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女人靠得住

我一邊開conference call一邊翻著時裝雜誌。按了speakerphone,聽著bankers在電話裡嘰嘰呱呱地爭論不休,我不知道他們在討論的事情到底跟我有什麼關係,也不明白為何他們硬要拉著律師來參與這個會議。我呷一口Espresso,決定午飯時間去Bottega Veneta買雜誌上刊出來的大衣,香港的秋天終於來了,然後一眨眼就是冬天,那麼化妝也得換上秋冬色彩了,待會要逛一轉Harvey Nichols。一年四季都有好玩的事,這個世界怎麼可愛成這個樣子?

I see.」我對著電話說,一邊上網看Caribbean Islands的旅遊介紹。開這種事不關己的conference call,我會每十分鐘對大夥兒說一次「I see」,貪這兩個字模稜兩可,講了等於沒講,卻又somehow發出了聲音,顯示了我的存在。「I see」真是語言學上偉大的發明,講一百次也不用負責任,跟政府高官對市民說「你的意見我已經聽到了」異曲同工。「okay」、「no problem」就不同了,說了就要攬上身,手尾好長。

有次conference call裡面有一個印度投資者,我依然每十分鐘「I see」一次。後來同事問我:「那傢伙剛才到底說些什麼?」莫說我根本完全聽不懂那印度人的英文,我連他剛才是否在說英文也不能確定,也許他說的是印度語或火星文。我Daisy向來精靈,心生妙計,給印度人發了一個電郵,說剛才的電話會議非常有建設性,現在recap一次會議的議題,然後把開會的agenda copy and paste在電郵上,這裡那裡加點廢話,粉飾一番,問印度人有沒有補充,我們按他的補充來辦事便可。

我對著電話說了七次「I see」之後,Katie進來我的房間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看樣子非常憤怒。

「原來他有老婆!」Katie爆發了。我連忙檢查是否已按下電話的mute鍵,不然全世界都會透過speakerphone聽到Katie的偉論。她說的就是早前認識那「純情有錢仔」,她花了足足九個月時間來發展這段「山楂樹之戀」,深信與其在辦公室裡浪費青春,倒不如重鎚投資在那張「長期飯票」。

純情、有錢、靚仔而且不是gay,我不認為這種生物存在於地球,當時我就很認真地問過Katie他會不會是外星人派來的間諜。她以為我開玩笑,其實他是外星人有什麼出奇?奇得過有騙子聲稱「性交可以轉運」而又有人信?要是證實了他真是外星人,整件事反而會變得合理起來。

「老老實實,你有沒有借錢給他?」我問Katie

「當然沒有!」

「那你賺了。你沒花一分錢就有一個純情俊男陪你玩足九個月,包一隻鴨九個月的費用可是天文數字啊。」

Katie聽了我的話若有所思,大概是覺得我所言有理,怒氣馬上消了一半。See?這就叫做EQ,是我在中環見過幾千隻怪物之後參透出來的道理,凡事都向好的方面去想,成敗可以逆轉,絕處可以逢生。最愚蠢就是去跟他理論,哭著問他「為什麼要騙我?」。這等於問一個賤人「你點解咁賤?」,你叫賤人如何回答?若他答你因為遺傳基因,你是不是要追究他的祖先?

第二天Katie到上海出trip,三天之後回來已經完全恢復正常,又重新開始喝起咖啡來。

Daisy,你知不知報上說每日飲兩杯咖啡可減低中風風險達14?」Katie認真地說。其實她根本不喜歡喝咖啡,勉強地喝是為了健康。她由十八歲開始已作好中風的準備,二十歲開始儲錢用來老了請私家看護,以防嫁不出去也不用在街上執紙皮,Katie是一個危機意識特強的女人。她一度買重「純情有錢仔」可照顧她一生一世,危機意識大幅降低,她深信只要能嫁給這個男人,就算中風也無憂米,九個月來沒喝咖啡,香檳倒是喝了很多。後來她發現自己上了賊船,於是急急恢復每日兩杯咖啡的習慣。

「可是報上也說專家對咖啡的影響意見分歧,有人認為咖啡是刺激性飲料,致血壓高。」我說。於是Katie喝完咖啡後又喝了兩匙初榨橄欖油,聽說可以降血壓。

                         

