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私奔

我要私奔!


我Daisy一生人最痛恨填表,尤其痛恨填寫聯交所的A1表格。幫忙做這單deal的trainee卻聲稱自己病了,我唯有硬著頭皮去完成這件厭惡性工作。無奈一看到那疊厚厚的表格,頭痛、耳鳴、手震等「少年柏金遜」的徵狀,通通跑出來。

美國女作家Gertrude Stein,唸大學時是著名心理學家William James的愛徒。一個風和日麗的春天下午,學校舉行哲學科期考。Gertrude Stein托著腮,看看窗外的風光,拿起筆來在試卷上寫道: “Dear Professor James, I am sorry but really I do not feel a bit like an examination paper in philosophy today.” 寫完便起身走人。第二天,她收到James送來的明信片: “I understand perfectly how you feel. I often feel like that myself.” 然後給了她全班最高分!

我也望望窗外的風景,發現香港的空氣已經污染得不成樣子,維港灰濛濛的一片,天空就像快要塌下來似的,我的心情糟透了,拿起筆來在聯交所的表格上憤筆疾書: “I am sorry but really I do not feel a bit like completing this silly form today.” 寫完後忍不住陰陰嘴笑,覺得自己很有點大作家的風範。聯交所應該這樣回覆:“I understand perfectly how you feel. I often feel like that myself.” 接著閃電批了這宗上市申請。我把這份表格舉起來,當名畫一樣欣賞,然後把它放進碎紙機,乖乖填過另一份。

在中環上班的人,是任性不出樣的,因為代價實在太高。一單deal動輒過百億,要是鬧情緒、耍花樣,我Daisy賣身也賠不起!所以,最「任性」的男人,還不過是瞞住老婆去滾?但他們往往小心得很,以免被老婆發現了要鬧離婚。離了婚,「偷食」就不過癮。至於女人就更加了無新意,最「任性」的女律師,也不過是與男友鬧翻了,就哭嚷著要離開傷心地,扮灑脫去London secondment半年。數月後,還不是再度裝出一副女強人的模樣,回到香港重頭上路?中環的癡男怨女,還是聽我Daisy奉勸一句:「身不由己,你玩唔起!」

是的,做人就是這般身不由己。如果可以的話,我也很想不顧一切地幹一件驚天地、泣鬼神的事,例如私奔,可惜沒有人邀請我。這就是我為何那麼狂熱地喜愛Becoming Jane這部電影的原因。

二十歲的Jane Austen相信愛情,父母卻期望她嫁個有錢人。她背棄父母的期望,戀上窮小子Tom Lefroy,兩人決定私奔。半路中途,Jane無意間發現Tom一家已到了窮途末路,私奔必會激怒他的舅舅,因而不再接濟他的弟妹。Jane心想,沒有理由為了兩人的快樂,要Tom全家攬住死。說到底,還不是錢作怪?她忍痛提出分手,Tom含淚問了一句: “What value would there be in life if we are not together?” 天呀!世上哪有女人能夠抗拒這個問題?但Jane還是毅然離開了,回頭看見Tom癡癡地望著她的背影,生離死別,遺憾終生。

戲院播出那一幕時,我嘩啦嘩啦地哭了起來,吵醒了鄰座那個正在打瞌睡的男孩。我很傷心,因為他們私奔不成,也因為他們根本沒有私奔,那不過是電影杜撰的情節罷了!歷史記載,Jane Austen與Tom Lefroy確曾相戀,但只是無疾而終的puppy love,當然也沒有私奔。不過,Jane Austen終生不嫁卻是真的,而Tom Lefroy後來當上愛爾蘭的首席大法官,並把大女兒命名為Jane也是事實。

在短暫的一生中,Jane Austen寫下六部文學巨著,全部都可以用「嫁個有錢人」來總結,這個主題在任何年代都能引發女讀者的共鳴,令她的小說歷二百年而不衰。在電影裡,Jane的父親說過一句意味深長的話: “Nothing destroys spirit like poverty.” 什麼轟烈的愛,都是過眼雲煙。

