辦事就怎樣辦事,差人做駛你教?
警方說,在時代廣場擺放民主女神像違反《公共娛樂場所條例》,順便把悼念六四定性為「公共娛樂」,這就叫「政治智慧」。曾蔭權下次去卡拉OK消遣,不妨唱首《血染的風采》娛樂一下自己。連白癡都看得出,警方所做的一切都是為香港「建設一個美好的將來」。根據報章報道,警方甚至替支聯會成員開路,好讓民主女神像能安全迅速地運抵時代廣場,然後把女神像迅速沒收,再無緣無故把女神像歸還。憑我看了二十年科幻小說的經驗,破解這宗奇案的關鍵可能就在三個字──無間道!
既然梁朝偉飾演的陳永仁可以扮蠱惑仔混入黑社會,那民運人士自然也可以做無間道混入警隊。Why not?世事無奇不有,其中百分之九十都發生在公務員隊伍裏。這是小妹的假設:民運人士混入警隊,做盡天下間最乞人憎的事情,目的是激起民怨,oh God!那就能刺激六四集會的人數了!這條橋,絕!
根據以上這個荒謬的推論,警方是無辜的,警方是無意打壓自由的,我們應該擁護香港警隊。民主女神像被沒收,還有另一種解釋,報章引述行政會議成員鄭耀棠以下的話:「仲高過間丁屋,如果成座跌落有死傷,邊個負責?」我這個人沒有什麼知識,只有一點常識,丁屋可有兩、三層樓高,民主女神像高過一座丁屋?毛主席說:「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為了寫這篇文章,我居然無聊到查看地政署的網頁,發現丁屋的高度限制是八點二三米,再看政府新聞處的網頁,知道警方撿走的兩個民主女神像,分別高四點五米和二點二米。下次要做民主女神像,好歹都要高過丁屋。反正都要給人沒收,當然是有幾大做幾大比較數!
* * *
馬英九跟蔡英文進行了電視辯論,英國首相選舉又上演了峰迴路轉的電視辯論,我們的曾特首又要過過癮,在指定的地點跟指定的對手來一場電視辯論。莫怪我Daisy潑冷水,跟特區政府的官員作任何形式的辯論,都不過是一場「各自表述」吧!「表述」這種事,即使AO也有能力做到,只要不發脾氣就是了。攔住了社民連,擋住了民主黨,只留一個不慍不火的余若薇,發脾氣的機會已大大降低,換了對我這種不知死活、一言九「頂」的死妹釘,就好難講啦。
But frankly,我又覺得曾蔭權落區推銷政改的表現,不是大家說得那麼差勁吧。Well at least,他沒有像英國前副首相John Prescott那樣,跟投擲雞蛋的示威者打作一團呀!當然,你不能期望我們的特首能像阿諾舒華辛力加,不是指他的肌肉,而是說他的胸襟。當年阿諾競選美國加州州長,演說時被人用雞蛋擲中左邊肩膊,他的助手急忙將雞蛋抹走,阿諾卻乾脆脫掉外套,繼續演說,還談笑自若地說:「這傢伙還欠我一片煙肉。」這就是政治人物的修養。
既然選擇從政,示威抗議就應被視作等閒之事。受不了人家批評,有什麼資格學人落區?看看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我翻開報章,看到曾司長落區的時候遇上一個窮追不捨的市民不斷要求他回應,曾司長吐出三個字:「多謝你」。這個市民反問曾司長為何多謝他。根據報章報道,曾俊華當時對他說:「多謝你咁大聲」。你要走入群眾嘛,「群眾是愚昧」的呀,你以為落到區會遇見一班哈佛大學畢業生,跟你一起討論形而上學嗎?有人覺得那樣不算大聲,也有人認為「我大聲不代表我沒禮貌」。就算他大聲,so what?中國總理溫家寶曾被人擲鞋,美國前總統小布殊曾被人擲鞋,Bill Gates曾在布魯塞爾被示威者擲蛋糕,事後還有人將他被擲中蛋糕的狼狽相製成電腦遊戲。你區區一個特區政府的財政司司長,被人大聲說兩句有幾巴閉?
好啦,王迪詩,你的表演時間夠啦,回去談談正經事吧。但要說正經事嘛,我又不感興趣了。(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不許人間見白頭
一個明星要成為legend,單是出名是不夠的,還必須英年早逝。像James Dean,像 Marilyn Monroe,像李小龍。他們凝固在生命最燦爛的時刻,活要活得精彩,死要死得瀟灑。貓王是怎樣死的?猝死。才四十二歲。1977年8月16日,貓王在浴室昏倒,心臟病發─bye bye。乾淨利落。但最近從報章看到貓王的私人醫生爆料─Good gracious,原來貓王是便秘死的!
我呷一口Earl Grey,細心閱讀那段新聞:貓王前私人醫生喬治在他的新書King and Dr. Nick中透露,貓王的真正死因其實是長期便秘。外界一直以為,貓王因心律嚴重失常而導致心臟病突發死亡,但驗屍結果顯示,貓王的結腸直徑達十五厘米,比正常闊了一倍,長度也由正常的十三厘米,延伸至二十三厘米。
何苦呢?死了N年,人都化灰啦,何苦要去踢爆人家長期便秘?還大肆宣揚人家條腸多長多闊?在世人眼中,貓王是青春的,美麗的,神聖的。貓王是不會便秘的。你能想像貓王一邊唱Love Me Tender一邊便秘嗎?真要命。貓王本是一個神話,給你一踢爆,便嘩一聲由天上掉落凡間。For God's sake,人家以漂亮的身影上台,也讓他以漂亮的身影謝幕吧!
其實每個人都要死一次,秒秒鐘都有人趕去「報到」。這樣說來,好像就能聳聳肩說:「What's the big deal?」但當這件事發生在自己身上,卻是very very big deal!那些神仙下凡般的美人兒呢?卻是不會死的。這種超越死亡的不朽印象,是因為距離,因為我們離貓王很遠很遠,他是天上的一顆星,我是地上的一粒塵。我仰望他,崇拜他,卻不知原來那星球表面千瘡百孔。Andy Warhol就曾說過:「Dying is the most embarrassing thing that can ever happen to you, because someone's got to take care of all your details.」想起Philip Seymour Hoffman主演的電影The Savages(港譯《沙煲兄妹日記》)。一對兄妹本來各自生活,多年沒跟父親聯絡,直至老父用糞便在家裏的牆上寫字,兄妹倆才被急call去「收拾殘局」。父親患上老人癡呆症,這對兄妹卻自身難保─妹妹是三十九歲的潦倒編劇,靠騙取綜援過活,又跟有婦之夫發展一段似有還無的關係;在大學任教戲劇的哥哥不肯跟同居女友結婚,女友未能獲得居留權而被迫遣返波蘭。離別的早上,他一邊吃女友為他弄的煎蛋,一邊默默的流淚,但還是不肯娶這個女人。
哥哥把父親送進老人院。妹妹卻哭哭啼啼,死心不息去翻看安老院的廣告,誓要把老父送進更漂亮、設備更佳的老人院。找到一家外表光鮮,聲稱什麼鳥語花香,如何溫馨友愛的院舍,妹妹興奮莫名,把老父從原先的院舍帶到新居,結果把他弄得更加痛苦。就在那「鳥語花香」的老人院外,哥哥跟妹妹說,你自私,你所幹的一切與爸爸根本毫無關係,這只跟一件事有關─your guilt。這種「鳥語花香」的地方,針對的就是我們這種不願意面對現實的消費者。「面對什麼現實?」妹妹反問。
現實就是─「People are dying!」哥哥說。「Right inside that beautiful building right now is a fucking horror show!And all these wellness propaganda and the landscaping, is just there to obscure the miserable fact that people die!」這段對白寫得精彩,Philip Seymour Hoffman演得更精彩。After all,死亡就如他所言--「it's filled with shit and piss and rotten stink」。
貓王的死也不例外。
* * *
我喜歡留長髮的感覺。在寒冬裏,我喜歡冰涼的長髮一根根貼在頸項肌膚的感覺。躺下來的時候,我喜歡散落枕頭的長髮軟軟的、輕輕的貼我臉頰的觸感。那種感覺,讓我真真實實地感知自己的存在。
我讓指尖在散落枕頭的長髮上輕輕掠過……我知道這一根根烏黑油亮的頭髮,永遠不會褪色,永遠不會變白。我看這把頭髮,我會老?What a joke!我能想像死亡,但我無法想像自己會老。對我來說,衰老是另一個星球的事,我在地球活得不知幾爽。
最近讀到一首有關年老的打油詩,非常有趣。蔡瀾在專欄談到倪匡近來總是哀聲嘆氣,說周身是病,又曾作詩記事,拿李商隱的詩改了一下:「相見時難別亦難,東風無力百花殘;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乾。」倪匡先生的傑作是:「坐下時難起亦難,全身無力四肢殘;XXXXXXX,蠟炬成灰褲始乾。」「X」的地方他還未想到,請蔡先生代作。蔡先生問道:「春袋到枯精方盡,如何?」兩位先生的幽默感真是教人佩服!看了這首詩,我開始有些少明白年老是什麼一回事,尤其對男人而言。我想起貓王在離世前一個多月舉行的演唱會,他這輩子的最後一場演唱會。當然,那時他並不知那將是他的最後一次。我到YouTube一看,Jesus!That's Elvis Presley?You're kidding!簡直是個番鬼盧海鵬!但請別忘記,鵬哥已年近七旬,而貓王當時才四十二歲。對男人來說,四十二歲算是什麼?那才是男人最有魅力的時候呢!
貓王十九歲成名,卻很快凋謝。二十多歲時候的青春煥發,那猶如米高安哲羅雕刻出來的嘴唇和鼻樑,性感卻又隱隱藏一抹青澀的眼神,嘴角那似有還無的微笑,通通在三十多歲後的貓王身上消失。取而代之是一個肥腫難分,滿臉滄桑的麻甩佬。一樣捧結他,一樣唱Love Me Tender,但看看他的眼睛,就知道貓王其實已經死了。貓王,so what?逃不過中年發福。
有人說,貓王之所以變成肥腫難分是因為服藥。Well,那最好還是問問他的私人醫生吧。我只是不明白,在未把自己的樣子弄得比較體面之前,何必出來獻世?就讓世人記住美麗的你吧!那麼,他大概就是身不由己。有傳媒指,貓王的經理人為了圖利,曾經故意不支付版稅酬勞予貓王。結果,貓王為了紓解經濟困境,只得疲於奔命的巡迴演唱,身心勞累的他惟有仰賴鎮靜劑等藥物。Another Michael Jackson。
* * *
傳媒總是樂此不疲地翻出退役女星的照片,把「當年」和「今日」並排而列,真討厭!但又的確幾好看。
就說說「性感小貓」吧。風靡五、六十年代宅男的法國女星Brigitte Bardot,1956年拍下電影And God Created Woman,成為紅極一時的性感女神。她的性感不單來自「脫」,更來自她的神態和那頭帶點蓬亂的金髮。但Brigitte Bardot明白「不許人間見白頭」的道理,四十歲後便開始半隱居的生活,投身動物權益運動。她不像另一位艷星Sophia Loren那樣,七十二歲還躺在床上拍半裸照片。息影後的Brigitte Bardot是低調的,但七十歲後的照片還是很容易在網上找到。當年的「性感小貓」究竟變成什麼模樣了?唉,我都費事講,大家自己到網上去看吧。
失去了青春的spirit 山口百惠是我見過最漂亮的日本女星。我錯過了她當紅的年代,但在YouTube看過她昔日的片段,簡直美得像一朵待放的百合。她在事業巔峰時急流勇退,下嫁演員三浦友和,相夫教子。數年前,當時四十多歲的百惠被傳媒拍下照片。一看,Jesus Christ!這是山口百惠?就算夏蕙姨,都總算讓人認出她昔日的幾分輪廓,但山口百惠,簡直完全認不出來!身形外貌不但徹底走樣,眼裏的火花呢?那充滿期盼的神態呢?那脫俗的氣質呢?
我不是要求你戰勝地心吸力,但人老了,累積下來的智慧和識見,不是應該讓他看來更優雅寬容嗎?可怕的不是衰老本身,而是衰老讓人失去了青春的spirit。(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我呷一口Earl Grey,細心閱讀那段新聞:貓王前私人醫生喬治在他的新書King and Dr. Nick中透露,貓王的真正死因其實是長期便秘。外界一直以為,貓王因心律嚴重失常而導致心臟病突發死亡,但驗屍結果顯示,貓王的結腸直徑達十五厘米,比正常闊了一倍,長度也由正常的十三厘米,延伸至二十三厘米。
何苦呢?死了N年,人都化灰啦,何苦要去踢爆人家長期便秘?還大肆宣揚人家條腸多長多闊?在世人眼中,貓王是青春的,美麗的,神聖的。貓王是不會便秘的。你能想像貓王一邊唱Love Me Tender一邊便秘嗎?真要命。貓王本是一個神話,給你一踢爆,便嘩一聲由天上掉落凡間。For God's sake,人家以漂亮的身影上台,也讓他以漂亮的身影謝幕吧!
其實每個人都要死一次,秒秒鐘都有人趕去「報到」。這樣說來,好像就能聳聳肩說:「What's the big deal?」但當這件事發生在自己身上,卻是very very big deal!那些神仙下凡般的美人兒呢?卻是不會死的。這種超越死亡的不朽印象,是因為距離,因為我們離貓王很遠很遠,他是天上的一顆星,我是地上的一粒塵。我仰望他,崇拜他,卻不知原來那星球表面千瘡百孔。Andy Warhol就曾說過:「Dying is the most embarrassing thing that can ever happen to you, because someone's got to take care of all your details.」想起Philip Seymour Hoffman主演的電影The Savages(港譯《沙煲兄妹日記》)。一對兄妹本來各自生活,多年沒跟父親聯絡,直至老父用糞便在家裏的牆上寫字,兄妹倆才被急call去「收拾殘局」。父親患上老人癡呆症,這對兄妹卻自身難保─妹妹是三十九歲的潦倒編劇,靠騙取綜援過活,又跟有婦之夫發展一段似有還無的關係;在大學任教戲劇的哥哥不肯跟同居女友結婚,女友未能獲得居留權而被迫遣返波蘭。離別的早上,他一邊吃女友為他弄的煎蛋,一邊默默的流淚,但還是不肯娶這個女人。
哥哥把父親送進老人院。妹妹卻哭哭啼啼,死心不息去翻看安老院的廣告,誓要把老父送進更漂亮、設備更佳的老人院。找到一家外表光鮮,聲稱什麼鳥語花香,如何溫馨友愛的院舍,妹妹興奮莫名,把老父從原先的院舍帶到新居,結果把他弄得更加痛苦。就在那「鳥語花香」的老人院外,哥哥跟妹妹說,你自私,你所幹的一切與爸爸根本毫無關係,這只跟一件事有關─your guilt。這種「鳥語花香」的地方,針對的就是我們這種不願意面對現實的消費者。「面對什麼現實?」妹妹反問。
現實就是─「People are dying!」哥哥說。「Right inside that beautiful building right now is a fucking horror show!And all these wellness propaganda and the landscaping, is just there to obscure the miserable fact that people die!」這段對白寫得精彩,Philip Seymour Hoffman演得更精彩。After all,死亡就如他所言--「it's filled with shit and piss and rotten stink」。
貓王的死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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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留長髮的感覺。在寒冬裏,我喜歡冰涼的長髮一根根貼在頸項肌膚的感覺。躺下來的時候,我喜歡散落枕頭的長髮軟軟的、輕輕的貼我臉頰的觸感。那種感覺,讓我真真實實地感知自己的存在。
我讓指尖在散落枕頭的長髮上輕輕掠過……我知道這一根根烏黑油亮的頭髮,永遠不會褪色,永遠不會變白。我看這把頭髮,我會老?What a joke!我能想像死亡,但我無法想像自己會老。對我來說,衰老是另一個星球的事,我在地球活得不知幾爽。
最近讀到一首有關年老的打油詩,非常有趣。蔡瀾在專欄談到倪匡近來總是哀聲嘆氣,說周身是病,又曾作詩記事,拿李商隱的詩改了一下:「相見時難別亦難,東風無力百花殘;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乾。」倪匡先生的傑作是:「坐下時難起亦難,全身無力四肢殘;XXXXXXX,蠟炬成灰褲始乾。」「X」的地方他還未想到,請蔡先生代作。蔡先生問道:「春袋到枯精方盡,如何?」兩位先生的幽默感真是教人佩服!看了這首詩,我開始有些少明白年老是什麼一回事,尤其對男人而言。我想起貓王在離世前一個多月舉行的演唱會,他這輩子的最後一場演唱會。當然,那時他並不知那將是他的最後一次。我到YouTube一看,Jesus!That's Elvis Presley?You're kidding!簡直是個番鬼盧海鵬!但請別忘記,鵬哥已年近七旬,而貓王當時才四十二歲。對男人來說,四十二歲算是什麼?那才是男人最有魅力的時候呢!
貓王十九歲成名,卻很快凋謝。二十多歲時候的青春煥發,那猶如米高安哲羅雕刻出來的嘴唇和鼻樑,性感卻又隱隱藏一抹青澀的眼神,嘴角那似有還無的微笑,通通在三十多歲後的貓王身上消失。取而代之是一個肥腫難分,滿臉滄桑的麻甩佬。一樣捧結他,一樣唱Love Me Tender,但看看他的眼睛,就知道貓王其實已經死了。貓王,so what?逃不過中年發福。
有人說,貓王之所以變成肥腫難分是因為服藥。Well,那最好還是問問他的私人醫生吧。我只是不明白,在未把自己的樣子弄得比較體面之前,何必出來獻世?就讓世人記住美麗的你吧!那麼,他大概就是身不由己。有傳媒指,貓王的經理人為了圖利,曾經故意不支付版稅酬勞予貓王。結果,貓王為了紓解經濟困境,只得疲於奔命的巡迴演唱,身心勞累的他惟有仰賴鎮靜劑等藥物。Another Michael Jack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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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總是樂此不疲地翻出退役女星的照片,把「當年」和「今日」並排而列,真討厭!但又的確幾好看。
就說說「性感小貓」吧。風靡五、六十年代宅男的法國女星Brigitte Bardot,1956年拍下電影And God Created Woman,成為紅極一時的性感女神。她的性感不單來自「脫」,更來自她的神態和那頭帶點蓬亂的金髮。但Brigitte Bardot明白「不許人間見白頭」的道理,四十歲後便開始半隱居的生活,投身動物權益運動。她不像另一位艷星Sophia Loren那樣,七十二歲還躺在床上拍半裸照片。息影後的Brigitte Bardot是低調的,但七十歲後的照片還是很容易在網上找到。當年的「性感小貓」究竟變成什麼模樣了?唉,我都費事講,大家自己到網上去看吧。
失去了青春的spirit 山口百惠是我見過最漂亮的日本女星。我錯過了她當紅的年代,但在YouTube看過她昔日的片段,簡直美得像一朵待放的百合。她在事業巔峰時急流勇退,下嫁演員三浦友和,相夫教子。數年前,當時四十多歲的百惠被傳媒拍下照片。一看,Jesus Christ!這是山口百惠?就算夏蕙姨,都總算讓人認出她昔日的幾分輪廓,但山口百惠,簡直完全認不出來!身形外貌不但徹底走樣,眼裏的火花呢?那充滿期盼的神態呢?那脫俗的氣質呢?
我不是要求你戰勝地心吸力,但人老了,累積下來的智慧和識見,不是應該讓他看來更優雅寬容嗎?可怕的不是衰老本身,而是衰老讓人失去了青春的spirit。(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情感植物人(下)
上星期說到一個月前的星期六,我逛完街心情愉快地回來,竟發現大門拴一頭狗,門縫裏夾一封信。打開來看,又是Sharon。「我要去一個遙遠的地方,Patrick就拜託你了。」信上這樣寫。Obviously,Patrick就是那頭狗。數年前當我報警找來「烈火雄心」,爆門入Sharon家裏救回吞下整瓶安眠藥的她,我並沒想過她會自此把我當成閨中密友,一天到晚來電訴心聲,又經常借故想來我家留宿,纏不放的煩死人!再說,Sharon根本不是我的「朋友」,she's just an acquaintance。
我望那隻可憐的芝娃娃,牠也看可憐的我。剎那間,我們明白了彼此的無奈。於是,我決定暫時不把牠送去愛護動物協會。我躺在沙發上看天花板,那個不負責任的女人把我周末的興致都掃光了。像Sharon這種「情感植物人」,廿四小時都需要別人呵護,等人安慰,少一秒的關心都會死掉,精神上完全無法獨立生活。真可憐--我指我自己。遇上她只能怪自己倒楣吧。
想來想去,只有一個人幫到我。大家一定以為我指Philip,no no no,他連我也應付不來,又怎應付得了Sharon?要解決一個難纏的女人,唯一的方法是找個更難纏的女人。最佳人選當然就是我同事Katie。
我飛快撥了電話。「Hey Daisy, what's up……」Katie喘氣說。她是從來不做運動的,那喘氣是為了……God……我不是打斷了人家的好事吧!我正惆悵,Katie冷冷的笑道:「我知你在想什麼,你猜錯了……好可惜呢……我在sauna房。」「這麼快裝修好了?」我說。在我所認識的女人當中,Katie是最喜歡焗sauna的一個,喜歡到要在家裏建一個sauna室的地步。Well,其實也不是什麼大工程,只是小小的、僅夠容納兩三個人的小房間,有點熱氣噴出來而已。Katie就住我隔離街,有空也可到她家裏試試看。
「你還要焗到什麼時候?有事找你啊。」
「焗多五分鐘……接還要泡冰水浴,收緊皮膚……」Katie說罷深深呼出一口氣,真識歎。
* * *
一小時後,Katie來到我家,一身米白色綿質運動服,容光煥發。
「Hi Patrick!」Katie跟狗招呼道,我驚訝得說不出話來。「你怎知這頭狗叫Patrick?」我心想,難道牠的樣子,真的跟Sharon的前度男友那麼像嗎?」
「我在Facebook早就見過這頭狗,牠的主人常常把人狗合照放上網,因為很少狗叫Patrick嘛,所以才特別有印象。」Katie蹲下來逗小狗輕聲說:「Hey Patrick, you ugly boy, come......」Patrick被她玩弄於股掌之中,一臉無奈。「這隻狗的主人往哪裏去了?我記得好像是個女孩,我還在Facebook add了她呢,what's her name by the way......一時想不出來。Facebook這玩意總是大家add來add去,有時走在中環會突然有陌生人叫住我說:『Hi Katie!我知你是某某的朋友,我在Facebook見過你呀!』」
「那陌生人有沒有叫你到銀行提款,幫你祈福?」我問。這是我至今還沒參加Facebook的原因。
我把Sharon數年前失戀自殺被我發現救回,從此強迫我充當她的閨中密友整件事的始末,一五一十告訴Katie。她隨手撿起Sharon夾在門縫的便條,問我:「她說要去一個遙遠的地方,即是什麼地方?」
「大概在東京shopping吧,難道會去了青海救災?」
「Okay I get it。陰陽失調。給她找個男人就是了。」Katie說。
「廢話。真有那樣的男人,我都益自己先啦。男人男人,去哪裏找?Wait......你早前不是date過一個大學教授嗎?看樣子都是無疾而終了,何不轉介給Sharon?」
「王律師,你用詞最好小心一點。我跟他不是date,只是同吃過一頓晚飯而已。第二天一早,他打電話來跟我討論杜斯妥也夫斯基。」
我笑彎了腰。「他視你為知識分子啦!」
「哎唷,我高興死了!」
「趕快給教授發個電郵,告訴他有個熱愛杜斯妥也夫斯基的年輕女孩,好仰慕他。Thank God,我終於甩難了……」我說呼一口氣。為了我個人的幸福,無論如何得把他們兩人拉在一起。
「可是嘛,這陣子我忙呢,你知啦,那單M&A好煩人。」Katie說。跟我講條件了,這個女人簡直趁火打劫!但誰叫你有求於人呢?「明天我去跟Eric說,那單M&A,我幫你頂。Now, call the professor.」
* * *
過了三天,Sharon依然音訊全無,而教授卻蓄勢待發。我從小到大連龜都未養過一隻,如今竟無端端幫人養狗!這頭狗從早到晚吠吠吠也不覺得累,我好聲好氣喚「Baby Patrick」,牠不領情。「Piss off!」我一早已警告了牠不要挑戰我的耐性。牠的吠聲由不安變成淒厲,怎麼也不願閉嘴。我靈機一觸,啊,也許牠不喜歡被喚作Patrick!我試喊了十多個名字,直至喊到Eric,牠突然不吠了,還向我搖頭擺尾。
第二天下了班,我們一班同事相約吃飯。我提議到Pacific Place的日本餐廳Shiro,雖然食物相當難吃,但很久沒坐過迴轉壽司bar,「手到拿來」那種感覺很是過癮。於是,我和Katie、Emma等人興致勃勃地坐到迴轉壽司bar,上司Eric也跟要來,他右手掃了大堆壽司,左手用BlackBerry打電郵,同時還可以講電話。我乘他打完email埋頭狂吃,把他的BlackBerry放在迴轉帶上,跟壽司一起迴轉。Emma等人看在眼裏,拚命忍住笑,目送那部「黑莓」在迴轉帶上漸漸遠去……這時,一把男人聲音從後喊:「Daisy?你來這裏幹什麼?」當然是來吃飯呀,難道專程來看風景?但我知說了他也不會聽懂,所以只微微一笑,又繼續吃那件和牛壽司。他大感沒趣,便走開了。
「Oh God!他是誰?好靚仔呀!」Katie和Emma非常亢奮。
「我cousin。」就是我在很久以前寫過的「笨蛋表哥」。她們嚷要我介紹,我說:「He's thick. I can't stand his beta-minus brain. 我保證你們不會喜歡他的。」
「男人蠢一點很好呀,太smart反而教人不安心。」Katie說。
「可是他連會計師牌都好像還未考到啊。」
「為何那碗稻庭烏冬還未到呢?」Katie問道。See,女人的話題可以轉得好快。
過了一會,笨蛋表哥鬼鬼祟祟的把我拉在一旁,Katie連眼尾也沒再瞧他一眼。「Daisy,要是我老婆問起,你不要告訴她在這裏見過我,知道嗎?」
「你跟情婦出來吃飯?」我冷冷的說。
「沒這回事!你別跟人亂說!」表哥又急又氣。「我老婆剛剛來電問我身在何方,我都算醒,知道她這一問肯定有古怪,男人老是說真話沒有數,便謊稱自己在公司吃魚蛋粉。她居然說:『你在公司?我學瑜伽的同學剛致電給我,說看見你在Pacific Place外面抽煙呀。』但只要我死口不認,我老婆是拿我沒辦法的!一會兒回到家裏,我會趁她沒注意之前把外套換掉。」
「你怕她嗅出了煙味嗎?」
「不。我怕她的同學告訴我老婆我穿什麼衣服。」Jesus,這傢伙的思想竟如此精密!雖然笨,卻很有去滾的潛質。
「阿嫂不准你抽煙嗎?」
「我的煙都是她買的。」
「那你為什麼要向她撒謊?」
「男人就是不喜歡讓女人知道行蹤呀。」他說。我從未聽過如此無聊的大話。但有一點我倒是感到奇怪:「怎麼你老婆的瑜伽同學會認識你?」
「我老婆把我們的結婚照,統統放上Facebook,我不怕老實對你說,我已經被全中環的人點了相,你看……」他用iPhone開了Facebook讓我看,and guess what?我居然在他的Facebook看到Sharon的照片!
