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睜大雙眼看清楚,本文的題目是「鬥」,我重覆一次,是「鬥」。我沒說其他。但就算說了,我都會認。
「鬥」又好,「狗」又好,特首當日在立法會真正想講的是什麼,大家心照啦。曾先生雖貴為行政長官,亦是堂堂大英帝國的爵士,更是香港特區的大紫荊勳賢,但說到底也是麻甩佬一名。粗口罷了,what’s the big deal?隨便在中環找個banker,粗口都說得比他流利。要是他能用四十八個字的粗口怒斥「反中亂港」份子,說不定還可以博得維園阿伯的熱烈掌聲!
Of course,講粗口要看場合。但特首今次只是失禮,又不是失身,為何死口不認?敢講不敢認,豈不更加樣衰?猶記得當年曾先生還是財政司司長,於週末在壽臣山官邸著件港式麻甩佬背心底衫,如珠如寶地親自洗刷那部新買的 Mercedes-Benz ,汗流浹背,不知幾 man!那一幕,幾乎讓小妹以為曾先生是個男子漢。如今你講過不算數,我情何以堪?不敢認的話,就好應該在立法會這種「尊貴」的地方,控制一下自己的用詞。想當年,梁耀忠只講了一句「臭罌出臭草」,就被逐出議事堂;長毛平時吵吵鬧鬧,都會被趕。如果有人在立法會議事堂講粗口,是否應立即由警衛拖出去?
為確保當事人得到公平審訊,我Daisy特別到 Youtube,翻看現場錄影共二十次。頭五次為印證曾蔭權的而且確說了「狗」,以後十五次則純粹為了娛樂。立法會的秘書也跟我一樣反覆細聽錄音帶,卻認定這個疑似粗口是「鬥」,寧願老屈自己的聽覺,都要替老闆竄改議會紀錄!笨蛋,「尊嚴」應該可以換到比這更好的價錢啊!本來以為在立法會秘書處打份工,總算正當職業,自力更生,怎知做秘書要「指鹿為馬」?不如轉做政治助理吧。
特首可能看得太多周星馳的電影,抄足《賭俠》的橋段,以為閉上眼睛不斷重覆「你睇我唔到!你睇我唔到!」,別人就真的睇我唔到。香港人對麻甩佬用語的敏感程度,也許遠超曾先生的想像之外。以為死口不認,市民就會相信你說的是「鬥」,而不是「狗」?如果香港人真的純情到如斯地步,本小姐的專欄還會如此受歡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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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立法會議員有幾「尊貴」,在特首的Freudian slip之下,還不是亂廿四的癲狗?與印度貧民區的slumdog一樣,在同胞眼中好賤。
Slumdog Millionaire 這部電影,在鬼佬眼中感人肺腑到可以拿奧斯卡。但稍為有點「國際視野」,都會知道地球上根本通街都是slumdog,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我們祖國隨便拍一部「民工血淚史」,都感人過你一百倍,足以令洋人觀眾哭得死去活來。
Slumdog Millionaire 提到孩子遭挖掉眼睛,在街上乞討賺錢的慘況。中國有沒有這種事?同屬文明古國,印度和中國對「醜」字的態度竟完全相反。Slumdog Millionaire在孟買貧民窟實景拍攝,講述貧窮孩子的悲慘成長,揭露印度警察的黑暗面。國家的醜聞被拍成電影獲獎,印度總理不但不覺得醜,反而覺得好威,認為是「印度的驕傲」。如果要拍一部中國「民工血淚史」,情況又會怎樣?我大概可以想像到以下情況:
想在中國實地取景?發夢。得改為在越南或柬埔寨搭景。導演和演員獲得政府表揚?發夢。就算不被拘捕,都會遭到封殺。網上的「憤青」會展開「人肉搜索」,搜出演員的親戚朋友、姨媽姑姐進行文攻武鬥。所以,中國演員統統不敢接拍這部電影。No problem,片中的中國人可改由泰國人、日本人或韓國人來扮,反正鬼佬也分不出來!萬一不小心在奧斯卡得獎,可能就要麻煩外交部發個聲明:強烈譴責奧斯卡粗暴干預中國內政,傷害中國人民的感情。這等以卑鄙手段來歪曲中國國情的電影,必定站不住腳,國外反華敵對勢力的陰謀注定不會得逞!