電話響了,是banker來電催我交功課。Shit!我竟完全忘了那份表格!還是趕快老老實實把它填好吧。桌上還有一大堆文件,看來今晚又要通頂了。(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  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

Linda

Linda

Linda從英國回港,對我來說是天大的事,原因是她堅持要住在我的家,害我足足花了兩星期去執拾房子。

能夠令我Daisy心悅誠服的女人,世間沒有幾個,Linda肯定是其中之一。單是以九十高齡乘坐十三小時飛機而面不改容,已教我佩服得五體投地。作為我的祖母,Linda堅持無時無刻都要表現得像個淑女,好為我樹立榜樣。譬如說,她認為一個淑女的房間應該一塵不染,整齊清潔,我卻從不執拾房間,並且嚴禁任何人替我執拾,以免破壞那Bohemian的不覊氣質。至於是否像個淑女,我倒是一點也不擔心。看我Daisy的舉止打扮,有誰會認為我不是淑女中的淑女?到高級餐廳吃飯,食物美味就夠了,誰會有興趣走進廚房去查看烹調的過程?

Linda很喜歡Ritz Carlton的Chater Lounge。沒有人陪伴她的時候,她甚至能獨個兒在那裡坐一整個下午。這個星期,反正不到零晨二時都不能下班,我便在午後從office溜出來,陪Linda high tea。她呷一口Earl Grey,開始談起她的威水史來。「Well,當年曾經有三個男人向我求婚。算命先生說,第一個男人做事最穩妥。如果他要走過一道橋,他會先踏在橋板上搖兩搖,確定安全了才走過去。最後我嫁了這個男人,他就是你的祖父。」

我曾把這事告訴Philip。他說:「那不是太笨了嗎?何不教唆另一個笨蛋先過橋,他死不了就證明安全啦!」這個無賴說不定還會過橋抽板。

Philip這番話,當然是萬萬不能告訴Linda。不過就算說了,她大概也聽不見,因為她已經徹底成為「聾耳陳」,無論你如何在她面前咆哮,她依然聽不進半句。有次伯父說:「我們應該替媽咪裝個助聽器。」冷不防Linda插嘴:「幹嗎裝助聽器?難道你以為我是聾的麼?」她的聽覺總在你出其不意的時候回來。另有一次,嬸嬸笑她的記性差,她冷笑一聲道:「至少我記得你嫁進我家時,仍然有條腰。」眾人笑得人仰馬翻,除了嬸嬸。

然而,Linda的記性的確已衰退得相當嚴重了,有時甚至認不得人。幸好作為她最favourite的孫女,她從來不曾忘記我。每次見面,她總是關切地問:「你的男朋友呢?」我指著旁邊的父親,Linda竟然認不出那是自己的兒子,跟父親握手,問他的名字。「梁朝偉。」我說。Linda高興得不得了。

看著她,有時候我會感到很難過。聽不到美妙的音樂,看不清電影和書本,山珍海錯食之無味,就連自己的過去都開始忘記。做人還有什麼意思?難道人老了,就只有等死的份兒?

在年老的歲月裡,Linda依然有她的執著。譬如說,她堅持早晚塗SKII,堅持每天祈禱,堅持愛她的丈夫,雖然他早在四十年前去世。有一年,我們全家一起回到上海的祖屋,兩個年幼的表弟蹦蹦跳跳,突然來了一隻飛蛾,給他們按在地上把玩。祖母大驚,說飛蛾可能是祖父的化身,必須尊重。當天晚上,我們被表弟的哭聲驚醒了,原來他在夢裡被祖父按在地上,用籐條狠狠教訓了一頓!