「你認識Sharon嗎?」我問。
「她就是那個報串的瑜伽同學。」我想起Sharon在便條上寫道:「我要去一個遙遠的地方。」Well,okay,原來那「遙遠的地方」就是Pacific Place。(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
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我望那隻可憐的芝娃娃,牠也看可憐的我。剎那間,我們明白了彼此的無奈。於是,我決定暫時不把牠送去愛護動物協會。我躺在沙發上看天花板,那個不負責任的女人把我周末的興致都掃光了。像Sharon這種「情感植物人」,廿四小時都需要別人呵護,等人安慰,少一秒的關心都會死掉,精神上完全無法獨立生活。真可憐--我指我自己。遇上她只能怪自己倒楣吧。
想來想去,只有一個人幫到我。大家一定以為我指Philip,no no no,他連我也應付不來,又怎應付得了Sharon?要解決一個難纏的女人,唯一的方法是找個更難纏的女人。最佳人選當然就是我同事Katie。
我飛快撥了電話。「Hey Daisy, what's up……」Katie喘氣說。她是從來不做運動的,那喘氣是為了……God……我不是打斷了人家的好事吧!我正惆悵,Katie冷冷的笑道:「我知你在想什麼,你猜錯了……好可惜呢……我在sauna房。」「這麼快裝修好了?」我說。在我所認識的女人當中,Katie是最喜歡焗sauna的一個,喜歡到要在家裏建一個sauna室的地步。Well,其實也不是什麼大工程,只是小小的、僅夠容納兩三個人的小房間,有點熱氣噴出來而已。Katie就住我隔離街,有空也可到她家裏試試看。
「你還要焗到什麼時候?有事找你啊。」
「焗多五分鐘……接還要泡冰水浴,收緊皮膚……」Katie說罷深深呼出一口氣,真識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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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時後,Katie來到我家,一身米白色綿質運動服,容光煥發。
「Hi Patrick!」Katie跟狗招呼道,我驚訝得說不出話來。「你怎知這頭狗叫Patrick?」我心想,難道牠的樣子,真的跟Sharon的前度男友那麼像嗎?」
「我在Facebook早就見過這頭狗,牠的主人常常把人狗合照放上網,因為很少狗叫Patrick嘛,所以才特別有印象。」Katie蹲下來逗小狗輕聲說:「Hey Patrick, you ugly boy, come......」Patrick被她玩弄於股掌之中,一臉無奈。「這隻狗的主人往哪裏去了?我記得好像是個女孩,我還在Facebook add了她呢,what's her name by the way......一時想不出來。Facebook這玩意總是大家add來add去,有時走在中環會突然有陌生人叫住我說:『Hi Katie!我知你是某某的朋友,我在Facebook見過你呀!』」
「那陌生人有沒有叫你到銀行提款,幫你祈福?」我問。這是我至今還沒參加Facebook的原因。
我把Sharon數年前失戀自殺被我發現救回,從此強迫我充當她的閨中密友整件事的始末,一五一十告訴Katie。她隨手撿起Sharon夾在門縫的便條,問我:「她說要去一個遙遠的地方,即是什麼地方?」
「大概在東京shopping吧,難道會去了青海救災?」
「Okay I get it。陰陽失調。給她找個男人就是了。」Katie說。
「廢話。真有那樣的男人,我都益自己先啦。男人男人,去哪裏找?Wait......你早前不是date過一個大學教授嗎?看樣子都是無疾而終了,何不轉介給Sharon?」
「王律師,你用詞最好小心一點。我跟他不是date,只是同吃過一頓晚飯而已。第二天一早,他打電話來跟我討論杜斯妥也夫斯基。」
我笑彎了腰。「他視你為知識分子啦!」
「哎唷,我高興死了!」
「趕快給教授發個電郵,告訴他有個熱愛杜斯妥也夫斯基的年輕女孩,好仰慕他。Thank God,我終於甩難了……」我說呼一口氣。為了我個人的幸福,無論如何得把他們兩人拉在一起。
「可是嘛,這陣子我忙呢,你知啦,那單M&A好煩人。」Katie說。跟我講條件了,這個女人簡直趁火打劫!但誰叫你有求於人呢?「明天我去跟Eric說,那單M&A,我幫你頂。Now, call the professor.」
* * *
過了三天,Sharon依然音訊全無,而教授卻蓄勢待發。我從小到大連龜都未養過一隻,如今竟無端端幫人養狗!這頭狗從早到晚吠吠吠也不覺得累,我好聲好氣喚「Baby Patrick」,牠不領情。「Piss off!」我一早已警告了牠不要挑戰我的耐性。牠的吠聲由不安變成淒厲,怎麼也不願閉嘴。我靈機一觸,啊,也許牠不喜歡被喚作Patrick!我試喊了十多個名字,直至喊到Eric,牠突然不吠了,還向我搖頭擺尾。
第二天下了班,我們一班同事相約吃飯。我提議到Pacific Place的日本餐廳Shiro,雖然食物相當難吃,但很久沒坐過迴轉壽司bar,「手到拿來」那種感覺很是過癮。於是,我和Katie、Emma等人興致勃勃地坐到迴轉壽司bar,上司Eric也跟要來,他右手掃了大堆壽司,左手用BlackBerry打電郵,同時還可以講電話。我乘他打完email埋頭狂吃,把他的BlackBerry放在迴轉帶上,跟壽司一起迴轉。Emma等人看在眼裏,拚命忍住笑,目送那部「黑莓」在迴轉帶上漸漸遠去……這時,一把男人聲音從後喊:「Daisy?你來這裏幹什麼?」當然是來吃飯呀,難道專程來看風景?但我知說了他也不會聽懂,所以只微微一笑,又繼續吃那件和牛壽司。他大感沒趣,便走開了。
「Oh God!他是誰?好靚仔呀!」Katie和Emma非常亢奮。
「我cousin。」就是我在很久以前寫過的「笨蛋表哥」。她們嚷要我介紹,我說:「He's thick. I can't stand his beta-minus brain. 我保證你們不會喜歡他的。」
「男人蠢一點很好呀,太smart反而教人不安心。」Katie說。
「可是他連會計師牌都好像還未考到啊。」
「為何那碗稻庭烏冬還未到呢?」Katie問道。See,女人的話題可以轉得好快。
過了一會,笨蛋表哥鬼鬼祟祟的把我拉在一旁,Katie連眼尾也沒再瞧他一眼。「Daisy,要是我老婆問起,你不要告訴她在這裏見過我,知道嗎?」
「你跟情婦出來吃飯?」我冷冷的說。
「沒這回事!你別跟人亂說!」表哥又急又氣。「我老婆剛剛來電問我身在何方,我都算醒,知道她這一問肯定有古怪,男人老是說真話沒有數,便謊稱自己在公司吃魚蛋粉。她居然說:『你在公司?我學瑜伽的同學剛致電給我,說看見你在Pacific Place外面抽煙呀。』但只要我死口不認,我老婆是拿我沒辦法的!一會兒回到家裏,我會趁她沒注意之前把外套換掉。」
「你怕她嗅出了煙味嗎?」
「不。我怕她的同學告訴我老婆我穿什麼衣服。」Jesus,這傢伙的思想竟如此精密!雖然笨,卻很有去滾的潛質。
「阿嫂不准你抽煙嗎?」
「我的煙都是她買的。」
「那你為什麼要向她撒謊?」
「男人就是不喜歡讓女人知道行蹤呀。」他說。我從未聽過如此無聊的大話。但有一點我倒是感到奇怪:「怎麼你老婆的瑜伽同學會認識你?」
「我老婆把我們的結婚照,統統放上Facebook,我不怕老實對你說,我已經被全中環的人點了相,你看……」他用iPhone開了Facebook讓我看,and guess what?我居然在他的Facebook看到Sharon的照片!
「你認識Sharon嗎?」我問。
「她就是那個報串的瑜伽同學。」我想起Sharon在便條上寫道:「我要去一個遙遠的地方。」Well,okay,原來那「遙遠的地方」就是Pacific Place。(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
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情感植物人
我這輩子沒有做過什麼好事,除了數年前救過一個女人。I'm not kidding,我的而且確從死神手裏把她拉回來,從此我就一身蟻。
Well,未說我數年前如何「救急扶危」,先讓我談談個多月前發生的一件事吧。那是一個難得清閒的星期六,除了下午有個conference call,其餘時間都不用工作。一想到可以整天做自己喜歡的事,我幾乎感動得熱淚盈眶,你們不知我有多久沒放過假啊!我在露台欣賞蘭開夏道的風光,點起一根Monte Cristo,雪茄的氣味與樹葉的氣味纏綿在一起……假如每天都是這樣那多好啊,不用上班,只靜靜呼吸樹葉與雪茄的氣味,然後,錢會從天掉下來,從樹長出來,不勞而獲的感覺真美妙……我一邊做夢,一邊用baguette沾黑醋和橄欖油做早餐。
打開衣帽間的門,終於有機會穿那雙新買的飛躍運動鞋了!那是偉大祖國的產品,給法國人看中了,包裝一下就成為歐洲潮物。數年前我在法國買了一雙白色的,最近又在飛躍鞋的網站訂了一雙黑色高筒canvas,太喜歡那種raw的味道了!襯一條短褲加一件blazer,有型又laid-back。我在網站閒逛,看見artist collaboration的系列之下,有個款式名叫「NSBQ」,你猜「NSBQ」的全寫是什麼?Ning Si Bu Qu!鞋上還印「宁死不屈」四個中文字。我覺得有趣,但不會買。改印「風花雪月」或「吃喝玩樂」比較適合我。
我想逛逛樂器店,便乘車到灣仔,那兒有很多售賣弦樂的店舖。在兩間店子試了一批Violin,新琴古琴都試過了,還是沒有遇上物有所值的歐洲琴。購買樂器這種事情嘛,講運,不是有錢就一定能買到好琴。閒閒蕩進第三間樂器店,翻呀翻的,居然給我翻出了一件寶物!祖國製造,手工奇佳,一拉上手……Jesus,音色拍得住五、六萬元的歐洲琴,而這國產的只賣八千大元!我今次行大運啦!不買的話還對得住自己?大陸造,fine,就算有毒也不是吃進肚子裏,沒那麼易死的。雖然我家裏已有四個小提琴,但八千元,買個手袋也不止這個數目呀,多買一個又何妨? Okay okay,我承認我的性格有點像古時鬥蟋蟀的敗家仔,只要我對那件事感興趣,往往就一頭栽進去。但我用自己賺來的錢去買蟋蟀,又有什麼問題?
中國製的弦樂器,近年冒起得很快。Frankly,頂尖質素的小提琴,中國是造不出來的,既沒那種木材,也沒有歐洲造琴歷史的沉澱。但以中下價的小提琴來說,中國製造的評價卻相當高。
我好興奮,帶新買的寶貝提琴回到蘭開夏道,輕輕哼貝多芬先生寫的《春天》。我愉快地走,直至在我家門前呆住。門縫夾一封信,旁邊拴一頭狗。
* * *
我在沙發坐下,打了一通電話給愛護動物協會。我不會收養一隻空降在我家門前的狗,尤其當那是一隻芝娃娃。Don't get me wrong,我並不討厭狗。事實上,我很喜歡巨型的狗,但我很怕芝娃娃。牠們總是眨一雙斗大的眼睛,淚汪汪的望你,那纖弱的軀體在微微的顫動,那讓我感到我在欺負牠,可是我沒有。我不怕惡人,卻很怕可憐兮兮的人,我受不了那種受害者模樣的慘相。
物似主人形,Sharon總讓我想起她養的這隻芝娃娃。信上說:「我要去一個遙遠的地方,Patrick就拜託你了。」(Patrick就是那頭狗)你要去什麼遙遠的地方,it's none of my business,但你為何把狗丟給我?真氣死人!
究竟我是如何惹上這個麻煩的女人?那得回想數年前的一個晚上,我約了一班同事到蘭桂坊hang out,誰知我才剛離開office,電話便催命般的響起來。To my surprise,竟然是跟我談不上熟絡的Sharon。她做公關的,是我朋友的朋友的朋友,clubbing見過幾次。「Patrick不要我了!」她在電話裏嚎啕大哭。我見她連我如此「邊緣」的朋友也不放過,可見她今次真的SOS。我Daisy份人最有義氣,於是撇下同事,捨命陪君子去了。至於她那個「失戀」故事,大概是男友看上了別人,諸如此類,反正男女關係嘛,不是你爆房偷食就是我紅杏出牆,一點新意也沒有。我花了兩個小時去聽她訴苦,說說「希望在明天」之類的廢話,然後散水。
回到家裏,不知怎的忽然生起了一種不祥的預感。女人的直覺好準,我試打Sharon的cell phone,沒人接。再打到她家裏去,也是一樣。我馬上換了衣服,飛的士到她的家,氣急敗壞地向管理員說明來意,便齊齊跑去按她的門鈴。按了數次沒人應,God……come on……不是已經去了報到吧!我們決定報警。「烈火雄心」來爆門入屋。我用手掩眼睛,從指縫裏窺看屋內的情況,心裏怦怦亂跳……終於在睡房發現Sharon躺在床上,動也不動……留下的,只有一個空空如也的安眠藥瓶!
我到警署落口供,折騰至天亮。那個女人不但沒死,次日我到醫院,還見她津津有味地翻八卦雜誌,一見我劈頭就說:「Daisy,我唔!」吞掉一整瓶安眠藥的人居然唔。真要命。
我以為這件事告一段落,事情卻沒那麼順利。出院後,Sharon辭掉公關工作,跟朋友合夥經營wedding planner的生意。說起來,近年好像很多人經營這門生意,我很驚訝,因為我從不知道香港有那麼多wedding要plan。不是說港女「滯銷」嗎?那些婚禮是屬於誰的?港男娶北記?菲妹嫁港男?真教人摸不頭腦。但那不是問題的重點,重點是她自從那天起便把我視為閨中密友,一天到晚來電訴心聲!還要求我跟她分享秘密,借故想來我家留宿,纏不放的煩死人!不知她是從哪裏打聽我的地址,我從來沒招呼她到我家裏來。
我有我的生活,你有你的忙碌,何必要來搞我?再好的朋友,也不能要求對方跟你分享他的整個人生。再說,Sharon不是我的「朋友」,she's just an acquaintance。有時間的話,都用來接見我的Plan ABCDE,得鬼閒招呼你?我漸漸對她生厭起來,直至我的忍耐到了極限。
「Look, I'm not a lesbian.」我開門見山。
「我不是lesbian,我只是很喜歡你……」她幽幽的說。
我對她的性取向完全沒有興趣。這個女人,不過是現今社會隨處可見的「軟皮蛇」,二十四小時需要別人的呵護,等人鼓勵,等人安慰,少一秒的關心就會死掉,精神上完全無法獨立生活,我稱他們為「情感植物人」。我Daisy一見這種人就馬上扯火!牛高馬大,食自己啦!有人身體殘障,長年臥床,卻能反過來安慰別人;身體健康的人心靈反是那麼脆弱,為什麼?
倚賴,是一種習慣。「情感植物人」慣性的倚賴別人給予心靈慰藉,他們害怕寂寞。上帝創造阿當的時候,覺得他一支公很寂寞,於是給他一個女人,沒想到只是多造了一個寂寞的人。看看那些微博上的留言:「今天下雨了。」招來幾百個網友回應;「今天早上喝了咖啡。」引來幾千個網友評論。這個世界究竟出了什麼問題?人,居然可以無聊到如此地步?都是因為寂寞。在外面很孤獨,回到家裏也很孤獨,但在微博、在facebook,卻有千千萬萬人聽我說話,而且聽完還會答嘴,總好過抱那毫無反應的周秀娜攬枕啊。
我想,每個人心裏都有跟別人分享的慾望吧,那本是正常不過的事。但分享跟倚賴不同,分享是不求回報的,人家沒有感激你的義務,就像送禮物般一廂情願。別人不喜歡那份禮物,你就跺腳撒野,大呼「好hurt!」。你自己覺得份禮物好正,拿來送人,難道人家就事必要感激你?For god's sake,grow up!假如你送禮給人而期望別人多謝你,就不要送。
我望那隻可憐的芝娃娃,牠也看可憐的我。一剎那,我們忽然明白了彼此的無奈。這種情況,只有一個人幫到我,於是我馬上撥了電話……(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Well,未說我數年前如何「救急扶危」,先讓我談談個多月前發生的一件事吧。那是一個難得清閒的星期六,除了下午有個conference call,其餘時間都不用工作。一想到可以整天做自己喜歡的事,我幾乎感動得熱淚盈眶,你們不知我有多久沒放過假啊!我在露台欣賞蘭開夏道的風光,點起一根Monte Cristo,雪茄的氣味與樹葉的氣味纏綿在一起……假如每天都是這樣那多好啊,不用上班,只靜靜呼吸樹葉與雪茄的氣味,然後,錢會從天掉下來,從樹長出來,不勞而獲的感覺真美妙……我一邊做夢,一邊用baguette沾黑醋和橄欖油做早餐。
打開衣帽間的門,終於有機會穿那雙新買的飛躍運動鞋了!那是偉大祖國的產品,給法國人看中了,包裝一下就成為歐洲潮物。數年前我在法國買了一雙白色的,最近又在飛躍鞋的網站訂了一雙黑色高筒canvas,太喜歡那種raw的味道了!襯一條短褲加一件blazer,有型又laid-back。我在網站閒逛,看見artist collaboration的系列之下,有個款式名叫「NSBQ」,你猜「NSBQ」的全寫是什麼?Ning Si Bu Qu!鞋上還印「宁死不屈」四個中文字。我覺得有趣,但不會買。改印「風花雪月」或「吃喝玩樂」比較適合我。
我想逛逛樂器店,便乘車到灣仔,那兒有很多售賣弦樂的店舖。在兩間店子試了一批Violin,新琴古琴都試過了,還是沒有遇上物有所值的歐洲琴。購買樂器這種事情嘛,講運,不是有錢就一定能買到好琴。閒閒蕩進第三間樂器店,翻呀翻的,居然給我翻出了一件寶物!祖國製造,手工奇佳,一拉上手……Jesus,音色拍得住五、六萬元的歐洲琴,而這國產的只賣八千大元!我今次行大運啦!不買的話還對得住自己?大陸造,fine,就算有毒也不是吃進肚子裏,沒那麼易死的。雖然我家裏已有四個小提琴,但八千元,買個手袋也不止這個數目呀,多買一個又何妨? Okay okay,我承認我的性格有點像古時鬥蟋蟀的敗家仔,只要我對那件事感興趣,往往就一頭栽進去。但我用自己賺來的錢去買蟋蟀,又有什麼問題?
中國製的弦樂器,近年冒起得很快。Frankly,頂尖質素的小提琴,中國是造不出來的,既沒那種木材,也沒有歐洲造琴歷史的沉澱。但以中下價的小提琴來說,中國製造的評價卻相當高。
我好興奮,帶新買的寶貝提琴回到蘭開夏道,輕輕哼貝多芬先生寫的《春天》。我愉快地走,直至在我家門前呆住。門縫夾一封信,旁邊拴一頭狗。
* * *
我在沙發坐下,打了一通電話給愛護動物協會。我不會收養一隻空降在我家門前的狗,尤其當那是一隻芝娃娃。Don't get me wrong,我並不討厭狗。事實上,我很喜歡巨型的狗,但我很怕芝娃娃。牠們總是眨一雙斗大的眼睛,淚汪汪的望你,那纖弱的軀體在微微的顫動,那讓我感到我在欺負牠,可是我沒有。我不怕惡人,卻很怕可憐兮兮的人,我受不了那種受害者模樣的慘相。
物似主人形,Sharon總讓我想起她養的這隻芝娃娃。信上說:「我要去一個遙遠的地方,Patrick就拜託你了。」(Patrick就是那頭狗)你要去什麼遙遠的地方,it's none of my business,但你為何把狗丟給我?真氣死人!
究竟我是如何惹上這個麻煩的女人?那得回想數年前的一個晚上,我約了一班同事到蘭桂坊hang out,誰知我才剛離開office,電話便催命般的響起來。To my surprise,竟然是跟我談不上熟絡的Sharon。她做公關的,是我朋友的朋友的朋友,clubbing見過幾次。「Patrick不要我了!」她在電話裏嚎啕大哭。我見她連我如此「邊緣」的朋友也不放過,可見她今次真的SOS。我Daisy份人最有義氣,於是撇下同事,捨命陪君子去了。至於她那個「失戀」故事,大概是男友看上了別人,諸如此類,反正男女關係嘛,不是你爆房偷食就是我紅杏出牆,一點新意也沒有。我花了兩個小時去聽她訴苦,說說「希望在明天」之類的廢話,然後散水。
回到家裏,不知怎的忽然生起了一種不祥的預感。女人的直覺好準,我試打Sharon的cell phone,沒人接。再打到她家裏去,也是一樣。我馬上換了衣服,飛的士到她的家,氣急敗壞地向管理員說明來意,便齊齊跑去按她的門鈴。按了數次沒人應,God……come on……不是已經去了報到吧!我們決定報警。「烈火雄心」來爆門入屋。我用手掩眼睛,從指縫裏窺看屋內的情況,心裏怦怦亂跳……終於在睡房發現Sharon躺在床上,動也不動……留下的,只有一個空空如也的安眠藥瓶!
我到警署落口供,折騰至天亮。那個女人不但沒死,次日我到醫院,還見她津津有味地翻八卦雜誌,一見我劈頭就說:「Daisy,我唔!」吞掉一整瓶安眠藥的人居然唔。真要命。
我以為這件事告一段落,事情卻沒那麼順利。出院後,Sharon辭掉公關工作,跟朋友合夥經營wedding planner的生意。說起來,近年好像很多人經營這門生意,我很驚訝,因為我從不知道香港有那麼多wedding要plan。不是說港女「滯銷」嗎?那些婚禮是屬於誰的?港男娶北記?菲妹嫁港男?真教人摸不頭腦。但那不是問題的重點,重點是她自從那天起便把我視為閨中密友,一天到晚來電訴心聲!還要求我跟她分享秘密,借故想來我家留宿,纏不放的煩死人!不知她是從哪裏打聽我的地址,我從來沒招呼她到我家裏來。
我有我的生活,你有你的忙碌,何必要來搞我?再好的朋友,也不能要求對方跟你分享他的整個人生。再說,Sharon不是我的「朋友」,she's just an acquaintance。有時間的話,都用來接見我的Plan ABCDE,得鬼閒招呼你?我漸漸對她生厭起來,直至我的忍耐到了極限。
「Look, I'm not a lesbian.」我開門見山。
「我不是lesbian,我只是很喜歡你……」她幽幽的說。
我對她的性取向完全沒有興趣。這個女人,不過是現今社會隨處可見的「軟皮蛇」,二十四小時需要別人的呵護,等人鼓勵,等人安慰,少一秒的關心就會死掉,精神上完全無法獨立生活,我稱他們為「情感植物人」。我Daisy一見這種人就馬上扯火!牛高馬大,食自己啦!有人身體殘障,長年臥床,卻能反過來安慰別人;身體健康的人心靈反是那麼脆弱,為什麼?
倚賴,是一種習慣。「情感植物人」慣性的倚賴別人給予心靈慰藉,他們害怕寂寞。上帝創造阿當的時候,覺得他一支公很寂寞,於是給他一個女人,沒想到只是多造了一個寂寞的人。看看那些微博上的留言:「今天下雨了。」招來幾百個網友回應;「今天早上喝了咖啡。」引來幾千個網友評論。這個世界究竟出了什麼問題?人,居然可以無聊到如此地步?都是因為寂寞。在外面很孤獨,回到家裏也很孤獨,但在微博、在facebook,卻有千千萬萬人聽我說話,而且聽完還會答嘴,總好過抱那毫無反應的周秀娜攬枕啊。
我想,每個人心裏都有跟別人分享的慾望吧,那本是正常不過的事。但分享跟倚賴不同,分享是不求回報的,人家沒有感激你的義務,就像送禮物般一廂情願。別人不喜歡那份禮物,你就跺腳撒野,大呼「好hurt!」。你自己覺得份禮物好正,拿來送人,難道人家就事必要感激你?For god's sake,grow up!假如你送禮給人而期望別人多謝你,就不要送。
我望那隻可憐的芝娃娃,牠也看可憐的我。一剎那,我們忽然明白了彼此的無奈。這種情況,只有一個人幫到我,於是我馬上撥了電話……(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其實呢……我覺得你好叻﹗」
討好一個男人,是世上最沒有挑戰性的事。
「其實呢……我一直都覺得你好叻!」然後含羞答答地低下頭,兩隻向上反的眼睛流露點點天真和點點無知,一副「小影迷」的模樣兒。此招一出,天下最冷靜的男人都會飄飄然心神蕩漾。久而久之,他會愈來愈渴望見到這個女人,被她崇拜,被她跪拜,逐漸上癮,直至完全喪失理智,跟索K無異。老老實實,假如還有些少理智的話,都會照照鏡看看自己副尊容吧。
你一定會問,Daisy,如果討好一個男人真如你所說的那麼容易,為何香港女人還會「滯銷」?理由簡單得很,因為香港女人會說:「超!我仲乜要讚佢呀?」那背後可能有兩個原因:一,香港女人太自大,目中無人,不懂欣賞身邊的男性。二,香港女人拒絕說違心(兼嘔心)的話,就算因此而被罵「港女」、「公主病」、「自我中心」、「一無是處」,也拒絕說違心的話,好有原則呢。
其實無論男人女人,做人又何必那麼執?在是非黑白面前做違心的事,當然怕被雷劈。但對那班頭腦簡單的狗公,又何必跟他們講原則?無論對他們胡扯什麼,都不可能涉及道德那麼高的層次,說什麼都毋須負責任。大把男人搞大女人個肚,都沒有講過責任。女人不過把說話包裝一下,將男人的優點放大些少,這樣都要負責?What a joke!
要是你問我,Daisy,你會說那些讚美男人的違心話嗎?我小時候做過童軍,懂得日行一善。既然人家那麼自我陶醉,送他一程也算成人之美。再說,要是讚他兩句就能為我省卻麻煩,why not?做傻仔的是他,又不是我。Of course,當你含羞答答地說「其實呢……我真係覺得你好叻!」的時候,心裏無可避免會說一句:「超。無知。」但我保證絲毫不影響「你好叻!」的說服力。那麼離譜的大話都有人信?茅山師傅話性交可以轉運,又有沒有人信?很多時候,人所聽到的並非耳朵接收到的事情,而是他想聽到的事情啊。
話說回來,「要是讚他兩句就能為我省卻麻煩」,具體來說又是什麼「麻煩」呢?Well,我的「麻煩」一般不外乎兩類,不是男人就是錢。現在要說的是錢,而且不是自己的錢。做律師最最最厭惡性的工作,是追律師費。辛辛苦苦完成一單deal,客人如期付律師費本來天公地道,現實卻是拖你三五七個月,心情好的話就施捨給你。我們這些律師,住半山飲紅酒,出trip坐business class,你以為我們窩在中環的高級商廈裏幹什麼?乞!我們打出一個又一個電話,陪吃一頓又一頓飯,面懵懵地乞討律師費。錢未追到,他就要約你去街,那時我會覺得自己好像在援交,但隨即又覺得不像,援交是有錢收的。
「又追?你們間firm好唔掂咩?」這是追數時經常聽到的話,又或:「這麼差勁的服務也值這個價嗎?」但最常見還是乾脆的說:「我很忙。」把你侮辱一番後,就會很不屑地把鈔票丟在地上,讓你爬下來逐張逐張的撿,一邊哼《獅子山下》,發揮那他媽的「香港精神」,而你只有兩條路—— 一、唔撈。二、硬食。做律師嘛,都是表面風光,內裏滄桑。不買多幾對Jimmy Choo怎對得住自己?
拖數的公司,其實都是富可敵國的企業,但人家偏不付錢,你奈我何?Yeah I know,我知我們是一間law firm,出律師信向人追債應該易如反掌,我們應該好有型地宣布:「拖!你夠膽拖!等收我律師信吧!」但那是客呀,米飯班主呀,你聲都不敢聲啦。Okay,你威,你學人反檯,就當你今次追數成功,人家以後不再幫襯,還要周圍唱你小氣,你班律師食風?
假如client是個女人,我們就派出男律師負責追數,因為女人只聽男人的話。假如client是個男的,當然就是女律師大派用場的時候了。「要是讚他兩句就能為我省卻麻煩」,就是這種時候。
* * *
男人要討好一個女人,又有什麼方法呢?一般而言,討好女人比討好男人略為複雜。我強調是「一般而言」,因為世上也有喜歡挖地洞的女人,但那畢竟比較罕有。
虛榮心這東西,男女都有,但男人的虛榮心層次較低,一個四十歲男人的虛榮心,跟一個小三男生想做班長的虛榮心,完全沒有分別。相比起來,女人的虛榮心就顯得難以捉摸了。譬如說,有些女人的虛榮心在於她擁有多少個Gucci,有些在於她賺多少錢,有些在於男人給她多少錢,有些追求權力,有些在於胸部的尺寸,範圍可以非常廣泛。 不像男人,隨便一句「你好叻!」就暈得一陣陣。
太過膚淺的話,根本無法滿足女人的虛榮心。舉個例:「Daisy,你知道嗎,其實……」一位男士對我說。
「其實什麼?」我問。
「其實……你別誤會,我不是想追求你才這樣說的,you know,我不是那種口花花的人……」他接下來說些什麼已不重要了,因為當他聲明「我不是想追求你」,其實就是十分想追求你的意思,這種猜謎的遊戲,未免太侮辱女人的智慧。那麼,女人究竟愛玩什麼樣的遊戲?舉個例,「trophy girl」指漂亮的女朋友就像男人的trophy,讓他在豬朋狗友跟前好有面子。女人會問男朋友:「我是你的trophy girl嗎?」「是的。」「太過分了!你就只喜歡我漂亮!你根本不是愛我這個人!」假如男朋友答「不是」,女人就會抗議:「哼,你即是說我不漂亮啦!你嫌命長?」我問過許多男性朋友會怎樣回答,他們都說:「橫死掂死,評估傷亡的程度,還是選擇傷勢較輕的一個,死人都答yes!」 這樣說來,女人似乎真的很「茶煲」啊,為什麼女人會這樣麻煩?因為好玩囉!你說東,我偏要說西,故意留難一下對方看他如何反應,這是女孩子撒嬌的方式,男人卻不解溫柔,硬說我們刁蠻任性,真氣死人!
然而,又不得不讚我那班男性朋友所做的「風險評估」,說她是你的trophy girl,女人嘴上雖然說:「太過分了!你就只喜歡我漂亮!」,但其實心裏都樂得開花,女人從來都是口不對心呀。
「Daisy,你真漂亮!」「車。」我擺出一副不屑的表情,以表示我一點也不在乎,其實偷偷別過臉去陰陰嘴笑呢!
* * *
男人享受被女人崇拜,有些女人也享受崇拜男人,那讓她的人生有了堅定的方向,有了一個凡事仰望的偶像。
出於崇拜的婚姻,十之八九都沒有好結果。所謂「偶像」,本來就是基於一種遠距離的印象,一張電腦touch-up加retouch-up的照片,讓閣下自行發揮無限的想像。毋須讀過很多書,都知道想像跟現實永遠存在落差。走得愈近,看得愈真,好快game over。「他變了!為什麼他會變成這樣?」女人喊道。錯啦,他沒有變,他day one就是這樣,只不過當初大家還未走近,你沒看清楚而已。
真要崇拜的話,我會崇拜一個死人。只有當「偶像」死了,他才能永遠成為你的偶像,因為你永遠無法進一步認識一個死人啊。(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其實呢……我一直都覺得你好叻!」然後含羞答答地低下頭,兩隻向上反的眼睛流露點點天真和點點無知,一副「小影迷」的模樣兒。此招一出,天下最冷靜的男人都會飄飄然心神蕩漾。久而久之,他會愈來愈渴望見到這個女人,被她崇拜,被她跪拜,逐漸上癮,直至完全喪失理智,跟索K無異。老老實實,假如還有些少理智的話,都會照照鏡看看自己副尊容吧。
你一定會問,Daisy,如果討好一個男人真如你所說的那麼容易,為何香港女人還會「滯銷」?理由簡單得很,因為香港女人會說:「超!我仲乜要讚佢呀?」那背後可能有兩個原因:一,香港女人太自大,目中無人,不懂欣賞身邊的男性。二,香港女人拒絕說違心(兼嘔心)的話,就算因此而被罵「港女」、「公主病」、「自我中心」、「一無是處」,也拒絕說違心的話,好有原則呢。
其實無論男人女人,做人又何必那麼執?在是非黑白面前做違心的事,當然怕被雷劈。但對那班頭腦簡單的狗公,又何必跟他們講原則?無論對他們胡扯什麼,都不可能涉及道德那麼高的層次,說什麼都毋須負責任。大把男人搞大女人個肚,都沒有講過責任。女人不過把說話包裝一下,將男人的優點放大些少,這樣都要負責?What a joke!
要是你問我,Daisy,你會說那些讚美男人的違心話嗎?我小時候做過童軍,懂得日行一善。既然人家那麼自我陶醉,送他一程也算成人之美。再說,要是讚他兩句就能為我省卻麻煩,why not?做傻仔的是他,又不是我。Of course,當你含羞答答地說「其實呢……我真係覺得你好叻!」的時候,心裏無可避免會說一句:「超。無知。」但我保證絲毫不影響「你好叻!」的說服力。那麼離譜的大話都有人信?茅山師傅話性交可以轉運,又有沒有人信?很多時候,人所聽到的並非耳朵接收到的事情,而是他想聽到的事情啊。
話說回來,「要是讚他兩句就能為我省卻麻煩」,具體來說又是什麼「麻煩」呢?Well,我的「麻煩」一般不外乎兩類,不是男人就是錢。現在要說的是錢,而且不是自己的錢。做律師最最最厭惡性的工作,是追律師費。辛辛苦苦完成一單deal,客人如期付律師費本來天公地道,現實卻是拖你三五七個月,心情好的話就施捨給你。我們這些律師,住半山飲紅酒,出trip坐business class,你以為我們窩在中環的高級商廈裏幹什麼?乞!我們打出一個又一個電話,陪吃一頓又一頓飯,面懵懵地乞討律師費。錢未追到,他就要約你去街,那時我會覺得自己好像在援交,但隨即又覺得不像,援交是有錢收的。
「又追?你們間firm好唔掂咩?」這是追數時經常聽到的話,又或:「這麼差勁的服務也值這個價嗎?」但最常見還是乾脆的說:「我很忙。」把你侮辱一番後,就會很不屑地把鈔票丟在地上,讓你爬下來逐張逐張的撿,一邊哼《獅子山下》,發揮那他媽的「香港精神」,而你只有兩條路—— 一、唔撈。二、硬食。做律師嘛,都是表面風光,內裏滄桑。不買多幾對Jimmy Choo怎對得住自己?
