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星期,中環最熱鬧的地方不是翠華,而是printer。
心水清的讀者一定注意到,「printer」這個字已大半年沒有在小妹的專欄出現過。當我還在攬住個水泡深呼吸再閉氣,突然有人大喊一聲:「Party Time!」大夥兒就跑去開嘉年華。我呆呆的問:「個浪呢?」大家說:「完啦。」我說:「什麼『完啦』?個浪『完啦』還是香港『完啦』?」
才大半年的光景,早前死唔斷氣的 IPO 又再死灰復燃,在 printer 印出一本又一本招股書,趕於9月、10月上市;printer 個 lounge 又再次堆滿零食和汽水;會議室又再次傳來久違了的吵架聲和鼻鼾聲;上司 Eric 幹掉一包又一包卡樂B,幻想自己回到恒指直衝三萬點的 good old days。食量比他更驚人的 Cindy 早在海嘯初期壯烈犧牲,遺下 Eric 在零食堆裏形單隻影。人說獨食難肥,這傢伙卻愈食愈肥!
平時躲在自己公司的女律師,來到 printer 都會漫不經意,事實卻非常刻意地加重臉上的「批盪」。
Printer 是香港股市的寒暑表,是律師和 bankers 吃飯、開會、通頂的集中營,朝見口晚見面都是行家,「命中率」自然相當高。在printer 的走廊行一圈,好過你去 Halo 蒲一年,勝過你在speed-dating 混一世。不要跟我講緣份。緣份都是 bullshit。緣份和錢一樣,難道會從天掉下來?從樹生出來?I believe in action。
「Where's Eva?她不去開會,單 deal 邊個 follow-up?」Eric 拍大罵。我心想,當然不會勞駕你大爺來 follow-up 呀。
「我在洗手間見過她,都是個幾鐘頭前的事了。」Emma 說。
「啊,不是暈倒了吧?」眾人起哄。幾個女人衝入洗手間,在重門深鎖的一道門下,我們看到 Eva 的一對腳。
「Eva Eva are you okay?」眾人砰砰砰拍打門,救急扶危。
我們正準備打三條九之際,那道門悄然敞開,Eva 的臉上濕漉漉的,手裏拿一片面膜。
另一方面,你也會在 printer 碰到一些看似剛剛打完泰拳的女人。她們披頭散髮,汗流浹背,擺一副戰鬥格以運動裝上陣,準備在文件堆裏廝殺到底。她們都是上了岸,或打定輸數孤獨終老的婦孺。敬禮吧!她們是 IPO 的死士。
* * *
「Hey,還記得 Alfred 嗎?就是恤衫縐過梅菜的那個 banker。」Katie 說把一片 Toro 送進嘴裏。今天在 printer 叫的外賣,是味道尚可的日本菜。
「記得呀。」我答。「他不是去了環遊世界嗎?聽說他去年年底被裁,公司補償了一年的薪水。他轉到另一間 i bank 才三個月,又裁員,也給他補了一年薪水。那傢伙是否前世做得好事多?怎麼幸運之神總眷顧他?It's not fair!」
「要是我告訴你,他的環遊世界旅程被迫腰斬,會否令你心裏舒服一點?」Katie 狡猾地笑說。「個市愈來愈旺,周街都話請人。Alfred 在紐西蘭跳降傘的時候,當初炒他的那間 i bank 召他歸隊了。」
「不過,好馬不吃回頭草呀!」Emma 說。
「好漢不吃眼前虧,做人好過做畜牲。」Katie 冷冷的答。
「Emma,你大把錢當然講得輕鬆啦,我好草根。」Sam 說伸手夾了一件壽司,露出恤衫袖口下那隻新款 Frank Muller。
有時我覺得 Emma 實在天真得難以置信。我們打份工,又不是揀老公,吃回頭草有什麼問題?對住男人又不見她這麼有原則?站在公司的立場,請回那些被裁的員工,培訓可以省掉,同事又不用重新介紹,何樂而不為?
好現實。是的,商業社會本應如此,尤其是金融行業。抵不住渴,有什麼資格學人食鹹魚?
* * *
香港經濟連跌四季之後,今年第二季首次再現按季正增長。財爺曾俊華說,香港已「走過了經濟最壞的時候」,但仍不忘「打底」,強調「歐美金融機構的『毒資產』仍有待徹底解決」、「環球股市在一輪急升後能否持續」等等都成問題,所以「現時絕不可掉以輕心」。
A 股插水,我們則繼續在 printer 跑來跑去,跑到中暑休克昏迷就能忘掉插水。A 股進一步調整的話,全人類就可以手牽手、心連心地進入熊市。可是,財爺不是說,我們已「走過了經濟最壞的時候」嗎?
當曾蔭權還是「聖誕權」的時候,這位財政司司長也說過1997年中爆發的金融危機,很快會雨過天晴,在聖誕前後便會消失於無形。事後證實,他在預測經濟的準確性上,比他肆意抨擊的「二流分析員」還要差勁。Never mind,曾先生升職了,當上政務司司長,再升為行政長官。
數月前,小妹寫過〈想民望高企,先毒啞自己〉一文。再讀此文,才發現曾蔭權十多年來「big mouth」的性格始終如一。在某種情況下,十多年來始終如一可以非常浪漫。有時我甚至希望,十多年後依然看見「他」不變的缺點,那讓我相信,這個世界至少有些什麼是永遠不會變的──只要這個「他」不是行政長官就是了。
* * *
Printer 繼續人頭湧湧,我混得天昏地暗。然後有天,我一行出會議室就暗暗喊了聲shit。我在走廊碰到他── my ex-plan A。自從那夜在 The Grill 不歡而散,我們已有一個世紀沒有聯絡。完完全全沒有聯絡。To be honest,我們還有什麼說話好講?Hey,近來好嗎?還有沒有泡鬼妹?這種對白,我想起都覺得嘔心!
從前我們常有電郵來往,都是無聊的話,而無聊的話往往最窩心。現在都省了,有什麼好說?我就連電郵的上款都不會寫,有天我突然發覺,我竟然無法在他的名字前面加上「Dear」。鬼佬好濫,阿豬阿狗都叫「Dear」。我們中國人搞的可是實務。
在那道慘白的走廊,他跟我點頭微笑。我何止想微笑,我簡直想哈哈大笑!我不過是個微不足道的女人罷了,上天有必要為我特地炮製一幕「狹路相逢」嗎?我這個鬧劇的女主角也夠滑稽了吧!我不稀罕重逢。再見又如何?那根刺永遠都在。
一天之內,我在那道他媽的走廊碰見他合共十一次。然後,我又開始期待第十二次……地球這麼大,你就不能死遠一點嗎?為何偏要在我面前出現?你以為股市已經復蘇,但一有些少衝擊,就馬上恐慌性拋售。你以為已走過了最壞的時候,原來還有排你受。本來我可以讓 Plan B 做 Acting Plan A,但最後我還是讓 Plan A 的位置懸空。我恨死你。
我愈恨這個人,就愈渴望走近他。在往日那一次又一次的深宵談話裏,我努力往後退到一個安全的位置,試理性地量度彼此的距離。此刻站在他面前,我忽然覺得好難堪。但我又沒有做錯,為什麼要感到難堪?Jesus!What's wrong with me?