週末看了一場電影。《情約一天》(One Day)談不上精彩,卻讓我哭得死去活來。

男女主角大學時代相識,故事追蹤往後二十年的七月十五日。男女主角都曾經在年輕時感到迷失,男孩追逐名利,眷戀花花世界;女孩堅忍踏實,默默耕耘。男孩不願對這個女孩專心一意,女伴如走馬燈,縱慾酗酒揮霍青春。歲月匆匆流逝,在你還未察覺已人到中年了,女主角闖出頭來,男主角卻活得一塌糊塗。可那時她已屬於別人,男主角錯過了她,一切都已經太遲了。

後來發生什麼事,還是讓有興趣的讀者自己去看電影吧。至於我自己,還未入場已猜出他們的結局了,而且我非常肯定女主角最後將發生何事,劇情相當套路,這是我認為電影「談不上精彩」的原因,都是千篇一律的橋段,但每次都能賣座,因為即使你明知故事男女主角的結局,還是忍不住想看,看著令許多女觀眾哭得死去活來,因為電影令女人想起自己在現實裡那段「談不上精彩」的愛情。要是Katie來看這部電影,大概會是全場哭得最淒厲的觀眾吧。

這跟一些女人處理感情的方式其實也差不多吧,明知這個男人喜愛花天酒地,明知他不會為你改變自己,可你還是一直愛他。無論你跟什麼人在一起,你心裡永遠給他留著一個位置。縱使這人不斷傷害你,甚至全世界都瞧不起這個男人,跟他在一起的時候卻有一種難以言喻的快樂,世上只有這個渾蛋能讓你快樂,說到這裡還是忍不住要吐出一聲「shit」。愛情並不是理性所能解釋的事情,只能歸咎於前世殺了他全家,今世花一輩子來還債! 

近年條件好的港男非常渴市,大家只懂慨嘆好男人絕種了。其實聰慧漂亮、能燃亮別人生命的好女人更難能可貴。《情約一天》的女主角為這個爛泥一樣的男人重新振作,燃亮了他的生命,假如他願意一早聽這女孩的話,他的人生肯定美好得多,所以說聽女人話會發達。你看美國人現在不是後悔到死?唉,早知選希拉莉。大家都這樣想。美國人錯過了希拉莉,正如許多男人都錯過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CNN報道指三分之一美國人後悔當初選錯了人,認為由希拉莉做總統會比奧巴馬好得多。當初奧巴馬還是靠出口術,向選民大聲疾呼「Change!」結果由三餐溫飽「change」為三餐不繼。又是時候引述戴卓爾夫人的名句了:「If you want anything said, ask a man. If you want something done, ask a woman.現在美國人都想希拉莉再選總統,sorry manit’s too late。希拉莉的丈夫克林頓已告訴大家:她不會參選了。遇到一個好女人千萬要好好珍惜,不然將來一定後悔。(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黑莓毒(下)

上司Eric和我一起來到北京開招股書起草會。民企老闆黎總「打倒昨日的我」,把上次開會時說好的事情徹底推翻,我上次辛辛苦苦寫成的招股書草稿頓成廢物,又得重新寫過,真氣死人!Bankers為了在客人面前認叻,對這份草稿左彈右彈。正當我憤怒之際,Eric居然答應黎總於明天早上完成招股書的中英文版。我們做丫環的沒有反抗餘地,主子要我們去東,我們不敢去西,但我可以咀咒他。我深信Eric一定會有報應。

散會後,Ericbankers和黎總一同去KTV,我則趕命似的準備招股書。Eric悄聲在我的耳畔說:「Daisy,幸好我在黎總面前要你今晚趕工,否則你就得一起來KTV了!全靠我救你一命,而且我還犧牲自己陪客唱歌。」

「真難為你。」我說。

步出剛才開會的商業大廈,一陣秋風掠過,我忽然覺得自己有點淒涼。腳上穿的四吋高Alexander McQueen讓我的腿有點酸軟,我捧著厚厚的文件等的士,等了半天才等到一部,就在我打開車門之際,一個從頭LV到腳的濃妝女妖居然從另一邊車門溜進車內。我怕女妖爬出來咬人,急急替她關上車門。

終於截到的士,又遇上塞車。現在大陸媒體都稱「首都」北京為「首堵」。我看車龍沒有絲毫移動的跡象,索性在車內用lap top寫起招股書來,誰知愈寫愈肚餓,看看表,damn,居然已塞車近一個鐘頭。我王迪詩什麼都可以忍,但絕對不能遲開飯。我一肚餓就會失去耐性,吃得不好就馬上發脾氣,天皇老子都無面俾!