真要命。中國人要面,家醜不外揚。奧運期間,工廠停工,乞丐被趕,駕車受限。中國從來沒有醜事,中國人多麼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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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使中國有什麼醜事,都只在台灣。所以祖國才要「解放」台灣──用人民幣。首批一千六百名大陸遊客,最近身懷巨款,乘豪華郵輪浩浩蕩蕩抵達基隆,準備打救寶島水深火熱的經濟。「消費無上限」的豪情壯語,聽得台灣同胞如癡如醉。
大陸遊客的驚人消費力,從台北故宮開始爆發。據故宮點算,營業額在短短兩小時內就高達三十萬港元。所以話,要「解放」台灣何須出動解放軍?派夠十萬個遊客去消費,兩岸統一都不遠矣!
這批遊客有不少來自溫州。他們的消費力舉世知名,聽說曾在澳洲掃光整條唐人街。小妹未去過溫州,只從電視新聞知道那兒的翻版產品非常出色,出色到正版和翻版完全一樣,因為本來就由同一間廠生產出來!據說,工廠生產兩件正版貨的同時,順手另外多做十個翻版。順手而已。
溫總一句「爬也願意」到台灣,令當地的旅業股應聲狂飆;溫總也只不過說句「有點擔心」美國債券,就嚇到美國總統奧巴馬急急回應。你話,這個世界有什麼好得過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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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香港。最近翻開報章,天天都是藝人衛詩和關楚耀涉嫌藏毒的新聞。他們一沈百踩,身敗名裂,永不超生。我以為他們做了毒梟,細讀報章,才知日本警方在關楚耀身上搜出「一支含有0.2克大麻捲成的香煙」。That's it。簡直反高潮。
學人做明星仔卻不好好檢點,固然憨居。但相比起來,歌手吳浩康曾被搜出藏有1.2克可卡因;蘇永康曾在台北被搜出藏有六粒搖頭丸,不是更嚴重嗎?以往曾涉嫌醉酒駕駛的藝人就有梁家輝、湯盈盈、謝天華、羅嘉良......醉駕隨時撞死人,這比起藏有「一支含有0.2克大麻捲成的香煙」,不是更害人不淺?香港社會那把「尺」,究竟是怎樣定出來的?
西方有不少政治人物,都曾公開承認食過大麻。最經典的例子當然是奧巴馬。他還未做美國總統,就早在回憶錄中自爆年輕時吸食大麻和可卡因。與曾特首的分別是,人家做得出也夠膽認,指出大麻的禍害,承擔自己的過錯。敢做不敢認,就不要做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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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大姐,還要人教你「毒品害人,影響一生」,的確可笑。但莫說那些無知的三線歌星仔,就連大學生也同樣教人失望!政府見金融海嘯來勢洶洶,怕大學畢業生拉高失業率,於是津貼每人二千元去實習,月薪不少於四千。二百幾個大學生竟然因此上街遊行,抗議人工太低,令學生尊嚴盡失。
小朋友,虧你們會講「尊嚴」。納稅人已經資助你們讀了小學、中學和大學,供到你們牛高馬大,政府欠你們一份工嗎?一個有份遊行的女同學在鏡頭前問:政府只資助一年,那第二年怎麼辦?不如政府也資助你結婚生仔?
中學畢業生、副學士畢業生沒有獲得分毫實習津貼,要上街輪不到大學生。我們辛辛苦苦的納稅,投資了大量金錢在教育之上,教出來的大學生竟如此無腦。Fine,就當是社會的錯。至於自己,是永遠不會錯的! (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