拖數的公司,其實都是富可敵國的企業,但人家偏不付錢,你奈我何?Yeah I know,我知我們是一間law firm,出律師信向人追債應該易如反掌,我們應該好有型地宣布:「拖!你夠膽拖!等收我律師信吧!」但那是客呀,米飯班主呀,你聲都不敢聲啦。Okay,你威,你學人反檯,就當你今次追數成功,人家以後不再幫襯,還要周圍唱你小氣,你班律師食風?
假如client是個女人,我們就派出男律師負責追數,因為女人只聽男人的話。假如client是個男的,當然就是女律師大派用場的時候了。「要是讚他兩句就能為我省卻麻煩」,就是這種時候。
* * *
男人要討好一個女人,又有什麼方法呢?一般而言,討好女人比討好男人略為複雜。我強調是「一般而言」,因為世上也有喜歡挖地洞的女人,但那畢竟比較罕有。
虛榮心這東西,男女都有,但男人的虛榮心層次較低,一個四十歲男人的虛榮心,跟一個小三男生想做班長的虛榮心,完全沒有分別。相比起來,女人的虛榮心就顯得難以捉摸了。譬如說,有些女人的虛榮心在於她擁有多少個Gucci,有些在於她賺多少錢,有些在於男人給她多少錢,有些追求權力,有些在於胸部的尺寸,範圍可以非常廣泛。 不像男人,隨便一句「你好叻!」就暈得一陣陣。
太過膚淺的話,根本無法滿足女人的虛榮心。舉個例:「Daisy,你知道嗎,其實……」一位男士對我說。
「其實什麼?」我問。
「其實……你別誤會,我不是想追求你才這樣說的,you know,我不是那種口花花的人……」他接下來說些什麼已不重要了,因為當他聲明「我不是想追求你」,其實就是十分想追求你的意思,這種猜謎的遊戲,未免太侮辱女人的智慧。那麼,女人究竟愛玩什麼樣的遊戲?舉個例,「trophy girl」指漂亮的女朋友就像男人的trophy,讓他在豬朋狗友跟前好有面子。女人會問男朋友:「我是你的trophy girl嗎?」「是的。」「太過分了!你就只喜歡我漂亮!你根本不是愛我這個人!」假如男朋友答「不是」,女人就會抗議:「哼,你即是說我不漂亮啦!你嫌命長?」我問過許多男性朋友會怎樣回答,他們都說:「橫死掂死,評估傷亡的程度,還是選擇傷勢較輕的一個,死人都答yes!」 這樣說來,女人似乎真的很「茶煲」啊,為什麼女人會這樣麻煩?因為好玩囉!你說東,我偏要說西,故意留難一下對方看他如何反應,這是女孩子撒嬌的方式,男人卻不解溫柔,硬說我們刁蠻任性,真氣死人!
然而,又不得不讚我那班男性朋友所做的「風險評估」,說她是你的trophy girl,女人嘴上雖然說:「太過分了!你就只喜歡我漂亮!」,但其實心裏都樂得開花,女人從來都是口不對心呀。
「Daisy,你真漂亮!」「車。」我擺出一副不屑的表情,以表示我一點也不在乎,其實偷偷別過臉去陰陰嘴笑呢!
* * *
男人享受被女人崇拜,有些女人也享受崇拜男人,那讓她的人生有了堅定的方向,有了一個凡事仰望的偶像。
出於崇拜的婚姻,十之八九都沒有好結果。所謂「偶像」,本來就是基於一種遠距離的印象,一張電腦touch-up加retouch-up的照片,讓閣下自行發揮無限的想像。毋須讀過很多書,都知道想像跟現實永遠存在落差。走得愈近,看得愈真,好快game over。「他變了!為什麼他會變成這樣?」女人喊道。錯啦,他沒有變,他day one就是這樣,只不過當初大家還未走近,你沒看清楚而已。
真要崇拜的話,我會崇拜一個死人。只有當「偶像」死了,他才能永遠成為你的偶像,因為你永遠無法進一步認識一個死人啊。(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羅生門之「唔好搞咁多」
這幾天,我Daisy日思夜想,始終解不開一個謎團。讓我在這裏說出來,看看各位能否解謎。
4月10日,報章大字標題報道一個三個月大的男嬰,在瑪嘉烈醫院洗澡時被護士燙傷至二級程度,相信大家仍記得這件事吧。我一邊high tea,一邊用lap top上網看新聞(alright,我知你們很多已一臉神氣地捧iPad,巴閉啦,就當我out了,okay?)《蘋果日報》一段報道引起了我的注意:
「蕭先生(受害男嬰父親)趕到醫院後,引述一名醫生指,其子燙傷涉人為失誤,但始終不肯交代是誰出錯、如何出錯等詳情。『差人(警察)叫我唔好搞咁多,唔好向傳媒講……佢話可能幫到你,可能害到你。』蕭先生不滿醫院解釋及警方威脅,加上看見兒子下體被燙至甩皮,於是致電本報投訴。」
我呷一口Earl Grey,細味那位警察先生的說話。「唔好搞咁多」是什麼意思呢?假如蕭先生不聽阿Sir的話,「搞」了又會有什麼後果?「可能幫到你,可能害到你」究竟在暗示什麼?一個市民的嬰兒被醫院護士嚴重燙傷,用合法方式追究責任,會有什麼人因此而「害到你」?將心比己,假如受傷的是你的兒子,你又會不會據理力爭?假如傳媒把真相報道出來,又有什麼問題?為什麼不能向傳媒講?
我輕輕咬了一口scone。真是撲朔迷離。那scone的奶油很香,配一口Earl Grey恰好除去甜膩。我細意咀嚼蕭先生引述阿Sir的話,那充滿威脅意味的一句話。我拿出原稿紙和鋼筆,寫了一篇題為〈警察叔叔「溫馨提示」?〉的短文,指出假如阿Sir當日沒有說過這句話,請警方嚴厲駁斥傳媒和蕭先生的指控,以正視聽。否則,請警方解答我上述的疑惑,因為作為一個手無寸鐵的市民,我真的好怕阿Sir叫我「唔好搞咁多」。我寫這篇東西,又是否「搞好多」?大家都知我份人貪生怕死,一個月能抽空去Mandarin做一次spa,已是小妹的最大抱負,我又點敢「搞好多」?
〈警察叔叔「溫馨提示」?〉一文,於4月14日刊在我於《AM730》的專欄。六天後,我收到警察公共關係科很「溫馨」的電郵。So now,是不是很想知道電郵說了什麼?怎麼了,很心急吧!好啦,就告訴你啦,那電郵說就〈警察叔叔「溫馨提示」?〉一文,警察公共關係科想向我「提供資料」,要求我致電給她(我並不針對個人,沒有必要在這裏公開這位公務員的名字)。
大家都知我Daisy不擅辭令,講電話怕講錯說話,也怕自己聽錯、聽漏或誤解Madam的意思,白紙黑字較為理想。我即日回了電郵,感謝跟進,同時請她把資料電郵給我。說起來,我自從小學畢業後就沒再交過筆友,我興致勃勃地等待警察公共關係科的回覆,如下:
「迪詩:
事實上,在處理該宗發生於4月9日涉及一名男嬰在醫院期間懷疑遭燙傷事件的過程中,警務人員從未向任何人提出警告或指示。在回應傳媒的相關查詢時,我們已解釋警方在處理該事件的過程,包括初步調查結果。
香港警隊是一支專業執法隊伍,希望你會繼續支持警隊的工作。」
Well well well,看到了沒有?「警務人員從未向任何人提出警告或指示」。若然如此,那只有兩個可能性:一、蕭先生說謊;二、傳媒報道失實。除非你堅持「唔好搞咁多」不算「警告」,「唔好向傳媒講」不算「指示」。Please!我已經厭倦了「表示好感不等於示愛」這種邏輯,do me a favour,省掉這種低級的文字遊戲吧。
假如蕭先生說謊或傳媒報道有誤,那位警察豈不是蒙上了不白之冤?在電影裏,我只看過差人屈人,從未見過差人被人屈。我王迪詩深信「香港警隊是一支專業執法隊伍」,為了「繼續支持警隊的工作」,我迅速向警察公共關係科回了電郵,提出了三個問題:
一、 若如 貴部門(警察公共關係科)所言,「警務人員從未向任何人提出警告或指示」,那是否表示傳媒報道錯誤或蕭先生說謊?請問警方有否向有關報章指出其報道的錯誤?如有,該報章有否刊登澄清?
二、報道刊出後,警方有否向蕭先生明確指出:「警務人員從未向任何人提出警告或指示」?
為免陷入「表示好感不等於示愛」這類文字遊戲,講多無謂,我開門見山問了第三個問題:警察有否向蕭先生說過「唔好搞咁多,唔好向傳媒講」,「可能幫到你,可能害到你」這幾個字?我還在電郵裏表明,假如是警察被屈,對警方並不公平,我會把「警務人員從未向任何人提出警告或指示」這一點寫出來,還警方一個公道!
好啦,喊完口號,大家或有興趣看看警方給我的回覆:
「迪詩:
警察公共關係科的其中一個工作目標是與傳媒建立長遠和具建設性的夥伴關係,透過他們傳達警方的行動信息,讓公眾了解警隊政策和警務工作,展示警隊專業和關懷市民的形象。
因此,我們非常關注各傳媒機構對警方工作的報道,若發現有不正確的內容,我們會作出適當的跟進,包括發信予有關傳媒,指出其失實之處,以及要求作出澄清。
在處理該宗涉及一名男嬰在醫院期間懷疑遭燙傷事件的報道時,我們已作出多角度和詳細考慮,包括嬰兒父親蕭先生的憂慮和感受。
我謹此再次感謝你對警隊的關心和支持。」
To be honest,我以為回覆只會說不評論個別事件,句號。雖然上述的回覆也異曲同工,但畢竟是花心思回了這麼多字;雖然我不知道「多角度考慮」實際指的是什麼角度,但正因為我看不懂那電郵在說什麼,所以感覺好「禪」,好「學術」,好正。
「禪」過以後,讓我們返回地球。一句到尾,究竟差人有否向蕭先生說過:「唔好搞咁多,唔好向傳媒講」,「可能幫到你,可能害到你」這句說話?有就有,沒有就沒有。無論你如何「多角度」,都不能改變既定的事實。君子坦蕩蕩,假如警察根本沒說過這句話,可以回答我「沒說過」,社會也該還警方一個公道。
上星期,我在〈看戲上癮〉一文中談到Countertenor,並提出了一個問題:男人怎麼可能唱到Soprano的音域?我答應過,以文章刊出當天下午四時為限,天地良心你沒有看我下文揭曉的答案,沒有上網翻查,完全是自己憑空猜出來的,就送你小妹的新書《一個人私奔》。想不到,大家對這個有獎問答遊戲的反應,居然熱烈過五區公投。曾在上星期六下午四時前,把正確答案電郵給我的讀者,若有興趣索取《一個人私奔》,請把郵寄地址電郵給我,否則無法把作品奉上。若希望我在書上簽名,請註明上款的名字。不想我簽名也可,在電郵說明就是了。謹此聲明,地址屬個人資料,我只會用作郵寄《一個人私奔》之用,倘若閣下忽然收到電訊或財務公司的來信,與本人無關。
既然大家猜謎猜得過癮,今期不妨也來猜猜——究竟是阿Sir叫蕭先生「唔好搞咁多,唔好向傳媒講」,是蕭先生沒說真話,還是傳媒報道有誤呢?根據目前手上的資料,我未能作出判斷。我從來不善於猜謎,我習慣yes or no,廢話少講。(撰文: 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 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4月10日,報章大字標題報道一個三個月大的男嬰,在瑪嘉烈醫院洗澡時被護士燙傷至二級程度,相信大家仍記得這件事吧。我一邊high tea,一邊用lap top上網看新聞(alright,我知你們很多已一臉神氣地捧iPad,巴閉啦,就當我out了,okay?)《蘋果日報》一段報道引起了我的注意:
「蕭先生(受害男嬰父親)趕到醫院後,引述一名醫生指,其子燙傷涉人為失誤,但始終不肯交代是誰出錯、如何出錯等詳情。『差人(警察)叫我唔好搞咁多,唔好向傳媒講……佢話可能幫到你,可能害到你。』蕭先生不滿醫院解釋及警方威脅,加上看見兒子下體被燙至甩皮,於是致電本報投訴。」
我呷一口Earl Grey,細味那位警察先生的說話。「唔好搞咁多」是什麼意思呢?假如蕭先生不聽阿Sir的話,「搞」了又會有什麼後果?「可能幫到你,可能害到你」究竟在暗示什麼?一個市民的嬰兒被醫院護士嚴重燙傷,用合法方式追究責任,會有什麼人因此而「害到你」?將心比己,假如受傷的是你的兒子,你又會不會據理力爭?假如傳媒把真相報道出來,又有什麼問題?為什麼不能向傳媒講?
我輕輕咬了一口scone。真是撲朔迷離。那scone的奶油很香,配一口Earl Grey恰好除去甜膩。我細意咀嚼蕭先生引述阿Sir的話,那充滿威脅意味的一句話。我拿出原稿紙和鋼筆,寫了一篇題為〈警察叔叔「溫馨提示」?〉的短文,指出假如阿Sir當日沒有說過這句話,請警方嚴厲駁斥傳媒和蕭先生的指控,以正視聽。否則,請警方解答我上述的疑惑,因為作為一個手無寸鐵的市民,我真的好怕阿Sir叫我「唔好搞咁多」。我寫這篇東西,又是否「搞好多」?大家都知我份人貪生怕死,一個月能抽空去Mandarin做一次spa,已是小妹的最大抱負,我又點敢「搞好多」?
〈警察叔叔「溫馨提示」?〉一文,於4月14日刊在我於《AM730》的專欄。六天後,我收到警察公共關係科很「溫馨」的電郵。So now,是不是很想知道電郵說了什麼?怎麼了,很心急吧!好啦,就告訴你啦,那電郵說就〈警察叔叔「溫馨提示」?〉一文,警察公共關係科想向我「提供資料」,要求我致電給她(我並不針對個人,沒有必要在這裏公開這位公務員的名字)。
大家都知我Daisy不擅辭令,講電話怕講錯說話,也怕自己聽錯、聽漏或誤解Madam的意思,白紙黑字較為理想。我即日回了電郵,感謝跟進,同時請她把資料電郵給我。說起來,我自從小學畢業後就沒再交過筆友,我興致勃勃地等待警察公共關係科的回覆,如下:
「迪詩:
事實上,在處理該宗發生於4月9日涉及一名男嬰在醫院期間懷疑遭燙傷事件的過程中,警務人員從未向任何人提出警告或指示。在回應傳媒的相關查詢時,我們已解釋警方在處理該事件的過程,包括初步調查結果。
香港警隊是一支專業執法隊伍,希望你會繼續支持警隊的工作。」
Well well well,看到了沒有?「警務人員從未向任何人提出警告或指示」。若然如此,那只有兩個可能性:一、蕭先生說謊;二、傳媒報道失實。除非你堅持「唔好搞咁多」不算「警告」,「唔好向傳媒講」不算「指示」。Please!我已經厭倦了「表示好感不等於示愛」這種邏輯,do me a favour,省掉這種低級的文字遊戲吧。
假如蕭先生說謊或傳媒報道有誤,那位警察豈不是蒙上了不白之冤?在電影裏,我只看過差人屈人,從未見過差人被人屈。我王迪詩深信「香港警隊是一支專業執法隊伍」,為了「繼續支持警隊的工作」,我迅速向警察公共關係科回了電郵,提出了三個問題:
一、 若如 貴部門(警察公共關係科)所言,「警務人員從未向任何人提出警告或指示」,那是否表示傳媒報道錯誤或蕭先生說謊?請問警方有否向有關報章指出其報道的錯誤?如有,該報章有否刊登澄清?
二、報道刊出後,警方有否向蕭先生明確指出:「警務人員從未向任何人提出警告或指示」?
為免陷入「表示好感不等於示愛」這類文字遊戲,講多無謂,我開門見山問了第三個問題:警察有否向蕭先生說過「唔好搞咁多,唔好向傳媒講」,「可能幫到你,可能害到你」這幾個字?我還在電郵裏表明,假如是警察被屈,對警方並不公平,我會把「警務人員從未向任何人提出警告或指示」這一點寫出來,還警方一個公道!
好啦,喊完口號,大家或有興趣看看警方給我的回覆:
「迪詩:
警察公共關係科的其中一個工作目標是與傳媒建立長遠和具建設性的夥伴關係,透過他們傳達警方的行動信息,讓公眾了解警隊政策和警務工作,展示警隊專業和關懷市民的形象。
因此,我們非常關注各傳媒機構對警方工作的報道,若發現有不正確的內容,我們會作出適當的跟進,包括發信予有關傳媒,指出其失實之處,以及要求作出澄清。
在處理該宗涉及一名男嬰在醫院期間懷疑遭燙傷事件的報道時,我們已作出多角度和詳細考慮,包括嬰兒父親蕭先生的憂慮和感受。
我謹此再次感謝你對警隊的關心和支持。」
To be honest,我以為回覆只會說不評論個別事件,句號。雖然上述的回覆也異曲同工,但畢竟是花心思回了這麼多字;雖然我不知道「多角度考慮」實際指的是什麼角度,但正因為我看不懂那電郵在說什麼,所以感覺好「禪」,好「學術」,好正。
「禪」過以後,讓我們返回地球。一句到尾,究竟差人有否向蕭先生說過:「唔好搞咁多,唔好向傳媒講」,「可能幫到你,可能害到你」這句說話?有就有,沒有就沒有。無論你如何「多角度」,都不能改變既定的事實。君子坦蕩蕩,假如警察根本沒說過這句話,可以回答我「沒說過」,社會也該還警方一個公道。
上星期,我在〈看戲上癮〉一文中談到Countertenor,並提出了一個問題:男人怎麼可能唱到Soprano的音域?我答應過,以文章刊出當天下午四時為限,天地良心你沒有看我下文揭曉的答案,沒有上網翻查,完全是自己憑空猜出來的,就送你小妹的新書《一個人私奔》。想不到,大家對這個有獎問答遊戲的反應,居然熱烈過五區公投。曾在上星期六下午四時前,把正確答案電郵給我的讀者,若有興趣索取《一個人私奔》,請把郵寄地址電郵給我,否則無法把作品奉上。若希望我在書上簽名,請註明上款的名字。不想我簽名也可,在電郵說明就是了。謹此聲明,地址屬個人資料,我只會用作郵寄《一個人私奔》之用,倘若閣下忽然收到電訊或財務公司的來信,與本人無關。
既然大家猜謎猜得過癮,今期不妨也來猜猜——究竟是阿Sir叫蕭先生「唔好搞咁多,唔好向傳媒講」,是蕭先生沒說真話,還是傳媒報道有誤呢?根據目前手上的資料,我未能作出判斷。我從來不善於猜謎,我習慣yes or no,廢話少講。(撰文: 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 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看戲上癮
在香港藝術節看了好些節目。我很花心,總愛看一些從前未看過的東西,愈怪愈好。我對古怪事物的接受能力很強,都是在中環上班鍛鍊出來的。Well,of course, 試新事物呢,或多或少有點風險。今次就撞板了,看了三部話劇,只有一部出色,另外有部看了五分鐘,即閃。門外的職員驚訝地說:「有什麼問題嗎?」我答:「人生苦短啊。」真後悔浪費了寶貴的五分鐘。另有一部捱到中場休息,在場外飲cocktail時碰見朋友,馬上結伴到附近飲酒吹水去了。
不過,肯冒險才有surprise。今年藝術節,我在中環大會堂聽了一場十分精彩的Countertenor。說起來,我這輩子還是第一次現場聽Countertenor呢!Countertenor比Tenor更高音,有人譯作「高男高音」,但「花腔男高音」這譯名似乎更加傳神。After all,一個大男人居然能唱出女中音、甚至女高音的音域,不是「花腔」是什麼?
相傳Countertenor的誕生,源於古時不准女人唱church choir。我的好奇心又燒了,男人怎麼可能達到Soprano的音域?但我可以告訴你,歷史上的而且確有男人能夠做到。But how?
你猜到的話,就送你小妹的新書《一個人私奔》。以今天下午四時為限,天地良心你沒有看我以下揭曉的答案,沒有上網翻查,完全是自己憑空猜出來的,電郵給我領獎吧。
現在要開盅啦,答案是——閹。我當初可是猜了很久也猜不出來,居然有人為藝術「捐軀」,真是不可思議。當然,那些小男孩大概都是被迫的,為了謀一口飯吃。電影Farinelli就講述了閹人歌唱家的傳奇,DVD是在東京買的,在香港遍尋不獲,也在網上找過,竟發現內地把片名譯作《絕世閹伶》,真夠核突。
Farinelli的歌聲驚為天人,他唱到高音的時候,總有幾個人會「啪」一聲倒下,那教人暈眩的高音風靡歐洲。女人唱到的高音,Countertenor能唱;女人唱不到的低音,Countertenor也能唱到!有缺陷的男人,才能超越男人,世間最諷刺的事莫過於此。Farinelli還是個美男子,風流成性,但每次都要哥哥為他完事。怎麼說都是一部非常出色的電影,尤其男主角在電影所唱的歌,要是出SACD的soundtrack,必買。
Oh my God...我在香港藝術節看到的Countertenor Andreas Scholl,難道也為了藝術「捐軀」?我當然沒有驗證過,但現代的Countertenor,一般都把原譜的調子降低了,只要天生一把能唱高音的嗓子,沒有缺陷的男人也能唱到。不信?看「小胖」就知道了。有「台版Susan Boyle」之稱的「小胖」林育群,在台灣《超級星光大道》唱Whitney Houston的名曲I Will Always Love You,毋須降低調子,遊走高音依然無懈可擊。難怪他在YouTube的片段,三天內便錄得二百二十多萬次的點擊率,BBC和CNN還爭相訪問他呢。
* * *
我看戲是有點上了癮,一個月下來沒看上十部八部電影,總覺渾身都不自在。最近看了The Messenger(港譯《亡情使者》),很值得在這裏寫出來。故事講兩個美國軍官,專門負責把陣亡將士的死訊通知家屬。遠遠看見穿畢挺軍服的男人走來,就知有人死了。軍官念出死訊,換來一口唾沫撲面飛來。「為何死的不是你?為何你站在這裏舒舒服服當個信差,我的兒子卻死在戰場?」那老淚縱橫的父親痛罵道。
軍官又向一個婦人帶來她丈夫的死訊。那天,年輕軍官愛上了這個寡婦,兩人走近,卻又分開。她說,聽到丈夫的死訊,我並不感到悲傷。我曾深愛我的丈夫,但他加入軍隊以後簡直變成另一個人,每次從戰場回家就打我和孩子,他要離家上戰場去了,我反而鬆一口氣。然而,很奇怪啊,不知怎的,他死了以後,我彷彿又重新愛上這個男人……
這部電影拍得含蓄,很多人會覺得悶。但奇怪得很,看的時候平平淡淡,步出戲院以後,電影的每一個細節卻在我心裏重演了一次。真是奇妙的感覺啊,電影開始播放,是在落幕之後。就像這個女人,丈夫死了以後才又重新愛上他。有些事情,你只要默默放在心裏,不用理會,不用判斷,只管任由它慢慢的沉澱。然後有天,忽然「click」一聲明白了一切一切。Amazing,isn't it?
好的作品,無論電影或文章,會讓人們看到事情的另一面。大家平常沒有想到、沒有看到、被埋在泥土底下,卻又有重大意義的東西。全世界只關心美國出兵的政治和經濟利益,有誰看到陣亡士兵的親人淚流滿面?把被埋藏的挖出來,不用判斷對錯,只管把它放在太陽底下。
我想,所謂「真相」其實就是這麼一回事吧。「真理」真會愈辯愈明嗎?Well,maybe,但在更多的時候都是愈辯愈亂。所謂「客觀」又是什麼意思?「客觀」不過是大多數人認為的「客觀」而已。那大多數人就不會錯嗎?人類歷史上,大多數人錯得最多。也許「真理」毋須我們辯得面紅耳赤,有時候,沉默可以比舌劍唇槍更為鋒利。把事情從地底挖出來,然後放在太陽之下。沉默──心裏就有答案。
* * *
我對黑色幽默的作品情有獨鍾。狄娜說:「無論世界變成多壞,我也不會改變我的善良。」我就告訴自己,無論世界變成多黑,我也不會改變我的幽默。
Choke(港譯《窒色》)這部電影,有數幕幾乎讓我笑到窒息!同名小說出自Fight Club作者Chuck Palahniuk的手筆。他想出來的故事都很有趣,但我不喜歡讀他的小說,此人簡直把小說寫成劇本,要是那樣的話,我何不乾脆看電影?
Choke講一個患性上癮的男人,調查自己的身世時被人老點,指他是耶穌託世。他怕得要死,千方百計想變回一個廢柴。他問自己一個問題:What would Jesus NOT do?
嫖妓。No。他連錢也省掉,乾脆上網找同道中人。找到一個行政人員look女人,要他用絲襪笠頭扮幪面飛賊將她強姦,一喊「貴婦狗」這暗號就要停手。男人笠絲襪入屋,按女人的脖子。「好痛!求求你!停手——」男人停手。「白癡!我有說『貴婦狗』嗎?」「沒有。」「那我就不是真的痛呀,死蠢!等等,你頭上笠的是不是我的絲襪?」男人點頭。「For Christ's sake!強姦犯居然不自備絲襪!」「對不起,店關了……」「你道什麼歉?蹂躪我吧,死蠢!」引人發笑之餘,是男主角尋找自我的一個故事。
我很喜歡的愛爾蘭新生代劇作家Martin McDonagh,同是黑色幽默的高手,他的電影《殺手沒有假期》非常有趣。最近聽說「風車草劇團」將把McDonagh編寫的話劇《小心!枕頭人》搬上舞台,4月底在葵青劇院公演,便上網翻看資料,發現故事中的死亡橋段很恐怖呢!故事講述城裏發生了兩宗兒童兇殺案,一個小男孩的左腳趾全被砍下,一個小女孩吃了裹剃刀片的蘋果而死,這兩宗案件都與一名作家的小說一模一樣,警察開始審問作家和他的弱智哥哥……「一套前大膽,令你喪笑而心寒的邪惡喜劇!」宣傳海報是這樣說的。這類黑色偵探劇,香港不多。跟我一樣「花心」的人,可嘗試新的口味。(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不過,肯冒險才有surprise。今年藝術節,我在中環大會堂聽了一場十分精彩的Countertenor。說起來,我這輩子還是第一次現場聽Countertenor呢!Countertenor比Tenor更高音,有人譯作「高男高音」,但「花腔男高音」這譯名似乎更加傳神。After all,一個大男人居然能唱出女中音、甚至女高音的音域,不是「花腔」是什麼?
相傳Countertenor的誕生,源於古時不准女人唱church choir。我的好奇心又燒了,男人怎麼可能達到Soprano的音域?但我可以告訴你,歷史上的而且確有男人能夠做到。But how?
你猜到的話,就送你小妹的新書《一個人私奔》。以今天下午四時為限,天地良心你沒有看我以下揭曉的答案,沒有上網翻查,完全是自己憑空猜出來的,電郵給我領獎吧。
現在要開盅啦,答案是——閹。我當初可是猜了很久也猜不出來,居然有人為藝術「捐軀」,真是不可思議。當然,那些小男孩大概都是被迫的,為了謀一口飯吃。電影Farinelli就講述了閹人歌唱家的傳奇,DVD是在東京買的,在香港遍尋不獲,也在網上找過,竟發現內地把片名譯作《絕世閹伶》,真夠核突。
Farinelli的歌聲驚為天人,他唱到高音的時候,總有幾個人會「啪」一聲倒下,那教人暈眩的高音風靡歐洲。女人唱到的高音,Countertenor能唱;女人唱不到的低音,Countertenor也能唱到!有缺陷的男人,才能超越男人,世間最諷刺的事莫過於此。Farinelli還是個美男子,風流成性,但每次都要哥哥為他完事。怎麼說都是一部非常出色的電影,尤其男主角在電影所唱的歌,要是出SACD的soundtrack,必買。
Oh my God...我在香港藝術節看到的Countertenor Andreas Scholl,難道也為了藝術「捐軀」?我當然沒有驗證過,但現代的Countertenor,一般都把原譜的調子降低了,只要天生一把能唱高音的嗓子,沒有缺陷的男人也能唱到。不信?看「小胖」就知道了。有「台版Susan Boyle」之稱的「小胖」林育群,在台灣《超級星光大道》唱Whitney Houston的名曲I Will Always Love You,毋須降低調子,遊走高音依然無懈可擊。難怪他在YouTube的片段,三天內便錄得二百二十多萬次的點擊率,BBC和CNN還爭相訪問他呢。
* * *
我看戲是有點上了癮,一個月下來沒看上十部八部電影,總覺渾身都不自在。最近看了The Messenger(港譯《亡情使者》),很值得在這裏寫出來。故事講兩個美國軍官,專門負責把陣亡將士的死訊通知家屬。遠遠看見穿畢挺軍服的男人走來,就知有人死了。軍官念出死訊,換來一口唾沫撲面飛來。「為何死的不是你?為何你站在這裏舒舒服服當個信差,我的兒子卻死在戰場?」那老淚縱橫的父親痛罵道。
軍官又向一個婦人帶來她丈夫的死訊。那天,年輕軍官愛上了這個寡婦,兩人走近,卻又分開。她說,聽到丈夫的死訊,我並不感到悲傷。我曾深愛我的丈夫,但他加入軍隊以後簡直變成另一個人,每次從戰場回家就打我和孩子,他要離家上戰場去了,我反而鬆一口氣。然而,很奇怪啊,不知怎的,他死了以後,我彷彿又重新愛上這個男人……
這部電影拍得含蓄,很多人會覺得悶。但奇怪得很,看的時候平平淡淡,步出戲院以後,電影的每一個細節卻在我心裏重演了一次。真是奇妙的感覺啊,電影開始播放,是在落幕之後。就像這個女人,丈夫死了以後才又重新愛上他。有些事情,你只要默默放在心裏,不用理會,不用判斷,只管任由它慢慢的沉澱。然後有天,忽然「click」一聲明白了一切一切。Amazing,isn't it?