我想起,Philip 從前常在深夜致電給我,我丟下手裏的小說往被窩裏鑽,一種甜蜜又羞澀的感覺湧上心頭;我想起那年的倫敦,我們從 Royal Opera House 出來就碰了又圓又大的月亮,我一直望那個月亮,心裏變成了一個湖;我想起那夜我開快車撞破了額頭。「好痛啊。」我說。看Philip為我揉額頭的樣子,我笑了,隨即流起淚來。
我想起,好馬不吃回頭草。(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給全港師奶的信
「Daisy,拜託,只有你幫到我。」K先生說,一隻手不安地攪拌咖啡。
這傢伙好幾年沒跟我聯絡,今次莫非想問我借錢?
「想麻煩你……幫我寫封信。」
「我只做 IPO,不幫人寫遺囑。」說罷,我用 napkin 印印嘴唇。Foie gras 已經吃到有點膩,法國菜都是這個樣子。
是 K 提議來 Amber 的,我本來就覺得這個提議太過 elaborate。Afterall,我和他之間完全沒有任何浪漫的餘地。看看他那西裝外套和西褲,Jesus,竟然不同顏色!難道現在的會計師連買一套「完整」的西裝都不夠錢嗎?東併西湊的衣服寒酸死了。讓人看見我和這樣的男人吃飯,我 Daisy 的面子放到哪裏去?
「我不是要寫遺囑……」K 漲紅了臉。「我……我……」
我見他「我我我」的就想一巴摑去。婆婆媽媽,什麼事這般難以啟齒?
「Daisy,我想你幫我寫信……給我老婆。」
「What?」幸好沒打翻那杯 Earl Grey。
* * *
老婆:
我在後樓梯抽煙,被控煙辦逮住了。我很生氣,不是因為被逮住,而是因為只有看來好欺負的人才會被逮住。我去照鏡,我問自己,我好欺負嗎???中學的時候,我記過四個缺點,兩次大過,我是學校裏的惡霸。但今天,我覺得自己已經雄風不再,大勢已去了。
十三年眨眼就過。我們二十六歲結婚,離四十歲已愈來愈近了。面對這個人生的關口,我覺得有必要給你寫一封信。有些話,對你時怎麼也說不出口。問題是我雖然有兩個 master degree,但不知為何,我總無法把心裏的感受用文字準確的表達出來。那些什麼學位,其實都是 bullshit,但我依然需要那些 bullshit 的學位。我想了很久,決定請 Daisy 代筆。我講,她寫。我是無計可施才請她幫忙的。我知她一直看不起我。但我讀過她的專欄,我知道天下間惟有她才能替我把信寫好。
數年前我跟 Daisy 在一單 IPO 合作過。有次和你在街上碰見她,你就懷疑我和她有路。事實上,每一個我所認識的女人,你都懷疑和我有路。我和男同事好傾一點,你就懷疑我們搞基。前幾日 Jason 問我,你老婆在你身上裝了衛星追蹤器,是不?高科技啊!然後爆出一串輕蔑的狂笑。「輕蔑」,that's it,我就是這個意思,卻怎麼也想不出這兩個字來,這都是 Daisy 加上去的。我說,好,加得好!我為什麼不能讚美一個朋友?就因為我已經結了婚,我就不能再有自己的朋友?
我不是要抱怨什麼,我知你已盡了全力。你花了十三年時間,為自己增添了三十八磅。白天,我看盡老闆、客人、律師和 bankers 的面色;晚上,我看見一個油頭垢面的師奶呆在家中,愁眉苦臉。以前我不信相由心生,我以為我老婆四十歲五十歲都依然漂亮,因為你不是一般人呀,你是我老婆。現在,我從你臉上只看到「慳得一蚊得一蚊」。我最鄙視買周秀娜人形 cushion 的男人,但我又好明白,為何這個 cushion 會賣到斷市。
結婚之前,你很開朗,又愛彈琴,我真懷念那時候的你。現在呢?你用那座鋼琴來晾乾衣服;你為了一個印花而大鬧超市;你不交朋友也不出外見識;你胖得像一艘航空母艦(按:這是 Daisy 加插的形容詞)卻絲毫沒有做運動的打算。你放棄自己。你說你沒有時間,你要煮飯、要洗衫、要湊仔。有時我在深夜醒來,看見你在寢邊熟睡的模樣,我欲哭無淚。我自問不是那種面子大過天的男人,但我還有些少自尊。而我只能把這些話統統吞進肚子裏去,因為你說你不快樂,你有抑鬱症,你好大壓力,你常常哭。我呢?我又可以怎樣?我連有抑鬱症的權利也沒有。
忍了一輩子,終於把心底話都吐出來了!整個人像一下子輕了許多。Daisy 提議把這信刊在她的專欄裏,因為世上還有千千萬萬個像我這樣的男人,在「不惑之年」感到異常困惑。她說男人應該同仇敵愾,共同進退,無私地跟戰友分享自己的經驗,而她也答應會把我的身份保密。我說,隨便你吧,反正我老婆從來不看《信報》,總之不讓她看到這封信就可以了。是的,我從一開始就不打算讓她看這封信,我但求過過口癮,宣洩一下就心滿意足了。像我這樣的男人,還可以對人生有什麼希冀?
K
(王迪詩代筆)
* * *
怎麼了,奇怪我肯幫 K 寫信?我王迪詩不能做善事嗎?我好同情 K。當他告訴我,他老婆一度懷疑我們有路,我就開始同情他。的確,病得好嚴重。
K 說話枯燥乏味,詞不達意。因此,我在信中各處都做了「潤筆」,卻沒有更改K的原意。Frankly,他那窩囊廢的樣子,在 Amber 那種威武的豪華下相當滑稽。而我亦終於明白他為什麼約我去 Amber,原來怕我瞧他不起!我想告訴 K,一個只愛高級餐廳而不懂欣賞茶餐廳的人,根本不明白什麼叫做 blue-blood。
K 之所以請我寫信,並不是因為我寫得好。男人有時好怪,愈 close 的朋友,就愈不願意在對方面前暴露自己的弱點。反而跟我這種近乎「三唔識七」的人講,會少些包袱。
我誘騙 K 把信刊出,並不是為了讓其他男人分享 K 的經驗,而是為了廣大女性的福祉,女人有必要知道真相。不過,我嫌他那封「給老婆的信」搔不癢處。要麼不講,要講何不攤開來講?就等本小姐出馬,給全港師奶來一封感人肺腑的信吧!