我知道,Linda是寂寞的。我們常勸她保持心境開朗,硬朗的她總會答:「廢話少講。九十歲就是九十歲,就算我保持二十歲的心境,我依然是九十歲。」

張學友從前有首歌:「Linda Linda, Linda Linda, 可不可不要走?」小時候,我每次聽到這首歌就會想起祖母。此刻她坐在我面前,是那麼實在,我不相信祖母會有離開我的一天。我不相信。(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

中女三級制

中女三級制

二十八歲這個年齡,常常令我感到很苦惱。二十多歲的女人,正處於「氣質真空期」。她們既已失去十幾歲少女的天真瀾漫,卻又未發展出三十歲後的成熟韻味。不論事業、愛情、家庭,二十多歲的女性仍在起步、探索、蘊釀。她們帶點殘留的純真,卻又開始學懂了勢利,莽莽撞撞,忐忐忑忑。

然而,正是這種蛻變中的不安,令很多四十歲以上的男人為之神魂顛倒。他們看著這些女子,彷彿回到從前,想起原來自己也曾經天真過,同時回憶起老婆還未變成黃面婆的青蔥歲月;相反,四十歲以上的女人最憎恨那些丫頭,表面上是怪她們待人處事不夠成熟,實際上是因為這些女孩擁有她們已失去的青春。

女人的一生,就是這樣不停的蛻變再蛻變。即使是「中女」,其實也分好幾個層次。經過一番觀察和研究,我總結出一套「中女三級制」:由三十歲起計,每五年升一級,分別為「初級中女」、「中級中女」和「高級中女」。至於四十五歲後,保養得宜的該喚她一聲「超級中女」,否則可統稱為「阿毛」。

吳彥祖曾在一個電視廣告中,很瀟灑地唸出這句台詞:「女人,就是值得縱,值得寵。」但世上有些女人,你看見她不會想寵她,只會想摑她兩巴!譬如說,某天在午飯時遇見一個「中級中女」。她老遠看見我和同檯的兩位男士,立即把聲線提高八度,很誇張地大喊「哈囉!」,谷盡一副「八萬笑容」(比「陳四萬」誇張一倍),笑得身子前翻後仰,眼尾和嘴角跑出一大串皺紋。我不知究竟有什麼好笑,只知道在那誇張的笑容背後,笑聲都是空空洞洞的,並非出自真心。

「中級中女」不斷訴說自己多麼繁忙。「上班啦、執屋啦、餵狗啦……」(只差未說「心跳啦、呼吸啦、吃飯啦……」)這些女人總愛在說話時拉著你的手臂,我無法用文字表達我有多麼厭惡那樣的行為。在公眾場所拉拉扯扯,只有二奶才會那樣做。最攞命的一招,是在道別後那回眸的一笑,保證讓你把那頓飯全部吐出來!

如果一個十六歲的小妹妹掛起一副燦爛笑容,高興起來拉著我的手臂,我會覺得她很天真,很可愛。但幾十歲人還來扮cute,只會令人覺得嘔心!請別誤會,這不是年齡歧視,我不過是認為每個人的行為舉止,都應該恰如其份。無論把「中女」喚作 “domestic engineer”,或乾脆喚一聲「師奶」,老了就是老了。面對現實吧!

話又說回來,為何這些女人要笑得那麼誇張?為何說話時要拉著人家的手臂?就是為了引人注意。她們自知青春不再,擔心自己已不是眾人的焦點,便有意無意間做出引人注目的行為,搏老命去保住女主角的位置。

在另一次飯局上,一個「高級中女」吱吱喳喳地讚自己的老公、自己個仔和自己隻狗,就像全世界死淨她「自己」,飯桌上的每一個人都被迫聆聽她的「幸福宣言」。Oh please!你老公有多壯健關我他媽的什麼事?我悶得發慌,用吃剩的士多啤梨汁在碟上畫著哈哈笑來打發時間。如果此刻神仙給我一個願望,我最希望把眼前這個女人毒啞。同檯的男士事後大叫「難頂」,我卻為那個女人感到悲哀。

身為女人,卻批評女人,我Daisy今天就讓大家見識了什麼叫「大義滅親」。不過,每次我有任何批評女性的言論,坊間都會謠傳「王迪詩是個男人,而且是上了年紀的男人」。這也難怪,我Daisy的確是too good to be true,有誰會相信如此年輕的女子,竟能說出那麼有智慧的話來?