好的作品,無論電影或文章,會讓人們看到事情的另一面。大家平常沒有想到、沒有看到、被埋在泥土底下,卻又有重大意義的東西。全世界只關心美國出兵的政治和經濟利益,有誰看到陣亡士兵的親人淚流滿面?把被埋藏的挖出來,不用判斷對錯,只管把它放在太陽底下。
我想,所謂「真相」其實就是這麼一回事吧。「真理」真會愈辯愈明嗎?Well,maybe,但在更多的時候都是愈辯愈亂。所謂「客觀」又是什麼意思?「客觀」不過是大多數人認為的「客觀」而已。那大多數人就不會錯嗎?人類歷史上,大多數人錯得最多。也許「真理」毋須我們辯得面紅耳赤,有時候,沉默可以比舌劍唇槍更為鋒利。把事情從地底挖出來,然後放在太陽之下。沉默──心裏就有答案。
* * *
我對黑色幽默的作品情有獨鍾。狄娜說:「無論世界變成多壞,我也不會改變我的善良。」我就告訴自己,無論世界變成多黑,我也不會改變我的幽默。
Choke(港譯《窒色》)這部電影,有數幕幾乎讓我笑到窒息!同名小說出自Fight Club作者Chuck Palahniuk的手筆。他想出來的故事都很有趣,但我不喜歡讀他的小說,此人簡直把小說寫成劇本,要是那樣的話,我何不乾脆看電影?
Choke講一個患性上癮的男人,調查自己的身世時被人老點,指他是耶穌託世。他怕得要死,千方百計想變回一個廢柴。他問自己一個問題:What would Jesus NOT do?
嫖妓。No。他連錢也省掉,乾脆上網找同道中人。找到一個行政人員look女人,要他用絲襪笠頭扮幪面飛賊將她強姦,一喊「貴婦狗」這暗號就要停手。男人笠絲襪入屋,按女人的脖子。「好痛!求求你!停手——」男人停手。「白癡!我有說『貴婦狗』嗎?」「沒有。」「那我就不是真的痛呀,死蠢!等等,你頭上笠的是不是我的絲襪?」男人點頭。「For Christ's sake!強姦犯居然不自備絲襪!」「對不起,店關了……」「你道什麼歉?蹂躪我吧,死蠢!」引人發笑之餘,是男主角尋找自我的一個故事。
我很喜歡的愛爾蘭新生代劇作家Martin McDonagh,同是黑色幽默的高手,他的電影《殺手沒有假期》非常有趣。最近聽說「風車草劇團」將把McDonagh編寫的話劇《小心!枕頭人》搬上舞台,4月底在葵青劇院公演,便上網翻看資料,發現故事中的死亡橋段很恐怖呢!故事講述城裏發生了兩宗兒童兇殺案,一個小男孩的左腳趾全被砍下,一個小女孩吃了裹剃刀片的蘋果而死,這兩宗案件都與一名作家的小說一模一樣,警察開始審問作家和他的弱智哥哥……「一套前大膽,令你喪笑而心寒的邪惡喜劇!」宣傳海報是這樣說的。這類黑色偵探劇,香港不多。跟我一樣「花心」的人,可嘗試新的口味。(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如果狄娜是我的媽媽
如果狄娜是我的媽媽,大概很多男人想問候我的媽媽。For God's sake!王迪詩,你就不能正經一點嗎?Well,我笑嘻嘻可不代表我不認真啊,做人又何必那麼沉重呢?都是一場遊戲嘛。等我伸個懶腰先……好啦,繼續寫。
總而言之,狄娜死了。大家都在談論她的「奇」,但撇開那傳奇的面紗,狄娜一直是我心目中最理想的媽媽。我沒有做過母親,我不知道身為人母的難處,我只能想像。但作為一個女兒,我可以從「用家」的角度,去談談我對母親的期望。
小學大約一、二年級的時候,有次和一個同學東拉西扯的聊,她說:「我媽媽好叻。」我胡亂吹牛:「我媽媽仲叻。」她說:「我媽媽是馬拉松比賽的冠軍。」那句話當場把我震懾下來。馬拉松比賽冠軍,that's cool!我很羨慕,羨慕得心都疼了起來。
回到家裏我就嚷:「媽媽,你去賽跑吧!求求你啊!」我媽是個書癡,從早到晚跟書本黏在一起,莫說賽跑,就連說話和走路都像電影中的慢鏡。「那麼,媽媽去參加賽跑就是了。」她說,雙眼並沒有離開過手中的小說。「不!單是參加比賽不夠,我要你拿第一名!第一名啊!」我在母親身邊死纏爛打。「為什麼要拿第一名?」「因為Belinda的媽媽拿的是第一名。」我理所當然的回答。
最後,我媽當然什麼冠軍也沒有拿,她甚至連比賽也沒有參加。她自己大概已把這事忘得一乾二淨,但我可沒有忘記。那件事讓我學會兩個字——信用。如果我這輩子有什麼值得自豪的話,那就是我對承諾的重視。大人遇見親戚朋友的孩子,常常摸摸孩子的頭,說句「叔叔下次帶你去海洋公園」之類的話,然後到他死那天也沒有帶這孩子去過什麼公園。做不到的,不要答應。
大人對待孩子,總是胡亂許下未經大腦的承諾。然後,這些孩子長大成為不守信用的教師、政客、丈夫、妻子、父親、母親。我從母親的失信學會守信。說起來,我整個所謂「education」,都是從爸媽的錯誤中建立起來的。就算父母沒有教你什麼,你也可以從他們的錯誤中學習,看他們闖的禍,自己執生。After all,那是我自己的人生,既然父母沒有權左右我的道路,當然也沒有義務為我行錯路而負責。
後來,很多同學離遠看見我母親就說:「啊,那是你媽媽?真漂亮啊!」我卻不以為然,因為我只一心一意想要一個賽跑冠軍的媽媽。 這不像我的個性,我從來不是那種熱衷比賽的人,我不明白我為什麼要跟人比較。到今天為止,我對自己這種「遊蕩式」的人生,整體來說是相當滿意的。那麼,小時候的我為何如此渴望母親成為賽跑冠軍呢?
老實說,我還是到近年才想到答案。原來,我想要的並不是賽跑冠軍的母親,我想要的是一個榜樣。我不需要母親給我示範她如何成功,我需要母親給我示範如何跌倒,然後爬起。在我個人的經驗裏,無論事業、戀愛、交友,順利跟挫折的比例是1:99,我Daisy稱這為「漂白水理論」。在這多災多難的世界裏,我羨慕的並不是同學的母親賽跑冠軍,而是那種運動員的精神。「八號風球,我媽媽照樣清晨六時就出去跑。」同學這樣告訴我。有時,她又會說:「我媽媽跑得太多,膝蓋腫得像個皮球啦!」我聽得神往,肉緊地問:「那怎麼辦才好?」「小事。媽媽說,這種事情很濕碎。」那時候,我很崇拜這個同學的母親。前年她因癌病去世,才五十六歲,我在她的喪禮哭得死去活來,人家不知道還以為是我死了母親。
一直有看這個專欄的讀者也許會問,Daisy,你不是說過你爸爸很喜歡運動嗎?That's true。但我爸是個「運動癡」,不是「運動員」。他愛運動是為了好玩,卻沒有像運動員那種排除萬難的付出,那種遇上挫折仍保持微笑的氣概。我的父母教女,用的是laisser-faire policy,說得好聽是「無為而治」,說得坦白是「無人駕駛」。這種方法有它的好處,但也有相當程度的危險性。一輛「無人駕駛」的汽車,沒有駛去援交,沒有駛入赤柱,怎麼說都是一項奇蹟。
我認為更理想的教育,除了給你一張白紙,還會在白紙上給你寫一些大原則,告訴你終此一生應該把持的大方向。我的父母從沒給我什麼方向,但Linda有,我這祖母是一位傑出的女性,而且我可以把其他人當成媽媽,以她們為榜樣,例如Mother Teresa,例如狄娜。
「無論世界變成多壞,我也不會改變我的善良。」我常常記住狄娜說過的這句話。這就是我所指的——「終此一生應該把持的大方向」。她妙語如珠,金句無數,我最珍重的就是這句。
「奇女子」有她的遺憾。無論她在商界如何叱風雲,在政界如何呼風喚雨,到了最後,傳媒提起她仍是「肉彈狄娜」。一日肉彈,一生肉彈。鄭裕玲曾在電視訪問裏,問過狄娜對此有何感受,狄娜答:「你當時所做的事情,的確讓別人有那樣的感覺。待人家那樣講你,你又不高興了。其實你做人可以檢點些。」世上絕大部分人,絕大部分的時間都在怪責別人。把自己的憾事歸咎自己——這就是榜樣。
狄娜活了六十五年。以現今香港人的平均壽命來看,不算長壽。但這個世界有很多人瑞,活了一百年,連自己也不知自己做過什麼。這種人,就算讓他再多活一百年,也不過是多一百年的吃飯和排泄。
Jane Austen寫下的Pride and Prejudice、Sense and Sensibility,在文壇屹立了整整二百年,如無意外還會永恒地屹立下去。這一切的成就,Jane Austen都在四十二年的人生裏完成;莫扎特只活了三十五年,就創造出千秋萬世的音樂;耶穌三十歲開始傳道,三十三歲被釘十字架。三年,要做的話,三年就夠。說到底,世上又有多少個畢加索?九十一年的人生,大部分時間身體健康,跟很多女人生下很多孩子,有心有力。畢加索的長壽,讓他創作了大量作品,向世人展現了不同時期的風格。據說,他死的時候正在和朋友們嘻嘻哈哈吃晚飯,告別塵世前留下一句:「Drink to me, drink to my health, you know I can't drink any more.」相比許多英年早逝的天才,狄娜六十五年的壽命也不算短了。有人說,假如她能多活幾年,一定能做得更多。我相信,世上沒有人不想擁有健康的身體,但要是你把時間拉長一點來看,在宇宙長河裏,六十年與一百年的壽命,還不是同樣一閃即逝?以叔本華的話來說,就是:「我們的生存,不過是在兩個永恆之間所佔據的無限短的一瞬。」而人們依然讓許多極其無聊的蠢事,去佔據這「無限短的一瞬」。真要命。(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 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總而言之,狄娜死了。大家都在談論她的「奇」,但撇開那傳奇的面紗,狄娜一直是我心目中最理想的媽媽。我沒有做過母親,我不知道身為人母的難處,我只能想像。但作為一個女兒,我可以從「用家」的角度,去談談我對母親的期望。
小學大約一、二年級的時候,有次和一個同學東拉西扯的聊,她說:「我媽媽好叻。」我胡亂吹牛:「我媽媽仲叻。」她說:「我媽媽是馬拉松比賽的冠軍。」那句話當場把我震懾下來。馬拉松比賽冠軍,that's cool!我很羨慕,羨慕得心都疼了起來。
回到家裏我就嚷:「媽媽,你去賽跑吧!求求你啊!」我媽是個書癡,從早到晚跟書本黏在一起,莫說賽跑,就連說話和走路都像電影中的慢鏡。「那麼,媽媽去參加賽跑就是了。」她說,雙眼並沒有離開過手中的小說。「不!單是參加比賽不夠,我要你拿第一名!第一名啊!」我在母親身邊死纏爛打。「為什麼要拿第一名?」「因為Belinda的媽媽拿的是第一名。」我理所當然的回答。
最後,我媽當然什麼冠軍也沒有拿,她甚至連比賽也沒有參加。她自己大概已把這事忘得一乾二淨,但我可沒有忘記。那件事讓我學會兩個字——信用。如果我這輩子有什麼值得自豪的話,那就是我對承諾的重視。大人遇見親戚朋友的孩子,常常摸摸孩子的頭,說句「叔叔下次帶你去海洋公園」之類的話,然後到他死那天也沒有帶這孩子去過什麼公園。做不到的,不要答應。
大人對待孩子,總是胡亂許下未經大腦的承諾。然後,這些孩子長大成為不守信用的教師、政客、丈夫、妻子、父親、母親。我從母親的失信學會守信。說起來,我整個所謂「education」,都是從爸媽的錯誤中建立起來的。就算父母沒有教你什麼,你也可以從他們的錯誤中學習,看他們闖的禍,自己執生。After all,那是我自己的人生,既然父母沒有權左右我的道路,當然也沒有義務為我行錯路而負責。
後來,很多同學離遠看見我母親就說:「啊,那是你媽媽?真漂亮啊!」我卻不以為然,因為我只一心一意想要一個賽跑冠軍的媽媽。 這不像我的個性,我從來不是那種熱衷比賽的人,我不明白我為什麼要跟人比較。到今天為止,我對自己這種「遊蕩式」的人生,整體來說是相當滿意的。那麼,小時候的我為何如此渴望母親成為賽跑冠軍呢?
老實說,我還是到近年才想到答案。原來,我想要的並不是賽跑冠軍的母親,我想要的是一個榜樣。我不需要母親給我示範她如何成功,我需要母親給我示範如何跌倒,然後爬起。在我個人的經驗裏,無論事業、戀愛、交友,順利跟挫折的比例是1:99,我Daisy稱這為「漂白水理論」。在這多災多難的世界裏,我羨慕的並不是同學的母親賽跑冠軍,而是那種運動員的精神。「八號風球,我媽媽照樣清晨六時就出去跑。」同學這樣告訴我。有時,她又會說:「我媽媽跑得太多,膝蓋腫得像個皮球啦!」我聽得神往,肉緊地問:「那怎麼辦才好?」「小事。媽媽說,這種事情很濕碎。」那時候,我很崇拜這個同學的母親。前年她因癌病去世,才五十六歲,我在她的喪禮哭得死去活來,人家不知道還以為是我死了母親。
一直有看這個專欄的讀者也許會問,Daisy,你不是說過你爸爸很喜歡運動嗎?That's true。但我爸是個「運動癡」,不是「運動員」。他愛運動是為了好玩,卻沒有像運動員那種排除萬難的付出,那種遇上挫折仍保持微笑的氣概。我的父母教女,用的是laisser-faire policy,說得好聽是「無為而治」,說得坦白是「無人駕駛」。這種方法有它的好處,但也有相當程度的危險性。一輛「無人駕駛」的汽車,沒有駛去援交,沒有駛入赤柱,怎麼說都是一項奇蹟。
我認為更理想的教育,除了給你一張白紙,還會在白紙上給你寫一些大原則,告訴你終此一生應該把持的大方向。我的父母從沒給我什麼方向,但Linda有,我這祖母是一位傑出的女性,而且我可以把其他人當成媽媽,以她們為榜樣,例如Mother Teresa,例如狄娜。
「無論世界變成多壞,我也不會改變我的善良。」我常常記住狄娜說過的這句話。這就是我所指的——「終此一生應該把持的大方向」。她妙語如珠,金句無數,我最珍重的就是這句。
「奇女子」有她的遺憾。無論她在商界如何叱風雲,在政界如何呼風喚雨,到了最後,傳媒提起她仍是「肉彈狄娜」。一日肉彈,一生肉彈。鄭裕玲曾在電視訪問裏,問過狄娜對此有何感受,狄娜答:「你當時所做的事情,的確讓別人有那樣的感覺。待人家那樣講你,你又不高興了。其實你做人可以檢點些。」世上絕大部分人,絕大部分的時間都在怪責別人。把自己的憾事歸咎自己——這就是榜樣。
狄娜活了六十五年。以現今香港人的平均壽命來看,不算長壽。但這個世界有很多人瑞,活了一百年,連自己也不知自己做過什麼。這種人,就算讓他再多活一百年,也不過是多一百年的吃飯和排泄。
Jane Austen寫下的Pride and Prejudice、Sense and Sensibility,在文壇屹立了整整二百年,如無意外還會永恒地屹立下去。這一切的成就,Jane Austen都在四十二年的人生裏完成;莫扎特只活了三十五年,就創造出千秋萬世的音樂;耶穌三十歲開始傳道,三十三歲被釘十字架。三年,要做的話,三年就夠。說到底,世上又有多少個畢加索?九十一年的人生,大部分時間身體健康,跟很多女人生下很多孩子,有心有力。畢加索的長壽,讓他創作了大量作品,向世人展現了不同時期的風格。據說,他死的時候正在和朋友們嘻嘻哈哈吃晚飯,告別塵世前留下一句:「Drink to me, drink to my health, you know I can't drink any more.」相比許多英年早逝的天才,狄娜六十五年的壽命也不算短了。有人說,假如她能多活幾年,一定能做得更多。我相信,世上沒有人不想擁有健康的身體,但要是你把時間拉長一點來看,在宇宙長河裏,六十年與一百年的壽命,還不是同樣一閃即逝?以叔本華的話來說,就是:「我們的生存,不過是在兩個永恆之間所佔據的無限短的一瞬。」而人們依然讓許多極其無聊的蠢事,去佔據這「無限短的一瞬」。真要命。(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 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你有什麼資格死﹖
上星期寫了〈教養〉,換來一個「奇景」。
話說那篇文章提到,部分中學和大學生讀者給我寄來的電郵莽撞無禮,慘不忍睹。文章刊出後,我的電郵信箱一下子逼爆「80後」和「90後」的來信,to my surprise,竟然全部用「您」!我這輩子對香港最大的貢獻,除了聲嘶力竭地喊過「董建華下台!」,就是教曉了幾百個孩子,原來世上有個「您」字。這種書信的基本禮貌,我Daisy敢說百分之九十的老師都沒有教,因為他們自己也「您」「你」不分。人們總在責備孩子「讀屎片」,何不去問問老師為何「教屎片」?
學生讀者們在電郵裏問了好多問題呢!從「如何入Morgan Stanley」到「您用哪個牌子的eye cream」;從「您是否贊成五區公投」到「如何令男人對您死心塌地」(要是我懂的話,早就拿了諾貝爾獎)。我正忙籌備本月底出版的新書,請各位給我一點時間,你們的信,我一定回。
一邊讀年輕人的信,一邊看了電影《歲月神偷》。戲中有個翩翩少年,善良聰敏,在田徑場上跑得像風一樣快,又是高材生,穿男拔萃校服英俊非凡。有天他「啪一聲」倒下,死了。死前折騰了好一會兒,他患的是血癌。好老土的劇情,而且是最老土的韓劇,but no drama is more dramatic than reality!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這位少年就是導演羅啟銳的哥哥。
後來我在雜誌看到有關羅導演的訪問,他說:「我們兩兄弟是好close好close的,他十五、六歲時,我只有七、八歲,他很靚仔,勁靚仔,是張國榮那一類!而且阿哥讀書叻、運動好,有很多女仔鍾意,我很崇拜他。怎麼說呢……阿哥離去時才十六歲,真是花樣年華……」
《歲月神偷》大部分是羅導演的童年往事,他在訪問中憶述哥哥離世的情景,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那次,我又到醫院探阿哥,背書包,跳跳,行到走廊,已聽見阿媽的喊聲。入到病房,見阿哥躺在床上,阿媽坐在旁邊狂喊。阿哥臉上蓋了白布,但我太小,不明白那代表死亡,一手掀開白布,想叫他起床。嘩!阿哥一身都是血,我想他死前嘔了很多很多血。那刻,我喊到收不到聲。後來,阿媽叫我幫她到長沙灣通知阿姨,阿哥去了。但我不斷喊,在醫院轉了不知多少個圈,才找到樓梯下樓。然後,我又一邊喊一邊繞醫院轉了不知多少個圈,才找到出彌敦道的路,前後用了個多小時,才坐上二號巴士去蘇屋找阿姨。」
那個少年,讓我想起了一個人。
* * *
DGS是一所奇怪的學校,每個人一生下來就會游泳、彈琴和講英文。你可以在學校裏玩各種各樣的運動。有段日子,我一星期總有兩天去玩fencing,就是我們的財爺最擅長的劍擊。但我不久就放棄了,原因是我受不了那件衫。為了保護女性的胸部,那件衫有個位置可以套入兩隻膠碗。我們就那樣掛兩隻碗,在體育館裏跑來跑去,自己覺得自己很有「體育精神」。Well,這種裝甲當然談不上舒適,但勉強還可接受。問題是,當對方的劍刺中你心口那隻膠碗,劍尖再嘩一聲滑到碗邊,那猛烈的刺錐就會剛好落在你的肋骨上……Jesus Christ!簡直痛到入心入肺!
那件保護衣物雖能避免擦傷,卻不能避免瘀傷。被劍刺中,不同被籃球擲中。劍尖的衝擊力集中於一點,就像原子彈一樣,殺傷力由這核心的一點往四周蔓延,中心一點呈瘀黑,再往四邊擴展成深邃的紫、曖昧的藍、菲菲的紅和鐵青的綠。I'm not kidding,瘀傷的範圍可以像手掌那麼大!而且,玩劍擊大部分時間需要兩腳一前一後,屈曲膝蓋。長期做這個動作,當重心的那隻腳就會明顯粗過另一隻腳,太可怕了!我的勇氣應該用在別的地方。
運動講求紀律。而「紀律」兩個字,跟我這種人本來就沾不上邊。我的劍擊歲月,只維持了很短的時間。但在那段短暫的日子裏,我認識了一個別班的同學。她也沒有認真學劍擊,常跟我一起拿兩隻碗鬧玩。她讀書成績很好,又是個好動的女孩,choir、debate、hockey……什麼課外活動都有她的份兒,我們就那樣在不同的活動裏經常碰面,東拉西扯的聊一通,也談不上怎麼深入的交往。但我至今仍清楚記得她的臉,她有一雙教人一見難忘的眼睛,那深邃的瞳孔裏,彷彿有什麼在流動似的,即使她不在笑,那雙眼睛也讓你感到她在微笑。但事實上,她很愛笑,一直笑到抱腹彎腰。
中學畢業後,我們便沒再聯絡過。上大學不久,我在街上碰見她一次,就在尖沙咀文化中心外的馬路。交通燈的行人公仔轉成綠色,我向前行,在馬路中央看見她正迎面走來,跟我剛好走相反的方向。她低頭默默的向前走,肩上掛一個結他。我喊了她的名字,她完全沒有聽見,恍恍惚惚的,像一片樹葉,默默隨河水飄流。
那是我最後一次看見她。
大學還未畢業,她就從二十樓一躍而下。那是我從報上看到的,報道說是因為學業問題,但真正的原因只有她自己知道。我經常在想,假如當日我在馬路中央無論如何把她叫住,假如當日我問她為何恍恍惚惚,假如當日我抱她讓她痛痛快快的哭一場,也許她就不會死。《歲月神偷》的美少年,讓我想起這個女同學。他們都在生命最燦爛的時候消逝,像一朵盛放的玫瑰給唐突的折了枝。不同的是,他們一個千方百計的求生,一個漫不經意的輕生。
中大碩士女生自殺,有說為情困,有說為學業;港大男生臉上長了暗瘡自殺;中二男孩失戀,又自殺。我不會跟你們講什麼珍惜生命blah blah blah,這些話你們都已經聽過N次。這些孩子需要的不是「阿仔,乖,媽咪錫錫」,孩子需要的是有人兜巴摑醒他!死?你有什麼資格死?真要尋死的話,幾時輪到你?好心你照照鏡看看自己,牛高馬大,內心竟然那麼軟弱?至於那些幾十歲人還要生要死的,我連摑你都費事。人往往要搞到自己成隻slumdog才會珍惜,真是犯賤。
你會問,連死都要講資格?當然。世上沒有一個人,有資格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所謂「教育」,其實都在反反覆覆的教你一個道理——一人做事一人當。In other words,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是法治的基礎,是地球keep住轉的動力。自殺這個行為,說穿了就是「我來做事你來當」。你以為一死了之,其實你不過是在餐廳飲飽食醉,才發現自己原來吃不起那頓飯,便趁沒人注意逃之夭夭,讓你的父母朋友幫你埋單。
人為什麼會自殺?因為看不到alternative。做人有很多選擇,這份工做得不爽,可以轉工;這種暗瘡藥不奏效,可以轉藥;這個男人不愛你,世上還有千千萬萬個男人。What's the big deal?有人因為不堪疾病折磨而了結生命,那種情況我沒有資格說些什麼,因為疾病給人帶來的痛苦,可以是難以想像的,只要見過醫院病床上的臉孔,就會知道。雖然如此,仍然有人在疾病中保持微笑,他們是我的偶像。但這些輕生的孩子,並沒生病。
《歲月神偷》的少年病逝,留下了一首歌。電影的主題曲是這樣唱的:
水一般的少年 風一般的歌
夢一般的遐想 從前的你和我
手一揮就再見 嘴一翹就笑
腳一動就踏前 從前的少年
呀 漫天的迴響
放眼看 歲月輕狂
呀 歲月輕狂
起風的日子流灑奔放 細雨飄飄心晴朗
雲上去 雲上看 雲上走一趟
青春的黑夜挑燈流浪
青春的愛情不回望
不回想 不回答 不回憶 不回眸 反正也不回頭……(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話說那篇文章提到,部分中學和大學生讀者給我寄來的電郵莽撞無禮,慘不忍睹。文章刊出後,我的電郵信箱一下子逼爆「80後」和「90後」的來信,to my surprise,竟然全部用「您」!我這輩子對香港最大的貢獻,除了聲嘶力竭地喊過「董建華下台!」,就是教曉了幾百個孩子,原來世上有個「您」字。這種書信的基本禮貌,我Daisy敢說百分之九十的老師都沒有教,因為他們自己也「您」「你」不分。人們總在責備孩子「讀屎片」,何不去問問老師為何「教屎片」?
學生讀者們在電郵裏問了好多問題呢!從「如何入Morgan Stanley」到「您用哪個牌子的eye cream」;從「您是否贊成五區公投」到「如何令男人對您死心塌地」(要是我懂的話,早就拿了諾貝爾獎)。我正忙籌備本月底出版的新書,請各位給我一點時間,你們的信,我一定回。
一邊讀年輕人的信,一邊看了電影《歲月神偷》。戲中有個翩翩少年,善良聰敏,在田徑場上跑得像風一樣快,又是高材生,穿男拔萃校服英俊非凡。有天他「啪一聲」倒下,死了。死前折騰了好一會兒,他患的是血癌。好老土的劇情,而且是最老土的韓劇,but no drama is more dramatic than reality!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這位少年就是導演羅啟銳的哥哥。
後來我在雜誌看到有關羅導演的訪問,他說:「我們兩兄弟是好close好close的,他十五、六歲時,我只有七、八歲,他很靚仔,勁靚仔,是張國榮那一類!而且阿哥讀書叻、運動好,有很多女仔鍾意,我很崇拜他。怎麼說呢……阿哥離去時才十六歲,真是花樣年華……」
《歲月神偷》大部分是羅導演的童年往事,他在訪問中憶述哥哥離世的情景,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那次,我又到醫院探阿哥,背書包,跳跳,行到走廊,已聽見阿媽的喊聲。入到病房,見阿哥躺在床上,阿媽坐在旁邊狂喊。阿哥臉上蓋了白布,但我太小,不明白那代表死亡,一手掀開白布,想叫他起床。嘩!阿哥一身都是血,我想他死前嘔了很多很多血。那刻,我喊到收不到聲。後來,阿媽叫我幫她到長沙灣通知阿姨,阿哥去了。但我不斷喊,在醫院轉了不知多少個圈,才找到樓梯下樓。然後,我又一邊喊一邊繞醫院轉了不知多少個圈,才找到出彌敦道的路,前後用了個多小時,才坐上二號巴士去蘇屋找阿姨。」
那個少年,讓我想起了一個人。
* * *
DGS是一所奇怪的學校,每個人一生下來就會游泳、彈琴和講英文。你可以在學校裏玩各種各樣的運動。有段日子,我一星期總有兩天去玩fencing,就是我們的財爺最擅長的劍擊。但我不久就放棄了,原因是我受不了那件衫。為了保護女性的胸部,那件衫有個位置可以套入兩隻膠碗。我們就那樣掛兩隻碗,在體育館裏跑來跑去,自己覺得自己很有「體育精神」。Well,這種裝甲當然談不上舒適,但勉強還可接受。問題是,當對方的劍刺中你心口那隻膠碗,劍尖再嘩一聲滑到碗邊,那猛烈的刺錐就會剛好落在你的肋骨上……Jesus Christ!簡直痛到入心入肺!