師奶:
廢話少講。看看你腰上那四十吋合金軨,你老公不去滾,還對得住自己嗎?
Okay,你有抑鬱症,你好大壓力,你要生要死。但你死之前,麻煩你先減掉三十磅。死大晒?對住你的人就不想死?這一切一切,統統不是磅數問題。正如你老公所講,是你放棄了自己的問題。注重自己的儀表,是對自己對別人最基本的尊重。我 Daisy 最看不過自暴自棄的女人。自己也不愛自己,憑什麼要求別人愛你?女人可以長得不美,但不可以沒有 spirit。女人的尊嚴、自信、魅力、希望,全建立在這個字上。你沒有自信,終日懷疑老公去滾,還夠膽死懷疑我?你憑乜?就憑你老公那副尊容?
結婚前,你老公欣賞你開朗又愛彈琴;婚後的你卻七百二十度變身,你老公忍到今時今日,都算極品。Of course,男人去滾是必然的,但那不是女人放棄自己的藉口。你出得廳堂,做好本份,你老公去滾都責不在你。就算他不要你,你依然是個具有競爭力的棄婦,世界依然充滿希望。
師奶,你油頭垢面,不修邊幅。你說你沒有時間,你要煮飯、要洗衫、要湊仔。你老公在信裏不好意思罵你,但我就覺得很好意思。莫怪我 Daisy 揭穿你,煮飯湊仔不是為了家人,你為你自己。那都是你給自己的藉口。煮飯洗衫,菲傭都會,有幾巴閉?不要以為自己煮飯湊仔就好偉大。你只是透過照顧別人,來證明自己的存在價值而已。沒有他人,你就沒有價值。你的丈夫和孩子所需要的,並不是一個女傭。女人應該擔當家庭中的精神支柱,外面風大雨大,老公和孩子回到家裏很需要你這個避風港。那講求意志、勇氣、EQ,你全都欠奉,點做人老婆?
Wake up。
王迪詩
(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這傢伙好幾年沒跟我聯絡,今次莫非想問我借錢?
「想麻煩你……幫我寫封信。」
「我只做 IPO,不幫人寫遺囑。」說罷,我用 napkin 印印嘴唇。Foie gras 已經吃到有點膩,法國菜都是這個樣子。
是 K 提議來 Amber 的,我本來就覺得這個提議太過 elaborate。Afterall,我和他之間完全沒有任何浪漫的餘地。看看他那西裝外套和西褲,Jesus,竟然不同顏色!難道現在的會計師連買一套「完整」的西裝都不夠錢嗎?東併西湊的衣服寒酸死了。讓人看見我和這樣的男人吃飯,我 Daisy 的面子放到哪裏去?
「我不是要寫遺囑……」K 漲紅了臉。「我……我……」
我見他「我我我」的就想一巴摑去。婆婆媽媽,什麼事這般難以啟齒?
「Daisy,我想你幫我寫信……給我老婆。」
「What?」幸好沒打翻那杯 Earl Grey。
* * *
老婆:
我在後樓梯抽煙,被控煙辦逮住了。我很生氣,不是因為被逮住,而是因為只有看來好欺負的人才會被逮住。我去照鏡,我問自己,我好欺負嗎???中學的時候,我記過四個缺點,兩次大過,我是學校裏的惡霸。但今天,我覺得自己已經雄風不再,大勢已去了。
十三年眨眼就過。我們二十六歲結婚,離四十歲已愈來愈近了。面對這個人生的關口,我覺得有必要給你寫一封信。有些話,對你時怎麼也說不出口。問題是我雖然有兩個 master degree,但不知為何,我總無法把心裏的感受用文字準確的表達出來。那些什麼學位,其實都是 bullshit,但我依然需要那些 bullshit 的學位。我想了很久,決定請 Daisy 代筆。我講,她寫。我是無計可施才請她幫忙的。我知她一直看不起我。但我讀過她的專欄,我知道天下間惟有她才能替我把信寫好。
數年前我跟 Daisy 在一單 IPO 合作過。有次和你在街上碰見她,你就懷疑我和她有路。事實上,每一個我所認識的女人,你都懷疑和我有路。我和男同事好傾一點,你就懷疑我們搞基。前幾日 Jason 問我,你老婆在你身上裝了衛星追蹤器,是不?高科技啊!然後爆出一串輕蔑的狂笑。「輕蔑」,that's it,我就是這個意思,卻怎麼也想不出這兩個字來,這都是 Daisy 加上去的。我說,好,加得好!我為什麼不能讚美一個朋友?就因為我已經結了婚,我就不能再有自己的朋友?
我不是要抱怨什麼,我知你已盡了全力。你花了十三年時間,為自己增添了三十八磅。白天,我看盡老闆、客人、律師和 bankers 的面色;晚上,我看見一個油頭垢面的師奶呆在家中,愁眉苦臉。以前我不信相由心生,我以為我老婆四十歲五十歲都依然漂亮,因為你不是一般人呀,你是我老婆。現在,我從你臉上只看到「慳得一蚊得一蚊」。我最鄙視買周秀娜人形 cushion 的男人,但我又好明白,為何這個 cushion 會賣到斷市。
結婚之前,你很開朗,又愛彈琴,我真懷念那時候的你。現在呢?你用那座鋼琴來晾乾衣服;你為了一個印花而大鬧超市;你不交朋友也不出外見識;你胖得像一艘航空母艦(按:這是 Daisy 加插的形容詞)卻絲毫沒有做運動的打算。你放棄自己。你說你沒有時間,你要煮飯、要洗衫、要湊仔。有時我在深夜醒來,看見你在寢邊熟睡的模樣,我欲哭無淚。我自問不是那種面子大過天的男人,但我還有些少自尊。而我只能把這些話統統吞進肚子裏去,因為你說你不快樂,你有抑鬱症,你好大壓力,你常常哭。我呢?我又可以怎樣?我連有抑鬱症的權利也沒有。
忍了一輩子,終於把心底話都吐出來了!整個人像一下子輕了許多。Daisy 提議把這信刊在她的專欄裏,因為世上還有千千萬萬個像我這樣的男人,在「不惑之年」感到異常困惑。她說男人應該同仇敵愾,共同進退,無私地跟戰友分享自己的經驗,而她也答應會把我的身份保密。我說,隨便你吧,反正我老婆從來不看《信報》,總之不讓她看到這封信就可以了。是的,我從一開始就不打算讓她看這封信,我但求過過口癮,宣洩一下就心滿意足了。像我這樣的男人,還可以對人生有什麼希冀?