我憤怒地回到酒店,因為不想等,唯有在酒店餐廳幫襯那些例必難吃的自助餐。回到房間打開lap top跟招股書死過,我決定採取一鼓作氣的策略,否則對著文件「誓願」那樣很可能會搞到天光。想起此刻Eric正在KTV風流快活,而我則工作得像一頭狗,禁不住又多咀咒他兩句。凌晨兩點終於大功告成,我幾乎感動得流下淚來。

我洗了一個熱水澡,用電腦播著Eva CassidySongbird,終於可以輕鬆一下了。門鈴就在這時響起,我嚇了一跳,誰會在凌晨二時找我?準是其他住客認錯了房間吧。但門外的人見不被理睬,竟「呯呯呯」的敲起門來,難道火燭?我穿著浴袍從門上的小孔窺看外面的情況,居然看見Eric

「開門呀!」他一邊拍門一邊喊著,解鬆了的領帶掛在粗胖的脖子上,頭髮亂七八糟,一副生意失敗的樣子。唱完KTV理應精神爽利才對,他到底發生什麼事?

Daisy!救我!」他繼續喊著。這傢伙會不會被人追斬,打算躲進我的房間?這樣的話死也不能開門!又或遇上其他麻煩要我幫手收拾殘局,例如被公安掃黃時抓個正著?又或吸毒要去勞教?最可怕的情況是他飲大兩杯,借醉來敲我的房門!

我把音樂關掉,默不作聲裝作沒人在房間裡,一邊用毛巾擦著頭髮,一邊從門上的小孔密切觀察那笨蛋的一舉一動。

「開門吧,我知你在裡面!」他繼續拍門。「我丟了很重要的東西!」

「丟了錢可以賺回來的,都是身外物。現在你先睡吧!」我隔著門說。

「不是錢,是BlackBerry!我的BlackBerry不見了!」

我忍不住陰陰嘴笑,這傢伙不理我的死活,迫我憑一副血肉之軀在一夜之內趕起中英文版招股書,虐待下屬終於有報應了!Eric中了「黑莓毒」,只要一刻沒有黑莓就會感到渾身不自在,甚至連在飛機上收不到電郵的時候也抱著黑莓睡覺,如今他丟了黑莓一定痛不欲生。

我從秘書口中聽過Eric老婆抱怨:「我家不用鬧鐘。每天早上我都會在半夢半醒的時候聽到枕邊傳來的的躂躂的聲音,張開眼便會看見我老公躺著打BlackBerry。然後他會帶著BlackBerry走進浴室,右手刷牙,左手打email。再用右手打tie,左手打email。我在他面前換衣服,他仍然在打email。吃早餐、搭電梯、過馬路……直至我們一同來到中環,各往各的辦公室走去,他的眼睛仍然死死的釘在BlackBerry上。我說,衰佬,你跟BlackBerry結婚吧!」

今次Eric丟了黑莓,也算是為他老婆出一口氣。我決意見死不救。

「這幾小時下來一定累積了大堆電郵,我不回覆是絕對睡不著的,你快開門讓我用你的電腦覆email!」Eric在門外吼叫。

開門讓你進來?You must be kidding!被人誤會我有姦情事小,被人笑我沒有品味事大。別說我不近人情,Eric自己也好應該照照鏡子。讓人看見這樣一個賤肉橫生的中坑半夜潛進我的房間,我王迪詩還有面目行走中環?

Eric,半夜三更不會有人給你發電郵的,明天回公司才覆也未遲呀。」

「不行!歐洲和美國有時差,萬一他們給我發了電郵那怎麼辦?」

Obviously,他需要的不是BlackBerry,而是鎮靜劑。

Eric,我工作了一整天現在實在累了,有什麼事明天再說吧。」

他果然靜了下來。我很高興,把燈關掉鑽進被窩。這時電話響起來了。

Daisy!」不用說當然是Eric。「你不開門讓我進來,fine!我明白你沒化妝不想見人。這樣吧,你用你房內的電腦替我check email,然後逐字讀給我聽,我再告訴你如何回覆,那不是解決了嗎?」

「未──解──決。」我說。

「你到底──」

我啪一聲的掛了線,然後關掉手機、黑莓,拔掉房間的電話線。要是他再來拍門,我會召喚酒店保安。

折騰了一夜,次日清早七時便出去開會了,因為今天要乘車往較遠的地方。我睏得要命,在酒店升降機碰見Eric,不知是否心理作用,他好像在一夜之間老了十年。「我不去黎總的公司開會了,我先去找北京同事看能否借到BlackBerry。」Eric沮喪地說。沒想到一部黑莓居然對他造成如此沈重的打擊,現代人的心靈真是脆弱,要打沈一個四肢發達的男人還真容易呢。

升降機門打開,我們穿過酒店大堂準備乘車各行各路。怎料一個性感女郎在大堂把Eric截住,我心想,難道是小三找上門了?