那件保護衣物雖能避免擦傷,卻不能避免瘀傷。被劍刺中,不同被籃球擲中。劍尖的衝擊力集中於一點,就像原子彈一樣,殺傷力由這核心的一點往四周蔓延,中心一點呈瘀黑,再往四邊擴展成深邃的紫、曖昧的藍、菲菲的紅和鐵青的綠。I'm not kidding,瘀傷的範圍可以像手掌那麼大!而且,玩劍擊大部分時間需要兩腳一前一後,屈曲膝蓋。長期做這個動作,當重心的那隻腳就會明顯粗過另一隻腳,太可怕了!我的勇氣應該用在別的地方。
運動講求紀律。而「紀律」兩個字,跟我這種人本來就沾不上邊。我的劍擊歲月,只維持了很短的時間。但在那段短暫的日子裏,我認識了一個別班的同學。她也沒有認真學劍擊,常跟我一起拿兩隻碗鬧玩。她讀書成績很好,又是個好動的女孩,choir、debate、hockey……什麼課外活動都有她的份兒,我們就那樣在不同的活動裏經常碰面,東拉西扯的聊一通,也談不上怎麼深入的交往。但我至今仍清楚記得她的臉,她有一雙教人一見難忘的眼睛,那深邃的瞳孔裏,彷彿有什麼在流動似的,即使她不在笑,那雙眼睛也讓你感到她在微笑。但事實上,她很愛笑,一直笑到抱腹彎腰。
中學畢業後,我們便沒再聯絡過。上大學不久,我在街上碰見她一次,就在尖沙咀文化中心外的馬路。交通燈的行人公仔轉成綠色,我向前行,在馬路中央看見她正迎面走來,跟我剛好走相反的方向。她低頭默默的向前走,肩上掛一個結他。我喊了她的名字,她完全沒有聽見,恍恍惚惚的,像一片樹葉,默默隨河水飄流。
那是我最後一次看見她。
大學還未畢業,她就從二十樓一躍而下。那是我從報上看到的,報道說是因為學業問題,但真正的原因只有她自己知道。我經常在想,假如當日我在馬路中央無論如何把她叫住,假如當日我問她為何恍恍惚惚,假如當日我抱她讓她痛痛快快的哭一場,也許她就不會死。《歲月神偷》的美少年,讓我想起這個女同學。他們都在生命最燦爛的時候消逝,像一朵盛放的玫瑰給唐突的折了枝。不同的是,他們一個千方百計的求生,一個漫不經意的輕生。
中大碩士女生自殺,有說為情困,有說為學業;港大男生臉上長了暗瘡自殺;中二男孩失戀,又自殺。我不會跟你們講什麼珍惜生命blah blah blah,這些話你們都已經聽過N次。這些孩子需要的不是「阿仔,乖,媽咪錫錫」,孩子需要的是有人兜巴摑醒他!死?你有什麼資格死?真要尋死的話,幾時輪到你?好心你照照鏡看看自己,牛高馬大,內心竟然那麼軟弱?至於那些幾十歲人還要生要死的,我連摑你都費事。人往往要搞到自己成隻slumdog才會珍惜,真是犯賤。
你會問,連死都要講資格?當然。世上沒有一個人,有資格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所謂「教育」,其實都在反反覆覆的教你一個道理——一人做事一人當。In other words,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是法治的基礎,是地球keep住轉的動力。自殺這個行為,說穿了就是「我來做事你來當」。你以為一死了之,其實你不過是在餐廳飲飽食醉,才發現自己原來吃不起那頓飯,便趁沒人注意逃之夭夭,讓你的父母朋友幫你埋單。
人為什麼會自殺?因為看不到alternative。做人有很多選擇,這份工做得不爽,可以轉工;這種暗瘡藥不奏效,可以轉藥;這個男人不愛你,世上還有千千萬萬個男人。What's the big deal?有人因為不堪疾病折磨而了結生命,那種情況我沒有資格說些什麼,因為疾病給人帶來的痛苦,可以是難以想像的,只要見過醫院病床上的臉孔,就會知道。雖然如此,仍然有人在疾病中保持微笑,他們是我的偶像。但這些輕生的孩子,並沒生病。
《歲月神偷》的少年病逝,留下了一首歌。電影的主題曲是這樣唱的:
水一般的少年 風一般的歌
夢一般的遐想 從前的你和我
手一揮就再見 嘴一翹就笑
腳一動就踏前 從前的少年
呀 漫天的迴響
放眼看 歲月輕狂
呀 歲月輕狂
起風的日子流灑奔放 細雨飄飄心晴朗
雲上去 雲上看 雲上走一趟
青春的黑夜挑燈流浪
青春的愛情不回望
不回想 不回答 不回憶 不回眸 反正也不回頭……(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教養
中環是一個爾虞我詐的地方。雖然如此,我的生活總算暢快。為什麼?因為儘管背後刀仔橫飛,表面上(我強調是「表面上」),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依然以一個字來維繫——etiquette。因為etiquette,中環每年不知省了多少血案。
Well of course,「中環」畢竟只是一個地名,理論上跟旺角、深水和天水圍沒有分別。在中環上班,並不代表這人一定懂etiquette。就講搭升降機,一個西裝筆挺的男士看見有人拚命跑來,這位男士馬上關關關關關關的狂按升降機按鈕,眼看別人趕不及進來,嘴角忍不住泛起一個滿足的微笑。升降機門關上以後,我甚至懷疑他會舉行勝利的V字手勢。原來「阻撓別人進入升降機」,也可以被視為一種成就,世界真是無奇不有。
柏拉圖說過,每個人都希望能夠隱形。一旦隱形了,你所做的一切就不受法律和道德管轄了。要是我告訴你,我只會利用隱形的本領來擒住拉登,為世界和平作出貢獻,你信不信?我Daisy敢說,假如女人能夠隱形,十個有九個都會第一時間買把鋒利的鉸剪,用來剪什麼?你話呢?如果我會隱形,實在有太多好玩的事了!譬如說,拍下老闆和情婦爆房的片段,然後寄給他的老婆!又例如……Wait!怎麼我即使隱形了還在替天行道?我的正義感太強了,I just can't help。
* * *
Frankly,我認為所有中環人都應該互相幫助。理由很簡單──每個人都有需要別人幫忙的時候。今次我幫你,下次你幫我。他朝君體也相同。
話是這樣說,但假如每次幫人都期望人家報恩,恐怕只會含恨而終。無論夫妻、情侶、朋友或上司下屬,兩個人相處,關係就像債主和債仔。借出去的錢等於潑出去的水,我預了你不會還,但你不能因為我不期望你還,就理所當然不打算還。After all,人家沒有幫你的義務。
常有很多朋友的朋友的朋友,要我介紹進來我的law firm。我的原則是幫得就幫,最後能否獲聘,就要看你自己的造化。最近,一個朋友的弟弟剛大學畢業,要我幫忙。我請他把履歷電郵過來,再轉發給人事部。人事部問起,我就如實地說我從未見過這個男孩,也不清楚他的背景和能力,我只認識他的哥哥,我沒說「他的哥哥也是廢人一個」,已算非常厚道。
自從把履歷電郵了給我,這個男孩隔天就來個奪命追魂call,問「怎麼還沒有消息?」「什麼時候interview?」「幾錢人工?」blah blah blah。我跟他說過一百次,人事部正在處理,有什麼事可直接找人事部,他居然問我:「那你有沒有幫我追問人事部?」Jesus!我幾乎想為我的「失職」而向他道歉!而且,他從頭到尾沒跟我說過一聲「唔該」,彷佛我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天經地義的。Oh no no no,說不定他認為我為他做跑腿是我的榮幸!你一定以為我會大罵這個不知好歹的臭小子,錯了,quite the contrary,我對他不知幾客氣。我為什麼要點醒你?那是人家的弟弟,又不是我的弟弟。如此無禮,出來做事一定撞板,我就微笑著送你一程吧。
人家幫你是人情,「老奉」嗎?Appreciate別人的幫忙,是一種教養。當然,回饋別人恩惠不應是無止境的。譬如說,世上有種債主,人家明明已還了錢,道了謝,送了禮,叩了頭,然後他問,怎麼你不以身相許?這種人一般都讀過幾年書,以知識分子自居,以為高人一等,為你作過一次舉手之勞,就自覺改變了你的一生,拯救了你的靈魂。這種人把自己看得超級重要,沒有他,公司會倒閉,香港會陸沉,宇宙會爆炸。真要命。
* * *
我的父母教女,用的是laisser-faire policy。從小到大,我喜歡做什麼就做什麼,他們從不管我。他們也不會告訴我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我的父母做什麼,我就跟著做什麼,就是這樣而已。舉個例,我媽媽每次在時裝店試完衫,必定把衣服逐件摺好才離開試身室。她從沒要求我跟著做,只跟我說過一句:「售貨員不是你的傭人,你得尊重她們。」我覺得媽媽說得有理,從小到大,我必定把衣服摺好才離開試身室。我有一個很有錢的朋友,見我摺衫大感奇怪。「Daisy,你不需要替她們執拾呀!她們應份做的!」我想所謂「教養」,就是即使「不需要」也同樣去做。
一封信最能反映一個人的教養。我每天都收到很多讀者的電郵,其中有不少是自稱大學或中學生寫來的。他們看了我的書或我的blog,跟我分享感受,我很歡迎。但這些小朋友的來信,有些確實慘不忍睹,例如:
「黃迪詩:
我在XX中學讀緊中五,我讀精英班,我覺得做律師都ok,在香港讀好還是去外國讀好?我有買你的書,你一定要覆我!
XX」
Well,首先,小妹對閣下能考入精英班深感佩服。但你最好還是不要做律師,假如你連公司或當事人的名字也寫錯,後果可以好嚴重。順帶一提,我叫王迪詩,不是黃迪詩。我的讀者絕大部分會在電郵的上款稱我「Daisy」,也有人稱「王小姐」,這是基本禮貌。即使雷曼苦主,見了特首也不會「喂,曾蔭權」,而會說「曾先生」。
第二,這些小朋友的信絕大部分「您」「你」不分。既然你自稱比我年輕,就應該用「您」,這是教養。Yes I know,這是二十一世紀,禮節簡化,但沒有人說過二十一世紀就不用講禮貌。
第三,你買我的書,因此而刺激了0.00001%的銷量,小妹感激不盡。但思索良久,依然找不出「我有買你的書」跟「你一定要覆我」之間的因果關係。不買我的書的人,只要在來信中顯示出正常的心智,我都會回信。要是我沒有回覆閣下的電郵,請勿杞人憂天,那不一定表示閣下心智不正常,可能是因為電郵寄失了,或我還未來得及回信而已。
小時候聽到那些富「教育性」的故事,不知是誰想出來的,當中有些非常可笑,例如「鑿壁偷光」。話說古時有個書生,雖然家貧,卻十分用功。他想徹夜溫習,但買不起照明的蠟燭。於是,他鑿破牆壁讓鄰居的光漏進來。大人都很推崇這個書生,讚他勤奮用功。到了今天,我依然想問問那些大人:你們有病嗎?這書生為了自己的好處而鑿破牆壁,究竟懂不懂尊重鄰居的私隱?他破壞牆壁結構可能造成危險,房子倒塌那怎麼辦?他聲稱「鑿壁偷光」,但我怎知他除了偷光,有否偷窺?讀書大曬嗎?讀書就毋須尊重別人的私隱嗎?這種基本的教養也不懂,還學人讀什麼書? 「偷」本身已經不對。大人非但沒有譴責這種行為,還要表揚他!幸好我從來就是個不聽話的孩子,否則早就跑去「鑿壁偷光」了。(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Well of course,「中環」畢竟只是一個地名,理論上跟旺角、深水和天水圍沒有分別。在中環上班,並不代表這人一定懂etiquette。就講搭升降機,一個西裝筆挺的男士看見有人拚命跑來,這位男士馬上關關關關關關的狂按升降機按鈕,眼看別人趕不及進來,嘴角忍不住泛起一個滿足的微笑。升降機門關上以後,我甚至懷疑他會舉行勝利的V字手勢。原來「阻撓別人進入升降機」,也可以被視為一種成就,世界真是無奇不有。
柏拉圖說過,每個人都希望能夠隱形。一旦隱形了,你所做的一切就不受法律和道德管轄了。要是我告訴你,我只會利用隱形的本領來擒住拉登,為世界和平作出貢獻,你信不信?我Daisy敢說,假如女人能夠隱形,十個有九個都會第一時間買把鋒利的鉸剪,用來剪什麼?你話呢?如果我會隱形,實在有太多好玩的事了!譬如說,拍下老闆和情婦爆房的片段,然後寄給他的老婆!又例如……Wait!怎麼我即使隱形了還在替天行道?我的正義感太強了,I just can't help。
* * *
Frankly,我認為所有中環人都應該互相幫助。理由很簡單──每個人都有需要別人幫忙的時候。今次我幫你,下次你幫我。他朝君體也相同。
話是這樣說,但假如每次幫人都期望人家報恩,恐怕只會含恨而終。無論夫妻、情侶、朋友或上司下屬,兩個人相處,關係就像債主和債仔。借出去的錢等於潑出去的水,我預了你不會還,但你不能因為我不期望你還,就理所當然不打算還。After all,人家沒有幫你的義務。
常有很多朋友的朋友的朋友,要我介紹進來我的law firm。我的原則是幫得就幫,最後能否獲聘,就要看你自己的造化。最近,一個朋友的弟弟剛大學畢業,要我幫忙。我請他把履歷電郵過來,再轉發給人事部。人事部問起,我就如實地說我從未見過這個男孩,也不清楚他的背景和能力,我只認識他的哥哥,我沒說「他的哥哥也是廢人一個」,已算非常厚道。
自從把履歷電郵了給我,這個男孩隔天就來個奪命追魂call,問「怎麼還沒有消息?」「什麼時候interview?」「幾錢人工?」blah blah blah。我跟他說過一百次,人事部正在處理,有什麼事可直接找人事部,他居然問我:「那你有沒有幫我追問人事部?」Jesus!我幾乎想為我的「失職」而向他道歉!而且,他從頭到尾沒跟我說過一聲「唔該」,彷佛我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天經地義的。Oh no no no,說不定他認為我為他做跑腿是我的榮幸!你一定以為我會大罵這個不知好歹的臭小子,錯了,quite the contrary,我對他不知幾客氣。我為什麼要點醒你?那是人家的弟弟,又不是我的弟弟。如此無禮,出來做事一定撞板,我就微笑著送你一程吧。
人家幫你是人情,「老奉」嗎?Appreciate別人的幫忙,是一種教養。當然,回饋別人恩惠不應是無止境的。譬如說,世上有種債主,人家明明已還了錢,道了謝,送了禮,叩了頭,然後他問,怎麼你不以身相許?這種人一般都讀過幾年書,以知識分子自居,以為高人一等,為你作過一次舉手之勞,就自覺改變了你的一生,拯救了你的靈魂。這種人把自己看得超級重要,沒有他,公司會倒閉,香港會陸沉,宇宙會爆炸。真要命。
* * *
我的父母教女,用的是laisser-faire policy。從小到大,我喜歡做什麼就做什麼,他們從不管我。他們也不會告訴我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我的父母做什麼,我就跟著做什麼,就是這樣而已。舉個例,我媽媽每次在時裝店試完衫,必定把衣服逐件摺好才離開試身室。她從沒要求我跟著做,只跟我說過一句:「售貨員不是你的傭人,你得尊重她們。」我覺得媽媽說得有理,從小到大,我必定把衣服摺好才離開試身室。我有一個很有錢的朋友,見我摺衫大感奇怪。「Daisy,你不需要替她們執拾呀!她們應份做的!」我想所謂「教養」,就是即使「不需要」也同樣去做。
一封信最能反映一個人的教養。我每天都收到很多讀者的電郵,其中有不少是自稱大學或中學生寫來的。他們看了我的書或我的blog,跟我分享感受,我很歡迎。但這些小朋友的來信,有些確實慘不忍睹,例如:
「黃迪詩:
我在XX中學讀緊中五,我讀精英班,我覺得做律師都ok,在香港讀好還是去外國讀好?我有買你的書,你一定要覆我!
XX」
Well,首先,小妹對閣下能考入精英班深感佩服。但你最好還是不要做律師,假如你連公司或當事人的名字也寫錯,後果可以好嚴重。順帶一提,我叫王迪詩,不是黃迪詩。我的讀者絕大部分會在電郵的上款稱我「Daisy」,也有人稱「王小姐」,這是基本禮貌。即使雷曼苦主,見了特首也不會「喂,曾蔭權」,而會說「曾先生」。
第二,這些小朋友的信絕大部分「您」「你」不分。既然你自稱比我年輕,就應該用「您」,這是教養。Yes I know,這是二十一世紀,禮節簡化,但沒有人說過二十一世紀就不用講禮貌。
第三,你買我的書,因此而刺激了0.00001%的銷量,小妹感激不盡。但思索良久,依然找不出「我有買你的書」跟「你一定要覆我」之間的因果關係。不買我的書的人,只要在來信中顯示出正常的心智,我都會回信。要是我沒有回覆閣下的電郵,請勿杞人憂天,那不一定表示閣下心智不正常,可能是因為電郵寄失了,或我還未來得及回信而已。
小時候聽到那些富「教育性」的故事,不知是誰想出來的,當中有些非常可笑,例如「鑿壁偷光」。話說古時有個書生,雖然家貧,卻十分用功。他想徹夜溫習,但買不起照明的蠟燭。於是,他鑿破牆壁讓鄰居的光漏進來。大人都很推崇這個書生,讚他勤奮用功。到了今天,我依然想問問那些大人:你們有病嗎?這書生為了自己的好處而鑿破牆壁,究竟懂不懂尊重鄰居的私隱?他破壞牆壁結構可能造成危險,房子倒塌那怎麼辦?他聲稱「鑿壁偷光」,但我怎知他除了偷光,有否偷窺?讀書大曬嗎?讀書就毋須尊重別人的私隱嗎?這種基本的教養也不懂,還學人讀什麼書? 「偷」本身已經不對。大人非但沒有譴責這種行為,還要表揚他!幸好我從來就是個不聽話的孩子,否則早就跑去「鑿壁偷光」了。(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活得不爽,一天也嫌多!
第一次看到Margaret的午餐盒,我就知道大事不妙。
Margaret是我們law firm最近請來的合夥人。我本來就最怕女上司,女人善變、小氣、妒忌心重,你靚過她就妒忌你,你醜過她又踩低你,我是女人都覺得自己麻煩!根據人事部Lucy的情報,Margaret三十九歲,天蠍座。Shit!天蠍座的女人向來是我的剋星,加上三十九歲的女人正處於更年期,直衝四張的心理關口,她大概連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下一秒是喜是悲!
Margaret來了短短兩星期,她那「恐怖午餐盒」已遠近馳名。幾片有機蘿蔔、半個有機番茄、半個紅菜頭、兩條白灼菠菜加一個蘋果。要我每天吃這樣的午餐,我寧願死。
「Margaret,要不要煎魚柳?」她唯一一次跟我們一起午飯,Sam殷勤地招呼這位新上司。
「No, thanks. 我從不吃煎炸食物,更不會吃魚。你知道海洋污染有多嚴重嗎?吃了受污染的魚肉,水銀有可能積聚於子宮內。」Margaret一邊說,一邊把那條芥蘭泡在滾水裏清除味精。
「Margaret,來,整件雞!」Sam再接再厲,為老闆夾。
「No no!我不吃這些打針雞。難道你們沒聽過嗎?吃了的話,女性荷爾蒙可能會出現問題。」Obviously,就算她不吃雞,她的荷爾蒙都已經出現好大問題。簡單來說,Margaret是一個禁欲主義者,而且有嚴重潔癖,她的潔癖廣泛污染了生活的每一個細節,那當然包括她的工作。
一份合同由font size、grammar到法律精神,都被她用顯微鏡照完又照,驗完又驗,把一份合同昇華至形而上的層次,也把我和其他同事迫至崩潰的邊緣。她似乎不明白,「驗屍」和做「律師」,畢竟是兩回事。那麼熱愛grammar的話,何不去書局買本Graded English作精神自瀆?
你一定以為「恐怖午餐」會令Margaret身材苗條吧!造物弄人啊,她很胖。以她自己的話來說,就是「連飲水都會致胖」,what a tragedy!
Margaret不是一人禁欲,而是闔家禁欲。她那六歲兒子的遭遇,簡直可歌可泣。
「假假地都住山頂獨立屋,個仔竟然餓到搶同學包薯片!鬼咩,汽水又話糖分高,薯片又話驚致癌,日日要個仔吃什麼有機全麥高鈣餅,大人都頂唔順啦,細路見到薯片唔搶就奇!」一個女banker告訴我。為什麼她會知道?因為薯片被搶的,正是她的兒子。天網恢恢,中環哪有秘密?
吃,人生最快樂的事也,何必剝削一個六歲孩子最基本的快樂?這樣不准吃,那樣不准喝,做人還有什麼樂趣?天天吃薯片飲汽水固然無益,但偶爾讓孩子高興一下又有什麼大不了?聽說Margaret的老公,下場比兒子更為悲壯。「出街食?你好瘦咩?怎不看看自己的肚腩?出街食!」Sam在中環Three Sixty碰見Margaret罵老公,便學她的語氣,在每個同事的房間巡迴表演了一次,frankly,這傢伙又扮得幾似!唉,又好難怪人家唱你,大庭廣眾呼喝老公,教他的面子往哪裏放?再說,「你好瘦咩?」這四個字該由誰講?秘書還瞄到Margaret給菲傭的購物清單:麥皮、青瓜、蘿蔔、豆苗,人都癲。不知道的話,還以為這家人活在貧窮線下!
* * *
禁絕孩子吃可口的食物,等於迫他去搶。禁煙呢?財政預算案建議取消市民過關可攜帶三包免稅煙的政策,旅客只可攜帶少於十九支煙入境,去年起亦大加煙稅五十巴仙,結果令私煙和假煙銷量大增,那究竟增了多少?有煙草商委託調查公司定期檢取市民棄置的煙包,調查假冒「萬寶路」煙在市場流通的情況,發現假煙率由加稅前的百分之三點二,倍升至加稅後的百分之九點一!我國同胞既然有本事用頭髮做豉油,用三聚氰胺做奶粉,用孔雀石綠餵鰻魚,用山埃養蘇眉,用蘇丹紅做辣椒醬和用哮喘藥養豬,自然也有本事用奇形怪狀的東西做煙。
我初時不明白,所謂「假煙」究竟是什麼意思,煙都有假?有。我從報上得知,外國有鑑證發現假煙含有泥沙、塑膠、死蒼蠅和昆蟲卵!Sick!深圳被破獲的假煙工場,滿是殘缺發霉的煙葉,當中的細菌,不用說當然嚴重超標。倫敦一項醫學研究顯示,假煙的焦油、尼古丁和釋出的一氧化碳含量,比真煙高三至七成。In other words,假煙令煙癮更易加深,對肺的損害更大,增加患肺癌的風險。
加煙稅的原意是促進健康,到頭來反令更多人患上肺癌。To be exact,是令更多窮人有機會患上肺癌,難道你認為bankers會因為加了煙稅而轉買假煙?也許有,但我未見過。講到健康,有錢人還用你教麼?
中產和富裕一族條命不知幾矜貴!以我自己為例,每年大約花三千元做一次身體檢查,我好怕死。Of course,上帝造人,沒有說過年年驗身就唔使死,但我希望在我能力範圍內,盡可能預防疾病,吊住條命。Bankers日理萬機,都識得去翠華整碟有機芥蘭。
因為買不起完稅煙而轉抽假煙的就只有窮人。錢不能令你不死,但絕對可以讓你死得舒服好多。死在私家醫院的高級病房,無論如何都好過死在板間房。有人感慨,世界真是不公平啊!Of course,世界從來都是不公平的,埃塞俄比亞的飢民在吃石頭充飢,他們看見香港的乞丐,也會有同樣的感慨。
政府會說,你可以戒煙呀!你可以不抽假煙呀!窮人花不起錢看電影、飲紅酒或買周秀娜寫真,吸煙是他唯一的享受,何必連這唯一的享受也去剝削?因為他窮,就沒有享受生活的權利?低下階層的生活已經夠苦,就連那唯一的樂趣都要奪去,就算做了百歲人瑞,生不如死,健康來有個屁用?活得不爽,一天也嫌多;活得過癮,一百歲也不夠。For god's sake, enjoy life and have fun!
今時今日,普遍市民都知道吸煙對身體的害處,要是他權衡輕重後依然選擇吸煙,政府應該尊重。為公眾健康就要禁,那要禁的何止吸煙?一個買不起完稅煙的煙民,就像一個天天吃有機全麥高鈣餅的孩子,最終被迫搶同學的薯片。
政府政策往往重整靚盤數,把垃圾掃進梳化底。加煙稅令香煙銷售額下跌,看,政策多有效!愈來愈少人吸煙了!但私煙和假煙的數字呢?何不拿出來比較一下?
膠袋稅又是另一例子。政府自去年7月徵收5毫子膠袋稅,首季膠袋用量大減九成,數字真動聽,但現在該用什麼來包垃圾?難道用手捧垃圾嗎?惟有買垃圾袋了。香港的家庭一般四、五個人,用超市那種尺寸的膠袋包垃圾,本來剛好。改用巨型垃圾袋,對環境的破壞反而更大了。(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Margaret是我們law firm最近請來的合夥人。我本來就最怕女上司,女人善變、小氣、妒忌心重,你靚過她就妒忌你,你醜過她又踩低你,我是女人都覺得自己麻煩!根據人事部Lucy的情報,Margaret三十九歲,天蠍座。Shit!天蠍座的女人向來是我的剋星,加上三十九歲的女人正處於更年期,直衝四張的心理關口,她大概連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下一秒是喜是悲!
Margaret來了短短兩星期,她那「恐怖午餐盒」已遠近馳名。幾片有機蘿蔔、半個有機番茄、半個紅菜頭、兩條白灼菠菜加一個蘋果。要我每天吃這樣的午餐,我寧願死。
「Margaret,要不要煎魚柳?」她唯一一次跟我們一起午飯,Sam殷勤地招呼這位新上司。
「No, thanks. 我從不吃煎炸食物,更不會吃魚。你知道海洋污染有多嚴重嗎?吃了受污染的魚肉,水銀有可能積聚於子宮內。」Margaret一邊說,一邊把那條芥蘭泡在滾水裏清除味精。
「Margaret,來,整件雞!」Sam再接再厲,為老闆夾。
「No no!我不吃這些打針雞。難道你們沒聽過嗎?吃了的話,女性荷爾蒙可能會出現問題。」Obviously,就算她不吃雞,她的荷爾蒙都已經出現好大問題。簡單來說,Margaret是一個禁欲主義者,而且有嚴重潔癖,她的潔癖廣泛污染了生活的每一個細節,那當然包括她的工作。
一份合同由font size、grammar到法律精神,都被她用顯微鏡照完又照,驗完又驗,把一份合同昇華至形而上的層次,也把我和其他同事迫至崩潰的邊緣。她似乎不明白,「驗屍」和做「律師」,畢竟是兩回事。那麼熱愛grammar的話,何不去書局買本Graded English作精神自瀆?
你一定以為「恐怖午餐」會令Margaret身材苗條吧!造物弄人啊,她很胖。以她自己的話來說,就是「連飲水都會致胖」,what a tragedy!
Margaret不是一人禁欲,而是闔家禁欲。她那六歲兒子的遭遇,簡直可歌可泣。
「假假地都住山頂獨立屋,個仔竟然餓到搶同學包薯片!鬼咩,汽水又話糖分高,薯片又話驚致癌,日日要個仔吃什麼有機全麥高鈣餅,大人都頂唔順啦,細路見到薯片唔搶就奇!」一個女banker告訴我。為什麼她會知道?因為薯片被搶的,正是她的兒子。天網恢恢,中環哪有秘密?
吃,人生最快樂的事也,何必剝削一個六歲孩子最基本的快樂?這樣不准吃,那樣不准喝,做人還有什麼樂趣?天天吃薯片飲汽水固然無益,但偶爾讓孩子高興一下又有什麼大不了?聽說Margaret的老公,下場比兒子更為悲壯。「出街食?你好瘦咩?怎不看看自己的肚腩?出街食!」Sam在中環Three Sixty碰見Margaret罵老公,便學她的語氣,在每個同事的房間巡迴表演了一次,frankly,這傢伙又扮得幾似!唉,又好難怪人家唱你,大庭廣眾呼喝老公,教他的面子往哪裏放?再說,「你好瘦咩?」這四個字該由誰講?秘書還瞄到Margaret給菲傭的購物清單:麥皮、青瓜、蘿蔔、豆苗,人都癲。不知道的話,還以為這家人活在貧窮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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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絕孩子吃可口的食物,等於迫他去搶。禁煙呢?財政預算案建議取消市民過關可攜帶三包免稅煙的政策,旅客只可攜帶少於十九支煙入境,去年起亦大加煙稅五十巴仙,結果令私煙和假煙銷量大增,那究竟增了多少?有煙草商委託調查公司定期檢取市民棄置的煙包,調查假冒「萬寶路」煙在市場流通的情況,發現假煙率由加稅前的百分之三點二,倍升至加稅後的百分之九點一!我國同胞既然有本事用頭髮做豉油,用三聚氰胺做奶粉,用孔雀石綠餵鰻魚,用山埃養蘇眉,用蘇丹紅做辣椒醬和用哮喘藥養豬,自然也有本事用奇形怪狀的東西做煙。
我初時不明白,所謂「假煙」究竟是什麼意思,煙都有假?有。我從報上得知,外國有鑑證發現假煙含有泥沙、塑膠、死蒼蠅和昆蟲卵!Sick!深圳被破獲的假煙工場,滿是殘缺發霉的煙葉,當中的細菌,不用說當然嚴重超標。倫敦一項醫學研究顯示,假煙的焦油、尼古丁和釋出的一氧化碳含量,比真煙高三至七成。In other words,假煙令煙癮更易加深,對肺的損害更大,增加患肺癌的風險。
加煙稅的原意是促進健康,到頭來反令更多人患上肺癌。To be exact,是令更多窮人有機會患上肺癌,難道你認為bankers會因為加了煙稅而轉買假煙?也許有,但我未見過。講到健康,有錢人還用你教麼?
中產和富裕一族條命不知幾矜貴!以我自己為例,每年大約花三千元做一次身體檢查,我好怕死。Of course,上帝造人,沒有說過年年驗身就唔使死,但我希望在我能力範圍內,盡可能預防疾病,吊住條命。Bankers日理萬機,都識得去翠華整碟有機芥蘭。
因為買不起完稅煙而轉抽假煙的就只有窮人。錢不能令你不死,但絕對可以讓你死得舒服好多。死在私家醫院的高級病房,無論如何都好過死在板間房。有人感慨,世界真是不公平啊!Of course,世界從來都是不公平的,埃塞俄比亞的飢民在吃石頭充飢,他們看見香港的乞丐,也會有同樣的感慨。
政府會說,你可以戒煙呀!你可以不抽假煙呀!窮人花不起錢看電影、飲紅酒或買周秀娜寫真,吸煙是他唯一的享受,何必連這唯一的享受也去剝削?因為他窮,就沒有享受生活的權利?低下階層的生活已經夠苦,就連那唯一的樂趣都要奪去,就算做了百歲人瑞,生不如死,健康來有個屁用?活得不爽,一天也嫌多;活得過癮,一百歲也不夠。For god's sake, enjoy life and have fun!
今時今日,普遍市民都知道吸煙對身體的害處,要是他權衡輕重後依然選擇吸煙,政府應該尊重。為公眾健康就要禁,那要禁的何止吸煙?一個買不起完稅煙的煙民,就像一個天天吃有機全麥高鈣餅的孩子,最終被迫搶同學的薯片。
政府政策往往重整靚盤數,把垃圾掃進梳化底。加煙稅令香煙銷售額下跌,看,政策多有效!愈來愈少人吸煙了!但私煙和假煙的數字呢?何不拿出來比較一下?
膠袋稅又是另一例子。政府自去年7月徵收5毫子膠袋稅,首季膠袋用量大減九成,數字真動聽,但現在該用什麼來包垃圾?難道用手捧垃圾嗎?惟有買垃圾袋了。香港的家庭一般四、五個人,用超市那種尺寸的膠袋包垃圾,本來剛好。改用巨型垃圾袋,對環境的破壞反而更大了。(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遲來的春天
我裹cashmere披肩,再把自己重重包圍在棉被子裏,呆在沙發上不知如何是好。因為天氣太冷的緣故,鋼筆的墨水凝住了,那會讓我的編輯非常生氣。我的習慣是用鋼筆寫了稿子,再請人用電腦打出來。我也希望能如期交稿,而墨水卻凝住了,真遺憾。更迫切的問題是,我現在肚子很餓,而我卻動彈不得,我無論如何不能離開這個棉被窩子。不是說全球暖化嗎?這叫什麼他媽的暖化?