K
(王迪詩代筆)
* * *
怎麼了,奇怪我肯幫 K 寫信?我王迪詩不能做善事嗎?我好同情 K。當他告訴我,他老婆一度懷疑我們有路,我就開始同情他。的確,病得好嚴重。
K 說話枯燥乏味,詞不達意。因此,我在信中各處都做了「潤筆」,卻沒有更改K的原意。Frankly,他那窩囊廢的樣子,在 Amber 那種威武的豪華下相當滑稽。而我亦終於明白他為什麼約我去 Amber,原來怕我瞧他不起!我想告訴 K,一個只愛高級餐廳而不懂欣賞茶餐廳的人,根本不明白什麼叫做 blue-blood。
K 之所以請我寫信,並不是因為我寫得好。男人有時好怪,愈 close 的朋友,就愈不願意在對方面前暴露自己的弱點。反而跟我這種近乎「三唔識七」的人講,會少些包袱。
我誘騙 K 把信刊出,並不是為了讓其他男人分享 K 的經驗,而是為了廣大女性的福祉,女人有必要知道真相。不過,我嫌他那封「給老婆的信」搔不癢處。要麼不講,要講何不攤開來講?就等本小姐出馬,給全港師奶來一封感人肺腑的信吧!
師奶:
廢話少講。看看你腰上那四十吋合金軨,你老公不去滾,還對得住自己嗎?
Okay,你有抑鬱症,你好大壓力,你要生要死。但你死之前,麻煩你先減掉三十磅。死大晒?對住你的人就不想死?這一切一切,統統不是磅數問題。正如你老公所講,是你放棄了自己的問題。注重自己的儀表,是對自己對別人最基本的尊重。我 Daisy 最看不過自暴自棄的女人。自己也不愛自己,憑什麼要求別人愛你?女人可以長得不美,但不可以沒有 spirit。女人的尊嚴、自信、魅力、希望,全建立在這個字上。你沒有自信,終日懷疑老公去滾,還夠膽死懷疑我?你憑乜?就憑你老公那副尊容?
結婚前,你老公欣賞你開朗又愛彈琴;婚後的你卻七百二十度變身,你老公忍到今時今日,都算極品。Of course,男人去滾是必然的,但那不是女人放棄自己的藉口。你出得廳堂,做好本份,你老公去滾都責不在你。就算他不要你,你依然是個具有競爭力的棄婦,世界依然充滿希望。
師奶,你油頭垢面,不修邊幅。你說你沒有時間,你要煮飯、要洗衫、要湊仔。你老公在信裏不好意思罵你,但我就覺得很好意思。莫怪我 Daisy 揭穿你,煮飯湊仔不是為了家人,你為你自己。那都是你給自己的藉口。煮飯洗衫,菲傭都會,有幾巴閉?不要以為自己煮飯湊仔就好偉大。你只是透過照顧別人,來證明自己的存在價值而已。沒有他人,你就沒有價值。你的丈夫和孩子所需要的,並不是一個女傭。女人應該擔當家庭中的精神支柱,外面風大雨大,老公和孩子回到家裏很需要你這個避風港。那講求意志、勇氣、EQ,你全都欠奉,點做人老婆?
Wake up。
王迪詩
(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我為什麼這樣懶
自從香港全面禁煙,我就開始抽煙。從前我不在香港抽煙,香港沒有抽煙的情調。可是,特區政府那家長式的訓令,卻令我感到自己突然多了十個阿媽,嘮嘮叨叨,假定你連應否吸煙都無法決斷,當你低能。有這種愚民政策,才有人肉橫流的書展。
我在家裏的陽台點起一根 Monte Cristo,以紓減被十個阿媽疲勞轟炸的壓力。在倫敦的時候,我常跟同居女友們一起抽這個牌子的雪茄。不知為何,每次想起倫敦,總是想起倫敦的冬天。那肅殺的街道、孤島似的行人,總在我的記憶裏揮之不去。我甚至記得一根根冰涼的頭髮貼在我脖子肌膚上的感覺。我喜歡那種感覺。春意盎然的倫敦,從來不曾使我感動過。
為何獨愛 Monte Cristo?味道清雅,很是溫柔。我往椅背靠得更深,一隻腳擱在茶几上輕輕搖晃。蘭開夏道今夜風起雲湧,天文台掛起八號風球。狂風呼嘯,大雨滂沱。我吐出一個煙圈。特區政府教你吸煙危害健康,但它可沒教你────那,是一種詩意。
* * *
除了抽煙,陽台可以做的事情還很多,例如煮飯。Well,我說的「煮飯」,當然不是指實際上煮一煲飯,那種麻煩程度已超出了本人的承受範圍。我說的「煮飯」,是泛指「做點吃的」。最簡便的方法就是 grill,好處是不用等。如果你問我這輩子最討厭什麼,那就是等。等電話、等放假、等出糧、等運到……還要我等生米煮成熟飯?No way!
我弄來一個只有半張 A4 紙大小的迷你烤爐,把日本和牛切成小粒,放在爐上慢慢 grill,然後再倒一杯紅酒。烤肉的香氣在陽台飄散,與樹葉和雨水的味道混和一起。這種美味又富情趣的午餐,最適合周末賴床至中午的時分吃。好懶。但我為什麼要勤力?
我呷一口紅酒,想起昨夜與 Plan V 在 Caprice 吃飯的時候,一個疑似(o靚)模的物體突然撲過來雙手環抱他的脖子。當這個女人尖叫:「Hey boy!I'm dying to see you!」我已經可以憑她的鄉音和舉止,肯定她是「出口轉內銷」的北姑。我還以為北姑比較有深度,誰知也是扮(o靚)模。Plan V 張口結舌的看我,面色慘白得有如食物中毒。
「她……我……不是……我們沒有……」他結結巴巴地說,雙手亂七八糟的比劃,眼神無比堅定,甚至堅定得有點滑稽。我很想說,其實你用不這麼認真。但我什麼也沒說,因為我怕自己一開口就忍不住笑。即使對白癡,我都會保持禮貌。
我把烤爐上的牛肉翻了一翻,同時把 Plan V 從廿六個字母中永久剔除。考慮三秒之後,又把他放進恐怖分子的黑名單中。我嘗了一口烤至半熟的和牛,oh lord,果然鮮味無比!和牛繼續被燒至劈啪地響。那對牠來說是個煉獄,對我而言卻是天堂。
* * *
每年會考放榜,報章都會充斥狀元的理想與目標。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做人一定要有目標?日出就欣賞日出,日落就欣賞日落,有什麼問題?
香港人對於「成功」的要求很低。只要有名有利,就是「成功」。大人為孩子定下的種種目標,都以這個定義作為根據,為香港製造了成千上萬個弱智兒童。周秀娜很紅,也賺了很多錢,那她算不算「成功」?你會不會因為家裏出了一個脫星而感到光宗耀祖?有人會,for sure。如果你要求所有人都有自尊心,就未免對別人太過 harsh。陳振聰比周秀娜更出名、更有錢,你何不趕快把自己的兒子栽培成下一個陳振聰?