「還給你的!這裡寫著你的名字……」女郎把一部BlackBerry遞給Eric,同時指著畫面上的名字。她堆出一個商業化的笑容,不斷眨著那貼了兩層「摩天捲曲」假眼睫毛的眼睛,挽著Eric的手臂說:「你昨晚說你住在這家飯店,人家可一直記住啊!我剛下班便特地過來把這東西還你……

Eric如夢初醒的接過黑莓,喃喃的說:「啊!昨夜在……

在哪?當然是在KTV樂極忘形,丟了黑莓也沒察覺。我看看性感女郎,難得她工作了一夜還能保持臉上的濃妝。Eric給她一大疊鈔票以示感謝,我看傻了眼,那疊厚厚的銀紙足夠他買四部黑莓,可Eric已跟這部黑莓建立了感情,好像重遇失散了二十年的母親,看來相當激動。

人與人之間的感情,也許還不及人與BlackBerryiPhone之間的感情。假如Eric的老婆和BlackBerry一起掉進海裡,我肯定他會撲過去救BlackBerry,然後補上一句:「我老婆會游水,黑莓不會!」(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黑莓毒(上)

步出北京機場,秋意濃了。

上司Eric、新同事Phoebe和我一起踏進預先訂了的limousine,開往金融街的酒店。我架上墨鏡,給玻璃窗敞開一道小小的縫隙,讓秋風輕輕透進車廂裡來。九月的香港依然悶熱得教人難受,可北京的黃昏時份已秋意盈盈,又是一個新的季節了。

我自然也不能執輸跟著換季,穿了最新款的Alexander McQueen高跟鞋。出門前本來猶豫了一會,因為這雙鞋足足四吋高,穿去出trip怕會拗柴,可是這雙鞋子襯那條slim-cut紅裙……wellit’s just beyond words!而且以四吋的高度來說,這雙鞋子還真舒適呢。

從香港到北京的航班一般尚算準時,但從北京回港則例遲,而且一delay就是數小時以上,困在機艙等到人都癲。不知是因為我行了大運還是因為地球的磁場發生異變,最近從北京回港的航班居然很少delay,我認為這是人類航空史上的一項創舉,我甚至覺得搭的士遇到紅燈的次數也突然少了許多。的士是運程的指標,如果步出家門一揚手便截到的士,那天的工作就會非常順利。但要是跑了九條街也找不到的士,又或處處被人截糊,往後一整天都會很倒楣。

截的士還總算忍得住,燈位才是致命的地方。譬如說,由蘭開夏道出尖沙咀一定要走繞道,否則的士在理工大學對開的燈位一停,你簡直覺得自己會呆在那個他媽的紅燈直至百年歸老。Well,人生就是這麼的一回事,由千千萬萬次紅燈和航班delay而組成。Awesome

Eric一路上BlackBerry不離手,甚至連在飛機上收不到電郵的時候也抱著黑莓睡覺。我只能說,Eric變了。從前他喜歡打機,不打黑莓。如今他終於發現打黑莓比打機還要過癮,準是受了「女皇」傳染吧,一刻沒有BlackBerry就會感到渾身不自在。

為何他們如何沉迷黑莓?因為很多人透過電郵向你請示,問你意見,這種「被需要」的感覺給予人莫大的安全感,彷彿是一種地位的肯定,透過發號司令可以證明自己的存在價值。當然,律師們用BlackBerry是身不由己的,客人期望你二十四小時全天候服侍周到,任何正常人都會覺得這很討厭,Eric卻不知幾enjoy,好明顯他是不正常的,中毒了。毒癮發作的時候,每三十秒就要打開BlackBerry看一次。要是身處飛機或其他無法接收訊息的地方,Eric也要把黑莓緊緊抓在手裡,就像抓住自己的尊嚴一樣。