「二字頭」這條路,我已經走了八年。在這些年頭裡,我闖過不少禍,信錯不少人。現在還願意相信人嗎?信,但我更信自己。Shit!這是不是蛻變成「中女」的先兆?(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

上海紀行(續)

上海紀行(續)

上回提到在上海進行的一單PE,因為美國佬和台灣客在談判桌上互拋浪頭,誰不知玩大咗,錯手弄垮了這單deal!我Daisy成了最大的得益者,因為原定舉行三天的會議,第一天就拉倒了,我便順理成章把剩下兩天據為己有。

跟我一樣計畫在上海多留兩天的Dennis,相約我一起到雍福會吃晚飯。此人是美國基金的VP,除了有錢之外一無是處。錢,我也會賺,用得著去貪男人的臭錢麼?若不是為了打探Philip的消息,我Daisy根本不屑朝他一眼!

雍福會這個地方,倒是很合我的心意。那是英國領事館的舊址,位於永福路200號,如今改裝成上海菜館。讀者們若有機會到上海,記住記住記住去一趟雍福會。孔雀綠色的雕花吊燈、久歷歲月的紅木走廊、舊式的Gucci梳化……我得承認,有時候我的確需要這種醉生夢死的浪漫,去平衡一下在中環上班的壓力。

能否享受美酒佳餚,有時還真要講一點緣份。譬如今次這單deal恰巧在秋天進行,又恰巧因為中途夭折而讓我多了兩天假期,就像冥冥中注定我和大閘蟹有個約會。我點了一隻陽澄湖大閘蟹,Dennis學「肥姐」要了六隻,我卻認為他這樣食蟹未免太cheap。極品的蟹,吃一隻就夠。若是為了填飽肚子,何必吃極品靚蟹?吃饅頭不也就成了麼?

鄰座一個年約六十的洋人,一邊津津有味地啜著蟹糕,一邊旁若無人地跟一個年輕上海女郎調情。

“Honey, do you want another Gucci?”老頭問。上海嗲妹妹嫣然一笑,不置可否,意味著除了Gucci,還想要LV、Prada和Burberry。

“I want you to stay in my villa.”老頭急不及待入正題。

“But your wife…”

“My wife? She will kill you if she finds out. That’s for sure. Oh God your skin is so beautiful…” 要命!老頭子以為那兒是「杜老誌」!我Daisy贈他四個字──老而彌堅。他以為所有中國女孩都很易上當,殊不知我國地大物博,不同省份的女子各有特色,他今次搭上了全中國最厲害的上海女人,注定無運行。

埋單時,老淫蟲向侍應宣告,自己是某國駐上海領事(不知是否可以打折?)。恕我不能在這裡公開國名,否則觸發外交風波,人家轉投陳水扁的懷抱,我豈不是成了千古罪人?那上海女郎說不定還是個特務!如果目標人物是梁朝偉飾演的易先生,演一下麥太太也無妨。《色.戒》上映已有一段日子了,今時今日還有女同事在談論梁朝偉的屁股。但對於眼前這個糟老頭,與其用美人計,不如乾脆一槍把他的腦袋打個開花。

次日我撇下Dennis,獨個兒到外灘的M on the Bund享受了一頓豐富的brunch。我坐在露天平台,外灘的風景盡收眼底。銀製的餐具上印有GR皇室標記,是英皇佐治六世的簡稱,即現任英女皇的父親。微小如餐具的事情也值得花心思,因為生活正是由許多小事情所組成的。

我喜歡收藏各種古董玩意,下午特意到東台路的舊貨市場轉了一圈,竟然給我在廢紙堆中找到一本1937年的National Geographic!二話不說便用二百塊錢買下這本舊雜誌。一個香港遊客忍不住說:「那個價錢,可以買四、五本新的了!」但對我來說,世上沒有昂貴與不昂貴,只有值得與不值得。


在上海的最後一晚,我和Dennis到外灘18號飲紅酒去了,試圖把握最後機會打探Philip的消息,真想不到這傢伙那麼口密。我們拿著酒杯走到露台,外灘的夜景真美……不知為何,我突然感到有點寂寞。天氣冷了,我的手在微微顫抖。Dennis奪下外套,靜靜地披在我的肩上。這傢伙不說話的時候,原來也不太討人厭……Damn it!一件風衣就把你征服了,Daisy呀Daisy,你什麼時候變得那麼沒出色?還是眼前這片醉生夢死的繁華把你迷惑了?(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