「喜馬拉雅山冰川正以比其他冰川更快的速度融化,若維持現時速度,冰川很大機會在2035 年前消失」——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的報告是這樣說的。因為這份報告,我每次開冷氣、搭飛機、飲紅酒和呼出二氧化碳,都會深感內疚。正當我內疚到幾乎想行路上北京,我從報上得知IPCC主席帕喬里每天由司機駕車接載上班,行走那區區一點六公里路程,他那四輛環保電力車呢?都在停車場內封塵。
那是「聯合國」什麼什麼委員會的報告。我不懂科學,但我覺得「聯合國」好勁,諾貝爾評委跟我想法一致,2007 年把和平獎頒予IPCC。那時,世人並不知道原來那報告的資料是從一篇學生論文中抄出來的,更不知道「喜瑪拉雅山冰川會在2035年前消失」的說法,不過抄自雜誌的訪問,未經驗證,兒戲過中學生的通識習作。
IPCC 主席帕喬里承認有關錯誤,又鬼拍後尾枕自爆報告更多錯處。我一看,good gracious!印度賓德爾冰川融化的速度應為每年二十五點三米,那報告竟誇大至一百三十五點二米!喜馬拉雅山冰川現在的面積,明明只有三點三萬方公里,那報告夠膽死老作話五十萬方公里!那是科學報告還是科幻小說?名為「專家」,實為「老千」,難怪茅山師傅都可以理直氣壯的說「性交可以轉運」!
我Daisy都已經算無賴,誰知一山還有一山高,帕喬里雖承認報告出錯,卻死「大方向」沒錯。「理性的人會眼宏觀的事,不會受個別錯誤影響,我不會辭職。」他說。Alright,宏觀。他也可以對老婆說:「理性的女人會眼宏觀的事,不會受伴侶個別偷食錯誤影響,我不會停止偷食。」報章報道,帕喬里領導的公司The Energy Research Institute(TERI),因為IPCC 的報告,獲得歐盟和紐約卡內基基金500多萬美元的研究資助,同時向其他私人機構提供有關碳交易的諮詢服務,勁賺一筆。這就叫做「宏觀」。
世界已經進入「迷你冰河時期」。今年北半球的寒冬只是開始,海洋周期逆轉令地球由「暖化」變為「冷化」,預料氣溫將在二三十年內不斷下降——這是誰說的? IPCC核心成員拉蒂夫教授。又是IPCC。
* * *
我在棉被窩裏依然冷得手腳發麻,僵在沙發進入冬眠狀態。電話響,我不動。我一直數,一、二、三、四……總共響了十二下。停了。Jesus,又響!我鼓起勇氣,把手伸出棉被外去拿茶几上的電話,再伸出一點就拿到了,只差一點……加油啊王迪詩……拿到了!
「Daisy,怎麼你還未到?大夥兒在等你啊!」電話裏傳來Felix的聲音。我在〈Days of Being Wild〉這個故事裏,就曾寫過我在倫敦跟Felix和朋友們的生活。他最近從倫敦回港。
「天寒地凍開garden party,你有病嗎?」我問。
「那我們出去吃好東西吧,尖沙咀富臨的新店很不錯呢。」他回港後一直瘋狂地吃中國菜。
「富臨很好,但我知你一定會點鮑魚。放過我吧!這個農曆年我天天鮑魚,吃鮑魚吃到想嘔。你們自己去好了,我要冬眠。」「那我們乾脆去你家吧!」這傢伙興致勃勃。也好,要他們給我買點吃的,我就不用冒嚴寒出外了。
「Wow!你家裏好暖啊!」Felix一進門就喊道,另外還有他妹妹Sonia等十多人,都是經常一起玩的朋友。他們買了食物和醬料,打算在我家裏Shabu Shabu。男的在忙張羅,女孩都鑽進我的棉被窩裏,旁邊放暖爐。
「Daisy,你這暖爐好厲害!個子小小的卻讓沙發四周都溫暖起來。」Sonia說。
「買暖爐嘛,我都算半個專家。」我很得意的說。「風琴式的暖爐,幾乎要把臉貼上去才感到暖,體積又大。我們祖國的出品要好得多,體積小,價錢平,200塊錢就有一個,兩秒鐘就暖,會否爆炸是另一回事。」「Daisy,你抱那個是什麼玩意兒?讓我看看──」另一個女孩又伸手來搶。
「不,這個不能給你。沒有它,我活不成。」
「是暖水袋嗎?」
「不。這是特製的暖包,只要放進微波爐叮四分鐘,就會連續暖七個小時。整個冬天,我一直抱它看書、發呆、寫作、睡覺。」「這種好東西,怎麼從未在百貨公司見過?」「這是狗用的。」眾人張大眼睛看我。「有次到東京,在寵物店買的。」門鈴突然響起,還有人要來嗎?「Hi.」一個英俊的男人站在我家門前,輕描淡寫的跟我打個招呼,臉上的微笑教人多麼懷念。
「Hi.」我嫣然一笑。「沒想到你會來。」然後我們就站在那裏,世界霎時靜止下來。但那並不是教人難受的沉默,我們之間的空氣是流動的,甚至隱隱透一抹甜蜜。自從知道Philip為了我跟人打架,這還是第一次見到他。
我乘沒人注意,悄悄溜進房裏補妝,啟動Plan A緊急應變措施。Felix那傢伙簡直靠害!竟不告訴我Philip會來。好彩我醒,在大夥兒到來前化了一個適合假日的淡妝。女人必須隨時處於作戰狀態,機會留給有準備的人。
當我從房間出來,Philip正和Felix在我的客廳打網球,張羅飯桌的事就全推給一班女人。不久,飯廳傳來陣陣香氣。大夥兒圍那熱騰騰的火鍋,好溫暖啊!我們先把肉放進昆布湯裏使湯充滿肉香,然後才放入玉子、蘿蔔等等配料。
「說起來,每次去Daisy的家都好像在打邊爐啊。那年在倫敦過年三十晚,我們不也在Daisy家裏打邊爐?那次你們兩個還好像為了什麼大吵一場呀!」他指我和Philip。
「Really?你們竟然吵架!究竟為了什麼?」大家七嘴八舌的追問。
「忘了。」我說,然後把一片肥牛送進嘴裏。我一輩子忘不了,那次吵架就是為了我的長髮。Philip問我為何從來不把頭髮束起,我說因為我把頭髮放下比較好看,他說:「你老是把臉藏在那瀑布一樣的頭髮後。你在逃避。」那次以後,我們誰也沒再提過頭髮的事。
* * *
晚上,我們開了支Pavillon Rouge,一邊聽Eva Cassidy的Fields of Gold,一邊悠閒地聊。雖然很冷,但我習慣每天到露台呼吸晚上清爽的空氣。真冷啊,冷得都不像香港了,我把披肩拉得更緊。Philip不知從何時起無聲地站在我身旁,我們就那樣一起靜靜的,幽幽的,看蘭開夏道這遲來的春天。
「很久沒來你的家了。」他說。
「嗯,已經很久了。」我和應。
「這個,送你。」他遞給我一個繫絲帶的小盒子。打開來看,是一朵淡紫灰色薄紗做的玫瑰,花蕊是兩顆小巧含蓄的珍珠,是個束馬尾用的髮飾,而且是我慣常愛用的牌子Evita Peroni。
「我想,也許你今年會喜歡束馬尾。」我把玫瑰放在掌心,百般滋味剎那湧上心頭。我想起我們在倫敦邂逅,也想起我們在池畔分手。我以為我們從未真正開始就已經結束,但這玫瑰……是向我「表示好感」嗎?還是我想得太多?
當我抬起頭來,只見Philip欲言又止的模樣,那一刻我心裏只有一個願望,求你千萬不要讚我漂亮,因為我真的會信,然後就會好大件事!我這輩子將無法再離開這個男人,holy shit。
「冷了,往屋裏去吧。」我竟然這樣說!王迪詩你在幹什麼?曲曲折折,蹉蹉跎跎,我們終於走近了,怎麼我卻又害怕起來……(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喜馬拉雅山冰川正以比其他冰川更快的速度融化,若維持現時速度,冰川很大機會在2035 年前消失」——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的報告是這樣說的。因為這份報告,我每次開冷氣、搭飛機、飲紅酒和呼出二氧化碳,都會深感內疚。正當我內疚到幾乎想行路上北京,我從報上得知IPCC主席帕喬里每天由司機駕車接載上班,行走那區區一點六公里路程,他那四輛環保電力車呢?都在停車場內封塵。
那是「聯合國」什麼什麼委員會的報告。我不懂科學,但我覺得「聯合國」好勁,諾貝爾評委跟我想法一致,2007 年把和平獎頒予IPCC。那時,世人並不知道原來那報告的資料是從一篇學生論文中抄出來的,更不知道「喜瑪拉雅山冰川會在2035年前消失」的說法,不過抄自雜誌的訪問,未經驗證,兒戲過中學生的通識習作。
IPCC 主席帕喬里承認有關錯誤,又鬼拍後尾枕自爆報告更多錯處。我一看,good gracious!印度賓德爾冰川融化的速度應為每年二十五點三米,那報告竟誇大至一百三十五點二米!喜馬拉雅山冰川現在的面積,明明只有三點三萬方公里,那報告夠膽死老作話五十萬方公里!那是科學報告還是科幻小說?名為「專家」,實為「老千」,難怪茅山師傅都可以理直氣壯的說「性交可以轉運」!
我Daisy都已經算無賴,誰知一山還有一山高,帕喬里雖承認報告出錯,卻死「大方向」沒錯。「理性的人會眼宏觀的事,不會受個別錯誤影響,我不會辭職。」他說。Alright,宏觀。他也可以對老婆說:「理性的女人會眼宏觀的事,不會受伴侶個別偷食錯誤影響,我不會停止偷食。」報章報道,帕喬里領導的公司The Energy Research Institute(TERI),因為IPCC 的報告,獲得歐盟和紐約卡內基基金500多萬美元的研究資助,同時向其他私人機構提供有關碳交易的諮詢服務,勁賺一筆。這就叫做「宏觀」。
世界已經進入「迷你冰河時期」。今年北半球的寒冬只是開始,海洋周期逆轉令地球由「暖化」變為「冷化」,預料氣溫將在二三十年內不斷下降——這是誰說的? IPCC核心成員拉蒂夫教授。又是IPCC。
* * *
我在棉被窩裏依然冷得手腳發麻,僵在沙發進入冬眠狀態。電話響,我不動。我一直數,一、二、三、四……總共響了十二下。停了。Jesus,又響!我鼓起勇氣,把手伸出棉被外去拿茶几上的電話,再伸出一點就拿到了,只差一點……加油啊王迪詩……拿到了!
「Daisy,怎麼你還未到?大夥兒在等你啊!」電話裏傳來Felix的聲音。我在〈Days of Being Wild〉這個故事裏,就曾寫過我在倫敦跟Felix和朋友們的生活。他最近從倫敦回港。
「天寒地凍開garden party,你有病嗎?」我問。
「那我們出去吃好東西吧,尖沙咀富臨的新店很不錯呢。」他回港後一直瘋狂地吃中國菜。
「富臨很好,但我知你一定會點鮑魚。放過我吧!這個農曆年我天天鮑魚,吃鮑魚吃到想嘔。你們自己去好了,我要冬眠。」「那我們乾脆去你家吧!」這傢伙興致勃勃。也好,要他們給我買點吃的,我就不用冒嚴寒出外了。
「Wow!你家裏好暖啊!」Felix一進門就喊道,另外還有他妹妹Sonia等十多人,都是經常一起玩的朋友。他們買了食物和醬料,打算在我家裏Shabu Shabu。男的在忙張羅,女孩都鑽進我的棉被窩裏,旁邊放暖爐。
「Daisy,你這暖爐好厲害!個子小小的卻讓沙發四周都溫暖起來。」Sonia說。
「買暖爐嘛,我都算半個專家。」我很得意的說。「風琴式的暖爐,幾乎要把臉貼上去才感到暖,體積又大。我們祖國的出品要好得多,體積小,價錢平,200塊錢就有一個,兩秒鐘就暖,會否爆炸是另一回事。」「Daisy,你抱那個是什麼玩意兒?讓我看看──」另一個女孩又伸手來搶。
「不,這個不能給你。沒有它,我活不成。」
「是暖水袋嗎?」
「不。這是特製的暖包,只要放進微波爐叮四分鐘,就會連續暖七個小時。整個冬天,我一直抱它看書、發呆、寫作、睡覺。」「這種好東西,怎麼從未在百貨公司見過?」「這是狗用的。」眾人張大眼睛看我。「有次到東京,在寵物店買的。」門鈴突然響起,還有人要來嗎?「Hi.」一個英俊的男人站在我家門前,輕描淡寫的跟我打個招呼,臉上的微笑教人多麼懷念。
「Hi.」我嫣然一笑。「沒想到你會來。」然後我們就站在那裏,世界霎時靜止下來。但那並不是教人難受的沉默,我們之間的空氣是流動的,甚至隱隱透一抹甜蜜。自從知道Philip為了我跟人打架,這還是第一次見到他。
我乘沒人注意,悄悄溜進房裏補妝,啟動Plan A緊急應變措施。Felix那傢伙簡直靠害!竟不告訴我Philip會來。好彩我醒,在大夥兒到來前化了一個適合假日的淡妝。女人必須隨時處於作戰狀態,機會留給有準備的人。
當我從房間出來,Philip正和Felix在我的客廳打網球,張羅飯桌的事就全推給一班女人。不久,飯廳傳來陣陣香氣。大夥兒圍那熱騰騰的火鍋,好溫暖啊!我們先把肉放進昆布湯裏使湯充滿肉香,然後才放入玉子、蘿蔔等等配料。
「說起來,每次去Daisy的家都好像在打邊爐啊。那年在倫敦過年三十晚,我們不也在Daisy家裏打邊爐?那次你們兩個還好像為了什麼大吵一場呀!」他指我和Philip。
「Really?你們竟然吵架!究竟為了什麼?」大家七嘴八舌的追問。
「忘了。」我說,然後把一片肥牛送進嘴裏。我一輩子忘不了,那次吵架就是為了我的長髮。Philip問我為何從來不把頭髮束起,我說因為我把頭髮放下比較好看,他說:「你老是把臉藏在那瀑布一樣的頭髮後。你在逃避。」那次以後,我們誰也沒再提過頭髮的事。
* * *
晚上,我們開了支Pavillon Rouge,一邊聽Eva Cassidy的Fields of Gold,一邊悠閒地聊。雖然很冷,但我習慣每天到露台呼吸晚上清爽的空氣。真冷啊,冷得都不像香港了,我把披肩拉得更緊。Philip不知從何時起無聲地站在我身旁,我們就那樣一起靜靜的,幽幽的,看蘭開夏道這遲來的春天。
「很久沒來你的家了。」他說。
「嗯,已經很久了。」我和應。
「這個,送你。」他遞給我一個繫絲帶的小盒子。打開來看,是一朵淡紫灰色薄紗做的玫瑰,花蕊是兩顆小巧含蓄的珍珠,是個束馬尾用的髮飾,而且是我慣常愛用的牌子Evita Peroni。
「我想,也許你今年會喜歡束馬尾。」我把玫瑰放在掌心,百般滋味剎那湧上心頭。我想起我們在倫敦邂逅,也想起我們在池畔分手。我以為我們從未真正開始就已經結束,但這玫瑰……是向我「表示好感」嗎?還是我想得太多?
當我抬起頭來,只見Philip欲言又止的模樣,那一刻我心裏只有一個願望,求你千萬不要讚我漂亮,因為我真的會信,然後就會好大件事!我這輩子將無法再離開這個男人,holy shit。
「冷了,往屋裏去吧。」我竟然這樣說!王迪詩你在幹什麼?曲曲折折,蹉蹉跎跎,我們終於走近了,怎麼我卻又害怕起來……(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十二月圍城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十四個博物館,因為參觀人數少得可憐,於是研究博物館應否改由法定機構管理,結果決定不與政府脫──我在報上讀到這則新聞,很奇怪這究竟有什麼新聞價值。博物館由康文署還是法定機構管理,有何分別?法定機構的總裁,不就是用N倍人工請來的退休康文署長?
報章又說,政府每年用於博物館的開支達5.3億元,入場人數四百六十萬,平均每日每個博物館只有九百人入場。那不是很不錯嗎?我還以為只有幾十人呢。最近我從公務員弄出來那堆教人打呵欠的博物館中,發現了一個非常有趣的展覽,讓我成了「九百分之一」。
那是一個關於「走佬」的真人真事。我對任何有關「走佬」的故事,都很感興趣。我想,in case,just in case,有天我也有這個需要的話,別人的經驗也許能作為參考。而且,這不是一趟尋常的「走佬」,而是一班洋人從香港「草」返大陸!Can you believe it?
我從來只知中國人到西方「保外就醫」,從未聽過洋人要逃亡到中國!那是1941年,日本仔來勢洶洶,一班英國和中國官兵密謀逃亡,秘密會議舉行的地方就是中環告羅士打行。聖誕日下午,他們在香港仔集合,打算乘「大飛」逃亡返大陸。我看得張口結舌,Gsod……簡直好看過《十月圍城》!但我清楚知道,沒有一部戲劇及得上現實這般戲劇性。
為了看這個峰迴路轉的「走佬」故事(sorry,不是「走佬」,正確來說該是「突破重圍」,場刊是這樣寫的),我專程由中環乘的士到筲箕灣海防博物館。若乘港鐵須步行十五分鐘,再行上那座建於海邊山坡上的博物館,分分鐘凍到肺炎。
每次逛博物館,我必定帶iPod。看不同的展覽,要聽不同的音樂。譬如說,看J. M.W. Turner要聽Debussy,看Marc Chagall要聽Paganini,看Michelangelo晚期的作品要聽Bach,看Andy Warhol可聽什麼?Lady Gaga!音樂、繪畫、戲劇、文學、舞蹈──不同範疇的藝術來到某個層次,其實都在說同一件事。
今次看「大逃亡」展覽,聽什麼好呢?想了一會,我決定選Korngold。香港人未必聽過他的名字,但他寫的音樂,相信大部分人都曾聽過──在荷里活電影裏。許多世界頂尖的音樂家,例如Heifetz、Anne-Sophie Mutter、Hilary Hahn都曾演奏過他的作品。他的音樂有強烈的戲劇感,聽聽,你幾乎可在腦海裏看到有人在追逐、奔跑──哎唷!摔了一跤──再爬起來。
我步進展館,iPod開始播放Korngold的Violin Concerto。時光倒流至差不多七十年前……日軍對香港展開攻勢,英軍很清楚,單靠那百多艘設備落後的船仔,想抵禦日軍的轟炸未免太過好笑。到了聖誕日,整個香港可供使用的所謂「海軍力量」,只剩五艘機動魚雷快艇。
Well,死有輕於鴻毛,重於泰山。保自己的國土,拋頭顱灑熱血無話可說。但為了保一個殖民地而喪命?叫我如何向自己交代?當日香港那些英軍,究竟懷怎麼樣的心情?那時的駐港英軍,簡直到了「手無寸鐵」的地步,英國設法為在港較高級的屬員,還有重要人物陳策將軍安排逃亡。Good Lord,香港即將淪陷了。
陳策是孫中山的追隨者,日軍攻港前夕他是中國政府在港的最高代表。表面上,他在皇后大道中亞細亞行開設一家普通貿易公司,實際上卻暗中與港英警方交換情報,進行對抗日本侵略的地下工作,日軍自然視他為眼中釘。不止陳策,許多駐港英軍也希望盡快鬆人。他們部分掌握情報,落入日軍手中勢必遭受嚴刑逼供,逃亡總好過留下來當戰俘呀。陳策與英軍在中環告羅士打行見面,密謀聯合逃亡的大計。
1941年聖誕日下午三時十分,香港正式向日軍投降。陳策等人趁日軍從東區向中環進發,跳上汽車沿皇后大道中飛馳往香港仔。
全香港碩果僅存的五艘魚雷快艇,其中三艘泊在鴨洲後的小海灣,在那兒,盤據在南朗山(即今日的海洋公園)上的日軍火力未能覆蓋。另外兩艘停靠在鋼線灣牛奶公司碼頭(即今天的數碼港)。
陳策等人飛車來到香港仔,只見海面布滿船隻殘骸,卻找不到接應他們的快艇。「日軍隨時會在途中出現,把我們就地槍決!」一名英軍在回憶錄上說。他們找到一艘沒有動力的小船,從貨倉地底掘出電池和十六加侖汽油,馬上往東面駛出港口。「轟隆!」小艇中彈了!日軍向他們瘋狂開火,船上十六人傷的傷,死的死。小艇快沉了,陳策一聲令下:「棄船!」當其他人開始往水裏跳時,陳策中槍的手腕正不斷淌血。跳吧!顧不了那麼多呀!看得我心急如焚,跳吧!等等,原來陳策的左腿是義肢!
陳策的副官徐亨回憶道:「身為基督徒的我,堅信主耶穌會以神打救我。我不理當時槍林彈雨,只顧替陳將軍脫去鞋襪和外衣,除去義肢。我請他向神祈禱。僅穿汗衣的陳將軍以疑惑的眼神向我說:『要是今次我能僥幸不死,我承諾受洗信主。』」那次陳策果然沒死。至於他後來有否信主,展覽並無交代。原來徐亨是游泳比賽冠軍,因此他能拖陳策游差不多半哩到鴨洲,真是鐵漢子。
十六人中,最終有十二人游返岸上。一名船員余兆祺不懂游泳,只能留在船上等死。但他竟然沒有死,還成功逃離香港,真是奇!陳策等人雖然上岸,但日軍向他們猛烈開火,陳策已失去義肢,又身受槍傷,惟有匿藏在石隙之間,徐亨往找救兵。徐亨忠心耿耿,不願捨陳策而去,但情況危急,最後也得跳進驚濤駭浪裏尋找救援,但機會卻是何等渺茫……。
這時,島的另一面竟出現一艘快艇,向生還者猛烈開火。濃霧散去,thank God!那正是原先來接應陳策等人的英軍快艇之一,另外兩艘接到命令提早離開,惟有這一艘違反命令,堅持等到這夥重要人物的出現。另一艘快艇上的英國指揮官此時正在海面上左穿右插,避開水面橫飛的炮彈。他與其餘的快艇會合,準備接載逃亡隊友乘夜衝破海面封鎖。
艇上一名英軍回憶說:「在船上的我不期然感到一絲悲涼,香港淪陷了!只十七天的光景,我們已經被迫向中國大陸撤退,對我們來說真是好事,因為那裏沒有戰俘和集中營,但我有這個想法未免有點自私了!」那年的聖誕夜,五艘魚雷快艇在月色下展開逃亡。已被日軍佔據的香港島顯得深沉孤寂。那時,在赤柱的英軍和加拿大部隊仍奮勇抗敵,還不知已經投降了。
眾人決定步行八十哩到廣東省惠州,那是距離香港最近,仍由國軍控制的城鎮。他們向村民借來簡單衣物度過寒冬,躲開日軍的攻擊,沿途再有人加入,令逃亡隊伍的人數增至六十八人。步行了四日四夜,他們終於突破日軍的重重封鎖,抵達惠州!當地居民燃放爆竹來歡迎。他們其中約五十人原為英國皇家海軍,之後繼續差不多三千哩的行程,翻山越嶺、渡河涉水,先後途經緬甸和印度,最後返抵英國,前後共花了五個多月時間。
我在博物館的椅子上呆了,久久說不出話來。這是我在香港看過最有意義的博物館展覽。歷史上,中英關係可曾如此親密過?可曾如此出生入死,有難同當?1941年的大逃亡,是中英兩國史上首度並肩作戰,但願那是最後一次,但願以後不再打仗。(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 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報章又說,政府每年用於博物館的開支達5.3億元,入場人數四百六十萬,平均每日每個博物館只有九百人入場。那不是很不錯嗎?我還以為只有幾十人呢。最近我從公務員弄出來那堆教人打呵欠的博物館中,發現了一個非常有趣的展覽,讓我成了「九百分之一」。
那是一個關於「走佬」的真人真事。我對任何有關「走佬」的故事,都很感興趣。我想,in case,just in case,有天我也有這個需要的話,別人的經驗也許能作為參考。而且,這不是一趟尋常的「走佬」,而是一班洋人從香港「草」返大陸!Can you believe it?
我從來只知中國人到西方「保外就醫」,從未聽過洋人要逃亡到中國!那是1941年,日本仔來勢洶洶,一班英國和中國官兵密謀逃亡,秘密會議舉行的地方就是中環告羅士打行。聖誕日下午,他們在香港仔集合,打算乘「大飛」逃亡返大陸。我看得張口結舌,Gsod……簡直好看過《十月圍城》!但我清楚知道,沒有一部戲劇及得上現實這般戲劇性。
為了看這個峰迴路轉的「走佬」故事(sorry,不是「走佬」,正確來說該是「突破重圍」,場刊是這樣寫的),我專程由中環乘的士到筲箕灣海防博物館。若乘港鐵須步行十五分鐘,再行上那座建於海邊山坡上的博物館,分分鐘凍到肺炎。
每次逛博物館,我必定帶iPod。看不同的展覽,要聽不同的音樂。譬如說,看J. M.W. Turner要聽Debussy,看Marc Chagall要聽Paganini,看Michelangelo晚期的作品要聽Bach,看Andy Warhol可聽什麼?Lady Gaga!音樂、繪畫、戲劇、文學、舞蹈──不同範疇的藝術來到某個層次,其實都在說同一件事。
今次看「大逃亡」展覽,聽什麼好呢?想了一會,我決定選Korngold。香港人未必聽過他的名字,但他寫的音樂,相信大部分人都曾聽過──在荷里活電影裏。許多世界頂尖的音樂家,例如Heifetz、Anne-Sophie Mutter、Hilary Hahn都曾演奏過他的作品。他的音樂有強烈的戲劇感,聽聽,你幾乎可在腦海裏看到有人在追逐、奔跑──哎唷!摔了一跤──再爬起來。
我步進展館,iPod開始播放Korngold的Violin Concerto。時光倒流至差不多七十年前……日軍對香港展開攻勢,英軍很清楚,單靠那百多艘設備落後的船仔,想抵禦日軍的轟炸未免太過好笑。到了聖誕日,整個香港可供使用的所謂「海軍力量」,只剩五艘機動魚雷快艇。
Well,死有輕於鴻毛,重於泰山。保自己的國土,拋頭顱灑熱血無話可說。但為了保一個殖民地而喪命?叫我如何向自己交代?當日香港那些英軍,究竟懷怎麼樣的心情?那時的駐港英軍,簡直到了「手無寸鐵」的地步,英國設法為在港較高級的屬員,還有重要人物陳策將軍安排逃亡。Good Lord,香港即將淪陷了。
陳策是孫中山的追隨者,日軍攻港前夕他是中國政府在港的最高代表。表面上,他在皇后大道中亞細亞行開設一家普通貿易公司,實際上卻暗中與港英警方交換情報,進行對抗日本侵略的地下工作,日軍自然視他為眼中釘。不止陳策,許多駐港英軍也希望盡快鬆人。他們部分掌握情報,落入日軍手中勢必遭受嚴刑逼供,逃亡總好過留下來當戰俘呀。陳策與英軍在中環告羅士打行見面,密謀聯合逃亡的大計。
1941年聖誕日下午三時十分,香港正式向日軍投降。陳策等人趁日軍從東區向中環進發,跳上汽車沿皇后大道中飛馳往香港仔。
全香港碩果僅存的五艘魚雷快艇,其中三艘泊在鴨洲後的小海灣,在那兒,盤據在南朗山(即今日的海洋公園)上的日軍火力未能覆蓋。另外兩艘停靠在鋼線灣牛奶公司碼頭(即今天的數碼港)。
陳策等人飛車來到香港仔,只見海面布滿船隻殘骸,卻找不到接應他們的快艇。「日軍隨時會在途中出現,把我們就地槍決!」一名英軍在回憶錄上說。他們找到一艘沒有動力的小船,從貨倉地底掘出電池和十六加侖汽油,馬上往東面駛出港口。「轟隆!」小艇中彈了!日軍向他們瘋狂開火,船上十六人傷的傷,死的死。小艇快沉了,陳策一聲令下:「棄船!」當其他人開始往水裏跳時,陳策中槍的手腕正不斷淌血。跳吧!顧不了那麼多呀!看得我心急如焚,跳吧!等等,原來陳策的左腿是義肢!
陳策的副官徐亨回憶道:「身為基督徒的我,堅信主耶穌會以神打救我。我不理當時槍林彈雨,只顧替陳將軍脫去鞋襪和外衣,除去義肢。我請他向神祈禱。僅穿汗衣的陳將軍以疑惑的眼神向我說:『要是今次我能僥幸不死,我承諾受洗信主。』」那次陳策果然沒死。至於他後來有否信主,展覽並無交代。原來徐亨是游泳比賽冠軍,因此他能拖陳策游差不多半哩到鴨洲,真是鐵漢子。
十六人中,最終有十二人游返岸上。一名船員余兆祺不懂游泳,只能留在船上等死。但他竟然沒有死,還成功逃離香港,真是奇!陳策等人雖然上岸,但日軍向他們猛烈開火,陳策已失去義肢,又身受槍傷,惟有匿藏在石隙之間,徐亨往找救兵。徐亨忠心耿耿,不願捨陳策而去,但情況危急,最後也得跳進驚濤駭浪裏尋找救援,但機會卻是何等渺茫……。
這時,島的另一面竟出現一艘快艇,向生還者猛烈開火。濃霧散去,thank God!那正是原先來接應陳策等人的英軍快艇之一,另外兩艘接到命令提早離開,惟有這一艘違反命令,堅持等到這夥重要人物的出現。另一艘快艇上的英國指揮官此時正在海面上左穿右插,避開水面橫飛的炮彈。他與其餘的快艇會合,準備接載逃亡隊友乘夜衝破海面封鎖。
艇上一名英軍回憶說:「在船上的我不期然感到一絲悲涼,香港淪陷了!只十七天的光景,我們已經被迫向中國大陸撤退,對我們來說真是好事,因為那裏沒有戰俘和集中營,但我有這個想法未免有點自私了!」那年的聖誕夜,五艘魚雷快艇在月色下展開逃亡。已被日軍佔據的香港島顯得深沉孤寂。那時,在赤柱的英軍和加拿大部隊仍奮勇抗敵,還不知已經投降了。
眾人決定步行八十哩到廣東省惠州,那是距離香港最近,仍由國軍控制的城鎮。他們向村民借來簡單衣物度過寒冬,躲開日軍的攻擊,沿途再有人加入,令逃亡隊伍的人數增至六十八人。步行了四日四夜,他們終於突破日軍的重重封鎖,抵達惠州!當地居民燃放爆竹來歡迎。他們其中約五十人原為英國皇家海軍,之後繼續差不多三千哩的行程,翻山越嶺、渡河涉水,先後途經緬甸和印度,最後返抵英國,前後共花了五個多月時間。
我在博物館的椅子上呆了,久久說不出話來。這是我在香港看過最有意義的博物館展覽。歷史上,中英關係可曾如此親密過?可曾如此出生入死,有難同當?1941年的大逃亡,是中英兩國史上首度並肩作戰,但願那是最後一次,但願以後不再打仗。(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 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我成了緋聞女主角﹗(下)
上星期講到中環傳得沸沸騰騰,說Philip正在急症室搶救,原因竟是為了我而跟人打架受傷!整個上午不斷有諸事八卦的人來電,卻怎麼也找不到Philip,急死人了!究竟那夜在酒吧發生了什麼事?Philip現在怎麼了?