按「名成利就」這定義,香港的「成功人士」當然不止上述兩位精英。他們是群眾的偶像,是奮鬥的目標,是人類的典範。Awesome。同一時間,世上很多有錢人沒半點安全感;星光熠熠的人原來滿心自卑;前呼後擁的人沒一個真心朋友。相比這種畸形的人生,做個快樂的小人物還比較優勝。要是你贏了世上的一切,而你不開心,那麼,sorry,閣下還是一敗塗地。
今天高中狀元的會考生,不知有幾個正朝「成功」進發?小妹有一項紀錄,小時候的作文除了〈我的志願〉那篇之外,全部貼堂,而我最憎就是貼堂,那是老師借題教訓我的大好機會:「王迪詩,你的作文真好,但你為什麼這樣懶?你要不是懶成這個樣子,早就 blah blah blah……」早就什麼?早就曉飛麼?本小姐覺得不過癮的話,就算曉飛又如何?
我想告訴老師,come on,你用不這麼認真。但我什麼也沒說,因為我的口水很珍貴。她不明白,懶散是上天賜給我的禮物,不是人人都有懶惰的條件。她更加不會明白,寫作一定要懶。太認真,就什麼也寫不出來。
創作需要醞釀一種心境,一種悠閒的心境。章詒和在《伶人往事》中說:「愈是高雅的藝術就愈需要安閒的條件。」這話也能應用到學生作文裏去。
我 Daisy 向來提倡學海無涯,回頭是岸。閱讀讓我微笑,讓我流淚,令我的世界多了許多色彩,讀書是一種享受。But frankly,我對 Jimmy Choo 的欲望,比追求知識的欲望要大得多。「知識」就像愛情,你愈想捉緊它,就愈捉不住它。講到這裏,我禁不住要說一聲 shit。但只要我袋裏有錢,就能萬無一失地捉住 Jimmy Choo。要「追求」的話,當然是追個易上手的。
然後某天,我發現不止寫作,做人也不能太過認真。有些人到斷氣那一刻,都不知道自己不過參加了一場遊戲。我很慶幸自己在斷氣之前猜中謎底。懶洋洋地悟出來的那個他媽的謎底。
* * *
當我在陽台抽 Monte Cristo,很自然想起從前的半島酒店 The Bar。在特區政府推行全面禁煙前,The Bar 總是飄淡淡的雪茄的味道。我喜歡那種閒適的味道。我珍惜那種生活的情趣。
大部分人都認為懶惰是錯的。童話裏總有一群勤勞的螞蟻,一群懶惰的蝴蝶;螞蟻在冬天裏得到溫飽,蝴蝶在冬天裏餓死街頭。可是,童話並沒告訴我們,螞蟻和蝴蝶最終都去了賣鹹鴨蛋。這些童話以美麗的謊言拐帶我們的孩子,令他們的腦袋萎縮至僅能分辨 Kama 和 Angelababy。
很多人到了一把年紀,仍在做隻勞碌的螞蟻。我一直覺得很奇怪,為何大部分人贊成勤勞,我就應該勤勞?為何大部分人認為應該做的事,我就要做?我欠的錢,難道群眾會幫我還?我被人斬,難道群眾會替我擋?即使所謂「客觀」,也不過是「大部分人認為是客觀」而已。信群眾,不如信自己。每個人都有一個腦,不嫌棄的話,就用一用它吧。
我認為懶散是一種美德。因為只有從容,生活才有情趣;只有悠閒,世上才有藝術。Afterall,人生在世只為一件事────Have fun。這些事情,大部分人都不會明白,而我並不需要你明白我。(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我在家裏的陽台點起一根 Monte Cristo,以紓減被十個阿媽疲勞轟炸的壓力。在倫敦的時候,我常跟同居女友們一起抽這個牌子的雪茄。不知為何,每次想起倫敦,總是想起倫敦的冬天。那肅殺的街道、孤島似的行人,總在我的記憶裏揮之不去。我甚至記得一根根冰涼的頭髮貼在我脖子肌膚上的感覺。我喜歡那種感覺。春意盎然的倫敦,從來不曾使我感動過。
為何獨愛 Monte Cristo?味道清雅,很是溫柔。我往椅背靠得更深,一隻腳擱在茶几上輕輕搖晃。蘭開夏道今夜風起雲湧,天文台掛起八號風球。狂風呼嘯,大雨滂沱。我吐出一個煙圈。特區政府教你吸煙危害健康,但它可沒教你────那,是一種詩意。
* * *
除了抽煙,陽台可以做的事情還很多,例如煮飯。Well,我說的「煮飯」,當然不是指實際上煮一煲飯,那種麻煩程度已超出了本人的承受範圍。我說的「煮飯」,是泛指「做點吃的」。最簡便的方法就是 grill,好處是不用等。如果你問我這輩子最討厭什麼,那就是等。等電話、等放假、等出糧、等運到……還要我等生米煮成熟飯?No way!
我弄來一個只有半張 A4 紙大小的迷你烤爐,把日本和牛切成小粒,放在爐上慢慢 grill,然後再倒一杯紅酒。烤肉的香氣在陽台飄散,與樹葉和雨水的味道混和一起。這種美味又富情趣的午餐,最適合周末賴床至中午的時分吃。好懶。但我為什麼要勤力?
我呷一口紅酒,想起昨夜與 Plan V 在 Caprice 吃飯的時候,一個疑似(o靚)模的物體突然撲過來雙手環抱他的脖子。當這個女人尖叫:「Hey boy!I'm dying to see you!」我已經可以憑她的鄉音和舉止,肯定她是「出口轉內銷」的北姑。我還以為北姑比較有深度,誰知也是扮(o靚)模。Plan V 張口結舌的看我,面色慘白得有如食物中毒。
「她……我……不是……我們沒有……」他結結巴巴地說,雙手亂七八糟的比劃,眼神無比堅定,甚至堅定得有點滑稽。我很想說,其實你用不這麼認真。但我什麼也沒說,因為我怕自己一開口就忍不住笑。即使對白癡,我都會保持禮貌。
我把烤爐上的牛肉翻了一翻,同時把 Plan V 從廿六個字母中永久剔除。考慮三秒之後,又把他放進恐怖分子的黑名單中。我嘗了一口烤至半熟的和牛,oh lord,果然鮮味無比!和牛繼續被燒至劈啪地響。那對牠來說是個煉獄,對我而言卻是天堂。
* * *
每年會考放榜,報章都會充斥狀元的理想與目標。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做人一定要有目標?日出就欣賞日出,日落就欣賞日落,有什麼問題?