要是黑莓超過五分鐘沒「震」過,Eric就會忐忑不安。電池用光了嗎?此處接收不佳?是網絡故障還是其他人都死光了?「五分鐘沒人找我?簡直天方夜譚!」Eric是這樣想的。他無法接受整整五分鐘他是「不被需要」的。我可以理解一個中三學生沉迷facebook上癮的心態,因為青春期的孩子渴望得到別人的認同,需要被關注而且害怕孤獨,可是Eric的青春期早已一去不返。也許黑莓的出現令他第二度發育,讓他再次經歷一場可歌可泣的青春期。

吃飯打電郵,過馬路打電郵,一邊刷牙一邊看電郵,好像覆遲一秒電郵就會令國際市場崩潰。於是,黑莓成了中環不少情侶之間的「深層次矛盾」。除非你老婆也同樣中了黑莓毒,兩夫妻可以一邊同檯吃飯一邊打電郵問候對方的近況,否則嫁了一個「黑莓道友」,跟嫁給一塊人肉紙板實在沒有多大分別。誰會料到自己婚姻中的第三者竟是一部BlackBerry

我們在會議開始前五分鐘來到會議室。民企老闆黎總已經到了,一臉嚴肅地等著我們。他手邊放著一部手提電話,機身密不透風地鑲滿鑽石。我見識少,一輩子未見過那麼多的鑽石。坐在他身旁的人似乎經常有意無意地看著地下,我一直懷疑他們想撿手機掉出來的鑽石碎。

我最怕這種招股書起草會。Eric當然喜歡寫招股書,既可收取額外的起草費,負責寫的人又不是他,而是我。其實我不明為何要由律師寫招股書,這些東西跟法律根本一丁點關係也沒有。聽前輩說,起初是由bankers寫的,後來不知怎的變成了律師的工作。而bankers就像家禽,困在籠裡太久就不曉飛。要是你現在問bankers招股書是怎樣寫的,不如先問他們還識不識字。

寫招股書絕對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因為這是bankers唯一可以借題發揮的地方,在客人面前把律師寫的招股書插得體無完膚,以便證明自己多麼有料,多麼著緊這單deal。大陸客更難招呼,因為我們的招股書是先用英文寫成,然後由印刷公司翻譯成中文,令大陸人看得一頭霧水。翻譯出來的中文是港式中文,跟內地的用詞和語法不盡相同,大陸人看著就如讀火星文一樣,例如香港人說的「演講」,內地叫「講演」;「保安」則稱作「安保」。加上招股書的內容必須經過驗證,不能把大陸人慣性使用的套話、浮誇的形容詞和假大空加進去,他們當然是很不滿的,認為招股書無法突出公司優點,文字不夠漂亮,也欠缺套話的點綴。他們不明白,這是一份招股書而不是電影劇本。之後聯交所還會對招股書提出很多質疑、要求補充,律師就得疲於奔命地一一應付,touch wood有什麼錯漏,分分鐘影響整個上市項目,簡直就像活在白色恐怖之中。唉,講起都覺得沮喪……

我預了黎總會批評我起草的「風險因素」,沒想到他竟隻字不提。可是他對公司的優勢和發展戰略(是的,大陸人喜歡稱「戰略」,而不是「策略」,愈浮誇愈好),居然跟上次開會所講的完全不同。他這公司的優勢居然在一夜之間作360度改變,我想問他:你會不會在一夜之間由喜歡女人變成喜歡男人?

上次開會明明說好了的,今天突然打倒昨日的我。不知是否因為見得香港高官太多,我近年一見人「打倒昨日的我」就要扯火。這些人真能做到「昨日種種譬如昨日死,今日種種譬如今日生。」昨日和今日的自己是兩個毫無瓜葛的陌生人,這是一種境界。我想學,但我怎麼也無法跟昨日的自己hi and bye

於是,我上次辛辛苦苦寫成的招股書草稿成了廢物,又得重新寫過!

「什麼時候寫好?」黎總問。

「好快好快。」Eric說。

「有多快?」

「明天吧!」

我張口結舌的看著Eric。明天?就憑我一副血肉之軀?You are kidding!新同事Phoebe從未寫過招股書,只有我一個人,想做死我?

「一晚就夠了,明天早上你就能看到中英文版。」Eric怕我死不去,再補多一句。 

翻譯本是招股書印刷行的工作,但現在印刷公司已關門了,Eric居然為了趕在明早起貨而強迫我兼任翻譯?我用眼神告訴他:「混蛋我不會答應!」根本沒有必要在明天早上交出中文版。閣下要impress客人的話,大可以在金融街裸跑,怎麼燒到我的頭上來?