Thank God!終於等到Darren來電。他是Philip的同事,經常一起去玩,他很可能知道事發的經過呢。
「我在場呀!」Darren在電話裏說,我把手機往耳朵貼得更近。「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說到這裏,他突然狂風掃落葉的猛咳起來。「Sorry……扁桃腺發炎……」Jesus!你的扁桃腺為何偏要在這個時候跟我作對?真氣死人!
等了一個世紀,他的扁桃腺才回復正常。「我們在酒吧飲酒吹水,你知啦,一班麻甩佬圍起來,都離不開那些話題嘛,我們很自然地聊起幾個女律師,而那當然包括,well,王小姐你。我喝了很多,頭重重的,TY也好像喝了很多,by the way,你應該認識TY吧,就是那個做Private Equity的肥仔。我大概記得那傢伙搖手中的威士忌說:『Daisy嘛……做律師真有點浪費,下次見面我就要跟她說,你不如做我的女人吧!那就不用再看招股書啦!』接哈哈大笑起來,你應該可以想像,他笑得相當猥瑣。Philip重重往上一拍,跳起來指TY的鼻子說:『你講咩?你夠膽講多次!』肥仔果然講多一次!Philip氣得向他撲去……」Darren突然沉默不語。
「然後呢!」我心急如焚。
「然後……我斷片了。」我認為我有充分理由問候他的母親,但我沒有。我王迪詩是一個淑女。我甚至溫柔地提醒他,別喝太多,傷身呀。我有本事把從牙縫裏透出來的話,化成一句溫柔的詩,連我自己也感到歎為觀止。
「不過,你也別太擔心。」那笨蛋又補上一句。「我想他們不會認真打起來的,就算有,其他人也會把他們拉開呀。」這話令我感到很不是味兒。「你不是醉得不省人事嗎?你憑什麼肯定他們沒有打架?」然後,我發現自己忘了把這話化成溫柔的詩,那讓Darren有點訝異。為什麼我一聽到他們沒有打架便生氣起來?Philip沒有受傷,那不是很值得高興嗎?為何我的心裏,竟隱隱有點失望?
* * *
我心不在焉的混到下班,天空正下毛毛細雨。大霧在維港形成了一層薄紗,霓虹燈在薄紗後閃呀閃,像掉落在水面的顏料那樣一點點慢慢化開,迷人卻不實在。我還沒有回家的心情,便往ifc看一場電影。
買了An Education的票,坐在戲院最後一排,默默看這個英國少女的故事。這件真人真事發生在戰後的英國,那個年代生活死板,了無生趣。美麗而聰慧的十六歲少女Jenny一心考入牛津。
一個滂沱大雨的下午,卻改變了她的一生。她穿校服,無奈地等雨停,大提琴都濕透了。這時,一輛新潮的汽車停在她跟前,一個溫文爾雅的中年男人載了Jenny一程。他是David。那次以後,他開始帶這個女孩聽音樂會、跳舞、看畫,帶她進入一個全新的世界。David跟她說,hey,我們可以選擇一個自由的精彩人生啊!你願意嫁給我嗎?Jenny答應了,放棄考入牛津,退學的時候還跟女校長大吵一頓。
「你們要在這兒的教堂舉行婚禮嗎?」校長諷刺道。
「不。David是猶太人。」少女答。
「猶太人!天呀!你應該知道,猶太人是殺死耶穌的兇手吧!」「校長你也應該知道,耶穌本身也是猶太人。」
文思敏捷,一言九「頂」,很有魅力的女孩。她看自己那毫無「生活」可言的母親,看劍橋畢業的老師花掉畢生青春在小鎮的教室,少女不禁問,假如人生只是永無止境的沉悶沉悶再沉悶,我為何要寒窗苦讀?為何要考入牛津?為何要接受教育?
Jenny決定嫁給David,跟他一起追尋精彩的人生。結果呢?看看戲名就知道了——An Education,這名字優雅而含蓄地點出了「教訓」的意思,一看就知是高手改的名字。中文譯作《少女失樂園》,不知是誰作的九流翻譯,戲名跟內容完全無關,不用說當然無法指出「教訓」的含意,乾脆譯作《遇人不淑》或《恨錯難返》好了。
結婚前夕,Jenny意外地發現David已婚,一家大細就住在隔籬街!David知道東窗事發,竟逃之夭夭!我簡直看到眼火爆!那時Jenny已經退學,放棄考試,她為這個狗公放棄了一切!她神情恍惚的來到David的門前,一個婦人帶孩子出來,見了Jenny,竟二話不說就把她認出。「難道你是其中一個……」婦人說。「其中一個」──Jenny完全呆住了。「你有懷孕嗎?」婦人問。「沒有就太好了!她們有些懷孕了。」我嘩啦嘩啦的哭起來,我相信所有女觀眾都會同聲一哭。你以為自己獨一無二嗎?Sorry,你只是「其中一個」。他盡情享受你給他的免費歡愉,到負責任的關頭,總是你死你賤。
Jenny痛定思痛,自修一年後考入牛津。這個少女的故事,就是英國記者Lynn Barber的真實故事。Barber現已六十多歲了,那個男人對她產生了什麼影響?「I learned to suspect that anyone and everyone is capable of 'living a lie'. I came to believe that other people - even when you think you know them well - are ultimately unknowable.」這種態度令她成為一個出色的新聞記者,但對生活而言,她認為那並不是一種良好的特質。
我從戲院出來,恍恍惚惚。天空仍在下毛毛細雨。「I feel old, but not very wise.」那是少女在電影尾聲所說的話,我在雨中喃喃念。
* * *
回到家裏已是深夜。我泡了熱水澡,倒了杯whiskey輕輕搖,一個又一個的疑問像螞蟻那樣咬我的心。看看手機,Philip整天沒覆我電話。我拿起電話再碰運氣,居然接通了!
聽到Philip的聲音,心裏不知怎的軟了下來。「你啊……還好嗎?」我覺得自己這開場白實在糟透了!
「Yep.」
「你怎麼跟人打架了?」
「你那十個missed calls,就是為了問我這個?女人也真夠無聊。」他輕笑一聲,又說:「男人打架需要理由嗎?」豈有此理!從來只有我Daisy窒人,沒有人夠膽窒我!我是否前世欠了這個男人?我不忿氣,明明是為我打架,怎麼死口不認?我本來不是一個愛問問題的女人,因為我知男人不愛用腦。但這個晚上,我覺得自己活了一輩子就是為了這一晚,我很想很想聽他親口說一次。說幾個字罷了,要你的命麼?要花你的錢麼?為何男人這麼吝嗇一句說話?
「我再問你一次,你為什麼跟人打架?」
「玩下。」
我當場扯火。「『玩下』!Jesus Christ!『玩下』是什麼意思?你真覺得那麼好玩嗎?Alright!I know!在你眼中,沒有人是重要的,你根本不在乎任何人!這對你來說,不過是一場遊戲……」說說,我的眼眶紅了,心裏感到無限委屈。接下來是一段教人難受的沉默。
「你不要哭好不好?」他開口說。
我拚命忍住不讓眼淚流出來,拚命把哽咽吞進肚子裏去。既然他不讓我知道他為我出手打人,我也不會讓他知道我為他哭。
* * *
我在憤怒中又過了兩天。然後有天剛從Mandarin Grill午飯出來,竟在門口碰見一個人。Guess who?就是那個跟Philip在酒吧「打架」的TY!他的嘴角腫了一塊,卻主動走過來氣沖沖的說:「王小姐,好心你有時間就管一下你的男友──」
「你肥獅大隻竟給他揍了?」我擺出萬分同情的樣子,卻把笑容裏那份不屑,保留到足以讓他察覺的程度。他頓了一下說:「You're kidding!我中學的時候玩空手道的,你不知道嗎?我給他揍了?那怎麼可能──」
「那你為什麼要我管他?」
「那個嘛,我是說,他酒喝太多了,你最好管一下……」
「你說得對。」我點頭說道,同時狠狠瞪他。「酒喝多了就會亂說話,亂說話就可能會被人打。」
步出Mandarin的時候,我在店子櫥窗的倒影裏,發現自己正陰陰嘴笑。Philip為我打架,他為我打架!他是我的Plan A,forever!(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Thank God!終於等到Darren來電。他是Philip的同事,經常一起去玩,他很可能知道事發的經過呢。
「我在場呀!」Darren在電話裏說,我把手機往耳朵貼得更近。「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說到這裏,他突然狂風掃落葉的猛咳起來。「Sorry……扁桃腺發炎……」Jesus!你的扁桃腺為何偏要在這個時候跟我作對?真氣死人!
等了一個世紀,他的扁桃腺才回復正常。「我們在酒吧飲酒吹水,你知啦,一班麻甩佬圍起來,都離不開那些話題嘛,我們很自然地聊起幾個女律師,而那當然包括,well,王小姐你。我喝了很多,頭重重的,TY也好像喝了很多,by the way,你應該認識TY吧,就是那個做Private Equity的肥仔。我大概記得那傢伙搖手中的威士忌說:『Daisy嘛……做律師真有點浪費,下次見面我就要跟她說,你不如做我的女人吧!那就不用再看招股書啦!』接哈哈大笑起來,你應該可以想像,他笑得相當猥瑣。Philip重重往上一拍,跳起來指TY的鼻子說:『你講咩?你夠膽講多次!』肥仔果然講多一次!Philip氣得向他撲去……」Darren突然沉默不語。
「然後呢!」我心急如焚。
「然後……我斷片了。」我認為我有充分理由問候他的母親,但我沒有。我王迪詩是一個淑女。我甚至溫柔地提醒他,別喝太多,傷身呀。我有本事把從牙縫裏透出來的話,化成一句溫柔的詩,連我自己也感到歎為觀止。
「不過,你也別太擔心。」那笨蛋又補上一句。「我想他們不會認真打起來的,就算有,其他人也會把他們拉開呀。」這話令我感到很不是味兒。「你不是醉得不省人事嗎?你憑什麼肯定他們沒有打架?」然後,我發現自己忘了把這話化成溫柔的詩,那讓Darren有點訝異。為什麼我一聽到他們沒有打架便生氣起來?Philip沒有受傷,那不是很值得高興嗎?為何我的心裏,竟隱隱有點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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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不在焉的混到下班,天空正下毛毛細雨。大霧在維港形成了一層薄紗,霓虹燈在薄紗後閃呀閃,像掉落在水面的顏料那樣一點點慢慢化開,迷人卻不實在。我還沒有回家的心情,便往ifc看一場電影。
買了An Education的票,坐在戲院最後一排,默默看這個英國少女的故事。這件真人真事發生在戰後的英國,那個年代生活死板,了無生趣。美麗而聰慧的十六歲少女Jenny一心考入牛津。
一個滂沱大雨的下午,卻改變了她的一生。她穿校服,無奈地等雨停,大提琴都濕透了。這時,一輛新潮的汽車停在她跟前,一個溫文爾雅的中年男人載了Jenny一程。他是David。那次以後,他開始帶這個女孩聽音樂會、跳舞、看畫,帶她進入一個全新的世界。David跟她說,hey,我們可以選擇一個自由的精彩人生啊!你願意嫁給我嗎?Jenny答應了,放棄考入牛津,退學的時候還跟女校長大吵一頓。
「你們要在這兒的教堂舉行婚禮嗎?」校長諷刺道。
「不。David是猶太人。」少女答。
「猶太人!天呀!你應該知道,猶太人是殺死耶穌的兇手吧!」「校長你也應該知道,耶穌本身也是猶太人。」
文思敏捷,一言九「頂」,很有魅力的女孩。她看自己那毫無「生活」可言的母親,看劍橋畢業的老師花掉畢生青春在小鎮的教室,少女不禁問,假如人生只是永無止境的沉悶沉悶再沉悶,我為何要寒窗苦讀?為何要考入牛津?為何要接受教育?
Jenny決定嫁給David,跟他一起追尋精彩的人生。結果呢?看看戲名就知道了——An Education,這名字優雅而含蓄地點出了「教訓」的意思,一看就知是高手改的名字。中文譯作《少女失樂園》,不知是誰作的九流翻譯,戲名跟內容完全無關,不用說當然無法指出「教訓」的含意,乾脆譯作《遇人不淑》或《恨錯難返》好了。
結婚前夕,Jenny意外地發現David已婚,一家大細就住在隔籬街!David知道東窗事發,竟逃之夭夭!我簡直看到眼火爆!那時Jenny已經退學,放棄考試,她為這個狗公放棄了一切!她神情恍惚的來到David的門前,一個婦人帶孩子出來,見了Jenny,竟二話不說就把她認出。「難道你是其中一個……」婦人說。「其中一個」──Jenny完全呆住了。「你有懷孕嗎?」婦人問。「沒有就太好了!她們有些懷孕了。」我嘩啦嘩啦的哭起來,我相信所有女觀眾都會同聲一哭。你以為自己獨一無二嗎?Sorry,你只是「其中一個」。他盡情享受你給他的免費歡愉,到負責任的關頭,總是你死你賤。
Jenny痛定思痛,自修一年後考入牛津。這個少女的故事,就是英國記者Lynn Barber的真實故事。Barber現已六十多歲了,那個男人對她產生了什麼影響?「I learned to suspect that anyone and everyone is capable of 'living a lie'. I came to believe that other people - even when you think you know them well - are ultimately unknowable.」這種態度令她成為一個出色的新聞記者,但對生活而言,她認為那並不是一種良好的特質。
我從戲院出來,恍恍惚惚。天空仍在下毛毛細雨。「I feel old, but not very wise.」那是少女在電影尾聲所說的話,我在雨中喃喃念。
* * *
回到家裏已是深夜。我泡了熱水澡,倒了杯whiskey輕輕搖,一個又一個的疑問像螞蟻那樣咬我的心。看看手機,Philip整天沒覆我電話。我拿起電話再碰運氣,居然接通了!
聽到Philip的聲音,心裏不知怎的軟了下來。「你啊……還好嗎?」我覺得自己這開場白實在糟透了!
「Yep.」
「你怎麼跟人打架了?」
「你那十個missed calls,就是為了問我這個?女人也真夠無聊。」他輕笑一聲,又說:「男人打架需要理由嗎?」豈有此理!從來只有我Daisy窒人,沒有人夠膽窒我!我是否前世欠了這個男人?我不忿氣,明明是為我打架,怎麼死口不認?我本來不是一個愛問問題的女人,因為我知男人不愛用腦。但這個晚上,我覺得自己活了一輩子就是為了這一晚,我很想很想聽他親口說一次。說幾個字罷了,要你的命麼?要花你的錢麼?為何男人這麼吝嗇一句說話?
「我再問你一次,你為什麼跟人打架?」
「玩下。」
我當場扯火。「『玩下』!Jesus Christ!『玩下』是什麼意思?你真覺得那麼好玩嗎?Alright!I know!在你眼中,沒有人是重要的,你根本不在乎任何人!這對你來說,不過是一場遊戲……」說說,我的眼眶紅了,心裏感到無限委屈。接下來是一段教人難受的沉默。
「你不要哭好不好?」他開口說。
我拚命忍住不讓眼淚流出來,拚命把哽咽吞進肚子裏去。既然他不讓我知道他為我出手打人,我也不會讓他知道我為他哭。
* * *
我在憤怒中又過了兩天。然後有天剛從Mandarin Grill午飯出來,竟在門口碰見一個人。Guess who?就是那個跟Philip在酒吧「打架」的TY!他的嘴角腫了一塊,卻主動走過來氣沖沖的說:「王小姐,好心你有時間就管一下你的男友──」
「你肥獅大隻竟給他揍了?」我擺出萬分同情的樣子,卻把笑容裏那份不屑,保留到足以讓他察覺的程度。他頓了一下說:「You're kidding!我中學的時候玩空手道的,你不知道嗎?我給他揍了?那怎麼可能──」
「那你為什麼要我管他?」
「那個嘛,我是說,他酒喝太多了,你最好管一下……」
「你說得對。」我點頭說道,同時狠狠瞪他。「酒喝多了就會亂說話,亂說話就可能會被人打。」
步出Mandarin的時候,我在店子櫥窗的倒影裏,發現自己正陰陰嘴笑。Philip為我打架,他為我打架!他是我的Plan A,forever!(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我成了緋聞女主角﹗
這星期發生了一件大事!Oh God……現在想來,心裏還在怦怦亂跳呢!
該從哪裏說起?Let me see……well,就從通頂那天說起吧。最近為了一單IPO,在印刷招股書的printer搏鬥至凌晨。回家泡一個熱水澡,又在床上躺了一會,也許是過勞的緣故吧,反而不覺得睏。閉上眼睛,我的腦海只不斷浮現招股書上那一大堆數字……我究竟有沒有把三百億寫成三十億?又有沒有把33.3%寫成3.33%?Come on Daisy!Relax!已經校對了N次,不要自己嚇自己呀!God……it's driving me nuts!印招股書這種工作,每年不知把多少個律師逼瘋。
我匆匆換件衣服,又得趕回公司處理排得密密的工作。我在蘭開夏道截了的士,正要上車,電話就不識趣地響起來,害我差點把高跟鞋的鞋跟踩進水渠的縫隙裏去。一看call display,是上司Eric。催催催,我不是正在趕回來嗎?昨夜我在通宵工作的時候,你還在好夢正酣呢!
「你為什麼不在差館?」Eric在電話劈頭就問。
「我為什麼會在差館?」這傢伙大概還在發開口夢。
「保釋呀……打架嘛……全中環都知啦!」「什麼?你要我來差館保釋你?Please,請你不要一邊吃東西一邊跟我說話好嗎?哪間差館?我還得趕回公司啊,你就不能要別人來保釋嗎?」「我說打架呀……爆樽呀!還有……」電話突然斷了線。
我扣好的士的安全帶,閉目養神。有這樣的上司也真要命。這時,電話又響起來了。
「Daisy Daisy Daisy!」電話那邊傳來一把興奮的雞仔聲,我一時認不出是誰。「Daisy你在醫院嗎?」認出了,是另一家律師行的Frida。
「這個世界究竟出了什麼問題?」我忍不住問。「為什麼大家都認為一大清早,我就應該出現在差館和醫院?」「你真的不知道嗎?Philip在醫院呀!」我的心涼了一截,霎時說不出話來。
「他為了你,跟別人在酒吧打架,聽說傷勢不輕呢,我以為你在醫院……」我掛了線。第一時間致電Philip,指頭卻在電話按鍵上僵,終於通了,卻是留言信箱。我惟有留言請他回電,心裏像毛線般亂作一團。這時電話又再響起。
「Daisy!不得了呀!」有人在電話裏喊道,是誰已不重要了。
「你想說Philip入了醫院,alright,我已經知道了。」我只想這些人盡快掛線,Philip可能隨時來電呀!
「聽說他在急症室搶救……」我手一軟,電話掉落在椅上。在急症室搶救?那是說,Philip有可能死掉嗎?我陷入一種僵硬的狀態,感到一陣耳鳴。當我回過神來,我的眼眶已經濕了。
蠢才,你不能死!
* * *
我回到公司,在reception看見一個奇景。一班律師和秘書,在公司門口一字排開,像大陸KTV門口的迎賓,熱切地迎接我。
「Daisy!你終於回來啦!」「聽說Philip還在醫院昏迷啦……叫醫生不要拔喉呀!不要放棄呀!」「聽說他為了你才打架呀!」「你倆年底不是結婚嗎?他傷得那麼重,婚禮要告吹了吧!」同事們把我團團圍,連珠炮般向我發問。這陣子最熱鬧的地方除了陳振聰的豪宅門口,大概就是敝公司的門口。
「你們這班人究竟怎麼了?我什麼時候說過我跟Philip拍拖?真氣死人!」我從群眾之間擠了過去。
「算吧,Daisy,到了這個田地,你無謂再搞地下情啦!」Katie說。「全中環都知你們兩個有路呀,就連北京office的同事都問過我,hey,你們那Daisy好像跟那個很帥的banker有一腿呀!」她說爆出了一串笑聲。大家又七嘴八舌地聊了起來。
我第一時間想到Plan B。在這麼危急的關頭,我居然還想到Plan B,我有點驚訝自己能夠如此冷靜。現在全中環都在把我和Philip的事傳得沸沸揚揚,萬一Plan B誤會我一腳踏兩船,跟我斬纜,我豈不是好傷?更莫說還有我的Plan C、Plan D和Plan E……條數點計?Damn,能封鎖消息嗎?算了吧,中環根本沒有秘密。我們活在一個狹小的玻璃瓶裏,在彼此的傷口撒鹽取樂。我想起電影Doubt那神父講道的一幕,有人把枕頭割破,裏面的羽毛漫天飛舞。有人要他把每一根羽毛拾回來。「那不可能呀!」這人回答。「謠言就跟這些羽毛一樣。」神父教訓道。事到如今,關於我和Philip的謠言已像羽毛,在中環的屏風樓之間飛來飛去,要拾回嗎?已不可能了。
我逃回自己的房間,把手袋丟在桌上,深深坐進椅子裏去,倒吸了一口氣,開始把思緒整理起來。Philip為了我跟別人打架?那個衰佬會那麼緊張我?You're kidding!我不會再中計了。我這輩子中計太多,流了太多無謂的眼淚,浪費太多寶貴的青春。Cut loss。王迪詩,別再中計了!不過,萬一是真的呢?萬一Philip真是緊張我呢?萬一寶藥黨賣的藥真能治病呢?我心裏忽然湧起了一陣甜蜜。在玻璃的倒影裏,我看到自己竟然在陰陰嘴笑。
或許我可以抱一個果籃,強調我是來探病的……怎麼了?我的而且確是去探病呀!難道你以為還有別的?那個雨天的晚上,我跟他已在Grand Hyatt The Grill一刀兩斷,我無論如何不會回頭!不過呢……人家好像為了我跟別人打架啊……我不去慰問兩句,會否太過涼薄?
Jesus,又中計了。真要命。
看看手表,Philip究竟出了什麼事?怎麼還不覆我電話?急死人了!這時,「女皇」竟大駕光臨我的房間,意味深長的問道:「Daisy,要不要放你半日假?」我驚訝得說不出話來。「Philip那間i bank是我們的大客,我們今年的業績就看他們了,you know what I mean?你去到醫院,記得替我問候他。Oh by the way,你去探病那些hours,就charge落marketing吧。」她施施然離開我的房間,我目送她的背影,張口結舌。「Marketing」?我去探病的時間計落「Marketing」?有人可告訴我發生什麼事嗎?怎麼今天人人都像索了K?
同事們趁我低頭發呆的時候溜了進來,利用中環今早最「轟動」的花邊新聞,盡情取樂。
「當時那情況有多混亂,你們知道不知道?」Eric說得繪影繪聲,你會以為他當時就在現場。「那banker……他叫什麼名字了?總之,就是一個banker,不知說了什麼冒犯了我們的王小姐,那可不得了!Philip一把抓起上的酒瓶,你敢冒犯我的女人!『』的一聲爆樽了!對方也不甘示弱,也當場爆了一樽!Philip有guts,我一直都說這個後生仔大有前途,他要那傢伙向Daisy道歉!當然啦,那時Daisy根本就不知這件事,但Philip還是非要那傢伙道歉不可。兩人爭執起來,揮手中破開了的玻璃瓶,其他人拚命把他們拉開,說時遲那時快,那傢伙的手一揮,Philip的胸口已劃出一道血痕!」女同事尖叫一聲,用手捂住了嘴。「接下來呢?」我秘書Selina忍不住問。
「當然是call白車呀!那道血痕有多深你知不知道?抬上救護車的時候,還是戴氧氣罩的……」我的手機在這時響起,全場頓時鴉雀無聲,眾人瞪我的電話,眼裏充滿期待。「Not him!」我看了來電顯示後告訴現場觀眾。我沒說謊,那的確不是Philip,而是他的同事Darren。那時,我的房間已被一班同事蹂躪成一個街市,我惟有逃到pantry。
「Hi Darren,我正要致電給你呢!你經常跟Philip一塊兒玩,我想你昨夜或許也在場吧。Jesus,當時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他受傷嚴重嗎?」「我在場呀!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待續)(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該從哪裏說起?Let me see……well,就從通頂那天說起吧。最近為了一單IPO,在印刷招股書的printer搏鬥至凌晨。回家泡一個熱水澡,又在床上躺了一會,也許是過勞的緣故吧,反而不覺得睏。閉上眼睛,我的腦海只不斷浮現招股書上那一大堆數字……我究竟有沒有把三百億寫成三十億?又有沒有把33.3%寫成3.33%?Come on Daisy!Relax!已經校對了N次,不要自己嚇自己呀!God……it's driving me nuts!印招股書這種工作,每年不知把多少個律師逼瘋。
我匆匆換件衣服,又得趕回公司處理排得密密的工作。我在蘭開夏道截了的士,正要上車,電話就不識趣地響起來,害我差點把高跟鞋的鞋跟踩進水渠的縫隙裏去。一看call display,是上司Eric。催催催,我不是正在趕回來嗎?昨夜我在通宵工作的時候,你還在好夢正酣呢!
「你為什麼不在差館?」Eric在電話劈頭就問。
「我為什麼會在差館?」這傢伙大概還在發開口夢。
「保釋呀……打架嘛……全中環都知啦!」「什麼?你要我來差館保釋你?Please,請你不要一邊吃東西一邊跟我說話好嗎?哪間差館?我還得趕回公司啊,你就不能要別人來保釋嗎?」「我說打架呀……爆樽呀!還有……」電話突然斷了線。
我扣好的士的安全帶,閉目養神。有這樣的上司也真要命。這時,電話又響起來了。
「Daisy Daisy Daisy!」電話那邊傳來一把興奮的雞仔聲,我一時認不出是誰。「Daisy你在醫院嗎?」認出了,是另一家律師行的Frida。
「這個世界究竟出了什麼問題?」我忍不住問。「為什麼大家都認為一大清早,我就應該出現在差館和醫院?」「你真的不知道嗎?Philip在醫院呀!」我的心涼了一截,霎時說不出話來。
「他為了你,跟別人在酒吧打架,聽說傷勢不輕呢,我以為你在醫院……」我掛了線。第一時間致電Philip,指頭卻在電話按鍵上僵,終於通了,卻是留言信箱。我惟有留言請他回電,心裏像毛線般亂作一團。這時電話又再響起。
「Daisy!不得了呀!」有人在電話裏喊道,是誰已不重要了。
「你想說Philip入了醫院,alright,我已經知道了。」我只想這些人盡快掛線,Philip可能隨時來電呀!
「聽說他在急症室搶救……」我手一軟,電話掉落在椅上。在急症室搶救?那是說,Philip有可能死掉嗎?我陷入一種僵硬的狀態,感到一陣耳鳴。當我回過神來,我的眼眶已經濕了。
蠢才,你不能死!
* * *
我回到公司,在reception看見一個奇景。一班律師和秘書,在公司門口一字排開,像大陸KTV門口的迎賓,熱切地迎接我。
「Daisy!你終於回來啦!」「聽說Philip還在醫院昏迷啦……叫醫生不要拔喉呀!不要放棄呀!」「聽說他為了你才打架呀!」「你倆年底不是結婚嗎?他傷得那麼重,婚禮要告吹了吧!」同事們把我團團圍,連珠炮般向我發問。這陣子最熱鬧的地方除了陳振聰的豪宅門口,大概就是敝公司的門口。
「你們這班人究竟怎麼了?我什麼時候說過我跟Philip拍拖?真氣死人!」我從群眾之間擠了過去。
「算吧,Daisy,到了這個田地,你無謂再搞地下情啦!」Katie說。「全中環都知你們兩個有路呀,就連北京office的同事都問過我,hey,你們那Daisy好像跟那個很帥的banker有一腿呀!」她說爆出了一串笑聲。大家又七嘴八舌地聊了起來。
我第一時間想到Plan B。在這麼危急的關頭,我居然還想到Plan B,我有點驚訝自己能夠如此冷靜。現在全中環都在把我和Philip的事傳得沸沸揚揚,萬一Plan B誤會我一腳踏兩船,跟我斬纜,我豈不是好傷?更莫說還有我的Plan C、Plan D和Plan E……條數點計?Damn,能封鎖消息嗎?算了吧,中環根本沒有秘密。我們活在一個狹小的玻璃瓶裏,在彼此的傷口撒鹽取樂。我想起電影Doubt那神父講道的一幕,有人把枕頭割破,裏面的羽毛漫天飛舞。有人要他把每一根羽毛拾回來。「那不可能呀!」這人回答。「謠言就跟這些羽毛一樣。」神父教訓道。事到如今,關於我和Philip的謠言已像羽毛,在中環的屏風樓之間飛來飛去,要拾回嗎?已不可能了。
我逃回自己的房間,把手袋丟在桌上,深深坐進椅子裏去,倒吸了一口氣,開始把思緒整理起來。Philip為了我跟別人打架?那個衰佬會那麼緊張我?You're kidding!我不會再中計了。我這輩子中計太多,流了太多無謂的眼淚,浪費太多寶貴的青春。Cut loss。王迪詩,別再中計了!不過,萬一是真的呢?萬一Philip真是緊張我呢?萬一寶藥黨賣的藥真能治病呢?我心裏忽然湧起了一陣甜蜜。在玻璃的倒影裏,我看到自己竟然在陰陰嘴笑。
或許我可以抱一個果籃,強調我是來探病的……怎麼了?我的而且確是去探病呀!難道你以為還有別的?那個雨天的晚上,我跟他已在Grand Hyatt The Grill一刀兩斷,我無論如何不會回頭!不過呢……人家好像為了我跟別人打架啊……我不去慰問兩句,會否太過涼薄?
Jesus,又中計了。真要命。
看看手表,Philip究竟出了什麼事?怎麼還不覆我電話?急死人了!這時,「女皇」竟大駕光臨我的房間,意味深長的問道:「Daisy,要不要放你半日假?」我驚訝得說不出話來。「Philip那間i bank是我們的大客,我們今年的業績就看他們了,you know what I mean?你去到醫院,記得替我問候他。Oh by the way,你去探病那些hours,就charge落marketing吧。」她施施然離開我的房間,我目送她的背影,張口結舌。「Marketing」?我去探病的時間計落「Marketing」?有人可告訴我發生什麼事嗎?怎麼今天人人都像索了K?