香港人對於「成功」的要求很低。只要有名有利,就是「成功」。大人為孩子定下的種種目標,都以這個定義作為根據,為香港製造了成千上萬個弱智兒童。周秀娜很紅,也賺了很多錢,那她算不算「成功」?你會不會因為家裏出了一個脫星而感到光宗耀祖?有人會,for sure。如果你要求所有人都有自尊心,就未免對別人太過 harsh。陳振聰比周秀娜更出名、更有錢,你何不趕快把自己的兒子栽培成下一個陳振聰?
按「名成利就」這定義,香港的「成功人士」當然不止上述兩位精英。他們是群眾的偶像,是奮鬥的目標,是人類的典範。Awesome。同一時間,世上很多有錢人沒半點安全感;星光熠熠的人原來滿心自卑;前呼後擁的人沒一個真心朋友。相比這種畸形的人生,做個快樂的小人物還比較優勝。要是你贏了世上的一切,而你不開心,那麼,sorry,閣下還是一敗塗地。
今天高中狀元的會考生,不知有幾個正朝「成功」進發?小妹有一項紀錄,小時候的作文除了〈我的志願〉那篇之外,全部貼堂,而我最憎就是貼堂,那是老師借題教訓我的大好機會:「王迪詩,你的作文真好,但你為什麼這樣懶?你要不是懶成這個樣子,早就 blah blah blah……」早就什麼?早就曉飛麼?本小姐覺得不過癮的話,就算曉飛又如何?
我想告訴老師,come on,你用不這麼認真。但我什麼也沒說,因為我的口水很珍貴。她不明白,懶散是上天賜給我的禮物,不是人人都有懶惰的條件。她更加不會明白,寫作一定要懶。太認真,就什麼也寫不出來。
創作需要醞釀一種心境,一種悠閒的心境。章詒和在《伶人往事》中說:「愈是高雅的藝術就愈需要安閒的條件。」這話也能應用到學生作文裏去。
我 Daisy 向來提倡學海無涯,回頭是岸。閱讀讓我微笑,讓我流淚,令我的世界多了許多色彩,讀書是一種享受。But frankly,我對 Jimmy Choo 的欲望,比追求知識的欲望要大得多。「知識」就像愛情,你愈想捉緊它,就愈捉不住它。講到這裏,我禁不住要說一聲 shit。但只要我袋裏有錢,就能萬無一失地捉住 Jimmy Choo。要「追求」的話,當然是追個易上手的。
然後某天,我發現不止寫作,做人也不能太過認真。有些人到斷氣那一刻,都不知道自己不過參加了一場遊戲。我很慶幸自己在斷氣之前猜中謎底。懶洋洋地悟出來的那個他媽的謎底。
* * *
當我在陽台抽 Monte Cristo,很自然想起從前的半島酒店 The Bar。在特區政府推行全面禁煙前,The Bar 總是飄淡淡的雪茄的味道。我喜歡那種閒適的味道。我珍惜那種生活的情趣。
大部分人都認為懶惰是錯的。童話裏總有一群勤勞的螞蟻,一群懶惰的蝴蝶;螞蟻在冬天裏得到溫飽,蝴蝶在冬天裏餓死街頭。可是,童話並沒告訴我們,螞蟻和蝴蝶最終都去了賣鹹鴨蛋。這些童話以美麗的謊言拐帶我們的孩子,令他們的腦袋萎縮至僅能分辨 Kama 和 Angelababy。
很多人到了一把年紀,仍在做隻勞碌的螞蟻。我一直覺得很奇怪,為何大部分人贊成勤勞,我就應該勤勞?為何大部分人認為應該做的事,我就要做?我欠的錢,難道群眾會幫我還?我被人斬,難道群眾會替我擋?即使所謂「客觀」,也不過是「大部分人認為是客觀」而已。信群眾,不如信自己。每個人都有一個腦,不嫌棄的話,就用一用它吧。
我認為懶散是一種美德。因為只有從容,生活才有情趣;只有悠閒,世上才有藝術。Afterall,人生在世只為一件事────Have fun。這些事情,大部分人都不會明白,而我並不需要你明白我。(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香港書展,與我何干?
恒指如四叔所言突破兩萬點,不少死唔斷氣的 IPO 又死灰復燃。我們律師做到手軟,約人午飯,也由到四季歎茶,大幅簡化為到麥奀記匆匆吃碗雲吞麵。
「Hello Daisy!你那本《蘭開夏道II》,在書展賣了多少?」朋友 Daniel 不懷好意的笑問。
「No idea。」我聳聳肩。「但看你一直陰陰嘴笑,就知你想說,我的書肯定賣得少過周秀娜。」
「廢話。人家有牙膏滴落個胸,你呢?得對腳,還要是膝蓋以下。」Daniel 搖頭嘆道。我幾乎可以從他的口裏,嗅出「抵你啦」的暗示。
雲吞麵送到。他知我無辣不歡,以一副 gentleman 姿態自以為是的替我落了一大把辣椒油。「你們這些才女,嘴巴特別辣──」
我彈開十尺。「你最好小心你的用詞。再叫我才女,就告你誹謗。」
「王迪詩,我不是第一天認識你,你這個精甩邊──」
我忍不住偷笑,又往麵裏加了一大把辣椒油。
* * *
大家必須明白,對一個「才女」來說,錯別字的感覺,就像高跟鞋的鞋跟給卡在水渠的隙縫裏。本來儀態萬千,卻頓變渠蓋上的玉女,大庭廣眾,唔上唔落,站獻世。試想,要是你在一天內踩進一百零九次水渠,會是何等難堪?
因此,本人王迪詩謹此呼籲全港市民,停止對「鄧才女」Stephy 的所有圍剿行動。「鄧才女」究竟做錯什麼?她不過是在那本三十多頁的深情小說裏,寫錯一百零九個別字而已。文盲有罪麼?很多人連個「醜」字都不會寫,都不知活得幾風光。再說,那不是證明的確是她親手撰文嗎?何不為她的親力親為而鼓掌?你們究竟講不講理?
據我胡亂猜測,三十多頁如有八千字的話,那「鄧才女」已經寫對七千八百多個字了。對她而言,堪稱一項壯舉。為何大家不表揚她那七千八百個正字,偏要學那些討厭的立法會議員,專挑特區政府的小毛病?莫說我 Daisy 不提醒你,這等行為對促進社會和諧毫無好處。
雖然「鄧才女」把「踐踏」寫成「淺踏」;把「戒指」寫成「戒子」;把「靜悄悄」寫成「靜俏俏」……但據雜誌報道,她已經就此作了詳盡解釋,包括「用國語拼音打字,誰知揀字時揀錯。」或「一時疏忽及太倚賴校對。」諸如此類。這些掩飾,oops sorry 揀錯字,這些「解釋」合情合理合法,正如我每次踩進水渠,都會理直氣壯地賴身邊那個沒喝住我的人,賴在這裏建水渠的渠務署,賴發明高跟鞋的路易十四。難道自認發雞盲?