黎總大概看到我的頭上正在冒煙,向Eric投以懷疑的眼神。 

「放心吧,絕對沒問題!」Eric向黎總大派定心丸。「王律師的中文是我們全公司最好的,她若不做律師大可以當作家!」我狠狠瞪了Eric一眼,看他會否吩咐我在客人面前表演「七步成詩」。我愈來愈覺得自己像Angel,不是天使,而是海洋公園那條海豚,天天表演凌空翻騰。

「你們事務所還真是人才濟濟。」黎總皮笑肉不笑的贈了一句。

我深信Eric一定會有報應。沒想到報應當晚就來了……(待續)(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也談怪癖

開始寫作以後,我經常有意無意地向人暗示--Iam a shopaholic。我既不吸毒,也不酗酒,沒有豪賭的習慣,不是同性戀更不是雙性戀,我甚至會吃有營養的食物,有時間又有心情的時候還會跑步。這樣「正常」的人如何稱得上「作家」?

「Well,I'm actually a shopaholic.」我輕輕切碟上那片tenderloin,一邊漫不經意地告訴與我共膳的幾個女banker。

「連卡佛減價!」她們其中一人興奮地喊。

「我早知道了,」另一個女banker 說。「我買了三個手袋! 太便宜了! 我這一季只買了五對Christian Louboutin,現在想來都覺得太刻薄自己。」本來想在她們心中建立購物狂的形象,但她們居然比我更像購物狂,真氣死人!

有次我跟Philip 說,我在努力建立一個不正常的形象。「我看根本沒有這個必要吧,你本身就是徹頭徹尾的一個怪人。」他說。

「所以我們才能成為朋友。」我補充了一句。

後來我從報章雜誌看到世界各地的怪人,才明白了天外有天。例如英國有個二十多歲的女人喜歡啜食家具噴蠟,心癮發作時還會在深夜爬起床找「零食」,她說很喜歡噴蠟在嘴裏產生的質感,常常噴一點在手指來舔,或噴在抹布上去吸啜。她小時候已喜歡吃沐浴泡泡,母親則有吃煤癖。這對母女可以當作家。

Robert Schnakenberg 是西方pop culture 的專家,寫過不少光怪陸離的作品,我常常捧著他的書看得張口結舌,好像他所寫的Secret Lives of Great Authors,踢爆了一眾文壇巨人的怪癖:Charles Dickens 每天梳頭幾百次,喜歡頭朝北極的方向睡覺,平日最愛流連停屍間,他喜歡觸摸某樣東西三次,認為這樣可以帶來好運,想不到這位大文豪原來這樣婆媽!

我當初讀James Joyce 那本沉甸甸的Ulysses,除了很驚訝人類居然能寫出那麼多字,對這本書寫表達的東西一直有點疑惑, 後來從Schnakenberg 的書裏知道James Joyce 原來有性怪癖,忽然打通了任督二脈,「click」一聲明白了Ulysses ,深深感嘆這真不愧為一部巨著,至於當中的意境,各位讀者可自己找一本來看看嘗試感受一下。

Lord Byron 更厲害,一年內曾與二百五十個女人睡過,這還未包括與他同睡的男人數目;俄國大文豪托爾斯泰一生堅持誠實地面對藝術與人生,於是他在新婚當晚誠實地強迫妻子看他的日記,當中詳盡地記錄了他與女農奴和各種女人的性愛史;法國詩人Gérard de Nerval經常在巴黎牽著一隻龍蝦散步,我這才知道龍蝦除了游泳,原來還會走路,而且大概能走得相當快,否則如何能被人牽著上街散步?