同事們趁我低頭發呆的時候溜了進來,利用中環今早最「轟動」的花邊新聞,盡情取樂。
「當時那情況有多混亂,你們知道不知道?」Eric說得繪影繪聲,你會以為他當時就在現場。「那banker……他叫什麼名字了?總之,就是一個banker,不知說了什麼冒犯了我們的王小姐,那可不得了!Philip一把抓起上的酒瓶,你敢冒犯我的女人!『』的一聲爆樽了!對方也不甘示弱,也當場爆了一樽!Philip有guts,我一直都說這個後生仔大有前途,他要那傢伙向Daisy道歉!當然啦,那時Daisy根本就不知這件事,但Philip還是非要那傢伙道歉不可。兩人爭執起來,揮手中破開了的玻璃瓶,其他人拚命把他們拉開,說時遲那時快,那傢伙的手一揮,Philip的胸口已劃出一道血痕!」女同事尖叫一聲,用手捂住了嘴。「接下來呢?」我秘書Selina忍不住問。
「當然是call白車呀!那道血痕有多深你知不知道?抬上救護車的時候,還是戴氧氣罩的……」我的手機在這時響起,全場頓時鴉雀無聲,眾人瞪我的電話,眼裏充滿期待。「Not him!」我看了來電顯示後告訴現場觀眾。我沒說謊,那的確不是Philip,而是他的同事Darren。那時,我的房間已被一班同事蹂躪成一個街市,我惟有逃到pantry。
「Hi Darren,我正要致電給你呢!你經常跟Philip一塊兒玩,我想你昨夜或許也在場吧。Jesus,當時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他受傷嚴重嗎?」「我在場呀!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待續)(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間!
窗簾被微風吹起,白紗底下漏出了一道光。我蜷縮在被窩裏,瞇眼看白紗飛舞時泛起的光影。我撥開臉頰上的幾根長髮,伸手去抓床邊的鬧鐘。一看,十時十五分,oh please……難道不能讓我睡至中午才醒來嗎?這可是難得的星期天啊!都是jet lag害的。上海昨日的drafting meeting拖得很晚,回到香港已是深夜。Yeah I know,上海跟香港沒有時差。但所謂「時差」這東西,多多少少是一種心理作用。每次登上飛機,總是感到要去很遠的地方似的。「感覺」遙遠,就會出現「時差」。
外面傳來幾個男女的吵嚷聲。我掙扎爬起床往露台一看,幾個遊人在我家門外拍照。這種大宅在香港較罕有,庭園花開的季節,還試過有人要求進來參觀。太過分了!你當這兒是禮賓府?要不要請你進來 BBQ?幸好地下的庭園不屬於我,樓下那對外國夫婦極重私隱,二話不說把那些無謂人打發掉。
我倒了一杯香檳做早餐,一邊聽莫扎特的Violin Sonatas。這是我在周末起床後經常聽的曲子,真是百聽不厭。我輕輕搖酒杯,跟音樂哼唱起來。莫扎特只活了三十五年,就創造出千秋萬世的音樂;有人活到一百歲,卻連一絲痕也不曾留過。生命的長短嘛,就像jet lag,與其說是以實際時間來計算,倒不如說是以個別心靈來感受。
我從書架上取出Mozart Violin Sonatas的樂譜,翻去我特別喜愛的K. 304,坐在鋼琴前按下錄音機,把那曲子彈了一遍。然後把小提琴拿出來,同時播放剛才錄下的鋼琴伴奏,自己拉的小提琴跟自己彈的鋼琴合奏。這是我小時候經常玩的遊戲,一玩可以玩上幾個小時。當然,與別人合奏也自有另一番趣味,但碰巧大家有空就不容易了。
Well,說那是「鋼琴伴奏」,其實也不完全正確。這樂曲雖名為Violin Sonatas,但實際上,鋼琴與小提琴各佔一半,平分秋色,鋼琴甚至比小提琴更動聽呢!在這首曲子裏,兩種樂器就像兩個對話的人,你一言,我一語,相互交替,又交起來。那是1778年的巴黎,二十二歲的莫扎特在初夏創作了這首曲子。那是莫扎特的人生谷底,他剛剛才看自己的母親去世。雖然如此,這首風暴中的小調依舊那麼簡潔、率真,每一句都如此動人。音符裏有一種溫暖的希望。
若你問我哪個作曲家的作品最「深」,我會說莫扎特。不是技巧上,而是情感上。Beethoven、Rachmaninoff等等固然也在音樂裏表達了極深奧複雜的情感,他們都是飽歷滄桑的男人啊!但只有莫扎特,我親愛的莫扎特,在飽歷滄桑之後還能給我一個微笑。
我Daisy仰慕的男人,並不是在海嘯裏熱淚盈眶地猛喊「加油!」的男人,老實說,他們看來像個白癡。我所仰慕的,是在風暴中從容不迫、恬然微笑的男人,太瀟灑了!這種男人總教我心裏怦怦亂跳……
莫扎特作品最「深」的地方,是千錘百煉之後的純真。那純真是一種信念。多災多難,仍相信愛。很多人不知道,「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的旋律是莫扎特寫的。一個五歲小孩能奏得純真趣致,但一個三十五歲的麻甩佬依舊純真,就是一種高深的境界了!閣下不妨問問自己,十歲以後有沒有再純真過?你或會說,有呀,我到今天還很純真地相信那狗公真心愛我!Sorry,那是戇居,不是純真,請勿搞錯。
創作和做人挺相似的,同樣分三個階段:「見山是山」、「見山不是山」、「見山還是山」。大家一開始時,都會把所見所聞照單全收,那是「見山是山」。但不久,自覺性較強的人就會對眼前所見產生懷疑,價值觀難免被動搖了。到最後能撥開雲霧,「見山還是山」的又有幾人?大部分人到死那天,依然停留在第一階段,嘴角還掛一個滿足的微笑。
為何人要活得曲曲折折,才能到達終點?I know I know,經歷過人生的起跌浮沉,生命才更豐盛bla bla bla。但假如可以選擇,我還是希望我的人生多些「起」,少些「跌」,經常「浮」,不要「沉」。我認為這樣的人生超級豐盛。
我奏莫扎特這首Sonata,曲曲折折的,終於來到目的地。我提弓拉下最後一個chord──山,還是山。
* * *
肚餓了,吃什麼好呢?星期天的午飯分外寫意。我把小提琴小心收好,放在裝有溫度和濕度控制的櫃子裏,不然天氣一轉,就會影響琴的音質。窗外的天色有點灰,但我覺得自己又靚又叻,沒有理由不快樂。想到這裏,我就陰陰嘴笑了起來。這陣子還有點冷,但我已換上See by Chlo的春裝,一條超短灰色連身裙配上簡單腰帶,有型又laid-back,再穿一件乾濕褸就不怕冷了。
忽然想喝美都餐室的蓮子紅豆冰。我跳上的士直奔油麻地,踏美都的紙皮石地板,穿過狹小的樓梯,在二樓的卡位坐下,點了紅豆冰和焗排骨飯。美都的紅豆冰是「港式Espresso」,我喜歡那濃郁到豁出去的味道。
然後,我到附近的百老匯電影中心,看了一場電影。離開戲院的時候,收到Plan B傳來的SMS,問今晚能否一起吃飯。如果我答應他,豈不是顯得我好得閒?我跟他還未到可以一call即到的關係。我覺得他有點abuse了Plan B的地位,那讓我有點反感。而且,我很享受一個人度過這寧靜的星期天,便推掉了他的邀請。
還有兩本小說急要買,便散步往附近的書店,在那兒看見我的新書《不是米芝蓮--講到吃,老外懂什麼?》。對我來說,「吃」絕對不止一種消費。將一堆冷冰冰的食店資料炒埋一碟,整幾粒星,又有何難?但食物裏的人情味,又豈是冷冰冰的資料所能言?我在許多餐廳,有過許多故事。我決定寫一本書,用故事去介紹五十間餐廳,這是我出版《不是米芝蓮》的原因。我從書店的架子上取下一本隨手翻,翻到我上司Eric在謙記火鍋苦候熊黛林的故事,忍不住笑了出來!再翻幾頁,又看到那次在Mandarin Grill見工,差點遭未來老闆「表示好感」的故事,也曾在Sky Lounge撞破姊妹的老公偷情……還有,那夜我穿Valentino晚裝,跟Philip一起在街邊檔吃腸粉的故事……一幕幕的回憶不禁湧上心頭。
有讀者寄來電郵問我,Daisy,今次除了書店,竟連便利店也能買到這書,你的作品什麼時候變得那麼「草根」?實不相瞞,小妹發夢都想建立草根的形象,只是大家不接受罷了。我有很多讀者都是bankers,他們日理萬機,有時間都去飲酒尋歡,得鬼閒同你行書局?今次同時在便利店售賣此書,希望能方便讀者。
跟《蘭開夏道》不同,《不是米芝蓮》並非專欄的結集。以我這麼懶的人,竟能自發地由零開始寫一本書,比摩西過紅海還要壯觀。這本書大功告成的那夜,老實講,我覺得有點超現實。為了平伏心情,我從蘭開夏道,一直沿衙前圍道散步到九龍城。晚上,那是一條安靜的斜路。我在便利店買了一罐Corona,一邊喝冰冷的啤酒,一邊沿剛才的斜路散步回家。我比較喜歡回程,因為我喜歡上斜多過落斜。當我慢慢往上走,遠方的地平線一點點揭開前面那未知的風景。我這樣走,真的很快樂。(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外面傳來幾個男女的吵嚷聲。我掙扎爬起床往露台一看,幾個遊人在我家門外拍照。這種大宅在香港較罕有,庭園花開的季節,還試過有人要求進來參觀。太過分了!你當這兒是禮賓府?要不要請你進來 BBQ?幸好地下的庭園不屬於我,樓下那對外國夫婦極重私隱,二話不說把那些無謂人打發掉。
我倒了一杯香檳做早餐,一邊聽莫扎特的Violin Sonatas。這是我在周末起床後經常聽的曲子,真是百聽不厭。我輕輕搖酒杯,跟音樂哼唱起來。莫扎特只活了三十五年,就創造出千秋萬世的音樂;有人活到一百歲,卻連一絲痕也不曾留過。生命的長短嘛,就像jet lag,與其說是以實際時間來計算,倒不如說是以個別心靈來感受。
我從書架上取出Mozart Violin Sonatas的樂譜,翻去我特別喜愛的K. 304,坐在鋼琴前按下錄音機,把那曲子彈了一遍。然後把小提琴拿出來,同時播放剛才錄下的鋼琴伴奏,自己拉的小提琴跟自己彈的鋼琴合奏。這是我小時候經常玩的遊戲,一玩可以玩上幾個小時。當然,與別人合奏也自有另一番趣味,但碰巧大家有空就不容易了。
Well,說那是「鋼琴伴奏」,其實也不完全正確。這樂曲雖名為Violin Sonatas,但實際上,鋼琴與小提琴各佔一半,平分秋色,鋼琴甚至比小提琴更動聽呢!在這首曲子裏,兩種樂器就像兩個對話的人,你一言,我一語,相互交替,又交起來。那是1778年的巴黎,二十二歲的莫扎特在初夏創作了這首曲子。那是莫扎特的人生谷底,他剛剛才看自己的母親去世。雖然如此,這首風暴中的小調依舊那麼簡潔、率真,每一句都如此動人。音符裏有一種溫暖的希望。
若你問我哪個作曲家的作品最「深」,我會說莫扎特。不是技巧上,而是情感上。Beethoven、Rachmaninoff等等固然也在音樂裏表達了極深奧複雜的情感,他們都是飽歷滄桑的男人啊!但只有莫扎特,我親愛的莫扎特,在飽歷滄桑之後還能給我一個微笑。
我Daisy仰慕的男人,並不是在海嘯裏熱淚盈眶地猛喊「加油!」的男人,老實說,他們看來像個白癡。我所仰慕的,是在風暴中從容不迫、恬然微笑的男人,太瀟灑了!這種男人總教我心裏怦怦亂跳……
莫扎特作品最「深」的地方,是千錘百煉之後的純真。那純真是一種信念。多災多難,仍相信愛。很多人不知道,「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的旋律是莫扎特寫的。一個五歲小孩能奏得純真趣致,但一個三十五歲的麻甩佬依舊純真,就是一種高深的境界了!閣下不妨問問自己,十歲以後有沒有再純真過?你或會說,有呀,我到今天還很純真地相信那狗公真心愛我!Sorry,那是戇居,不是純真,請勿搞錯。
創作和做人挺相似的,同樣分三個階段:「見山是山」、「見山不是山」、「見山還是山」。大家一開始時,都會把所見所聞照單全收,那是「見山是山」。但不久,自覺性較強的人就會對眼前所見產生懷疑,價值觀難免被動搖了。到最後能撥開雲霧,「見山還是山」的又有幾人?大部分人到死那天,依然停留在第一階段,嘴角還掛一個滿足的微笑。
為何人要活得曲曲折折,才能到達終點?I know I know,經歷過人生的起跌浮沉,生命才更豐盛bla bla bla。但假如可以選擇,我還是希望我的人生多些「起」,少些「跌」,經常「浮」,不要「沉」。我認為這樣的人生超級豐盛。
我奏莫扎特這首Sonata,曲曲折折的,終於來到目的地。我提弓拉下最後一個chord──山,還是山。
* * *
肚餓了,吃什麼好呢?星期天的午飯分外寫意。我把小提琴小心收好,放在裝有溫度和濕度控制的櫃子裏,不然天氣一轉,就會影響琴的音質。窗外的天色有點灰,但我覺得自己又靚又叻,沒有理由不快樂。想到這裏,我就陰陰嘴笑了起來。這陣子還有點冷,但我已換上See by Chlo的春裝,一條超短灰色連身裙配上簡單腰帶,有型又laid-back,再穿一件乾濕褸就不怕冷了。
忽然想喝美都餐室的蓮子紅豆冰。我跳上的士直奔油麻地,踏美都的紙皮石地板,穿過狹小的樓梯,在二樓的卡位坐下,點了紅豆冰和焗排骨飯。美都的紅豆冰是「港式Espresso」,我喜歡那濃郁到豁出去的味道。
然後,我到附近的百老匯電影中心,看了一場電影。離開戲院的時候,收到Plan B傳來的SMS,問今晚能否一起吃飯。如果我答應他,豈不是顯得我好得閒?我跟他還未到可以一call即到的關係。我覺得他有點abuse了Plan B的地位,那讓我有點反感。而且,我很享受一個人度過這寧靜的星期天,便推掉了他的邀請。
還有兩本小說急要買,便散步往附近的書店,在那兒看見我的新書《不是米芝蓮--講到吃,老外懂什麼?》。對我來說,「吃」絕對不止一種消費。將一堆冷冰冰的食店資料炒埋一碟,整幾粒星,又有何難?但食物裏的人情味,又豈是冷冰冰的資料所能言?我在許多餐廳,有過許多故事。我決定寫一本書,用故事去介紹五十間餐廳,這是我出版《不是米芝蓮》的原因。我從書店的架子上取下一本隨手翻,翻到我上司Eric在謙記火鍋苦候熊黛林的故事,忍不住笑了出來!再翻幾頁,又看到那次在Mandarin Grill見工,差點遭未來老闆「表示好感」的故事,也曾在Sky Lounge撞破姊妹的老公偷情……還有,那夜我穿Valentino晚裝,跟Philip一起在街邊檔吃腸粉的故事……一幕幕的回憶不禁湧上心頭。
有讀者寄來電郵問我,Daisy,今次除了書店,竟連便利店也能買到這書,你的作品什麼時候變得那麼「草根」?實不相瞞,小妹發夢都想建立草根的形象,只是大家不接受罷了。我有很多讀者都是bankers,他們日理萬機,有時間都去飲酒尋歡,得鬼閒同你行書局?今次同時在便利店售賣此書,希望能方便讀者。
跟《蘭開夏道》不同,《不是米芝蓮》並非專欄的結集。以我這麼懶的人,竟能自發地由零開始寫一本書,比摩西過紅海還要壯觀。這本書大功告成的那夜,老實講,我覺得有點超現實。為了平伏心情,我從蘭開夏道,一直沿衙前圍道散步到九龍城。晚上,那是一條安靜的斜路。我在便利店買了一罐Corona,一邊喝冰冷的啤酒,一邊沿剛才的斜路散步回家。我比較喜歡回程,因為我喜歡上斜多過落斜。當我慢慢往上走,遠方的地平線一點點揭開前面那未知的風景。我這樣走,真的很快樂。(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沒有「身段」,何來「放下」?
上次對政府有種「氣數已盡」的感覺,是董建華腳痛的時候。後來他的腳實在痛得受不了,香港就開始有運行。
當年的民怨,從「八萬五」累積至沙士,來到反《二十三條》終於給你一鋪清袋。那次遊行從維園開始,直至來到金鐘轉入連卡佛買衫之前,我一直是喊「董建華下台!」喊得最兇狠的一個。我一世人對香港最大的貢獻,就是聲嘶力竭的喊過「董建華下台!」總算不枉此生。
當然,香港應否興建高鐵,終究是一件富爭議性的事。任何事只要牽涉多於一人,都有條件被爭議一番。你想飲茶,我想鋸扒,何況興建鐵路?不過,相比人命關天的沙士和高度敏感的《二十三條》,「高鐵」簡直濕碎得教人打呵欠。669億元罷了,講到敗家,特區政府又不是第一次。政府花了263.5億元建造全球最小的迪士尼,開幕以來連年虧蝕,上海建成迪士尼後便可正式結業,這不是更敗家嗎?又不見得有人去迪士尼絕食抗議?
興建機鐵花掉納稅人351億元,但一查港鐵年報,Jesus,2008年每日客量竟然只有二萬九千人!半個機鐵香港站月台十二年來一直荒廢!這不夠敗家嗎?又不見得有人去機鐵站紮營抗議?興建高鐵本屬小事一宗。芝麻小事也搞得一塌糊塗,他日再推《二十三條》,香港豈不是淪陷?
請勿誤會,我並不反對興建高鐵,理由已在〈我對香港的愛情〉一文清楚交代。但認同興建高鐵,不等於認同政府處理高鐵事件的手法。
我Daisy常說「輸人不能輸陣」,領導管治講求「氣勢」。一看鄭汝樺,就知政府大勢已去。高鐵撥款在立法會明明獲得通過,鄭汝樺身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卻落荒而逃。反高鐵示威者包圍立法會,要求跟鄭汝樺對話,她卻在立法會躲至凌晨,在警員掩護下逃亡至港鐵中環站,乘列車到金鐘再轉車回家,非常樣衰。鄭汝樺你是否記錯了自己的身份?你是官,不是賊。做賊才會逃。你逃得一次,逃不了一輩子。菜園村就是下一個戰場。我問你,點拆?放幾個人瑞在村口,你敢碰?民怨再延續至「五區公投」,你擔當得起?
鄭汝樺以「警方警告她不要出去」為由,拒絕與示威者對話,擔心安全受到威脅。換了是我,我就是怕你不過來打我!打吧,誰一動手,誰就是輸家;誰一流血,誰就贏盡同情。我call定白車等你。陳水扁當年正是靠被「巧妙」地打了一槍,奪得總統寶座。這一點,示威者和泛民都很清楚,所以一直呼籲和平克制。對比起來,鄭汝樺就顯得心中有鬼,閃閃縮縮。就算天塌下來,我也要體面地走出去。這是尊嚴問題。Dignity。沒有尊嚴的局長,我為什麼要尊重你?
鄭汝樺聲稱,她曾徵詢警方的專業意見,認為她出去會引起混亂,所以才放棄對話。問警察?這種事還用問警察嗎?難道你認為警務處長會答你:「好呀,你出去跟示威者三口六面講清楚吧,無論發生什麼事,我鄧竟成一力承擔!去吧,局長!讓我們手牽手為香港的未來奮鬥吧!」這種環境需要什麼「專業」判斷?連白癡也懂得為自己的利益判斷吧。你鄭汝樺民望是高是低,關我鬼事?但你出去被人打,我就要揹鍋了。反過來,你鄧竟成民望是高是低,又關我鬼事?是你叫我不要出去的。大家同是公務員出身,心照啦。
其實,我不明白你有什麼好怕。反正高鐵撥款已經通過,你出來對話吃得了什麼虧?你肯出去對話,即使有什麼混亂,責任已不在你。假如你像「黃中指」那樣被水樽擲中,trust me,市民不會怪你反應遲鈍閃避不及,社會必定會譴責那使用暴力的人,為你討回公道。有人說,做得高官就要放下身段,走入群眾。但要是本來就沒有「身段」,又何來「放下」?
決定了放下身段,就麻煩你爽爽快快。像邱誠武那樣,不「放」也罷。堂堂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靜悄悄地溜進菜園村去跟同意搬遷的村民寒暄,成何體統?不肯搬的,你不見。這是「親疏有別」還是你心驚膽怯?做官的責任,正是向市民解釋政策。要是人人都肯搬,你邱誠武還有工作做麼?
小小事也做得一塌糊塗,歸根結底,就是政府養太多閒人。「高鐵已經過十年討論。」鄭局長說。請問討論的地點是月球還是火星?怎不把討論搬回地球?十年來,這班閒人為高鐵作過什麼宣傳?高鐵對香港有什麼好處?你班閒人在過去十年有沒有告訴市民?香港有幾多個十年可以給你班閒人浪費?市民講你不肯聽,聽了又不肯做,做了又做錯,錯了又不肯改,改了又不服。閒人,你有否想過,自己在地球的存在究竟有何意義?
* * *
我沒有興趣寫文學巨著,也不打算拿諾貝爾獎。但我王迪詩寫作有個原則──我自己不相信的事,我不寫。你是否喜歡看,I don't care。
高鐵撥款獲立法會通過以後,鄭汝樺說:「無論支持還是反對,我相信大家的目標其實是一致的,同樣都想為香港建設一個美好的將來。」這種廢話最惹人反感。連自己也無法相信的說話,教別人如何相信?「為香港建設一個美好的將來」——你當這是校際標語創作比賽?除非閣下是馬丁路德金,否則這種虛無的口號,最好省掉。實事求是,不要浪費本小姐的時間。「大家的目標其實是一致的,同樣都想為香港建設一個美好的將來。」——連的士司機和麥當勞賣包的也懂得問:你點我?
「香港人是打不死的」、「香港明天會更好」、「為香港建設一個美好的將來」……Do me a favour,just shut up。我已經厭倦了香港高官的bullshit。當金融海嘯席捲全球,企業倒閉,哀鴻遍野,你說「香港明天會更好!」你當我傻仔?我失業兼負資產,你說「香港人是打不死的!」是否想我當場死給你看?不要跟我說「冬天來了,春天還會遠嗎?」bla bla bla,因為事實上,冬天的確可以好長好長,春天也可以好遠好遠。我最欣賞中國企業家馬雲的話:「今天很艱難,明天更艱難,後天很美好,但大部分人都在明天放棄。」這就是leadership。君子坦蕩蕩,「領袖」的責任就是憑良心說出真相,然後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領袖」不會落荒而逃,然後宣布「為香港建設一個美好的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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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在辦公室裏跟bankers吵得如火如荼,遠方傳來此起彼落的「噓」聲。我忽然想起,中環是由一堆「屏風樓」砌成的。不知是哪個支持高鐵的議員剛剛發言,立法會外萬眾一心的「噓」聲,在「屏風樓」之間迴盪,穿透商業大廈密封的玻璃窗,一直盪進中環人的耳朵裏。
我托腮看窗外的維港,才想起皇后碼頭已不在了。皇后不在,就可以「為香港建設一個美好的將來」。「噓!」外面再度響起,在「屏風樓」之間不住迴盪。(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你袋裏有槍 我手中有筆
你袋裏有槍 我手中有筆
我做了一個夢。在夢裏,我看見一班細路去菜園村露營,生了個火圍跳舞。有個笨蛋路過,以為火燭,奮不顧身撲去救火,一盆水澆了下去,他媽的怎麼原來是油?煙霧彌漫,讓我在夢裏咳嗽得死去活來。待煙散去,Jesus Christ!那救火的原來是個公安!No no no,看清一點,原來是香港警察。
究竟是我做這個夢先,還是警察拘捕陳巧文先,我自己都好confused。我唯一能夠肯定的,就是警方以涉嫌「襲警」拘捕陳巧文,絕對不是基於政治考慮。要是香港警察有作出政治考慮的能力,鄧竟成還用在一年之內三度公開道歉嗎?
關於陳巧文一案,please!「一哥」鄧竟成你實在不要再道歉了!去年你已因為「旺角警署強姦案」、「人肉路障」堵截非法賽車和「校園臥底」洩密事件,三度向公眾道歉,並因此贏得「Sorry Sir」的雅號。做任何事,記住不要太濫啊。
四名重案組警員於1月9日拘捕陳巧文,指她涉嫌於去年11月29日的反高鐵示威箍頸襲擊一名女警,並在元旦示威時涉嫌掌摑一名女警。襲警這麼大罪,何不當場把她逮捕?一個智力正常的人,難道連自己是否受到襲擊,都要反覆思考一個半月才能確定?
在遭到拘查的五小時中,警員禁止陳巧文與外界通電話,要她拉高衣服拍攝紋身。可以想像,毒梟被捕後一定會急電同黨,毀滅證據,差人可能有禁用電話的必要。一個港大學生妹獲得毒梟的待遇,還不趕快多謝警察叔叔?至於拍攝紋身,除了讓警方成功發出「?妹,我要玩死你!」的訊息,請問跟這宗案件有什麼關係?這種水平的智力,政治考慮?You're kidding!未經大腦的行為,倒是造成了意想不到的政治後果──本來已經夠「深」的「深層次矛盾」,簡直「深」到入心入肺;因為一個奮不顧身地救火的笨蛋,一場營火會變成火災。陳巧文做了烈士,曾蔭權欲哭無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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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除了擅長以油撲火,法律知識更是教人歎為觀止。YouTube有一段元旦遊行的片段很好看。當日社民連在街邊放了桌子,警員過來干涉,一個男人拿揚聲器對準數名警員,但片段所見,這個男人並沒透過揚聲器說話。這時,另一阿Sir過來指手持揚聲器的男人說:「你一開聲影響我夥計呢,就係普通毆打,我話畀你聽。」我簡直笑到窒息!所謂「普通毆打」,英文是common assault。這可以是實際上向對方施以不合法的暴力;又或是,語言或動作的內容,令聽者懼怕不合法的暴力會即時施予自己的身上。從片段所見,拿揚聲器的男人並沒有向警員施以暴力,他甚至沒說過話。如果一個在遊行中手持揚聲器的人,會令一個受過訓練的專業警察懼怕人身安全受即時威脅,有人可能需要驗一驗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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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邪。就在陳巧文被捕那天,真的火燭了!那是1月9日星期六,中午十二時許,我放工後到Harvey Nichols逛了一圈,忽然想去翠華吃個奶油豬。我靠Coach的一方沿德己立街往上走,打算轉右進入威靈頓街,行前兩步就是翠華。但從轉角位開始,翠華這邊的行人路被封鎖了,對面鏞記一邊的行人路仍然開放,附近停了消防車。轉右行不通了,never mind,我決定轉左隨便找家餐廳。
正當我開步轉左,一個警察突然伸手把我攔住,非常大聲向我喝斥:「差人做!走開走開走走走!喂見唔到差人做呀?」我想告訴他,我不是聾的,但我什麼也沒說,我怕一開聲就被人指控「普通毆打」。我只有站不停被「警隊維園阿伯」狂罵,人家不知還以為是我放火!
我打算轉左的那段路並無封鎖,要是阿Sir你基於只有你本人能理解的原因,不准市民進入沒有封鎖的公眾地方,我是不會跟你當街爭論的。我的教養是我最大的弱點。這時,也有途人和遊客來到街角,遇上封路不知如何是好。這位阿Sir聲如洪鐘的喝道:「火燭呀!望咩望!Fire!Go away!走開啦!仲望!」「望咩望」?你當自己是Laughing哥嗎?今時今日,這種連蠱惑仔都嫌低級的用語,竟然在一個警察的口中當街吐出來。香港也許有「深層次矛盾」,但其實百分之九十九的矛盾都是極低層次的,例如警察的禮貌。在一個「國際都會」的核心地帶,一個穿制服的警員向路人無緣無故破口大罵,你見過未?Lonely Planet怎不介紹一下?
其中一個男途人很有禮貌的問道:「不好意思,我知道有火警,我不是要進入封鎖的道路,從這裏轉左並沒有封,我在那裏上班,請問──」「差人做!即刻走!火燭呀,仲望!」究竟為了什麼原因,在街上行走會無緣無故被罵得狗血淋頭?我看不過眼,冒被指控「普通毆打」的危險,戰戰兢兢的說了一句:「其實你可以說得比較有禮貌。」大家應該可以想像小妹「駁嘴」的下場。這警察放盡喉嚨,聯珠炮般向我喝罵:「投訴我囉!仲唔去?快去啦!宜家即刻就去投訴我啦!我成個人企度畀你投訴呀!」
我是絕對不會投訴這名警員的。全港市民都知道「警察投訴課」自己人查自己人。從前的「警監會」已易名為「監警會」(全名為「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那監警會究竟是幹什麼的?為了寫這篇文章,我特意去看監警會的網頁,看得十分仔細,甚至連網頁上的有獎問答遊戲也玩了。
其中一條問題是這樣的:監警會可否調查投訴?A、否。監警會沒有調查投訴的權力。B、可以。若監警會認為有需要,便會主動展開調查。答案是A。Can you believe it?一個名為「監警會」的法定機構,竟然在自己的網頁上宣布「監警會沒有調查投訴的權力」。眼巴巴看這樣的宣言,你叫我們市民情何以堪?Okay,I know,大家早知你是隻整色整水的紙老虎,我只是一時無法接受有人竟如此坦白,白紙黑字在自己的網頁上承認自己無能,連包裝一下都廢事!可想而知這個機構廢到什麼程度。
又有一條問題:警方擬對被投訴警務人員採取的行動,是否需要監警會通過?A、是。這些警方擬採取的行動,必須得到監警會同意及通過。B、否。這是由警務處長全權決定,但監警會可以提出意見。Obviously,答案是B。換言之,監警會白紙黑字的在網頁上宣布:警方擬對被投訴警務人員採取的行動,是由警務處長全權決定,監警會無權過問,只能說三道四。我想不到任何理由要繼續看這個網頁,也想不到這個機構存在的任何理由。
因此,我絕對不會投訴那位喝斥途人「望咩望!」的警員,因為非但不會有任何結果,還分分鐘落得基新中學的下場,冒險讓警方的臥底扮學生查毒案,誓神劈願一切保密,so what?還不是連校名也給你爆出來?去年3月竟有六十九份警隊資料在網上外洩,三個月後,連重案組落的口供、被調查人的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和地址都在網上洩露出來,嚇鬼死人!再說,就算投訴成立又如何?當年除夕,大批市民在文化中心廣場倒數,事後電視台播出警員與一名少年推撞和懷疑互摑的片段,時任西九龍副指揮官的古樹鴻,竟然解釋少年其實向警員輕撫你的臉,說聲Happy New Year!以這樣的智力水平,依然官運亨通,升至高級助理警務處長!
沒開聲說話、沒身體接觸是「普通毆打」。掌摑呢?只為說聲Happy New Year。Well,alright,whatever。(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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