有人批評「鄧才女」的大作錯字連篇,教壞細路。但你可有想過,你讓細路看她的書,你閣下才應該去驗一驗腦?再說,那些別字無傷大雅,反正會買「鄧才女」大作的人,根本不會發現那些錯字。要成功找出那些別字,至少需要小二水平。不要把「鄧才女」的錯字歸咎「她只有中五程度」,不要傷害我們中五同學的感情。他們的心靈好脆弱,不要迫他們去援交索K。
「才女」和(O靚)模的書展攤位外,一個個頭髮油膩、口齒不清的「電車男」前仆後繼,像一尾尾奮力游回出生地產卵的三文魚,回應本能的呼喚,臉上綻放猥瑣的光芒,十分悲壯。一百零九個錯字,so what?天才與白癡的關係自古唇齒相依。沒有白癡,哪來「才女」?
傳媒索性把書展稱為「電車黃金周」。雜誌報道一個「電車男」等了十小時,終於等到「女神」周秀娜的簽名會。他戴上膠手套,小心翼翼地從背囊取出「女神」的寫真集,簽名後放入保鮮袋,再放防潮珠,最後用啪啪紙包好。另一個三十多歲的「電車男」在工廠返夜班,清晨收工後,立即由上水乘車到會展拿籌,一臉甜蜜地買來三本 Kama 的寫真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緊接書展的是動漫節。以周秀娜性感內衣相片製作的 cushion,賣598元;印有掀裙露底照片的T恤,330元。我想,如果「電車男」可以省那些血汗錢,過幾年至少還夠錢裝個平安鐘。
一個與閱讀完全無關的書展,是香港人的驕傲。香港人什麼都值得驕傲。「鄧才女」以一百零九個錯字成功突圍,登上雜誌封面,成為輿論焦點。「焦點」無分對錯,無分好醜,無分善惡。錯一百零九個別字的焦點、牙膏滴胸的焦點、當街派奶的焦點,跟獲頒大紫荊勳章的焦點毫無分別。正如我曾說過,錢沒有易賺與不易賺之分,有人出賣腦袋,有人出賣肉體,有人出賣勞力,有人出賣尊嚴。香港是機會主義者的天堂,一陣子流行搶購尊嚴,另一會流行搶購肉體。有人賣,有人不賣。沒有應不應該,只有值不值得。
張愛玲所說的「賣文為生」之所以令我神往,是因為這四個字蘊含了乞食、奮鬥與及被迫害的浪漫情懷。當香港社會變得愈來愈現實,幾乎任何超現實的事情都能使我神往。香港書展變成一個供人「賣肉為生」的場所。「賣文為生」的人都不在書展。他們在街上,乞食、奮鬥與及被迫害,凜冽之中帶點淒美。
書展被(O靚)模「騎劫」,令許多人非常憤怒。我從來只穿高級時裝,但我可不會因為別人穿得像個小丑而感到憤怒。你穿什麼關我鬼事?就算書展正朝一個「裸跑賽場」的目標奮勇前進,what's the big deal?反正我從來不去書展。香港的書店天天營業,Amazon 開足二十四小時,到內地和台灣買書也方便得很。香港書展,與我何干?
* * *
春天的時候,我說:「好喜歡潮濕啊。」
「為什麼?」十個有九個朋友都會訝異的問。
「Well, there's a certain sweetness in the air.」我雀躍地答道。
「王迪詩,你有病。」朋友鄭重宣布。
颱風的季節來臨,我又說:「翳焗的天氣真舒服啊。」說罷伸個懶腰,深深吸入一口翳焗的空氣。「颱風快到卻又未到的那種感覺,彷彿有什麼正在醞釀似的,教人好期待啊!」
漸漸,沒有人再願意跟我討論天氣。直至最近,一位新相識的朋友說:「聽聞張愛玲喜歡聞電油味。」
我張口結舌的看他,細味這高深莫測的話。「喂,你想說我心理變態嗎?」 我恐嚇道。朋友報以一個詭異的微笑,隨即鬆人。
Jesus,又是才女。張愛玲是名副其實的才女,但她可能不及 Angelababy 一半快樂。女人的腦袋,除了用來自找煩惱之外,遠不及胸部來得有意義。十個男人九個嫖,還有一個在動搖。但只要你夠蠢,就不會發現老公去嫖,就會以為自己嫁了第十一個史前生物。那麼,你直到斷氣的一刻依然感覺幸福。單這一點,就令古往今來的才女好生羨慕。
蘇格拉底說,聰明的人體悟到自己的無知。我 Daisy 的確發現很多無知的人,無知到連自己無知都不知道,永恒地沐浴在自我感覺良好當中,讓身邊的人咬牙切齒,生不如死。無知可以是一種恩賜,才華可以是一種詛咒。有時候,這個世界真是公平得教人難以置信。
才女自古空餘恨。女人愈聰明,下場愈悲慘。所以,小妹做人的宗旨是得過且過,混得就混。這個世界不需要那麼多偉人。文學巨人留給張愛玲,我這輩子沒有什麼理想可言,上天要是賜我一個只有胡蘭成一半賤格的男人,我就心滿意足。人人都說我 Daisy 眼角高,大家可誤會我了。
當真正的才女只能目送幸福的背影,當滑稽的才女只剩下渠蓋上的哀鳴,我不禁問,究竟是「才」字令人惹禍,還是「女」字讓人蹉跎?(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Hello Daisy!你那本《蘭開夏道II》,在書展賣了多少?」朋友 Daniel 不懷好意的笑問。
「No idea。」我聳聳肩。「但看你一直陰陰嘴笑,就知你想說,我的書肯定賣得少過周秀娜。」
「廢話。人家有牙膏滴落個胸,你呢?得對腳,還要是膝蓋以下。」Daniel 搖頭嘆道。我幾乎可以從他的口裏,嗅出「抵你啦」的暗示。
雲吞麵送到。他知我無辣不歡,以一副 gentleman 姿態自以為是的替我落了一大把辣椒油。「你們這些才女,嘴巴特別辣──」
我彈開十尺。「你最好小心你的用詞。再叫我才女,就告你誹謗。」
「王迪詩,我不是第一天認識你,你這個精甩邊──」
我忍不住偷笑,又往麵裏加了一大把辣椒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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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必須明白,對一個「才女」來說,錯別字的感覺,就像高跟鞋的鞋跟給卡在水渠的隙縫裏。本來儀態萬千,卻頓變渠蓋上的玉女,大庭廣眾,唔上唔落,站獻世。試想,要是你在一天內踩進一百零九次水渠,會是何等難堪?