Nerval 曾經說過: 「龍蝦是絕佳的寵物,牠們和平、認真、了解海洋的秘密,而且不會吠。」此人於1841 年正式瘋掉。

Honoré de Balzac 是世上最胖的大作家之一。他曾這樣說: 「I am not deep, but very wide.」不知他在形容自己的外形還是作品。這位大作家的癖好當然就是吃,據說他曾在巴黎的餐廳一次過鯨吞百多隻生蠔、一隻鴨、一打羊肉排、兩隻鷓鴣、一條魚、十二個梨子和大量水果作為甜點,並喜歡把骨頭吐在地上,這樣他就會覺得好high。他還有一個癖好--喝咖啡。每天灌下五十杯又黑又濃的土耳其咖啡。對,是五十杯。

如果這樣一個老粗居然也能寫出The Human Comedy如此細膩的作品,那外星人明天來侵略地球實在也毋須訝異。但要是你以為他完全不介意別人笑他粗魯,可就錯了。 Honoré de Balzac 原名Honoré Balssa,他把姓氏改了,還加了「de」,令名字聽來高檔一點,好像Café de Coral 聽來不是很高級嗎?誰能猜出它不是法國餐廳而是大家樂?也許我應該把自己的名字改為「Daisy de Wong」。

Honoré de Balzac 經常穿成乞丐模樣,邋邋遢遢,卻很有女人緣。有說男人只要有才華就能俘虜女人的心,我很好奇,這傢伙如何能一邊往地上吐骨頭一邊俘虜我呢?可他就是有本事令一個富婆對他死心塌地,不斷貼錢供他揮霍。

說起來,這種事情在古今中外都屢見不鮮,古有胖才子,今有風水師,就算談不上女人的對象,也堪稱男人的偶像。

你能想像莎士比亞一邊寫《羅密歐與茱麗葉》一邊放貴利嗎?Jesus,這簡直把整件事弄至毫無浪漫的餘地!據Robert Schnakenberg 所說,莎士比亞是炒樓專家,還像《威尼斯的商人》那樣放貴利,並專門趁饑荒囤積穀物。他雖然賴死不納稅,但對債仔卻絕不手軟,是一個強勢的大耳窿,不論金額多小例必告上法庭。

有次莎士比亞偷聽到一個男演員和一個美女的對話,美女說: 「你晚上來我房間時,暗號是宣布你自己是理查三世。」莎士比亞於當晚提前來到美女漆黑一片的閨房,說出了「暗號」。當那位男演員興致勃勃地來到美女的房間外,竟發現門上貼莎士比亞寫的紙條「征服者威廉已經比理查三世捷足先登。」雖然乞人憎到了極點,但又的確幾好笑。

單是癲狂還不夠造就出文壇巨星。若不是英年早逝,就必須為他增添(或老作)一些傳奇了,譬如說,傳聞莎士比亞是King James Bible 的作者,如果你翻看Psalm46,從開首數四十六個字,再從最後倒數四十六個字,你會得出「shake」和「spear」,可這又代表什麼?閣下自行想像吧。

有人說莎士比亞是英倫最偉大的劇作家,也有人說他是手段最卑劣的賊。但莎翁一生最大的爭議,還是莎士比亞劇作到底是否出自他本人之手,有人甚至認為莎劇的真正作者是伊莉莎伯女皇一世!至於她如何在1603 年過世後仍然能夠寫作,則是個謎了,莎士比亞一直活到1616年呢。如果你問我,Hey,Daisy,你相信那些劇作是莎士比亞本人寫的嗎?我認為只有兩種人才會不相信--一妒忌莎士比亞的人。二、白癡。

同樣名叫William, 二十世紀美國作家William S.Burroughs 比莎翁還要瘋狂。他和朋友們開派對時經常愛搞搞氣氛,但搞氣氛可有很多事情可做,你可以唱歌,可以裸跑,為什麼非要在自己的老婆頭上放隻玻璃杯然後開槍把它擊碎呢?這傢伙不是神槍手,他只是作家,而且具備了吸毒、販毒、酗酒、自殘兼雙性戀等「名垂千古」的條件,在哈佛大學畢業後幾乎大半世都要父母供養,不難想像他會「呯」的一聲用槍打得老婆的腦袋開花。這件事發生在墨西哥,他被控謀殺被關在獄中十三天,直到他哥哥賄賂了官員和證人,作家才獲得了保釋。

我不知道Burroughs 對自己一槍打死了自己的妻子有沒有內疚之類的感覺,我只記得他曾說過,若不是殺了自己的老婆,他根本無法寫作。事實上,他的確在等候審判時起勁地寫起了小說來,後來違反保釋條件逃回了美國。 這個故事給世人的教訓是--女人千萬不要嫁給作家。

當我不明白一個人, 我的意思是--作為一個human being--為什麼能把自己的人生弄得一塌糊塗至如斯田地,我相信偉大作家們也同時以疑惑的眼神看著我,就像James Joyce 臨死前留下的一句: 「Does nobody understand?」(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