因此,本人王迪詩謹此呼籲全港市民,停止對「鄧才女」Stephy 的所有圍剿行動。「鄧才女」究竟做錯什麼?她不過是在那本三十多頁的深情小說裏,寫錯一百零九個別字而已。文盲有罪麼?很多人連個「醜」字都不會寫,都不知活得幾風光。再說,那不是證明的確是她親手撰文嗎?何不為她的親力親為而鼓掌?你們究竟講不講理?
據我胡亂猜測,三十多頁如有八千字的話,那「鄧才女」已經寫對七千八百多個字了。對她而言,堪稱一項壯舉。為何大家不表揚她那七千八百個正字,偏要學那些討厭的立法會議員,專挑特區政府的小毛病?莫說我 Daisy 不提醒你,這等行為對促進社會和諧毫無好處。
雖然「鄧才女」把「踐踏」寫成「淺踏」;把「戒指」寫成「戒子」;把「靜悄悄」寫成「靜俏俏」……但據雜誌報道,她已經就此作了詳盡解釋,包括「用國語拼音打字,誰知揀字時揀錯。」或「一時疏忽及太倚賴校對。」諸如此類。這些掩飾,oops sorry 揀錯字,這些「解釋」合情合理合法,正如我每次踩進水渠,都會理直氣壯地賴身邊那個沒喝住我的人,賴在這裏建水渠的渠務署,賴發明高跟鞋的路易十四。難道自認發雞盲?
有人批評「鄧才女」的大作錯字連篇,教壞細路。但你可有想過,你讓細路看她的書,你閣下才應該去驗一驗腦?再說,那些別字無傷大雅,反正會買「鄧才女」大作的人,根本不會發現那些錯字。要成功找出那些別字,至少需要小二水平。不要把「鄧才女」的錯字歸咎「她只有中五程度」,不要傷害我們中五同學的感情。他們的心靈好脆弱,不要迫他們去援交索K。
「才女」和(O靚)模的書展攤位外,一個個頭髮油膩、口齒不清的「電車男」前仆後繼,像一尾尾奮力游回出生地產卵的三文魚,回應本能的呼喚,臉上綻放猥瑣的光芒,十分悲壯。一百零九個錯字,so what?天才與白癡的關係自古唇齒相依。沒有白癡,哪來「才女」?
傳媒索性把書展稱為「電車黃金周」。雜誌報道一個「電車男」等了十小時,終於等到「女神」周秀娜的簽名會。他戴上膠手套,小心翼翼地從背囊取出「女神」的寫真集,簽名後放入保鮮袋,再放防潮珠,最後用啪啪紙包好。另一個三十多歲的「電車男」在工廠返夜班,清晨收工後,立即由上水乘車到會展拿籌,一臉甜蜜地買來三本 Kama 的寫真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緊接書展的是動漫節。以周秀娜性感內衣相片製作的 cushion,賣598元;印有掀裙露底照片的T恤,330元。我想,如果「電車男」可以省那些血汗錢,過幾年至少還夠錢裝個平安鐘。
一個與閱讀完全無關的書展,是香港人的驕傲。香港人什麼都值得驕傲。「鄧才女」以一百零九個錯字成功突圍,登上雜誌封面,成為輿論焦點。「焦點」無分對錯,無分好醜,無分善惡。錯一百零九個別字的焦點、牙膏滴胸的焦點、當街派奶的焦點,跟獲頒大紫荊勳章的焦點毫無分別。正如我曾說過,錢沒有易賺與不易賺之分,有人出賣腦袋,有人出賣肉體,有人出賣勞力,有人出賣尊嚴。香港是機會主義者的天堂,一陣子流行搶購尊嚴,另一會流行搶購肉體。有人賣,有人不賣。沒有應不應該,只有值不值得。
張愛玲所說的「賣文為生」之所以令我神往,是因為這四個字蘊含了乞食、奮鬥與及被迫害的浪漫情懷。當香港社會變得愈來愈現實,幾乎任何超現實的事情都能使我神往。香港書展變成一個供人「賣肉為生」的場所。「賣文為生」的人都不在書展。他們在街上,乞食、奮鬥與及被迫害,凜冽之中帶點淒美。
書展被(O靚)模「騎劫」,令許多人非常憤怒。我從來只穿高級時裝,但我可不會因為別人穿得像個小丑而感到憤怒。你穿什麼關我鬼事?就算書展正朝一個「裸跑賽場」的目標奮勇前進,what's the big deal?反正我從來不去書展。香港的書店天天營業,Amazon 開足二十四小時,到內地和台灣買書也方便得很。香港書展,與我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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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時候,我說:「好喜歡潮濕啊。」
「為什麼?」十個有九個朋友都會訝異的問。
「Well, there's a certain sweetness in the air.」我雀躍地答道。
「王迪詩,你有病。」朋友鄭重宣布。
颱風的季節來臨,我又說:「翳焗的天氣真舒服啊。」說罷伸個懶腰,深深吸入一口翳焗的空氣。「颱風快到卻又未到的那種感覺,彷彿有什麼正在醞釀似的,教人好期待啊!」
漸漸,沒有人再願意跟我討論天氣。直至最近,一位新相識的朋友說:「聽聞張愛玲喜歡聞電油味。」
我張口結舌的看他,細味這高深莫測的話。「喂,你想說我心理變態嗎?」 我恐嚇道。朋友報以一個詭異的微笑,隨即鬆人。
Jesus,又是才女。張愛玲是名副其實的才女,但她可能不及 Angelababy 一半快樂。女人的腦袋,除了用來自找煩惱之外,遠不及胸部來得有意義。十個男人九個嫖,還有一個在動搖。但只要你夠蠢,就不會發現老公去嫖,就會以為自己嫁了第十一個史前生物。那麼,你直到斷氣的一刻依然感覺幸福。單這一點,就令古往今來的才女好生羨慕。
蘇格拉底說,聰明的人體悟到自己的無知。我 Daisy 的確發現很多無知的人,無知到連自己無知都不知道,永恒地沐浴在自我感覺良好當中,讓身邊的人咬牙切齒,生不如死。無知可以是一種恩賜,才華可以是一種詛咒。有時候,這個世界真是公平得教人難以置信。
才女自古空餘恨。女人愈聰明,下場愈悲慘。所以,小妹做人的宗旨是得過且過,混得就混。這個世界不需要那麼多偉人。文學巨人留給張愛玲,我這輩子沒有什麼理想可言,上天要是賜我一個只有胡蘭成一半賤格的男人,我就心滿意足。人人都說我 Daisy 眼角高,大家可誤會我了。
當真正的才女只能目送幸福的背影,當滑稽的才女只剩下渠蓋上的哀鳴,我不禁問,究竟是「才」字令人惹禍,還是「女」字讓人蹉跎?(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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